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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立到迂回:利科超越诠释学难题的三重递进

 昵称66099782 2020-07-08

从对立到迂回

利科超越诠释学难题的三重递进

丁存霞

作者简介:丁存霞,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陈志丹,韩山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人大复印:《外国哲学》2019 年 09 期

原发期刊:《世界哲学》2019 年第 20194 期 第 126-133 页

关键词:诠释学/ 难题/ 文本/ 行动/ 叙事/

摘要:诠释学在其发展中面临着说明与理解、真理与方法之间的对立。利科将诠释学巧妙地嫁接在现象学之上,并在结构主义的中介下避免了海德格尔的捷径式存在诠释学的弊端,从而发展出一种迂回长程的作为现象学变体的诠释学哲学。利科诠释学的基本精神首先体现在利科的“文本”理论中。利科的“文本”理论吸取结构主义、精神分析、现象学的积极因素,通过结构的“间距”和主体的“占有”两个方面来解决诠释学难题,从而让结构的说明与主体的理解融合为一;据此,利科先通过行动与文本的同构,扩展和深化诠释学向行动领域,进而又在叙事理论的支撑下在时间视域中考察主体的自我理解,从而实现了迂回策略下超越诠释学难题的三重递进。

诠释学在词源上意味着一门关于诠释的技巧、技术或方法的理论。这种方法论意识经施莱尔马赫的普遍化,在狄尔泰那里最终成为人文科学区别于自然科学并为其自身合法性辩护的方法论基础。20世纪以来,这种以方法论为主要取向的客观主义诠释学理论遭到以海德格尔、伽达默尔为代表的哲学诠释学的严厉批判。伽达默尔认为理解并非主体对于客观对象的主观认识,而是一种主体和客体相互结合的效果历史。但是,帕尔默为此评价道:“伽达默尔著作的标题包含着这样一个讽刺:方法并非达致真理的途径,相反,真理逃避具有方法的人”(严平,1998:33)。哲学诠释学因而遭受如下两种反批判:一是以E.贝蒂(Emlio Betti)和E.赫施(Eric Hirsch)为代表的以方法论为主要取向的客观主义诠释学理论,二是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批判诠释学。他们之间的批判与反批判,使得现代诠释学的语境呈现出真理与方法之间的对立。利科试图将来自狄尔泰的“说明”和“理解”的对抗,插入到对真理与方法的融合当中去,从而在“文本”“行动”“叙事”三个层面上消解诠释学在说明和理解、真理与方法之间的对立,并以此重建人文科学。

一、赫尔墨斯之殇:诠释学难题及其表征

自施莱尔马赫以来,诠释学的发展便围绕在一个中心难题上,即在“说明”和“理解”之间的那种灾难性的对抗。而海德格尔的存在论现象学,则进一步将这个诠释学难题发展为两个层面上的对抗:一是在传统诠释学中为实现对原作者意图的客观理解所采取的主客观方法之间的对立;二是在哲学诠释学中作为生存论意义的“占有”对方法论的摈弃。如果说前者的冲突发生在两种不同的方法论中,那么后者的对抗就发生在存在论与方法论之间。

1.说明与理解:诠释学方法论的主客观对立

诠释学难题的“最初概述”源于施莱尔马赫。他把诠释学从独断论中解放出来,并发展出一门适用于一切文本解释的普遍诠释学。他认为诠释学的出发点是普遍存在的“误解”,而理解的目的在于重新表达或者重构作者的意向或思想。为此,施莱尔马赫提出语法解释和心理学解释的区别。“语法解释关心的是某种文化共同具有的话语特性。而心理学(技术)解释则关心作者信息的个性。”(利科尔,1986:37)前者的解释是外在的、客观的,而后者则是内部的、主观的。尽管施莱尔马赫强调二者的平等地位,但考虑到共同语言就是忘记作者,而理解一个作者就是忘记他的语言,诠释者必须消除自身的成见和主观性,通过“自觉地脱离自己的意识而进入作者的意识”(洪汉鼎,2006:23)。解释学的任务是在“心理(技术)”解释中完成的,因为语法解释上的“客观的理解只触及作者意识的物质方面,……是一种辅助原则”。(洪汉鼎,2006:44)尽管施莱尔马赫认为,如果解释的两方面(语法的和心理的)可以到处被应用,那么它们总是以不同的关系被应用,而平衡这种关系是一种艺术,但是处理难题的艺术与难题本身毕竟是不同的,他无法在客观的语法解释与主观的心理解释的非此即彼之间作出选择,这就是近代解释学创立者所遭遇到的障碍。106平台短信

经由狄尔泰的发展,诠释学的上述障碍被扩大化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对抗。在施莱尔马赫的普遍性诠释学理论设想的基础上,狄尔泰试图为精神科学奠定认识论的基础。正如康德通过对人类认识自然的能力进行批判,从而为人类认识自然的可能性条件和界限给出认识论的根据一样,狄尔泰则试图通过对人类认识自身、历史和社会的能力和条件进行认识论层面的批判,从而为精神科学寻找可靠的理性基础。“我们说明自然,我们理解精神”(参见洪汉鼎,2001:105),是人文科学区别于自然科学的总原则。“说明”的实质在于将个别归于一般,进而说明自然的事实,“理解”则是对精神世界的内在体验。

尽管狄尔泰试图反抗实证主义对于精神科学的侵蚀,但他的“历史理性批判”依然将把握作者心理作为自己解释学的目标,从而同传统一样陷入历史的客观主义弊端中。对此,利科深刻地指出狄尔泰“把解释学的问题从属于理解他人的心理学问题,使得他超越解释领域去寻找所谓客观化的源泉变得不正确了”。(利科尔,1987:50)因此,由“说明”和“理解”的对立而得到区分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进而又在为社会科学建立基础的愿望所造成的在客观的说明与心理“体验”的理解之间的对立,就成为狄尔泰所遭遇的难题。

2.存在与方法:难题在此在诠释学中的初现

海德格尔的此在诠释学在“基础本体论”的基础上使诠释学由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方法论转变成为一种本体论哲学。他不是去寻求诠释现象的工具主义方法论,不是去问“我们怎么知道”,而是在此在的“在世之在”中寻找此在的存在意义,他追问的是“只有理解中才能存在的那个存在者的存在方式是什么”。如果说施莱尔马赫的说明与理解是两种认识方式的对抗,那么在海德格尔这里,这个难题则体现为本体论与认识论之间的对抗。因为在海德格尔那里,理解概念被作了重新诠释。正如伽达默尔所说:“我认为海德格尔对人类此在的时间性分析已经令人信服地表明理解不属于主体的行为方式,而是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伽达默尔,1999:6)理解作为此在的存在方式,并非某种对历史形成客观认识的方法。如果像狄尔泰认为的那样,理解只是其他种种可能的认识方式之一种,比如说是某种与说明不同的认识方式,那么海德格尔认为这种认识论意义上的理解,与“说明”方法一样仅仅是生存论上意义上的一个衍生物。据此,海德格尔的此在诠释学超越了客观知识的预设和康德主义的认识论偏见,在一定程度上走出了主客二分带来的困惑,从而开始询问自己有关存在的事。但是方法论却因此变成理解的一个派生形式,甚至一切返回知识论的可能都被排除了。据此,说明与理解之间的对抗从方法论之间发展成为存在论与认识论之间的对抗。

3.真理与方法:伽达默尔“效果历史”中的对立

伽达默尔继承海德格尔诠释学的本体论转变,同时希望通过这种本体论的重新定向来讨论人文科学,这进一步扩大了存在论与方法论之间的裂痕。伽达默尔将尼采的酒神精神、胡塞尔的生活世界、海德格尔的技术批判内化为存在的本体论,从而在艺术经验、历史经验以及语言经验之中批判科学主义的片面性:“真正的历史对象根本就不是对象,而是自己和他者的统一体,或一种关系,在这关系中同时存在着历史的实在以及历史理解的实在。一种名副其实的诠释学必须在理解本身中显示出历史的实在性。因此,我就把所需要的这样一种东西称之为‘效果历史’。理解按其本性乃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伽达默尔,1999:384)凭借“效果历史”,伽达默尔摧毁了对于人文科学的客观主义或实证主义式的理解,自培根以来紧密相连的真理与方法,被处理为一种对立关系:要么方法,要么真理。伽达默尔诠释学对真理与方法的割裂,首先遭到贝蒂和赫施从方法论视角的反批判,他们认为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包含一种对方法合理性的回绝”,因而不过是一种主观主义。此外,这种割裂也遭到了哈贝马斯和阿佩尔为代表的社会批判理论的批评。他们认为伽达默尔在强调先见、权威和传统时忽略了意识形态要素,从而批判伽达默尔的保守主义和守旧主义。

二、长程迂回:利科解决难题的嫁接艺术

面对伽达默尔与哈贝马斯、贝蒂等人的争论,利科一方面接受方法论向本体论的转变,从而承认诠释学涉及对存在之间关系的理解;另一方面则认为伽达默尔效果历史意识关于“疏异的间距化”的讨论为人文科学的客观性维持了本体论前提。“只有当历史意识不仅不企图简单地抛弃间距化,反而假设它的存在时”,“把一种批判事例导入某种由于排斥间距化而被明确规定的所属意识”(利科尔,1987:61)才得以可能。

1.基础存在论的短程模式及其不足

自海德格尔基础存有学后,现象学与诠释学的汇通成为克服现代主观主义,尤其是心理学解释的片面性的必然。但是,海德格尔把“理解的存在论称作‘短程’的,是因为他通过与关于方法的所有讨论相决裂,一上来就处于一种有限存在的存在论层面上,以期在这个层面上把理解恢复为一种存在的模式,而非一种认识的模式”。(利科,2008:4)这种短程模式“不是逐渐地进入这个理解的存在论中去的;我们不是通过深入研究有关解经学、历史或心理分析的方法论需求而渐渐接近这个存在论:我们是通过询问的突然逆转而想象自己置身于这个存在论之中的。”(利科,2008:4)于是在基础诠释学里,无法思考和处理如下一系列问题:“如何为解经学、即文本的理解提供一种工具?如何创立与自然科学抗衡的历史科学?如何为相互竞争的解释之间的冲突进行仲裁?”(利科,2008:9)

与海德格尔不同,利科的问题意识在于:“源自对于解经学、历史方法、心理分析、宗教现象学等进行反思的一种诠释的认识论,当受到理解的存在论的接触、推动或者说吸取时会发生什么呢?”(利科,2008:5)利科认为诠释学作为一门关于理解和解释的理论,不可避免地要与历史研究和精神分析相联系,他说:“我们将继续与那些以方法论方式寻求实际解释的学科保持联系,我们将反对那种把真理,即理解的典型特征与来自注释学的学科所操作的方法加以分开的引诱”(洪汉鼎,2006:254)。因此,利科认为把诠释学嫁接于现象学之上的途径,应开始于语言分析,并须经历语义学层次、反思层次才最终达到存在层次。

2.语义学的中介

利科的长程迂回策略起于语言,这不但是因为各种理解和认识首先涉及语言的中介作用,其必要性更在于语言所具有的多重意义的结构。正如利科所言,“我把象征符号称作任何意指的结构,在这个结构中,一个直接的、原初的和字面的意义附加地指示另一个间接的、从属的、形象化的意义,后一种意义只有通过前一种意义才能被领悟。这种对双重意义上的表达进行限定便确切地构成了解释学领域。”(利科,2008:13)基于象征符号的双重意义结构,利科将象征和解释关联起来,认为正是通过解释,意义的多重性才被转译。

通过对日常语言一词多义的特性的分析,利科把日常语言分析与解释学联结起来,认为语言哲学主要探讨“对象、记号(即语言)、解释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在语义学领域,就存在着一种供诠释学整体得以展开的“参照轴”,这就是具有双重意义结构的“象征”。所谓象征,就是“通过一种意义来给出另一种意义;在这观点下,一种原初的、字面的、俗世的、通常自然的意义,诉诸于一种象征的、精神的、通常生存的、存在论的意义”。(利科,2008:32)在这个意义上,利科认为“解释是思想的工作,这工作在于对隐藏在表面意义中的意义加以辩读,在于展开包含在字面意指中的意指层次”。(利科,2008:13)因此这种具有双重意义的结构的“象征”,构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诠释学的领域。

语义学的益处首先在于使解释学与种种实践的方法论保持联系,从而避免割裂真理与方法的危险。其次,语义学在与解释学联合的过程中,将解释学定义在现象学的意指理论层面。最后,多义表达的语义学有助于建构当前缺乏的语言哲学。尽管多义语言的不确定性和歧义性容易引起误解,从而使意义交流笼罩着难以挣脱的阴影,但利科并不赞成那些希望根据理想模式来改造现存语言的元语言理论,比如逻辑经验主义为代表的科学语言对上述歧义的消除策略。利科试图保留语词多义表达中的歧义性张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以及现象学深刻地影响了利科。在把诠释学与上述三者进行对比的过程中,利科认识到他们之间的共性,即它们都非常重视意义的双重性问题。双重意义“旨在通过由那附在事件上的意义剩余来辩读一种生存运动,辩读人类的某种存在论状况,而这个事件以文字的形式而处于可观察的历史世界之中;双重意义在这里正是对存在中的位置进行探测的探测者”。(利科,2008:79)因此双重意义不能被理解为一种自身封闭的语言学分析。

3.反思的镶嵌与主体理论的转型

如果把诠释学封闭在“双重意义”的语言学分析中,无疑将停留在“绝对的语言王国”中无法自拔,因为“这种纯粹的语言分析,看不到或否认了语言符号所运载的意义的意向及其所矢指的对象,因而这种分析将最终否定和消除这些语词所针对的目标”。(高宣扬,2004:133)那么,如何才能将这个存有学的欲求与语义学联系起来,使语言分析纳入存在本体论的范畴内,从而超越海德格尔的局限呢?利科认为,要实现存有学的欲求需要在语义学层次与存在层次间插入一个中间环节,这就是“反思”,“它是介于符号理解与自身理解之间的纽带。正是在自身里,我们才有机会去发现认识一个存在者”(利科,2008:18)。利科认为只有当我们在反省性思想的本质里寻找双重意义的逻辑时,才能“克服存在于文本所属的过去文化时代与解释者本身之间的疏远和间距。……任何解释学,无论明显还是不明显,都是经由理解他者的迂回而对自身进行理解”(利科,2008:18)。

“反思”把象征语言和自我理解联系在一起,从而把对于语义学多重意义的理解,转化为对自我的认识过程。利科批评笛卡尔—胡塞尔“受颂扬的我思”,认为我思如果不通过符号的中介、不去把握我们为生存所作的种种努力,那么我们就无法像弗洛伊德、尼采和马克思那样揭穿虚假意识的直接性。在反思层次,我们需要完成两重迂回:其一,反思作为一种批判,需要以狄尔泰所谓的“生命自我对象化”的表现作为中介,才不至于成为笛卡尔空洞的“我思”。其二,由于弗洛伊德、尼采、马克思对“直接意识”的否定,“反思”需要对假意识、虚伪的意识和错误的意识进行认真的批判。经由这两个迂回,利科得以批判地发展海德格尔的存在论解释学,他认为海德格尔的捷径式存在论对语词的多重意义一无所知,他的存在论解释学试图用“我在”代替“我思”,从而拒斥作为认识论原则的“我思”。不过,利科也看到了海德格尔的积极意义,“在本真的自我是由询问本身构成的这个意义上,我们将发现一种新的自我哲学的可能性”(利科,2008:278)。

正是基于对海德格尔存在论哲学的继承,利科重新审视“我思”,认为我们必须在笛卡尔的“受颂扬我思”与尼采、弗洛伊德、福柯等人的“受侮辱我思”中保持距离,从而在真理与方法、说明与理解的辩证统一中重新界定“我思”。海德格尔存在论解释的启示在于,虽然“此在在存在者上接近我们”,但“在存在论上看,它远离我们”,因此“我在”的恢复不仅仅是直观描述的现象学,更是一门解释学,即“我在”已被遗忘,它需要某种去蔽的解释来重新获得。海德格尔的存在论解释学为我们指出了一个“视域”和目标,在这个意义上,利科说存在论的确是反思哲学的“希望之乡”。因此利科的“我思”不是空洞盲目的我思,也不是被怀疑抛弃的我思,而是一种具体的反思,它是对我们生存的努力和存在的欲求的占有。反思之所以成为解释,就是因为作为主体的我只有在那些散播在世界上的符号之中才能把握到自我存在和努力行动。据此,利科认为“我思”必须将“我在”和“我说”结合起来,“一种反思哲学,在完全接受有关心理分析和符号的纠正和教训后,采取对私人的和公共的、心理的和文化的符号进行一种解释这样一条漫长而迂回的路线,那构成为我们的存在欲望和生存努力就能在这条路线上得到体现和彰显”(利科,2008:327)。

三、主体理论视域下利科超越诠释学难题的三重递进

利科以长程迂回的策略为指引,不断地将诠释学的范围扩大到由文本、行动和历史三大方面所构成的哲学人类学的层面上,以求在文本理论、行动理论和历史理论三者的紧密关系中“引出理解和说明之间的一种一般辩证法的观念”(利科,2015:176)。

1.间距与占有:文本理论对诠释学难题的第一重超越

利科在本维尼斯关于“话语语言学”和“语言语言学”的区别的基础上界定文本概念,认为文本是由书写固定下来的话语。话语语言学与语言语言学的基础单位不同,如果说“符号”是语言语言学的基本单位,那么“句子”就是话语的基本单位。话语总是指涉一个它试图描述、表达或者表象的世界,而符号则没有世界和时间,它指向的是同一语言系统内部的其他符号。为此,利科认为文本理论只能发生在话语语言学中。“事件”和“意义”的辩证关联是“话语语言学”的全部特征。作为“事件”,话语具有当下的时间性、主体的参与性、事件的关涉性以及信息的交互性,而语言则是超时限的、无主体的、缺乏语境和非交互的。作为“意义”,事件必然被超越,从而“证明了语言的意向性、意识(noema)的后续者和意识对象(noesis)内部的关系”(利科尔,1987:137)。话语语言学中事件与意义的辩证关联是全部解释学问题的核心,因而成为利科文本理论的重要基础。利科反对结构主义语言学关于“言谈是第一性,而书写是第二性的”的观点,认为言谈和书写都是话语的合法形式,而作品恰恰是按照一定风格由书写直接代替言谈进行生产的结果,它使“话语成为实践和技术的对象”(利科尔,1987:139),言谈向书写的过渡使话语成为真正的文本。

作为书写的文本具有不同于言谈话语的四种间距。首先是事件与意义的间距。书写解除了话语的语境关联,在事件消逝后凸显了仍待理解的“意义”。其次,书写打破了作者的语境,使文本的意义与作者、心理学的意义不再一致。再次,“文本脱离开了其产生的社会和历史条件,而使自己面临着被人们无限地阅读”。(利科尔,1987:15)由此,文本意义不再来自作者,而是来自文本与读者间关系。最后,文本把指涉对象从直接指涉的局限中解放出来,它向我们打开一个在世的新维度,即投射一个世界。

伽达默尔将“间距”界定为一种“异化”,从而陷入“方法论”与“存在论”之间的非此即彼中,即要么选择间距,那就将诠释学贬入方法论层面;要么放弃间距,那就把诠释学建构为一种直接寻求本体和真理的存在论。与此不同,利科把间距理解为一种积极的、富有活力的概念。文本产生的间距虽然阻断了事件与意义的关联,但却为文本意义的获得提供了结构性说明的空间。间距的说明显然无法单独完成文本含义与指称之间辩证关系的重建,文本的“运作”既需要作品内部的由间距而来的结构,也需要寻求对意义世界的筹划。为此,结构的说明还需要意义的占有作为补充。“占有”就是克服间距,就是使先前异己之物成为自我之物。“占有”概念的提出,使得文本不再只是一种结构性说明的“含义”,而是在阅读主体的话语中实现了“意义”。书写造成“事件”与“意义”辩证法的断裂,面对这个断裂,“结构主义者企图在语言结构所形成的间距中重新解释文本,存在主义者则抛弃间距,将读者引向某种可能的世界”(陈志丹,2016:88),前者因结构而忽略世界,后者因忽略语言而陷入主观。利科则认为对文本的解释就是要通过“解释弧”去消解“说明”与“理解”的对立关系,从而在间距与占有中重建事件与意义的辩证关联。

2.行动与人文科学:利科超越诠释学难题的第二重递进

文本范例在人类行动领域的扩展,使利科进一步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找到了解决说明与理解对立的路径。狄尔泰曾以说明和理解的对立区分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的方法,从而回应实证主义对精神科学的入侵。但狄尔泰的区分其实并未摆脱说明的实证主义,正如哈贝马斯所言:“只要狄尔泰抛弃精神科学的自我反思,并且恰恰使在实践的认识的旨趣被视为可能的诠释学认识的基础,而不是被视为诠释学认识的颓废这点上放弃精神科学的自我反思,并且重新陷入客观主义,那么,同皮尔士一样,狄尔泰最终也摆脱不了实证主义的束缚”(哈贝马斯,1999:170)。显然,狄尔泰无法解决人文科学何以具有科学性的问题。

利科关于意识形态的认识是其行动理论解决诠释学难题的一个典型案例。利科分析了伽达默尔与哈贝马斯关于诠释学与意识形态批评的争论,认为其本质上是诠释学中“归属”与“异化”之间的对立。伽达默尔强调个人归属于作为历史意识向度的文化传统,哈贝马斯则试图以交往观念消除传统所带来的歪曲和异化。以行动理论为基础,利科认为对意识形态进行批判是可能的,诠释学的先见并不影响意识形态批判,我们的意识形态必须与诠释学的“先见”联系在一起,进而获得它自己的合法性。以意识形态最深层次的社会整合功能为例,利科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创事件”会产生与诠释学相似的间距,使历史事件与其流传的意义发生疏离,而意识形态的整合功能则试图通过诠释学弥补这个疏离,保持或传播原有事件的意义。因此一切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社会政治态度均以某种意识为前见——接受这些先见就是接受意识形态的整合功能,但是由于行动本身具有像文本那样的四个间距,使得这些社会科学依然能相对自律地构成其自身,并反过来批判意识形态的遮蔽和颠倒作用。

3.叙事与时间:利科超越诠释学难题的第三重递进

20世纪80年代,利科围绕时间与叙事的关系,将语言、反思、解释、行动等诠释学思想的核心内容融会贯通为一门全新的基于“叙事同一性”的历史诠释学,为消解说明与理解的对立提供更具普遍性意义的叙事诗学的路径。

第一,在叙事诗学的三重模仿中,蕴含着利科对说明与理解二分难题的消解。一方面,通过叙事的“情节构造活动”,利科将隐喻理论的“语义更新”发展为一种“异质性的综合”,即凭借情节的作用,把人物、事件、目的、原因的差异性创造为时间上的整体。情节化将事件组织为一个有着内在逻辑关联的整体,其中蕴含着历史的目的与手段、动机与结果,由于它展现了历史发生的境遇或情势,从而成为可被理解的叙事性单位和手段。情节化所形成的异质性综合,是一种“从部分中创造出整体的想象的判断,康德称之为‘沉思的’判断,利科则称之为‘结构’”(范胡泽,2012:117),它是一种叙事内部的作为结构分析的编码系统。这种结构性整体等同于模仿行动Ⅱ,它将偶然事件组织成可理解的故事,为模仿行动Ⅰ和模仿行动Ⅲ,亦即为行动世界与意义的占有提供结构性的中介。

另一方面,通过叙事对时间经验的重塑,叙事对时间经验的表述进入到文本世界与读者世界的交流阶段。“交流”意味着读者以自己的“视界”超出作品的意义,从而在作品的结构性限制与世界的重塑性开放的辩证关系中筹划自己的世界。叙事在生产性想象力的帮助下对现实进行重塑,进而在叙事文本与读者的交流中产生主体对于意义世界的占有和把握,因此,“一个读者所接受的并非只是作品的意义,还包括借助作品意义与参照带给语言的经验,最终则是面对这些经验作品所展开的世界与时间性”(Ricoeur,1984:78-79)。

第二,在历史叙事与虚构叙事的交互指称中,说明与理解的方法论对立被克服。在传统认识论中,历史叙事与虚构叙事之间有明显差别,那就是历史具有符合现实的客观性,而虚构叙事,如小说、民间传说、史诗、悲剧等,则涉及非现实的可能性。利科则认为历史叙事是一种“书写的历史”,它既和虚构叙事一样具有叙事结构,即情节化构造活动,又和虚构叙事形成交叉指称。一方面,历史虽然以过去发生的事件为对象,从而被现代历史学家认为是高于叙事的学问。但是,利科显然不同意这种贬低叙事的做法,他认为叙事的理解反而成全了历史的学科地位,正是由于叙事的情节构造活动,历史事件才被当成有意义的整体。历史与虚构叙事一样塑造情节,它是对过往事件进行“想象的变更”。另一方面,虚构叙事虽然没有指称现实世界,但它的目的恰恰是以某种方式影响读者,它实质上是对人类可能世界的筹划,它在悬置现实世界的同时打开一个全新的世界。历史再现离不开虚构化的情节构造,而虚构叙事也只有在历史说明所提供的重构历史事件的“历史化”条件中重塑世界。

第三,利科在基于“叙事同一性”的自我理解中,深度奠基说明与理解的融合。利科所谓预塑、塑形和重塑对于行动的三重模仿,其本质是要在“传递的时间”和“解释的时间”中探讨意义的双重性问题。为了解决传递的时间与解释的时间之间的“间距”——这恰恰也是读者和作者之间的间距,利科在叙事与时间的相互关系中把诠释学难题转换为一种自身同一性问题,亦即如何在历史时间的间距中理解自己进而形成自身的同一性。叙事活动一方面在情节构造活动中将异质性综合为“不协调中的协调性”,从而为叙事同一性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则在重塑活动中,阅读把读者带入到对于自我的“想象的变更”中,叙事文本所指涉的世界也进而投射为读者对于自身的理解。

综上,利科积极地重构传统的“反思”哲学,他以文本范例为奠基,不断深入到对人类行动和历史叙事的诠释与理解中,去消解和超越说明与理解之间的灾难性对抗。利科诠释学哲学的这些努力充分展现了其从对立走向迂回、从捷径走向长程,从而在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现象学、存在主义、诠释学等诸多领域中展开对话沟通的辩证法精神。

参考文献:

[1]陈志丹,2016,《从文本到行动:利科自我诠释学的扩展与深化》,载于《哲学研究》2016年第10期.

[2]范胡泽,2012,《保罗·利科哲学中的圣经叙事——诠释学与神学研究》,杨慧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伽达默尔,1999,《真理与方法(上卷)》,洪汉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4]高宣扬,2004,《利科的反思诠释学》,同济大学出版社.

[5]哈贝马斯,1999,《认识与旨趣》,学林出版社.

[6]洪汉鼎,2001,《诠释学——它的历史和当代发展》,人民出版社.

[7]洪汉鼎主编,2006,《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东方出版社.

[8]利科,2004,《活的隐喻》,汪堂家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9]利科,2008,《解释的冲突》,莫伟民译,商务印书馆.

[10]利科,2013,《作为一个他者的自身》,佘碧平译,商务印书馆.

[11]利科,2015,《从文本到行动》,夏小燕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2]利科尔,1986,《解释学的任务》,李幼蒸译,载于《哲学译丛》1986年第3期.

[13]利科尔,1987,《解释学与人文科学》,陶远华、冯俊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

[14]严平,1998,《走向解释学的真理——伽达默尔哲学述评》,东方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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