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肉鲜美大家都知道, 但其内脏血液中却含有剧毒, 所以,在江浙一带, 广泛流传俗语“拼死吃河豚”的说法, 在道出河豚鲜美的同时, 也一直在告诫人们, 河豚鱼“绝命毒师”的本质! 我国法律也明令禁止私自烹饪和食用河豚鱼, 然而,总有人怀着侥幸的心理, 6月9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烹饪河豚鱼致人重伤的案件,烹饪河豚鱼的季某某,因过失致人重伤被判刑一年。 来源:新民晚报 | 记者:鲁哲 法院经庭审后认为,被告季某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经过近2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被告人季某某刑事责任,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庭审中,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员蔡友琼作为检察机关申请的专家辅助人出庭,对我国养殖河豚鱼的相关规定及食用河豚鱼的危害进行说明。 据专家介绍,目前国家许可养殖的河豚,只有两个品种——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而养殖的河豚,也需要有专门资质的企业才能加工,且要求极高。 专家同时指出,经过专业处理的河豚,并非没有毒性,只是毒性控制在每公斤2.2毫克的范围内,过量食用依然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该案承办法官陈丰在庭审后表示:“河豚鱼具有较强的毒性,烹饪食用可能面临生命威胁。 而被告人明知食用河豚鱼有危险,仍轻信自己的烹饪手艺,导致被害人中毒休克。 因此,大家要清醒认识食用河豚鱼的危害,以本案为鉴,切莫心存侥幸,害人害己。” 相关报道: ![]() ![]()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2016年印发的《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要求养殖河豚应当经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后方可销售。 加工企业的河豚应来源于经农业部备案的河豚鱼源基地,只有经专业协会审核的养殖河豚加工企业,按严格的加工技术要求,去除了有毒部位和河豚毒素的可食部位(皮和肉可带骨)河豚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并附有合格证方可上市销售。 对于河豚经营的监督管理方面,通知也给出了明确规定: 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加强河豚经营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河豚品种(或以其他替代名称)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如果市民发现有食品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河豚品种(或以其它替代名称)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向监管部门举报。 按照文字上的意思,亦即不能售卖任何其它品种的活体河豚,必须是加工品,如有发现,将构成犯罪行为。 现在正规市场上出现的河豚鱼,是经过国家批准养殖的品种,且必须是加工好的半成品才能售卖。 这次的悲剧,无论对季某某还是高某某,都是一个巨大的灾难。所以在此也提醒广大厨友,千万不要以身试毒,私自加工河豚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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