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政策参考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政策参考二 案例二 政策参考一 政策参考二 政策参考三 ◎中税答疑◎ 中国唯一专做“税务内容服务”的大数据机构 2010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座谈会确认:“中税答疑按行为导航税法的功能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国税收政策内容多、变化快、查询难的问题”,由此奠定中税答疑税法导航的专业地位。 2013年起,国家税务总局和中税答疑联合连续两年开展“税法送万家”活动。 2015年起,为全国200家税务局提供微信新媒体运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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