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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漫崛起,谁来买单?

 亮叔经济学 2020-06-17

看了《哪吒》导演的访谈,里面有一节叫“创作不能靠补贴”,介绍这些年的国漫生态:

“当时成功的项目就是,把制作成本压到政府的补贴线以下,只靠补贴就能做出来动画。”(-1)

这段话引起了我对国漫补贴的好奇。搜索到的资料是这样的:

“2004年之前,进口动画片几乎占领了中国动画市场,2004年后,针对原创动画片的扶持政策陆续出台,以税收优惠和补贴大力扶持国产动画。

很多省市对本地动画企业补贴标准都是按照分钟补贴。深圳对动漫作品的奖励规定是,"原创影视动画作品,在副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电视台播出,按二维动画片每分钟500元、三维动画片每分钟1000元标准,给予原创企业一次性奖励,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按照每分钟二维1000元、三维2000元标准,给予原创企业一次性奖励。"

国产动画只要可以在电视台播放,就意味着能够从政府赚到钱。”(-2)

所谓补贴,就是拿纳税人的赋税去支持某些产业的发展。这是所谓产业政策中最常见的一种手段。19世纪的法国经济学家巴斯夏就曾经嘲笑过当时法国的产业政策:

“一些失职的家伙经营一家愚蠢的企业,散尽了钱财。而如果他能设法从我这里拿去足够的酒或小麦(即税收)去填补亏损,甚或还会有盈余,这就被视为是整个国家受益了!”(-3)

补贴政策历史悠久,但其本质至今没有变化,都是利益集团夸大其产品的重要性,要求用纳税人的钱来为自己的企业发展买单。为了达到目的,利益集团可以用各种修辞来包裹自己“要钱”的目的,钢铁煤炭行业可以说自己事关国家安全,农业牧业可以说为了农民生存,科技环保领域就更不缺乏高大上的理由……

可以强调自己的“重要性”“特殊性”,也可以卖惨,强调自己是多么楚楚可怜的“幼稚产业”,以至于需要保护,需要补贴,才可以生存发展,直到和外国同行竞争。

这套鬼话,已经流行了两百年。并且早已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所拆穿。

企业之所以是企业,而不是强盗组织,就在于它自负盈亏,通过为消费者提供产品来盈利,而不是通过强制性的税收直接拿走消费者口袋里的钱。前者是你情我愿的交易,后者则相当于企业间接向消费者收税。如果一家企业,要靠纳税人的钱才能活下去,才能发展,那还配称为企业吗?如果一个行业都是由这样的企业组成,又有何荣誉可言?

如果一家企业,靠纳税人的钱就可以活下去甚至活得很好,它只需要努力达到官方规定的补贴标准即可,又有多少动力去创造消费者满意的产品?这个行业,又会有什么进步可言?

真正的进步来自竞争,而不是来自贸易保护。把中国的产品拒之门外,美国的制造业就牛逼起来了吗?给国漫发钱,国漫就可以崛起了?

退一步说,即使补贴真的能带来国漫或者其他什么产业的崛起,那代价又是什么?同样的钱,资本家可以有更好的投资,穷人可能有更要紧的用途,凭什么认为这些产业的发展就比每个纳税人的需求更重要?

任何国家,不管是大国还是小国,如果不计代价,倾举国之力来“扶持”,任何产业都有可能“崛起”,不管是国漫还是国袜国鞋国桌国椅。但这种“崛起”是以牺牲纳税人的利益为代价的,是蔑视劳动分工原理的。每个国家的企业家,选择自己擅长的领域进行生产就好了,如果是为了梦想,硬要和别人的优势产业竞争,那就意味着失败的可能更大,更应该去拿自己的钱冒险,而不是亏损纳税人的钱,用纳税人的钱为自己的梦想买单。

作为纳税人,我并不愿意自己纳的税被用来补贴任何行业,其中当然也包括国漫。如果用纳税人的钱才能带来“国漫崛起”,那我宁可国漫去死。

注:

1.虎嗅:六九的小号:《《哪吒》导演饺子:站在四十岁的边儿上》。
2.网易新闻:袁晓彬《国产动画:政府补贴的阿斗扶不起》。
3.巴斯夏:《税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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