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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关键——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的基本建设与设置要求

 binho900 2020-04-09

——声明:仅供医疗专业人士参考

  随着人们对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性肺炎(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的不断了解和认识,以及病理解剖工作在2019-nCoV感染性肺炎诊断工作方面的逐渐开展和深入,我们对2019-nCoV感染性肺炎的核酸检测来源,已经从疾病流行初期的咽拭子、肺泡灌洗液、痰液或血液等样本逐渐发展到尸检组织、石蜡包埋组织等样本,PCR检测的阳性率在不断提升。在此过程中,病理人一直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的核酸样本检测工作涉及到分子病理领域的知识和操作,需要在分子病理实验室中完成,这对已经具备或即将建设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的病理科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我们既需要具备完成包括病毒性核酸检测在内的各种核酸检测和分析,又需要保障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因此,我们在本文中再谈在应对疫情之下,病理科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的基本建设与设置要求。

01
场地建设

  病理科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的建设与设置要求应当遵循或参考《分子病理诊断实验室建设指南(试行)》、《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导则》1-2等文件和指南,因地制宜的依据自己的检测平台数量、检测流程、检测项目及工作量多少、实际场地大小等因素制订切实可行的分区建设方案,分区总体原则为“各区独立、注意流向、防止污染、工作有序、报告及时”。在这个原则之上,一般至少设置四个独立的工作区域及其缓冲间,分别为试剂贮存和准备区、标本制备区、扩增区、扩增产物分析区。为了避免污染,每个工作区域都须有明确的标记和专用的仪器设备,以防止设备物品从该区域内移出而造成混淆。工作人员在不同的区域工作应穿戴不同颜色或标记的工作服,配戴一次性防护装备如帽子、口罩、手套、鞋套等,进入各工作区域时严格遵循单一方向,即试剂贮存和准备区标本制备区扩增区扩增产物分析区,离开各工作区域时不得将相应的工作服和防护装备带出。实验室内的压力设置要求维持空气流向,以避免实验室内、外环境空气互通,或将扩增产物带向扩增前的洁净区域而造成实验污染。实验室内的温度、湿度设置要求保障实验操作过程及仪器、设备运行过程的正常。

Tips:

  1、疫情期间,要特别注意实验室标本的接收、转运和储存等工作,需要给可能具有传染性的标本设置单独的接收、转运途径和储存空间。

  2、新鲜标本和细胞学标本的核酸检测工作,尤其是胸水、痰液、肺泡灌洗液等都可能具有极强的传染性,疫情期间应在实验室内预留单独的生物安全柜和仪器、设备以便进行操作,尤其是核酸扩增前的步骤,包括标本的开盖、处理、转管、核酸提取等。

02
清洁和防护设施

  实验室分区设计完成后,还应注意各实验区域的通风和清洁要求,严格控制每个区域的送排风系统,防止各区域之间空气流通,经常通风换气及配备紫外消毒设施,以减少检测过程中遗留的核酸或扩增产物污染3-4,并在每次实验结束后对各实验区域进行必要的清洁工作,如配备75%的酒精或含氯消毒液擦拭实验台面和仪器、设备,实验垃圾用含氯消毒液浸泡后按照医疗废弃物或感染性废弃物处理5-7

Tips:

  检验前、检验中和检验后的清洁和防护设施都要配备齐全,例如,检验后实验服悬挂的缓冲间内需要配备紫外消毒灯管。

03
人员建设

  实验室应按照开展的检测项目及工作量多少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职能的不同应至少设置标本采集人员、实验检测人员、报告复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员等岗位。标本采集人员负责按照检测要求对被检标本进行采集,应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和具备相应的实验技能,疫情期间应在当地疾控机构专业人员指导下采集标本。实验检测人员负责按照检测细则对被检标本进行检测,应具备分子生物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相关技术的理论与技能培训合格,同时具有临检中心《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报告复核人员负责对检测操作是否规范以及检测结果是否准确进行复核,应具有临床医学、病理学、分子生物学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并经过相关技术的理论培训合格。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实验室进行综合管理和检测报告的审核,应为高级职称或医学博士学位,有临床医学、病理学、分子生物学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并经过相关技术的理论培训合格的本单位执业医师或授权签字人。

Tips:

  疫情期间,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第二版)》8的要求,实验室的标本采集人员应注意佩戴专业的防护装备,如N95口罩、护目镜、防护服、乳胶手套、防水靴套,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则需佩戴双层乳胶手套。

参考文献

  1、《分子病理诊断实验室建设指南(试行)》. 中华医学会病理学分会,中国医师协会病理科医师分会,中国抗癌协会肿瘤病理专业委员会. 2015.06.01

  2、《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0.12.06

  3、《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2.04.05

  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8.12.26

  5、《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3.06.16

  6、《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3.10.15

  7、《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01.28

  8、《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01.23

END

稿tougao@91360.com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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