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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康熙抄本

 殘荷聽雨 2020-05-13

《聊斋志异》康熙抄本

       此抄本现存于山东省博物馆,是《聊斋志异》已发现的最接近蒲松龄原稿的抄本,据聊斋文化专家袁世硕先生考证,此抄本抄于蒲松龄先生在世时,是《聊斋志异》最重要的抄本。









《聊斋志异》康熙抄本书影

声明:该影印本只作为聊斋文化专家、学者、爱好者研究《聊斋志异》的内部学术资料,只少量影印,不对外销售。










关于《聊斋志异》康熙抄本

袁世硕

      山东省博物馆收藏的一部《聊斋志异》的抄本,早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便有研究者注意到了,但它的价值却是近二十年才被认识到的。
      这部手抄本之所以称之为康熙抄本,是由于它确系康熙年间抄成的.做出这个判断的证据是:其中的文字基本上避康熙讳!“玄”字多数缺末笔,而于雍正、乾隆二帝讳则完全不避,如王士祯题辞直署作“王阮亭 士祯 ”,《 画壁 》 “不甚弘敞”、 《 仙人岛 》 “弘丽无比”等,“弘”字均未缺末笔,或改为“宏”字。在现存诸抄本中,它是最早的抄本,抄录时可能蒲氏尚未辞世。
      这部抄本又是现存早期抄本中唯一的直接依据手稿过录的。锐明这一点的根据是:
      一、此抄本之抄写格式、分册情况,与手搞完全相似.尤以第一册最为一致!正文首页首行亦顶格书写“聊斋志异一卷”,“王六郎”篇末书眉亦有王阮亭批语一则,位置亦未移勃。
      二、手稿中有一些蒲氏惯用的异体字、简化字,如 “奔”写作“犇”,“骇”有作“駴” ,“妇”写作“媍”等等,此抄本大都照手稿原字形式抄写,未改作通常的字体字形。如果不是直接据手稿过录,是不可能有这种情况的。
      此抄本由于是直接据手搞过录的,且抄写比较认真,所以与手稿相比较,文字上歧义处较少。就两者共存的两册(第一册和以《酒虫》为首篇的一册)对比.一字不差者有三十七篇之多,其余篇章的异文也少于其他早期抄本数倍,而且多是抄写中的笔下误,没有语词的改换,只要补脱删衍,就与手稿完全相同了。肯定地说,它是现在抄本最接近手搞的抄本。
      此抄本也已残缺,现存四大册、三小册。四大册中,两册为与手稿共存者。一是册首有序文、正文首页书“聊斋志异一卷”的第一册,首篇是 《 考城煌 》,末篇是《猪婆龙》,仅缺《海大鱼》一篇,篇次相同。缺《海大鱼》事出有因,即手稿此篇末有勾删符号,当是缘于后来又有《于子游》一篇,内容重复,而此篇过于简略,蒲氏本疑删去。二是以 《 酒虫》 为首篇的一册,仅缺手稿此册首篇《鸭头》、中间《孝子》及末篇《阎罗》。缺《鸭头》大概是因为手稿此篇第一页有十数行文字破损,无法通读,缺《阎罗》或许是缘于书中有同名者,误以为重复。应当认为这两策与手稿是一样的。
      此抄本另两大册两小册,手稿已佚而不存。大册之规模与手稿四册等同,依照前面所显示的那两册是直接据手稿过录的,那么这两大册的内容亦当与手稿完全或接近一致。但情况却不完全一致。
     此抄本有以 《董公子》 为首篇的一册,末篇为《梦狼》,凡六十一篇,所录篇目见于铸学斋抄本卷六-八,二十四卷抄本卷十二-十五,篇次基本一致。然首页无《聊斋志异》字样,可疑《董公子》或非首篇,首篇已佚,或者本未抄。不过,即便如此,手稿必有此一册,则是可以肯定的。
      此抄本《王者》为首的一册,情况更加异常。首页首行书“聊斋志异二卷”,册末又有张笃庆、王士祯两家题词,以为末卷。册中所录既有应为蒲氏早期作品,如《巧娘》、《口技》,又有必定是蒲氏晚期作品,如《姬生》、《公孙夏》,写的是康熙四十年(1701)前后人事。前者在铸学斋抄本、二十四卷抄本中,均居于前几卷,后者在铸学斋抄本、二十四卷抄本中,均居于最后两卷。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做出两种解释:一是手稿曾经是这样的,这缘于蒲氏生前为应付外人借抄,手稿卷帙甚多,便曾以第一册和此拼合之册以两卷本以搪塞,前有序文,后有题辞,貌似全本。二是手稿原非装订整齐、规模一致的八册,此抄本抄主在过录时将成组的篇章放错位置了。不论那种情况,此册与铸学斋抄本、二十四卷抄本存在的部分成组的篇章相错位现象,都表明手稿最后形成了八册,前此则曾经是有的装订成册,有的还是零散的、尚未装订成册的。康熙四十年(1701)前后,济南朱湘向蒲氏借抄手稿,第一次借得七册,抄毕又要借“尚有”之“八册”,就反映了这种情况。
      三小册实不足以称册,只能锐是残篇。一册首页书写“聊斋志异之”六字,仅有《某公》《快刀》《侠女》《酒友》《莲香》《阿宝》六篇。再一册为有 《李伯言》《黄九郎》《金陵女子》《汤公》《阎罗》《连琐》《单道士》《白于玉》《夜叉国》九篇。前者既有手稿各册首页都写有的题名,当为一册之前六篇,后面的篇目佚失,或因手稿装订不紧而移位,而《李伯言》等九篇,在铸雪斋抄本、二十四卷抄本里,正在前六篇之后不远的地方,可知当为以《某公》为首篇的一册之残存篇章。如依铸雪斋抄本、二一十四卷抄本之总篇目,将移位于以《王者》为首篇的一册中的篇章返还此册,则《手稿》以《某公》为首篇的一册的面目,也就昭然可见。
      综合以上情况,可见此康熙抄本的重要价值,在于补偿了手稿仅存半部的缺陷,通过它可以获知已佚半部的大体状况,蒲氏辞世后装订成八册的手稿,除现存四册外,又可知还有分别以《某公》《董公子》(或为《大人》)、《王者》为首篇的三册,所剩一册也便有迹可寻了。其次,依据此抄本所存篇章,还能够解决以往抄本中少数篇章的归属真伪问题。例如,张友鹤整理“三会本”,从段瑮《聊斋志异遗稿》中辑出《晋人》《梦狼》附则二、《阿宝》附“集痴类十”三篇,因别无他据,是原作还是后人伪托,有待考证,便暂且归入“三会本”卷后“附录”中。这三篇中的两篇,见于此抄本。“晋人”为以《董公子》为首篇的一册中的《黄将军》篇之附则,《阿宝》附“集痴类十”,见于以《某公》为首篇的残册中,果为《阿宝》附则。就此可断这两篇都是原作。而《梦狼》附则二则成了问题。此抄本以《董公子》为首篇的一册,《梦狼》为最后一篇,篇尾残缺,无法断定有无此附则二。然细按其内容,写的是“邑宰杨公”,性情刚硬,仍免不了受到勒索犯人财物却行为诡诈的恶吏所蒙骗,结末有“此辈败我阴骘,甚至丧我身家”,透露出的是临民居官者的口气,与蒲松龄的身份极不相符,诸抄本皆无此附则,也就可定为伪作了。其次,有了此抄本,我们也就有了一个毋庸置疑的整理《聊斋志异》的校勘原则。整理古籍应力求恢复原作原貌,清除在后来传抄、刊印中滋生的歧异。
      正因为康熙抄本有上面所说的诸种优长处,日本庆应大学聊斋研究专家藤田祐贤教授曾著文表示:“将二十四卷抄本和(山东)博物馆藏抄本(即康熙抄本),作为校勘的资料,整理出比三会本更好的善本,当然是非常好的一件事,但是我们更渴望的是首先把博物馆所藏抄本影印出版。”
      上面说明了《聊斋志异》手稿本、康熙抄本的价值及其篇目存失情况,手稿本已经影印公诸于世,对这部书的整理、研究起到了积极作用。康熙抄本还藏置于藏家的书库里,《聊斋志异》的研究者也少有人看到过,自然也就尚没有在这部小说集的整理、研究上发挥的应当起到的效益。所以这个抄本有必要影印公诸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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