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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长年加班, 却没有加班费, 这合理吗?

 知筑 2020-06-17

年终奖的发放,劳动法律没有硬性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单位的自主权。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者规定发放。

都是鼓吹日式企业文化的后果。按严格来说,还是处于资本主义初中期阶段,因为剥削剩余价值的方式,还是处于原始状态。而不是从效率,与最终成果上作文章。超时工作又没支出费用,看似资方得利。实际上资方亏大,发了。这涉及到人性与人文,思维方式。劳方不得利情况下,工作热情,效率,成果质量普遍不会好到那去。员工跳槽,技术泄密,产品推出总慢一步,资方总支出与总收益间相差不会太大,纯利润不高。(垄断性除外)

肯定不合理。不管单位或者公司,应该奖罚分明,多劳多得,只有有了完善的奖罚制度,才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的孝益,员工有了好的福利待遇从而有了更高的积极性,单位有了更高的孝益,这是个良性循环。如果常年加班加点,不双休,晚下班。却没有加班费,势必造成人员的流失。毕竟现在是一个经济的社会,社会的生存压力也很大,尤其是基层单位的职工,他们的生存压力可想一斑。因此这种做法肯定不合理,是剥削人的剩余价值的一种体现,是很不合理的。

在某些行业里,太正常了,比如说IT,IT中做游戏的,当然,或许有不加班的,还能说太少了。

报道出来的过劳死新闻里,绝大部分是做IT的,想想都是一把辛酸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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