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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C 履约过程中的常见缺陷之二

 youngqinl 2020-06-21

随着MLC公约生效日的临近,各船旗国均加强了批约、立法进程,全球各港口国组织也在积极准备公约生效后的检查,为了确保各相关船东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得相应的MLC证书或符合证明,以及能够满足检查需要,现将有关可能在船舶上出现的常见缺陷情况进行了梳理,仅供参考。

一、        海员就业协议

1、             船上每位船员在上船前均签订船员就业协议(船长的就业协议与公司签署,其他船员可与公司或船长签署)。

2、             每位船员均持有一份船员就业协议原件(完整版),船舶保存一份所以船员的就业协议原件。

3、             一份标准就业协议已张贴于公共场所(如船员餐厅)。

4、             每位船员已清楚就业协议内容。

5、             在船船员工作期限不存在超过12个月而得不到遣返。

二、        私营招募与安置服务机构 

1、             船舶持有私营招募与安置机构满足MLC,2006的证书或符合证明副本。

2、             船员上船工作时,招募与安置机构没有采取不适当的方式阻挠海员获得其称职的工作。

3、             招募与安置机构提供船上就业的机会时,没有向船员收费。

4、             船舶保存公司对招募与安置服务机构的年度评估。

5、             对于中国籍船舶还应保留有海员外派备用金收据(人民币一百万元整)

三、        工作与休息时间

1、             船上公共场所已张贴包括船长和所以船员的本月工作时间安排表;所有船员清楚自己的常规工作与休息时间安排。

2、             船长和所有船员每天工作/休息时间已按要求记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进出港、演习、培训及加油操作,并注意拨船钟的记录等。并且满足:最短休息时间不少于:

(1)在任何24小时时段内10小时;以及

(2)在任何7天时间内77小时、

(3)休息时间最多可分为两段,其中一段至少有6小时,且相连的两段休息时间的间隔不得超过14小时。

3、             船员每天加班时间已在记录表内进行记载,且每月进行统计。请注意:合并工资内的船员月度加班小时数按高级船员103小时,普通船员75小时,实习生66小时。无特殊情况加班不要超过该加班小时数。

4、             工作和休息时间记录表已每月由船长、部门长和船员本人签字,船长已保存所以船员的工作和休息(包括加班)时间记录,船员已保存本人工作和休息(包括加班)时间记录副本。

5、             若发生紧急情况下的工作影响到船员的休息,事后的补休是否实施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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