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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的两个基本事实:第一,华为不是上市公...

 敏康pglmqkni47 2020-05-07
华为的两个基本事实:
第一,华为不是上市公司,包括资金来源、股权结构等重要信息从未公开。
第二,华为在公开的工商登记信息中,只有两个股东,一个是独立自然人股东任正非,另外一个是法人股东——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简称“华为工会”)。
而“华为工会”的成员,全部是任正非选拔的华为资深员工,包括任正非的子女。并且,任正非对于华为重大决策保有最终的一票否决权。
华为宣传多年的全员持“股”持的是“华为虚拟股”,是一种虚拟的股权设计,初期的主要目的是融资。
而华为员工所持有的“华为虚拟股”,仅限于分红和股价增值收益,不涉及产权,而且华为有权随时收回。
实际上,华为已经运用“法律”确认了任正非的所有权。
2003年,华为两位资深员工因虚拟股与华为对簿公堂,最终被深圳市中院和广东省高院判定败诉,认定华为虚拟股并非股权,华为员工并非华为股东。
华为于2003年专门设立“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华为公司持股的主体,实质目的是让外界误以为华为是一家“ 股份制”民营企业。
“华为是全员持股的民企”,其实是为了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以利于其海外扩张。华为公司和深圳体改办(现已撤销)的文件解释则为:是为了国际化,便于与战略投资者合作
所以,从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的角度上看,华为百分百不是员工持股的民营企业,而是一家由仅拥有1%股权的任正非,100%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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