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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体诗韵律简明介绍

 iamxuyuan 2020-04-05
 古诗分类 (一)古体和近体 凡不受近体格律的束缚的,都是古体诗。 乐府产生於汉代, 本来是配音乐的, 所以称为“乐府”或“乐府诗”。 这种乐府诗称为“曲”、 “辞”、 “歌”、“行”等。到了唐代以後,文人摹拟这种诗体而写成的古体诗,也叫“乐府”,但是已经 不再配音乐了。 由於隋唐时代逐渐形成了新音乐, 後来又产生了配新音乐的歌词, 叫做“词”。 词大概产生於盛唐。在乐府衰微之後,词产生之前的一个过渡时期,配新乐曲的歌辞即采用 近体诗。像王维的《渭城曲》 、李白的《清平调》 ,都是近体诗的形式。 近体诗以律诗为代表。律诗的韵、平仄、对仗。都有许多讲究。由於格律很严,所以称 为律诗。律诗有以下四个特点: a、每首限定八句,五律共四十字,七律共五十六字; b、押平声韵; c、每句的平仄都有规定; d、每篇必须有对仗,对仗的位置也有规定。 绝句比律诗的字数少一半。五言绝句只有二十字,七言绝句只有二十八字。绝句实际上可以 分为古绝、律绝两类。 古绝可以用仄韵。即使是押平声韵的,也不受近体诗平仄规则的束缚。这可以归入古体 诗一类。 律绝不但押平声韵,而且依照近体诗的平仄规则。在形式上它们就等於半首律诗。这可 以归入近体诗。 总括起来说:一般所谓古风属於古体诗,而律诗(包括长律)则属於近体诗。乐府和绝 句,有些属於古体,有些属於近体。 (二)五言和七言 五言就是五个字一句,七言就是七个字一句。五言古诗简称五古,七言古诗简称七古; 五言律诗简称五律,七言律诗简称七律;五言绝句简称五绝,七言绝句简称七绝。 古风分为五古、七古,这只是大致的分法。其实除了五言、七言之外,还有所谓杂言。 杂言指的是长短句杂在一起,主要是三字句、五字句、七字句,其中偶然也有四字句、六字 句、以及七字以上的句子。杂言诗一般不别立一类,而只归入七古。甚至篇中完全没有七字 句,只要是长短句,也就归入七古。这是习惯上的分类法,是没有甚么理论根据的。 律诗平仄 平仄在诗句中总概括为: (1)平仄在本句中是交替的; (2)平仄在对句中是对立的。 (一)五律的平仄 五言的平仄,只有四个类型,而这四个类型可以构成两联。即: 仄仄平平仄,甲 平平仄仄平;乙 平平平仄仄,丙 仄仄仄平平。丁 由这四句的错综变化,可以构成五律的四种平仄格式。其实只有两种基本格式,其馀两种不过是在基本 格式的基础上稍有变化罢了。 (1)仄起一式 (甲乙丙丁,甲乙丙丁) 仄 ○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首联 平 仄 ○平平仄仄,○仄仄平平。颔联 仄 ○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颈联 平 仄 ○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尾联 (字外加圈表示可平可仄。) 仄 另,仄起二式,首句改为○仄仄平平 (丁乙丙丁,甲乙丙丁),其馀不变。 (2)平起式 (丙丁甲乙,丙丁甲乙) 平 仄 ○平平仄仄,○仄仄平平。 仄 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 平 仄 ○平平仄仄,○仄仄平平。 仄 ○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另,平起二式,首句改为平平仄仄平,其馀不变。 (乙丁甲乙,丙丁甲乙) (二)七律的平仄 七律是五律的扩展,扩展的办法是在五字句的上面加一个两字的头。仄上加平,平上加仄。试看下面的 对照表: (1)平仄脚 五言仄起仄收 ○○仄仄平平仄 七言平起仄收 平平仄仄平平仄 (2)仄平脚 五言平起平收 ○○平平仄仄平 七言仄起平收 仄仄平平仄仄平 (3)仄仄脚 五言平起仄收 ○○平平平仄仄 七言仄起仄收 仄仄平平平仄仄 (4)平平脚 五言仄起平收 ○○仄仄仄平平 七言平起平收 平平仄仄仄平平 因此,七律的平仄也只有四个类型,这四个类型也可以构成两联,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由这两联的平仄错综变化,可以换成七律的四种格式。其实只有两种基本格式,其馀两种不过在基本格式的 基础上稍有变化罢了。 (1)仄起式 仄 平 仄 ○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平 仄 仄 ○平○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 平 平 仄 ○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 平 仄 仄 ○平○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另一式,第一句改为仄仄平平平仄仄,其馀不变。 (2)平起式 平 仄 仄 ○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仄 平 平 仄 ○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 平 仄 仄 ○平○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 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 平 平 仄 ○ 平 仄 另一式,第一句改为○平○仄平平仄,其馀不变。 (三)粘对 对,就是平对仄,仄对平。也就是上文所说的:在对句中,平仄是对立的。五律的“对”,只有两副对 联的形式,即: (1)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2)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七律的“对”,也只有两副对联的形式,即: (1)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2)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如果首句用韵,则首联的平仄就不是完全对立的。由於韵脚的限制,也只能这样办。这样,五律的首联 成为: (1)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或者是: (2)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 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後联出句第二字的平仄要跟前联对句第二字相一致。具体说来,要使第三句跟 第二句相粘,第五句跟第四句相粘,第七句跟第六句相粘。上文所述的五律平仄格式和七律格式,都是合乎 这个规则的。试看毛主席的《长征》,第二句“水”字仄声,第三句“岭”字跟着也是仄声;第四句“蒙” 字平声,第五句“沙”字跟着也是平声;第六句“渡”字仄声,第七句“喜”字跟着也是仄声。可见粘的规 则是很严格的。 (四)犯孤平 见(六)拗救 (五)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 在五言(丙种句式)“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平平仄平仄”;七言是五 言的扩展,所以在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也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 这种格式的特点是:五言第三四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七言第五六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注意:在这种情况 下,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 月夜 杜甫 今夜鄜州月, 闺中只独看[。 遥怜小儿女,平平平仄仄换成平平仄平仄 未解忆长安。 香雾云鬟湿, 清辉玉臂寒。 何时倚虚幌,平平平仄仄换成平平仄平仄 双照泪痕干! 一首诗只有两个句子是应该用“平平平仄仄”的,这里都换上了“平平仄平仄”了。 这种特定的平仄格式,习惯上常常用在第七句。 送瘟神(其二) 毛泽东 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 红雨随心翻作浪,青山着意化为桥。 天连五岭银锄落,地动三河铁臂摇。 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 (六)拗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见下文)。上文所 叙述的那种特定格式(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也可以认为拗句之一种,但是,它 被常用到那样的程度,自然就跟一般拗句不同了。现在再谈几种拗句:它在律诗中也是相当常见的,但是前 面一字用拗,後面还必须用“救”。所谓“救”,就是补偿。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後 面必须(成经常)在适当的位置上补偿一个平声。下面的三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 (a)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这样就变 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是本句自救。 (b)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声(或三四两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三字 仄 平 平 平 仄 平 仄 平 改用了平声来补偿。这样就成为“○仄○仄仄,○平平仄平”。七言则成为“○平○仄○仄仄,○仄○平平 仄平”。这是对句相救。 (c)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没有用仄声,只是第三字用了仄声,七言则是第五字用了 仄声。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和(a)(b)的严格性稍有不同。 诗人们在运用(a)的同时,常常在出句用(b)或(c)。这样既构成本句自救,又构成对句相救。现 在试举出几个例子。并加以说明: 宿五松山下荀媢家 李白 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 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 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 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30]。 第一句“五”字第二句“寂”字都是该平而用仄,“无”字平声,既救第二句的第一字,也救第一句的 第三字。第六句是孤平拗救,和第二句同一类型,但它只是本句自救,跟第五句无拗救关系。 由此看来,律诗一般总是合律的。有些律诗看来好像不合律,其实是用了拗救,仍旧合律。这种拗救的 作法, 以唐诗为较常见。 宋代以後,讲究音律的诗人如苏轼、陆游等仍旧精於此道。 我们今天当然不必模仿。 但是,知道了拗救的道理,对於唐宋律诗的了解,是有帮助的。 (七)所谓“一三五不论” 关於律诗的平仄,相传有这样一个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是指七律(包括七绝)来说 的。意思是说,第一、第三、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必须分明。至於第七字呢, 自然也是要求分明的。如果就五言律诗来说,那就应该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个口诀对於初学律诗的人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简单明了的。但是,它分析问题是欠全面的,所以容易 引起误解。这个影响很大。既然它是不全面的,就不能不予以适当的批评。 先说“一三五不论”这句话是不全面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论,在七言 “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否则就要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 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论;同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论。以上讲的 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在一定情况下不能不论。至於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般情况下,更是以 “论”为原则了。 总之,七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三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两个字不论。五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两个 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一个字不论。“一三五不论”的话是不对的。 再说“二四六分明”这句话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对的,七言第二四两字“分明”是对的, 至於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依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六字并不一定“分 明”。又如“仄仄平平仄”这个格式也可以换成“仄仄仄平仄”,只须在对句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就是了。 七言由此类推。“二四六分明”的话也不是完全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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