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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治病八法】 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是中...

 昵称63879616 2020-07-06
【中医治病八法】

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是中医学的特点,而具体运用则体现在八法中。《医学心悟》说:“论病之倚,则以寒、热、虚、实、表、里、阴、阳八字统之,而论病之方,则义以汗、吐、下、和、温、清、消、补八法尽之。”

八法是中医学常用治法,但病情比较复杂,往往不是单用一法所能治疗,因此,常需要两种或以上的方法结合,灵活运用,才能有效地治疗疾病。所谓的八法,是指汗、吐、下、和、温、清、消、补八种治法。


1、汗法:
又称发汗法、解表法,是指具有发汗作用的治疗方法。通过开泄腠理、调和营卫、发汗祛邪,以解除表邪。具有退热、透疹、消水肿、祛风湿等作用。适用于外感表证及具有表证的痈肿、麻疹、水肿早期(上半身较显著)等。

代表方为麻黄汤、桂枝汤、银翘散等。

汗法以汗出邪去为目的,如发汗太过能损伤津液,甚则大汗不止,导致虚脱。凡心力衰竭、吐泻失水、出血、津液亏损者均禁用。


2、吐法:
又称涌吐法,是指用具有催吐作用的方药、穴位或物理刺激方法引起呕吐,治疗痰涎、宿食或毒物停蓄而病位偏上之病证的治法。适用于痰涎阻塞咽喉,妨碍呼吸;或误食毒物不久,尚在胃中;或食物停滞胃脘,胀满疼痛等病症。

代表方为二圣散、瓜蒂散等。

因吐法易伤胃气,一般对孕妇禁用,虚弱人慎用。老弱气衰,亡阳血虚,诸种血症,病势临危之人慎用。


3、下法:
又称泻下、攻下、通里、通下,是指运用具有泻下、攻逐、润下作用的药物以通导大便、消除积滞、荡涤实热、攻逐水饮的治法。适用于胃肠实热积滞、燥屎内结以及体内蓄水等邪实之证,而正气未虚者。下法又分寒下、温下、润下等,除润下药较和缓外,其余多较峻烈。

代表方为大承气汤、小承气汤、大柴胡汤等。

年老体弱者应慎用,孕妇和月经期及病无实结者不宜使用。


4、和法:
又称和解法,是指具有和解作用的治疗方法。具有疏利气机、调和脏腑功能。当邪在半表半里之间,不能使用汗、下等法时,应用本法和解。适用于邪在半表半里的少阳证、邪伏募原证,以及肝脾不和、肝胃不和、疟疾等证。

代表方为小柴胡汤。



5、温法:
又称祛寒法、温里法,是指用温热药或有补阳作用的针灸配方以治疗寒证的方法。具有温中散寒、回阳救逆、益气固脱、温经散寒等作用。主要用于里寒证,如脾胃虚寒、肾阳衰微、阳气欲脱等证。《黄帝内经素问·至真要大论》云:“寒者热之。”

代表为四逆汤、独参汤等。

温法一般不适用于热证,阴虚证、真热假寒者尤忌。在炎热气候里,对平素阴虚火旺的人,即使有寒证,也要慎用,防止伤阴。


6、清法:
又称清热法,是指用寒凉药物或有泻热作用针灸配方以清解火热证的治法。本法有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祛暑、生津等作用。凡由温、热、火、暑邪致病而形成里热证,均以此法治疗。各个脏腑的热,应按各脏腑病症表现的不同,分别采用清脏腑热的方法。热证又有虚热和实热之分,对实热证适用苦寒清热;对虚热证多用甘凉清热。《黄帝内经素问·至真要大论》云:“温者清之。”

代表方为白虎汤、黄连解毒汤、犀角地黄丸等。

清法不宜久用,病去即止;病后体虚及产后妇女慎用。


7、消法:

是指具有消食行气散积作用的治疗方法。消法有消散和消导两层含义。常用于食积、痞块、肿瘤、瘰疬等病症。消法用消散导滞破积药,以消除食滞及气血痰湿瘀滞而产生痞积。有消食化滞、消痞化积等法。

代表方为消食导滞丸等。


8、补法:
又称补益、补养、补虚。是指补养人体气血阴阳以治疗虚证的方法。以改善衰弱状态,治疗各种虚证。虚证有气虚、血虚、阴虚、阳虚等不同,补法也分补气、补血、补阴、补阳等方法。阴阳俱虚的,应阴阳双补;气血双虚的,应气血同补。若虚损和病邪并存,则应补泻兼施,单纯用补法,反有留邪之嫌。根据病情急缓和体质虚弱程度,又可分峻补与缓补。

代表方为四君子汤、四物汤、生脉饮、六味地黄丸、当归补血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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