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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偶遇野鸡时想到了什么?——“子路共之,三嗅而作”辩

 薄会申 2020-04-23

《乡党》是《论语》里最难取得共识的一章,历来众说纷纭。尤其是《乡党》最后一段,记载了孔子在山梁上和野鸡偶遇的一段故事:

色斯举矣,翔而后集。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何晏在《论语集解》里,综合了马融和周生烈的观点,逐句进行了解读:

色斯举矣:见颜色不善,则去之也。

野鸡看到来人的脸色不象好人,飞走了。

翔而后集:廻翔审观而后下止也。

飞了一圈儿,仔细看看来人也没那么难看,就停下来了。

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言“山梁雌雉得其时,而人不得其时”的感叹。

孔子说:“山上的母野鸡想走就走,想停就停,她赶上了好时候,而我生不逢时。”

子路共之,三嗅而作:子路以其时物,故供具之。非其本意,不苟食,故三嗅而起也。

耿直的子路把孔子的“时哉时哉”理解成了“野鸡现在正是时令野味”,就抓来给做成烧烤献给老师。但这不是孔子本意,所以孔子不吃烤鸡,闻了闻烤鸡,拒绝了,一走了之。

何晏的结论就是:野鸡死了。

何晏的解释,句子很通顺,道理却不通。

鲁迅先生根据孔子周游列国、经常有上顿无下顿的舟车劳顿之生活经历和“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饮食偏好,在《由中国女人的脚推断中国人之并非中庸又由此推断孔夫子有胃病》一文中,挖掘出“孔子胃口不好”这一重大学术成果,所以说孔子“不苟食”是有科学根据的,当然即使没有胃病我们也不能随随便便吃东西。

孔子在这里的表现有一点让人奇怪。他不吃烤鸡但是却“三嗅”之,也就是闻了几次烤鸡的味道后,才作出了不吃的决定。孔子既然要拒绝,为什么还要反复闻三次(或许更多)之后才下定决心呢?烤野鸡的诱惑就这么大吗?

皇侃在《论语义疏》里给的理由是这样的:孔子若直接拒绝,担心子路因好心没得到好报而心生怨气,若顺从子路的心思吃了烤鸡,“又乖我本心”,所以孔子“先三嗅气而后乃起”,即照顾了子路的面子,又维护了自己的原则。

皇侃的一番揣测,成功地黑出了一个假意逢迎的孔夫子,我怀疑皇侃是身披儒家外衣的其他学派的奸细。这是在赤裸裸地侮辱圣人。

朱熹在《论语集注》里,同意何晏前半段的解释,但是对“嗅”字提出了疑义:一是引用晁说之的观点,说“嗅”应作“戛(jiá)”,谓雉鸣也”,也就是野鸡的叫声;一是引用刘聘君的观点,“嗅”当作“狊(jú)”,张两翅也,也就是野鸡要飞的样子。朱熹接着说,如果按照晁、刘两人的说法,“共”字就应当为拱手的“拱”字,子路时刻不忘“拱执之义”,说明子路面对老师的时候态度谦恭尊敬。

综合朱熹的说法,孔子发出生不逢时的感慨后,子路拱手表示同意老师的观点,接着野鸡叫了三声(或者扇了几次翅膀),飞走了。

果真如此,野鸡不死。

朱熹这么解释,虽然整段话的意思连贯,但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单单是塑造了一个自怨自艾的孔夫子形象,这不合常理。所以朱熹后面还要揣测:“然此必有阙文,不可强为之说。姑记所闻,以俟知者。”朱熹认为因为年代久远,这一段儿记载肯定缺失了文字,不能勉强作出解释,还是留给后人解决吧。朱熹是聪明人,把难题留给后人,自己还落下一个先知先觉的好名声。

朱熹说了野鸡没有死,给后人留下来继续发挥的机会。

有人说“子路共之”,是子路向野鸡拱拱手,驱赶野鸡。驱赶野鸡挥手就行,根本用不到先礼后兵,朱熹所言“拱执之义”是表示对君子的尊敬,子路再鲁莽,也不会向野鸡致敬!

也有人说“三嗅而作”,是野鸡连叫三声,她们是在朝拜圣人、是在向圣人表达敬意,这充分体现出孔子“仁”的境界已经扩展到了鸟兽。这更是穿凿附会,照此一说,孔子就是野生动物保护第一人。

上面这些肯定都是穷极无聊的人琢磨出来的,正统儒家铁定不同意,因为这种解释太没有技术含量,根本蒙不了人。

《论语》作为儒家经典,惜字如金,却正儿八经地记录这么一段家长里短的故事,实在不正常。

要想知道当时孔子的真实想法,还需要多啰嗦一些。

孔子的学术贡献之一就是著《春秋》,但是《春秋》微言大义,必须进一步作出解释才能读懂孔子用字的“褒贬之妙”。谁能完成这项工作呢?左丘明、公羊高、谷梁赤,分别写了《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公羊高、谷梁赤都是后生,解读《春秋》大多为政治、为时代服务,曲解揣测之处太多。左丘明和孔子是同时代人,他记载的事件最详细,加之知识渊博、品德高尚,所以孔子对他推崇备至:

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

因为两人有相同的价值观,所以《左传》里面的观点,也可以拿来印证孔子的学说。

《左传》记载,昭公十七年(前525)秋,郯国国君郯子访问鲁国时,回答了鲁大夫叔孙昭子问起的关于远古帝王少皞氏“以鸟名官”的官制问题:“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五雉,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少皞时把工务分成攻木、搏埴、攻金、攻皮、设色五个部门,也就是现在的木匠、陶匠、铁匠、皮匠和染匠,然后用五种雉鸟来分别命名部门的官职,以达到分工明确的目的。

  

鲁国是周公旦的封国,因为有“周公吐哺”之功,所以赐予鲁国祭祀可以享有周天子祭祀礼仪的荣誉,这一点远远高出其他春秋分封诸侯。孔子认为到了自己生活的这个时代,周礼已经“礼崩乐坏”,所以他一生致力于复辟旧有秩序,希望借此达到社会稳定。孔子听说了“问官”这件事,立即“见于郯子而学之”,因为他坚信“天子失官,学在四夷”,王室制度会因为社会动荡而造成破坏,但是制度的形式仍然会在一些偏远的诸侯国得以保留,这和现在唐文化在日本保留、明文化在朝韩保留是一样的。

有了这个前提,再还原《乡党》最后一段的情景,就清晰了:

色斯举矣,翔而后集。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孔子正在认真走路,一个花花绿绿的影子突然飞了出来,孔子被吓了一跳,脸色都变了。野鸡飞了不远就落下来。

孔子定睛一看,是只母野鸡。孔子定了定心神,觉得应该向弟子传道授业解惑了。见到野鸡飞起落下,孔子想到的不是“否定之否定”的哲学问题,而是郯子“五雉”之说的官制问题,他看到山梁上的野鸡到,首先想到的是“天子失官”导致官员被流放,正好符合“学在四夷”的状态。接着又想到野鸡就应该生活在山梁上,那是它的追求的生活。野鸡的追求达到了,而自己一生颠簸流离,处境才真的是“天子失官”,在这样的乱世还不如野鸡活的潇洒自在。

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

于是孔子感慨道:“野鸡在山上,自由的飞翔。(野鸡)生逢其时啊。”

正如先贤所述,孔子感叹野鸡的生逢其时,是在反衬自己志向为时代所抛弃的无奈。

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孔子发出感叹之声,子路一听就明白了老师的内心所想,马上向孔子一拱手:“老师所言极是!”孔子不想惊扰野鸡,就让子路前往窥探,“嗅”字很恰当地表现了子路小心翼翼的神态。几次往返之后,子路告诉老师野鸡已经走了,于是孔子说:“我们也走吧。”

子路给人的印象比较粗犷,怎么会一听就明白了孔子心里想的是什么呢?

我们可以从孔子创办的“杏坛大学”的招生条件发现端倪。

子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

孔子说:“不到想不通的时候不去开导他,不到说不出来的时候不去启发他,没有触类旁通的智商就不再教他。”简单一句话,本大学不招不会思考又缺心眼儿的学生。

招生条件很简单,但是很苛刻。在这种严格条件下选拔出的三千弟子中,考上研究生的只不过七十二人,而子路正是这七十二人中的佼佼者,能不一点就透吗?子路所表现出的鲁莽愚钝,那是在孔老夫子面前,在吃瓜群众面前,依然是高不可攀的智者。

那么为什么看到的是一只母野鸡?这正好说明了孔子的不得志。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公野鸡多漂亮啊,几率各占一半儿的随机事件,孔子的运气偏偏就看到只母野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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