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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草一份完美的合伙协议及协议八大注意事项(附范本)

 伟天英 2020-05-02

在市场经济中,公司与合伙企业都属于非常重要的经济主体,但是一些创业者或者老板在成立中小企业的需要起草相关投资协议或者章程的时候经常会混淆二者,笔者就在实践中遇见过不少客户存在这样的问题。

不同协议的性质不一样,也通常意味着适用法律和法律效会有区别。在区分公司投资协议与合伙协议的时候,我们有必要先厘清公司与合伙的这两个基本概念。公司一般是指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有独立的人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目前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根据合伙协议而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依法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形式,普通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依法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的本质特征是“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如果说公司是以公司章程为成立基础,那么合伙就是以合伙协议为成立基础。但公司章程与合伙协议在性质上有很大的不同。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法”,具有公开的对外效力,其功能主要是约束作为法人组织的公司本身,而合伙协议是处理合伙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内部文件,仅具有对内的效力,即只约束合伙人。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

合伙人基于各合伙人之间的桥梁——合伙协议成为一个组织,但也可能会因经营等问题出现纠纷,而解决纠纷的核心内容即为合伙协议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所以合伙协议约定的内容就显得尤为重要,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一份规范的合伙协议内容一般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九)违约责任。

此外,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合伙协议签订时应注意的八大事项:

(1)合伙企业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作出书面明确约定,以免日后发生争议。

(2)应明确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或者推选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的权利。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3)应明确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合伙协议应明确约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出资数额以及缴付期限。 普通合伙人应以货币、实物等财产,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或者劳务出资, 合伙人出资的财产必须为合伙人本人合法占有的财产。合伙人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如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应约定出资评估价值和方式。

(4)应明确合伙的利润分配方式。合伙协议应当约定合伙人利润分配方式,在实务中,多约定为按照认缴或实缴的出资比例来分配。合伙协议如未约定利润分配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需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合伙人可以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或平均分配。为保证合伙人的最大利益化,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利润分配方式更好。 但合伙协议不能约定将全部利润归于某一个或部分合伙人,也不能约定排除或剥夺某一个或部分合伙人享受利益。把某一个或部分合伙人排除在利润分配范围之外的合伙协议是无效的,没有正当理由而剥夺某一个或部分合伙人参加利润分配的权利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

(5)应明确合伙债务的承担。关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原则上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实务中,多约定为以认缴或实缴的出资比例分担;也可约定利用提取的公积金弥补亏损。 合伙协议如未约定亏损分担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需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合伙人可以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或平均分担。为保证合伙人的最大利益化,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亏损分担方式更好。 但合伙协议不能约定将全部亏损归于某一个或部分合伙人,也不能约定排除或剥夺某一个或部分合伙人承担损失

(6)应明确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一家合伙企业根据企业经营需要可以吸收新的合伙人加入,合伙人也可因一定法律事实退出合伙企业。为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防止因入伙、退伙而给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应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此类入伙退伙的情形。

(7)应明确合伙人的禁止行为和保密事项。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似或相竞争的业务;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为保证各合伙人知悉,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该事项。如合伙人依据自身利益需要,还可以可约定保密事项,如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合伙协议还可以约定如合伙人违法禁止行为和保密协议约定的,违反的合伙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防止合伙人违反上述义务。

(8)应明确合伙企业的结算与清算情形。为保证合伙企业陷入僵局时或者名存实亡时各合伙人的利益,应明确合伙企业的解散情形和清算程序,这一点在实践中最容易忽略。解散情形具体内容包括法定的解散事由,和合伙企业依据自身利益约定的解散事由。法定的解散事由包括:①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②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③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⑤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⑥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附件:合伙协议框架清单。

一般来说,合伙协议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大部分。

首部: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

正文: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和内容

一、合伙宗旨

二、合伙企业概况

三、合伙期限

四、出资方式和期限

五、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

六、入伙、退伙

七、出资份额转让

八、财务、会计

九、合伙事务的执行

十、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及合伙企业事务的决定

十一、禁止行为

十二、合伙企业的终止和清算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的解决

十五、补充及附件

十六、协议的效力

尾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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