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光速打脸现场 最近据外媒报道,作为全球雇主品牌的典范企业,谷歌突然宣布:取消了2000位新员工的Offer。 已知消息是这批新员工已经成功地与谷歌签约,同意成为谷歌合同工和临时工,如今取消这些人的聘用计划,不知道谷歌卖的是什么关子。 今年的4、5月份,包括迪士尼、波音、优步(Uber)在内的众多美国大型企业受疫情影响开始裁员。当时谷歌的CEO桑达尔·皮查伊(Sundar Pichai)则表示:
但是不到1个月时间,皮查伊这番话就被实际行动狠狠打脸。 6月1日当天,谷歌就宣布取消2000多位新员工的offer。
02 拿到Offer被放鸽子,算犯法吗? 美国和中国政策不同,我们接下来只以中国的情况来做分析。 对已经发了Offer的求职者,正式入职前,公司如果单方面取消Offer,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了要约不能撤消的情形:其中有一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员工为了前来入职,已辞掉工作,属于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公司就需要为此承担责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然在现实生活里,很多人都不懂这点,遇到毁约只能自认倒霉,吃了这个闷亏。匆匆寻找下一份工作,懒得过多纠缠是大家普遍的做法,但是也有部分懂法的求职者,不会善罢甘休。 我们分两种情况来说明解决方案。 如果你是求职者,你可以考虑以下解决方法: 根据现有判例,当用人单位出现缔约过失时,劳动者需要以用人单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为由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因对用人单位信赖而遭受的损失。 通俗而言,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劳动者的辞职损失、社保损失和其他损失。 赔偿的范围,会根据你的过往收入、求职难易程度、面试此公司前是否已离职等综合条件来进行判定。 如果你是HR,遇到维权求职者,可以考虑以下解决方法: 积极与求职者进行私下协商,双方尽量各退一步,同时在发出offer之前,一定要和公司或用人部门再次确认实际用人情况,提醒可能发生的情况,让决定变得更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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