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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中医: 治则与治法——虚实补泻 (2)

 凤翅堂中医 2020-06-04

和解法即是在脏腑之气机发生紊乱,产生太过、不及的时候,所采取的以理气、行气、降气为主,参合补气、温中、和营、活血、化瘀、化痰、消积、清火、养阴、解表、通府等诸多治法的综合法,是调和气机,使之归于平衡,因而所谓之和解,是病机虚实夹杂、补泻兼施的治法,因而和解一法是运用最多、适应症也最广泛的治法。

比如在《伤寒论》中有柴胡剂,大、小柴胡汤的诸变法以及诸泻心汤都是和解法的典范,它们用药或合桂枝之解表、或合芩、连之清火、或合干姜之温中、或合人参之益气、或合半夏之降逆、或合芍药之和营、或合茯苓之利水、或合枳实之下气、或合硝、黄之通府、或合栝楼根之生津、或合龙、牡之安神,如此等等难于一一列举,推广之,活血、化瘀、化痰、消积等诸法都可合而用之为和解法。

邪有外来之邪,有自生之邪,祛除邪气,勿使伤正气是治疗最终目的。

运用八法补泻的同时,掌握补泻的尺度与时机是最要考虑的问题,所虑在于勿实实,勿虚虚,“无使过之”、“适事为故”。

用泻法当虑虚虚,有正气虚不可妄泻,或过泻而伤正。审正气强弱,邪气缓急,急则急治,缓则缓治。

一般来说,法不中病,当先缓后急,不及可再施,太过则难回缓。

意思是说,病不应方的时候,当缓治之,中病则再进,不可鲁莽。比如仲景在桂枝汤法后强调“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后服,不必尽剂,……服一剂尽,病证犹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者,乃服之二三剂。”麻黄汤法后说:“覆取微似汗,不需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

大青龙汤法后也说:“一服汗者,停后服。若复服,汗多亡阳,遂虚,恶风、烦躁、不得眠也。”虽圣人谨慎亦如是。

再如十枣汤法说:“若下少,病不除者,明日更服,加半钱,得快利下后,糜粥自养。”承气诸汤法后反复强调,“渐加、以和为度”、“少少温服之”、“若更衣者,勿服之”、“得下,余勿服”,这都是怕矫枉过度而伤正气,诸般祛邪的泻法都当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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