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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谈人民调解

 吴氏资本联盟 2020-06-12

      由于新冠疫情的冲击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调解优先,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共担风险、共渡难关,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01

人民调解有了更多发挥自己优势的机会。

人民调解是指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实施的调解民间纠纷的行为。根据《人民调解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02

调解具有独特的优势

       一、主动性,有利于矛盾纠纷及时解决,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

      二、有简捷、及时和经济的特点,它着重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就近、及时地化解民间纠纷,以最短的时间完成对矛盾纠纷的处理,能降低纠纷解决的成本,减轻人民群众和国家财政的负担。

      三、分布广泛性,有利于方便广大人民群众。

      四、是最重要的:人民调解能兼顾情与法。

     五、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人民调解的结果是新的协商,新的合约,其结果也不必像民事判决一样上传至裁判文书网供查询,故更具保密性。

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

我国《人民调解法》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调解协议的可诉性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协议的可被执行性

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并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申请程序简便,使用率高

     调委会受理纠纷有两种方式:一是当事人申请调解,二是调委会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口头或书面向调委会申请调解。

03

调解机制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面对日益增多的金融纠纷案件,最高院所做出的指导意见使得法院目前都在寻求与调解中心的合作,如人民银行和银保监局在各地设立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等。在调解中,金融机构不得不放弃部分权益,如达不成协议再行起诉,将会延长债权处理的时效,如债务人在人民调解期间逃避债务,转移资产,对金融机构而言将十分不利。

      所以对于调解,小编认为不必过分追求和解的效果,法院与债权人仍需从自身出发,制定更为适合的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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