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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从轻症分析重疾险

 过儿的着迷 2020-04-09

正文共:1200 字 

预计阅读时间: 3 分钟

1

丑闻

一切要从臭名昭著的“友邦重疾事件”说起。

2006年,六位深圳投保人集体起诉友邦保险,旗下守护神两全重疾险涉嫌诈骗。

因为友邦规定,必须以其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诊断标准诊断,必须用保险合同规定的治疗方法治疗,否则保险公司不赔。

友邦事件迅速演变成一场轰轰烈烈全国性的质疑风波,民众对重大疾病保险吐槽一片,更有文章说《在中国千万不要买大病保险》。

一时间,重疾险“保死不保生”成了众矢之的,此事惊动了监管高层。

2

整改

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出台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至此之后保监会要求:自2007年8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的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六种疾病。(现在我们说看到的在售的重大疾病保险,都已经包含了《规范》中统一描述的全部25种重大疾病;从赔付数据来看:这25种重大疾病可以涵盖90%以上的重疾发病情况。)

3

轻、中症的发展史

当我们觉得病的够“严重”,但疾病却没有达到重疾险理赔标准,怎么办呢?

一些保司陆续推出了轻症、中症,进一步降低了保险的理赔门槛。

4

一个轻症引发的案子

2015年6月4日,家人给徐某投保“平安福终身寿险(附加重疾险)”,主险45万,附加重疾43万,其他附加险等,每年交18209元,20年交费。

2017年3月19日,被保人徐某因反复胸闷住院治疗,确诊冠心病(不稳定性心绞痛),徐某接受经皮冠状动脉腔内成形术、经皮冠状动脉支架书(共4个支架),住院花费超过10万元。

2017年5月,徐某向平安提出理赔申请,平安拒赔,理由是徐某之疾病不属于约定的重大疾病。

徐某诉讼至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平安胜诉。

——以上案件来源:(2017)苏05民终114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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