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段子:附体是传统社会常见的一种现象,可能近现代社会这种事儿不常见了,主人公算是一位县领导,可以说因公伤身,逐渐不支,也算是命数吧。 通州海门县主簿摄尉事,入海巡警,为巨潮所惊,得心疾,谓其妻曰:“汝年少,又子弱,奈归计何?”妻讶其不祥。 簿曰:“有妇人立我傍,求绯背子,宜即与。”妻缝绯纸制造焚之。明日又言:“渠甚感激,但云失一裾耳。”妻诣昨焚处检视,得于灰中,未化也,复为制一衣。簿时时说:“见人从灶突中下,而居室相去远,目力不能到。”凡月馀.预以死日告妻,奄忽而陨。 官舍寓尼寺,妻不胜惧,倩两尼伴宿。才过灵帏前,一尼遽升几坐,作亡者语,且命邀邑宰孙愬。孙来,与问答甚悉,又数小吏某人之过,乞箠之。孙如其戒,而谕以理曰:“君诚不幸,死亦命也。眷眷如是,何得超脱?”为邀僧惠瑜说佛法,经一日,尼乃醒。 及丧归,又对众附语,令其妻“欲嫁则嫁,切不可作羞汙门户事,吾不恕汝”。人或疑小吏之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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