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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支钢笔

 家在黄岛 2020-07-10

文/刘胜本

我是八岁那年上的小学。手续很简单,父亲拉着我的手,到学校里,跟老师说:“给你送个学生来。”老师说:“来吧。”就这样,我就成了胶南县琅琊公社刘前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了。

  

那时候家里穷,没有笔,我们常常用小石头在红色瓦片上写字,不用花钱,还可以重复利用。后来,用富家子弟用过的铅笔头,套上一段小竹竿,便是一只心爱的铅笔了。可是,有了铅笔,就必须有白纸才行。当时最好的白纸就是封窗纸,通常是正面用完了用反面,正反两面都用完了,再用橡皮擦掉,重新用。当然,橡皮是绝对不可能花钱买的,太贵了,用的是不知从哪里捡来的橡胶皮,可能是农村独轮车的内胎那种。这种橡皮常常把纸擦得黑乎乎的。偶尔能得到一块医院里输液瓶的橡胶瓶子盖,可就是宝贝了,因为瓶子盖是乳白色的,擦得纸不那么黑,常常舍不得用,有时还被当做礼物送给要好的小朋友。

  

就这样,在贫穷简单和无忧无虑中,上完了四年级。

  

刚上五年级时,父亲省吃俭用,攒下了一点钱,决定给我买一支钢笔。父亲是文盲,不会写字,钢笔跟有文化人一样,在他心目中是很神圣的,况且,这么大的开销,马虎不得。所以,父亲把钱交给了那位叫郑江的老师,让他帮我买。

  

过了几天,郑江老师在路上拦住我,问:“你想买钢笔,你喜欢粗的还是细的”?“细的”我不假思索地回答。我喜欢细的,大概是出于两个目的,一是细的笔尖用墨水少,墨水也是要花钱的。花钱买了钢笔,就必须在其他方面尽量节省;二是细的笔尖写字也小,可以少用纸。那个年代造就了人的小气。我常常认为我为人小气,就是那个年代受穷导致的,以致我今天富裕了,也改不了小气的习惯。

  

钢笔买回来了,是一支墨绿色的,不知道什么牌子,但确实很漂亮,我兴奋地至少有两天没睡好觉。而且笔尖很细,果然是老师,就是会买。写起字来很舒服,比铅笔好用多了,当然跟瓦片之间就没有可比性了。

  

此后,我的第一支钢笔就很自然地跟郑江老师联系起来了。正如钢笔是书写工具中最好的一种,郑江老师是村子里为数不多识文解字的人。

  

钢笔是什么时候消失的,我记不清了,可能是我有了新欢,或者是它自动退役,但给我买钢笔的郑江老师却深深地留在我的记忆里。

  

后来发生了“文革”运动,我们写大字报批斗老师。晚上点上汽油灯,学校提供旧报纸和毛笔墨水,我们只管胡说八道,给老师们加了很多莫须有的罪名。我记着给郑江老师编的罪名是偷公家木头。在我们轰轰烈烈的批斗之下,郑江老师被迫离开教师岗位,务农去了。

  

十几年后,我考上了大学,暑假回家时,郑江老师已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他主动问我:“叔(我辈分高),放假了?”我尴尬地“嗯”了一声。他已经务农十几年了,虽然在我心目中他一直是我的老师,可是我却没有勇气喊一声“老师”,反倒怕他觉得尴尬,也许他早已忘记了自己当年是老师了吧。现在想想,我的那一声“嗯”,肯定给他留下高傲的印象,可我实在找不出更好的表达方式。

后来,郑江老师跟长途客运车售票,赚钱不多,勉强养家。再后来,听人说郑江老师因车祸离世了。我如梗在喉,好长一段时间沉默无语。

我写这篇文章时,离郑江老师去世又过了好多年,真的希望你在天有灵,能够读到这篇文章。为我的第一支钢笔,我记得你大半辈子,但不知我的那张大字报你是否还记着?

我是个懦夫,我没有勇气为那个时代的无知救赎。但愿有来生,能够好好地报答你——我的老师。

作者简介:刘胜本,1989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任教开发区一中(地理)至今。被评为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山东省“我为教育立新功”先进个人、青岛市先进班主任、开发区教学能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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