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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维施特劳斯的忧虑与无奈

 日牙 2020-04-20
    无论华丽的赞誉亦或不怀好意的诋毁对于已经故去的列维-施特劳斯来说,早已没有任何意义,只是他所留下来的那笔巨大的遗产——结构主义以及与在他有生之年就已被奉为经典的诸多著作——已经成为诸多学科内(当然包括人类学)的学者还有在这些学科中跋涉的学生们所无法避开的一座座高峰。这位在世时就被视为“大师”的老人的所有思想、田野经历、对于时政的看法甚至是私人事务都被无数研究者一点点发掘出来,然后细细分析与咀嚼,并希望将他的一切毫无遗漏的展示于世人眼前,以求对他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针对列维-施特劳斯思想的研究自始至终都是多学科的研究热点,而批判的声音也从未终止过,至于他的结构主义,往往会被批判者们说成为是根本毫无历史感的思想。不过出现这样的声音也并不奇怪,使列维-施特劳斯成名的著作便是那本“让人烦躁郁闷,让人忧伤黯然”[ 王铭铭主编:《西方人类学名著提要》,349页,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的《忧郁的热带》,通过这本书便可知早年的列维-施特劳斯是以那些几乎是与现代社会隔绝、根本没有现代的时间观念的亚马逊土著居民作为自己田野调查对象的,而在几乎整个学术生涯中他又“沉溺”于对神话以及所谓“野性”的思维的研究,对那种“有历史”的社会列维-施特劳斯似乎从未将其作为自己研究的重点,至于现代社会的一些热点问题则更显得不关心,这自然也为列维-施特劳斯招来了不少批评者。而作为在应联合国之邀针对种族主义与种族歧视问题而写的两篇文章的合集,《种族与历史》却可以说是列维—施特劳斯少有的几本集中探讨现代文明以及社会问题的著作之一。事实上这本小册子也在列维-施特劳斯晚年才出版的,这本书也可能他所有著作中是最为大众所忽略的一本。但若能对这本小书细细品读,则可以发现,对于先前的诸多攻讦与指责,这名老人早已经有了自己的回答。
    本书由种族与历史(1949)、种族与文化(1971)两篇文章所组成,它们都是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邀请以种族主义为主题所写成的。两篇文章都是从种族问题开始谈起,对于种族主义的实质、文化的多样性问题以及西方文明对于人类整体文明的影响进行了反思。在此书中列维-施特劳斯告诉读者: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程度要远远高于人们的预期,它很有可能正是“构建真正历史积累的历史条件”[ 克洛德·列维-施特劳斯著:《种族与历史 种族与文化》,于秀英译,89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同时,对于自然环境以及人类的生物性特征,文化多样性可能也同样发挥了强大的作用。
    
一、针对文化的多样性的探讨 
    作为联合国1949年反种族主义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列维施特劳斯于当年发表的这篇《种族与历史》与同年其他反种族主义成果相比多少显得有些离经叛道。全书开篇就对反种族主义运动中所时常使用的“各民族对世界文明的贡献”这一话语提出了强烈的质疑,在反对种族主义的论述中使用“贡献”这一字眼无异于将世界各个民族按照既定的统一标准标准来划分等级,而以这种方式向种族主义宣战无疑只是一种徒劳的努力。在列维-施特劳斯看来,人类的生活是在各个社会以及文明的不断变化以及延续下进行的,而这种文化意义上的多样性和更多是基于生物学的种族多样性则是处于完全不同的领域之中,只不过文化的多样性与种族的多样性常被早期的人类学家们混为一谈。而当人们开始认识到否定种族的不平等性的必要性之时,人类各种各样的文化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以及其与种族的不平等关系的密切的内在联系却为人们所忽略,因为这样一些疑惑始终存在着:既然种族之间具有相互平等的地位,但又为何西方文明在得到长足发展的同时其他地域的文明似乎依然处于落后以及“原始”的生活状态中?这种发展的差距若不是源于种族之间的能力、心智发展所存在差距的话,又究竟是什么造成了这种差异?仅仅靠宣称种族之间是完全平等是无法给出答案的,列维-施特劳斯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了解文化的多样性,或者说就是不平等性上。这种文化多样性的“多样”绝不仅仅体现在数量的层次上,列维-施特劳斯自一开始就否定了制作所谓“文化一览表”的可行性,仅仅当前社会下存在于不同空间、拥有不同内在标准的各类文化就已经使得制定这种“一览表”面临着无通行标准可用的困境,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恐怕早已经超越了自己的想象以及认知能力。列维-施特劳斯在文章的开始并不急于宣扬自己的想法,而是慢慢的告诫他的读者们面对人类的文化以及其多样性,最好还是“怀着谦卑的感情承认我们的局限性”。[ 克洛德·列维-施特劳斯著:《种族与历史 种族与文化》,于秀英译,8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年。]
    而这种文化的多样性究竟对整个人类社会造成了何种影响?至少在1949年,也就是写作《种族与历史》第一部分时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还是列维-施特劳斯小心翼翼的,他提出能否假定一个“多样性的‘最佳选择’”[ 同上,9页]来解决这一问题。在文化多样性达到一定的水平时,人类社会就可以得到一种良性的发展,当然这种文化多样性的“最佳选择”必然会随着人类社会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如此一来,对于文化多样性则不可能再采用一种静止的眼光来看待了。在列维-施特劳斯看来,文化的多样性并非由于人类社会之间的孤立而形成,而恰恰是在社会之间的密切沟通之中,出于为了区别于其他群体的愿望而产生的。可以说多样性是社群之间的关系有关,所谓的文化多样性自始至终都与文化的独特性,也就是文化的中心主义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本书行文至此,对于文化多样性的论述似乎步入了一个巨大的矛盾之中:人类试图以文化存在多样性这一事实来消弭那些根深蒂固的中心主义,但是对于文化多样性愈加的追求,却愈加发现这种多样性本质上就是来自于文化上或者甚至是种族上的中心主义。这样悖论在列维-施特劳斯眼中根本上源自于“我们心理上对陌生的生活方式、信仰或思想的排斥和因此而做出的愚蠢反映。”[ 同上,12页]对于不合自己生活标准的一切事物进行排斥的倾向即使算不上是人类的天性,恐怕也早已经深深植入大部分人们的内心中了。因此,现代人也一直处这样一种矛盾,即在肯定与自己相异的文化与习俗具有平等的地位的同时,却本能的去否定这些相异的文化与习俗。而科学与理性在这个问题上似乎也没有提供任何有益的帮助,列维-施特劳斯认为产生这种困惑大部分思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一种运用不当的进化论,若将在生物学上具有可行性的进化论思想简单的照搬到人类文化的研究上来,很可能就会将几个完全不相关的文化进行时间上的勾连,这种披着科学外衣的社会进化论可能就会将真正的文化多样性掩盖进化的单一路线之下,而各种文化之间的差异无论如何巨大,它们最终也只会走向统一归宿。社会进化论就如同一颗涂了毒药的苹果,看似诱人却充满这危险,其在将所有文化统归至一起时也将文化的多样性彻底消除了。    
    
二、现代文明眼中的“积累”与“静止”   
    对于那些“危险的”社会进化思想,诸多考古学家、历史学家以及人类学家们有着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在“先进”与“落后”文化间进行时间上进行勾连的荒谬性。然而列维-施特劳斯并没有把这些证据的罗列当做是《种族与历史》这本书的主要任务,部分原因是由于篇幅的限制,而更重要的原因则在于即使现有考古成果可以完美的驳倒社会进化论的那些主张,但是这些论据却无法回答真正的文化与文化之间究竟是何种关系,以及到底我们应该如何去看待不同文化间在发展水平上的差异这样的问题。列维-施特劳斯在此书中则试图告诉读者:文化间的不同发展程度上的差异并非是因为它们处于同一发展路线的不同阶段,而是因为在历史的长河中,一些文化选择积累历史,进而构建了伟大的文明;另一些文化则似乎缺乏这样一种能力,使得每一次改革与创新的成果并没有“朝着同一方向,而是消失于一种波流”[ 克洛德·列维-施特劳斯著:《种族与历史 种族与文化》,于秀英译,23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进而“静止”在历史的长河中。
   当然,所谓的“积累”与“静止”的划分标准其实还是由那些选择了“积累”历史的文明(尤其是所谓的西方文明)所给出的。列维-施特劳斯在这里打了一个比方:若是两列火车平行行驶且速度相同,可能其中一列火车上的乘客可以轻松的观察到另一列火车内的情况,而若是两列火车速度相差极大,两列火车可能仅在一瞬间交错而过,对于列车上的人们来说可能什么也观察不到。所以当某些文明被当做惰性的、静止的时候,这种印象的产生可能“仅仅因为我们不相像”[ 同上,33页]。所有文明自诞生之日开始就在不断的积累知识与技艺,只是有一些文明的积累过程在现代文明的标准下无法进行测度的,据此就将这些文明判断为“静止的”或是“幼稚的”自然是极度的不公平。每个文明自有一套评判自身以及所有与自己不同的文明的地位的标准,不同的标准对于“优越性”有着不同的理解,自然在这些不同标准下所进行的竞赛自然也会有不同的优胜者。列维-施特劳斯并不认为这种状况是什么坏事,他甚至认为这样一种拥有不同标准的文明间形成“联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世界文明”,因为唯有此种“联盟”才可以真正的保障各种文明之间的合作,当然这种合作形势下各个文明的地位不可能完全平等,但毕竟一群赌客集体下注而破产的几率要较一个赌客破产的几率小得多。列维-施特劳斯从没认为在这个“赌局”里,人类诸文明能够永远赢下去或是某一个文明突然间变成赌圣,所以,各种文明走向合作似乎才是保障“世界文明”的未来的唯一方法。
    问题在于,进入了20世纪西方文明所具有的优越性开始被其他文明所接受,而除开在技术以及物质发展水平上的优势上来看,西方文明强大之表现也就在于使文明趋向于一致,甚至不惜以一种强迫的方式来进行。而这样强大的力量究竟会使整个世界的文明全面西方化还是会使其自身如同史前巨兽一般最终走向灭绝,作为一个西方人的列维-施特劳斯极力避免做出任何预言,他只是指出若是“西方文明的确排他……那么它肯定不是唯一的”。[ 克洛德·列维-施特劳斯著:《种族与历史 种族与文化》,于秀英译,41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而让西方文明引以为傲的于近百年间所积累的技术优势在列维-斯特劳斯的分析中也并不足以证明它的优越性,这种由科技所引起的“巨变”若置之于整个人类的演化历史之中仅仅只是一个非常小的部分,所以“在确证它用以完全改变人类生活的意义时,应当谨慎。”[ 同上,46页]。尽管为了保护文化多样性而阻碍自身的发展同样是愚蠢的,但是西方文明对于文化多样性的威胁却始终存在并变得愈加严重,而西方文明的快速扩张很有可能最终反过来将它自己吞噬。列维-施特劳斯在本书中更多只有表示无奈以及深深的忧虑,在西方扩张的进程中,作为一名来自西方的学者,他既是这一进程无意识的推动者,同时也是一名受害者。

三、种族与文化之关系——列维-施特劳斯的颠覆    
    列维-施特劳斯可能感觉到非常的无奈,但是他似乎从未放弃过探索,在《种族与历史》第一部分发表12年后,在《种族与文化》中列维施特劳斯不仅反思了种族与文化之间的关系,他更直接了当的告诉邀请他写成此文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长久以来的反种族主义运动搞错了对手,“我们固然知道何为文化,但我们并不清楚何谓种族”[ 同上,71页]。经过了反对种族主义的各种讨伐与批判,“种族”即便在生物学上也成为了过气词汇,而任何关于文化问题的讨论似乎都被禁止与种族挂钩,否则必然被视为存在种族主义的倾向。在1949年的《种族与历史》中,列维-施特劳斯同样也将种族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置于两个完全平行的领域来看待,不过在《种族与文化》里,列维-施特劳斯部分推翻了先前的论述,将这两个平行面交错起来。
    在《种族与文化》中,列维-施特劳斯可以说将种族与文化的关系整个颠倒过来,他指出“种族特点不是原因而是其结果”[ 克洛德·列维-施特劳斯著:《种族与历史 种族与文化》,于秀英译,88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而种族自其产生之日其就根本不是一种单纯生物学上的概念,这一概念的产生可能自始自终都是一种“文化中的一个功能”[ 同上,84页],在某一文明觉得自己的力量要大于其他文明的力量之时,这些所谓的优势与成功让他们沾沾自喜,并且开始寻找认为自己的成功与自己的基因的必然的联系,从而确认自己的优势是来源于先天的。正如列维-施特劳斯在整本书中所意图说明的一样,这样的种族主义是西方在所谓的现代化进程中所一直利用的。在这里列维-施特劳斯甚至还为被奉为种族主义之父的戈比纳做了一些辩解,他认为戈比纳的种族主义所关注的种族实际上是早已消逝在过去的,随着各种族的杂交,真正的种族特性早已在这种融合中消弭。戈比纳自己也承认种族不是一种可观察到的现象,而种族概念在其理论中只不过是一个保证历史文化多样性存在的先决条件而已,故而,在人们在思考各个种族的不同,争论那个种族更具有优势的时候,他们实际上依旧还是在讨论一种文化的多样性。
    这样一来,在现有标准下被认为是“幼稚”、“原始”的一些文明之所以获得这样的地位,原因可能并非产生于它们自身,而更多的是在所谓的先进文明所构建的体系中,这些文明处于较低的地位而已。当然在列维-施特劳斯的设想中,具有不平等性质的文化多样性体系有自己存在的价值,各个文明保持完全平等无异于一句伟大的空话,等级制度的存在也是保证文化多样性继续存续下去的一种必要的条件,也是人类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不过列维-施特劳斯依然指明,即使是那些在现代人眼中看起来原始的文明所作出的贡献依然不可估量,高婴儿死亡率以及低下的生产效率不过是一种错觉,因为这些文明是通过一些特定方式与所处的环境达成了平衡。现有的研究已经表明,人类文化并非单纯的受到自然环境所决定,人类文化对自然环境的改变同样显著,对于自然与文化之关系,现在已经很难说是谁决定谁,两者更应该是呈现出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只是很不幸,现代文明对于这一关系仍然认识不清,对于自然与文化的关系的忽略使得人类在将生态系统的平衡破坏后还感到洋洋得意。在本文的最后列维斯-特劳斯指出当下人口的爆炸性增长可能造成的破坏可能已经根本无法挽回,现在人类依旧在这条路上走下去,而在未来人类从中醒悟并能否做出有利于自身改变,谁也无法预知答案。

四、总结
    将这本仅有百余页的《种族与历史》称为小册子可能更加合适,而其中收录的两篇文章事实上都已收录进入《结构人类学》以及《遥远的目光》中,某种程度上说《种族与历史》的存在甚至可以说是多余的。而在国内,可能除了人类学者、对列维-施特劳斯的思想异常感兴趣的研究者以及需要去写关于此书的读后感以作为期末作业的人类学专业学生以外,会认认真真将这本书读下来的人应该不会有几个。坦白的说列维-施特劳斯在《种族与历史》中的概念的使用并不算严谨,比如在讨论文化合作时所采用的“联盟”本身定义就比较模糊。而由于翻译所产生的文章原义的偏差更給本书的吸引力打了一些折扣。不过作为列维-施特劳斯少有的几部直接针对现代文明以及热点问题的著作,《种族与历史》自有其价值,只是列维-施特劳斯在本书中几乎是以一种近乎没有希望的语气老告诉沉浸于现代化文明所带来的种种便利的人们:不是其他人落后了,而是我们走得太快,以至于连反悔的余地都没有留下。
 正如列维-施特劳斯在《遥远的目光》中所“忏悔”的那样,他的思考与忧虑可能犯下了一些“可能冒犯神灵”[ 克洛德·列维-施特劳斯著:《遥远的目光》,译,4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的“罪过”:他直接批评一些国际组织,认为它们的所谓反对种族主义的各种斗争运动根本用错了武器、攻击错了目标。如前文所言,种族主义归根结底还是一种文化上的问题,用所谓的科学作为捍卫种族平等的手段不会收到良好的效果,而保卫文化的多样性则应是反对种族主义的最根本目标,而这一点就要求人们不可能仅仅采用单一的评判标准去要求所有文明。无疑,列维-施特劳斯期望人们不光站在现代化文明的立场下思考,而是至少应该肯定其他生活方式对人类所具有的同样重要的作用。作为以研究“野性的思维”而闻名的学者,列维-施特劳斯一直试图通过他的研究告诉世人:西方文明所代表的绝非先进,而那些技术革命所产生的社会以及文化的变化结果也并非人类的最终发展目标。而且,在所谓“无历史社会”生活也其实未见得有多么糟糕,在《结构人类学》中他就已经苦心地为人们证明“在技术经济水平低下的社会何以能够带来舒适感与充实感”[ 克洛德·列维-施特劳斯著:《结构人类学》,俞宣孟译,821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而在《种族与历史》中,他又将人们拉入到了所谓的“无文字社会”的世界,来证明那些以神话为内在支撑的文明中,“历史”依然存在,只不过这种历史并不同于现代文明那种善于积累的历史。列维-施特劳斯究其一生试图在进入“原始”社会的那些神话世界,并且想证明看似混沌无序的神话世界中依然存在结构,而只不过在以我们的眼光无法看到而已,对于那些指责他在研究中丝毫不关心历史的批评声音,他在这本书中的回应是:我从未忽略研究“历史”,只不过是你们对“历史”的理解过于狭窄而已。用一个不恰当的比方,列维-施特劳斯的历史观就如同物理的“熵”,也就是说,历史以及文化“只能朝着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无序的方向发展——不是一个方向,而是各个方向”[ 尚杰:《遥远的目光——读<列维-施特劳斯传>》,10页,文景,2009(12)。],一个文明从神话的世界中突破出来开始历史的积累后,历史的发展就只能沿着复杂化、无序化的路线继续没有走下去,直至最后消亡。这样,在理论上以单线的理论架构来将涵盖这一切自然没有可能,而很不幸,与列维-施特劳斯同时代的多数西方学者们一直在干这种不可能的事情,而在他们的解释框架下,凡与西方文明相异的的文化被称作是落后的、静止的以及缺乏勤奋精神的了。  
   列维-施特劳斯较之于同辈人可能清醒的更早,他一直在告诫人们这样继续忽视文化多样化的意义的后果很可能就是使人类最终在赌局中使自己成为一个破产的赌客。不过除了警告之外他还能做些什么呢?即使地位高如列维-施特劳斯者,也只不过能使欧洲有一种“悲哀的自我意识”[ 克洛德·列维-施特劳斯:《可悲的西方:答意大利<再生>周刊记者提问》,乔亚摘译,页数不详,国外社   会科学, 1983(1)。],而无法让现代文明下的人们对自身进行彻底的反思,他更无法阻止自己曾经呆过的亚马逊雨林的原始部落在现代化的浪潮下快速消亡。列维-施特劳斯之所以成为大师,是因为他的思想可以让世人以一种更加符合人类长远利益的视角看待自己的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结构主义以及列维-施特劳斯的历史观可以让他认识到人类当下存在的问题,但是在看到了“热社会巨大的破坏力和侵蚀力已经渗透到了世界的每个角落”[ 舒瑜:《列维-施特劳斯的历史观》,120页,西北民族学报,2010(5)。]的同时,列维-施特劳斯的结构主义却没有给他解决这一问题的答案。所以,即使在这本小册子里他的著作里那种特有的阴郁仍然无所不在,有人批评他的结构人类学没有给人类的感情以存在的空间,这句话只能说部分正确:仅就《种族与历史》这本书而言那种忧虑与无奈的情绪就已经够多了,但除开这些灰色的情绪,列维-施特劳斯也的确在他的理论中没有给任何乐观的情绪以生存空间。所谓的历史可能是一个复合的整体,也只有在维持多样化的局面下人类才有继续延续下去的可能,当前的现代文明已经具有了完全毁坏这一局面潜力,若是最终人类整体文明文化多样性消失殆尽的话,可能全部人类也不再会有任何的生存的空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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