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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之问

 泰荣林黑皮 202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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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文史天地》2014年第3期
作者:朱声敏


朱元璋画像


明太祖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非常具有传奇色彩的一位皇帝,几百年来,他由乞丐登上皇位的传奇被人们津津乐道,他用严刑峻法惩治贪官污吏的历史更是被人们广为传诵,至今粉丝遍布华夏。然而,在朱元璋时代,贪官污吏却杀了一个,站起来一批,始终前赴后继、延绵不绝,以至于晚年朱元璋曾非常懊丧地说:“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朱元璋这个问句在历史上相当有名,我们姑且称它为“朱元璋之问”。

要解开这个疑问,还得从朱元璋的反贪做法说起。元朝末年,政治黑暗,纪纲不振,官吏贪污成风,百姓苟延残喘。朱元璋就生于那个万恶的社会,作为“穷二代”,他久处社会最底层,饱经世事艰辛,遍尝酸甜苦辣,他对于贪官污吏横行无忌、违法作奸有着刻骨铭心的感受。所以,一旦他借着农民起义的东风,飞上枝头变了凤凰,立即出台严厉的法律打击贪官污吏。大明王朝刚刚建立,他就颁布《大明律》,给予贪官污吏比唐宋律令严重得多的处罚,但是在十几年后他觉得仍然不过瘾,便搞了一部主要针对官吏的特别刑法《大诰》,加重了对违法官吏的处罚。对于法律,朱元璋有时候贯彻得相当严格,老百姓世代相传的例子如驸马欧阳伦违令贩盐,被朱元璋毫不犹豫地砍掉脑袋;还有“空印”一案,六部尚书以下被牵连的上万人,被处死的大小官员好几百。更有甚者,这位平民皇帝还经常法外用刑,对问题官吏剁手的剁手,挖眼的挖眼,甚至还剥下他们的皮,开膛破肚,填上茅草,吊在政府门口,让过往公务员们天天瞻仰,似乎他看着贪官污吏痛苦地挣扎能得到某种心理满足。乍一看,朱元璋在大小官吏面前真可谓执法如山,简直比黑老包还“黑”啊。于是,众多史书都不约而同地记载:当时官员每天上朝都要向家人交代后事,生怕一不小心就成了朱元璋的刀下之鬼;散朝回到家中,全家欢庆又多活了一日。于是乎,“暴君”的称呼被加到了朱皇帝的头上。对此,朱元璋感到非常疑惑,甚至非常郁闷:我老朱哪里“暴”啦?我对大大小小的官员已经够好啦!

据史书记载,新官上任,他往往像对待自己的子弟一般,谆谆劝导:“你们啊,工资比起老百姓,算很高的啦。老老实实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吧。守着自己的工资,就像是守着井底的泉水。井水虽然不满,却能每天汲水,长久不断。如果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你就是再牛,也难免东窗事发。那时候,你就要去蹲大牢,而你得到的那些赃款在哪呢?早被别人拿去了!你还指望享受吗?所以啊,你还是老老实实工作划算啊!”不但如此,朱元璋对于犯事的官吏还经常格外开恩,特事特办。比如有一次,经过朱元璋精心挑选的几位新科进士即将外任,朱元璋将他们召集起来,苦口婆心地进行思想教育:“你们都是难得的人才,我之所以挑选你们赋以重任,目的就是希望你们能够有一番作为。现在你们要赴任了,地方上事情很乱,我怕你们吃不消啊。你们喜欢钱财,总会有部下为你弄到钱财;你们喜欢美女,总会有部下送来美女;你们喜欢名声,总会有部下为你树立名声。他们这样做,无非是想利用你实现他们自己的目的,你们必须时刻防备,切莫粗心大意,中了人家的圈套,以致败坏了自己啊!”听了这番话,当时几位进士无不意气风发、慷慨激昂地表示“上不负皇上,下不负百姓”。然而,不到半年,这些进士贪赃枉法的丑行陆陆续续东窗事发,犯罪材料直达御前。朱元璋鉴于“人才难得”,一概宽宥。又半年,这些进士再次遭到弹劾,朱元璋再次表现了仁慈的一面,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过了一段时间,这些进士实在闹得太不像话,搞得天怒人怨,朱元璋才下令将其押送到京城处死。临刑前,朱元璋满怀失望与不解地召见了这些人,问他们:“你们原都是好人,我提拔你们,培养你们,原指望你们替我分忧。你们到外地赴任之前,我也一再告诫你们认真做事、不要受别人引诱,千万不要作奸犯科。你们违法犯罪,我一再宽宥,原以为你们会改过自新,真没有想到你们却变本加厉,以至于有今天的局面啊。”那些人一个个都感激皇恩浩荡,却不敢再祈求皇上开恩。朱元璋的仁慈,不单单是对几个人,而是对一大批官吏。光是在以规定苛刻、用刑残酷闻名于世的《大诰》里,朱元璋就透露至少有数十名被处死刑的官员在犯罪后一次、两次甚至三四次地得到皇帝的宽恕。我们可以想见,那些数量比死刑官员多数倍甚至数十倍的没有被处死的犯罪官员中,该有多少曾经是浩荡皇恩的受益者啊!

常言道:“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朱元璋希望自己对官吏的“好”能换来对方的感恩戴德从而廉洁自律、精诚办事。然而终朱元璋之世,贪官污吏前赴后继,犹如韭菜一般割了一茬又一茬。他自己曾说:“对于官吏们,我是仁至义尽了啊,赴任之前,我苦口婆心地劝诫;任上违法犯罪,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宽宥。他们最后被处以重刑,哪一个不是咎由自取?哪一个不是罪有应得?”可能朱元璋怎么也不会想到,那么多官吏最后被处以重刑,与其一而再再而三地宽宥是分不开的,朱元璋对官吏的“好”正是贪官污吏前赴后继的重要原因。明末内阁大学士朱国桢的《涌幢小品》记载这么一个故事:一个官吏企图强奸一名妇女,妇女警告他:“难道你就不怕国法吗?”官吏回答:“即使闹到皇帝那里,你有什么好处?你的名声毁了。而我呢?却按惯例会得到一两次宽恕,屁事都没有!”由此可见,朱元璋的“好”无疑是官吏作奸犯科的助推器,正因为朱元璋条件反射般的“一两次宽恕”,致使官吏敢于以身试法、恣意妄为。

制裁犯罪,保护善类,这是刑罚的首要功能。刑罚以其具有剥夺权益的强制力使人畏惧而不敢犯罪,这种功能体现为刑罚的导向性,对罪犯判处应得的刑罚和执行刑罚,可以使其他人知法、懂法、守法。朱元璋严厉惩治贪官污吏,其近乎变态的手段令人毛骨悚然,本意是既让犯罪官员承担高昂的犯罪成本,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这一目的的实现,必须以法律得到切实的执行为前提。当一个个官吏得到法外开恩之后,他们侥幸的心理也一次次地膨胀。法律,可以被立法者本人一次又一次地破坏,又怎能避免被官吏们一次又一次地肆意践踏呢?意大利法学家贝卡里亚有句名言:“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如此想来,朱元璋之问就不难回答了。

朱元璋在他死前几个月曾对皇太孙朱允炆说:“我治理乱世,所以刑罚不得不重;现在天下太平了,你的刑罚应该舒缓。”并批准了朱允炆草拟的减轻刑罚的《大明律》修正案,还焚烧掉特务机构锦衣卫的刑具,将锦衣卫原来的罪犯通通送往政府机构审理。这意味着朱元璋已经从对重刑能惩贪的迷信中走了出来,然而,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朱元璋意识到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凭一己好恶肆意用刑、任情曲法才是惩贪失败的最大原因。朱元璋不能,他的继承人乃至于朱明皇族的取代者也不能总结出真正的教训,自然不能消除官吏贪污腐化的痼疾,于是,“朱元璋之问”继续成为“朱允炆之问”、“福临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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