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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药事法规-药品管理立法

 山河教育网 2020-05-09

单元三 药品管理立法


  大纲框架:

药品管理立法

1.法的基本知识

(1)法的特征、法律渊源

(2)法律效力、法律责任

2.药品管理法律体系和法律关系

(1)药品管理法律体系

(2)药品管理法律关系

  
  一、法的基本知识
  (一)法的特征
  1.规范性;
  2.国家意志性;
  3.国家强制性;
  4.普遍性;
  5.程序性。
  【小贴士】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二)法律渊源

(1)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根本大法;现为1982年宪法

(2)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3)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

(4)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5)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6)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

(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

(8)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我国的缔约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主席和国务院共同行使

  (三)法律效力
  1.法律效力的概念
  (1)
空间效力:指法律在什么地方发生效力。
  (2)
时间效力:指法律在何时生效和何时终止效力。
  【小贴士】 时间三原则:①不溯及既往原则②后法废止前法原则③法律条文到达时间的原则。
  (3)
对人的效力:指法律适用于什么样的人。
  【小贴士】 分为属地主义、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
  2.法律效力的层次
  (1)
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
  (2)
在同一位阶的法之间:
  ①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②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3)
法的效力的裁决(家长裁决制)
  ①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在常委会”裁决。
  ②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
  ③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例题·多项选择题】下列有关法律效力层次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在同一位阶的法之间,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B.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由有关机关依法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C.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
   D.在同一位阶的法之间,旧的规定优于新的规定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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