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吕继明 哥哥从老家捎来两只小公鸡。妻把它们剪了翅膀,绊了腿,在我那狭小的院角暂养起来,说是“来人算样菜”! 次日清晨,朦胧中听见鸡的扑楞声和嘶叫声。“你再叫,你再叫!”妻在斥责。我翻身下床,见妻正握着鸡腿,扭着鸡脖向碗内滴血。 “怎么,馋啦,大清早就杀鸡?”我打着嗤腔。妻正色道:“你没听见?一夜叫几遍,聒得我一夜没睡着!”说话中还带着余怒。“你咋知道是它叫呢?”“我专门趴在窗户上瞅,就是它,没错!”说得斩钉截铁。 小鸡生来就是一道菜,杀了调剂生活,本是情理中的事。只是小鸡因此而死,使我的心境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悲哀。 女儿起来了。她是最爱吃鸡腿的。但是,当她知道小鸡的死因后,稚气的脸上立时罩上一层寒霜,蹲在小鸡旁,凝视许久,泪珠在眼眶里直打转。 菜烧熟了,香气四溢。全家三口人端坐在饭桌旁,妻在频频地让着,我和女儿怎么也吃不下,望着冒着香气的炒鸡块和肥硕的鸡大腿,沉默着,好像是在对那屈死的生灵致哀。 我沉默着,凝视着,丝丝热气勾起我缕缕情思。在那连糠菜也填不饱肚皮的年代,庄户人家哪里见过什么钟表。我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靠鸡鸣报时,起床上学。每当东方欲晓,一声鸡啼,家家皆鸣,全村响成一片,俨然雄鸡的大合唱。邻里同学,互相催喊,披星踏露 ,结伴赴校。年复一年,我对公鸡,特别是啼晓的公鸡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情感。 至成年,知识渐长。见金鸡常啼于书山墨林。或浓墨重彩,寄情于上;或长歌短赋,托物言志。或怜生灵之涂炭,或咏闲情之逸致,或发思古之幽情,或振大汉之天声……“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犬吠深巷里,鸡鸣桑树颠”,“一唱雄鸡天下白,万方乐奏有于阗”……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在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上,金鸡与人们的感情息息相通,与社会的兴衰紧紧相连。 时代的进步与发展,使形形色色的钟表逐步成为人们记时和报时的工具,但雄鸡依然履行天赋的使命。那昂天长鸣的雄姿和清亮圆润的歌喉,给大自然增添了无限生机,给人以赏心悦目之娱。但它哪知道,由此而惊扰了一些人的酣梦呢? 小鸡终于死了,死得无声无息。 女儿不知从哪里翻到一首诗,泪眼盈盈地朗诵着: 我天天最早起, 牵着日头走。 我的歌喉正宏亮, 偏偏死到临头。 …… 噢,死到临头, 我一腔怒火中烧; 噢 ,死到临头, 我两眼苦泪在流。 多想再到曙光里歌唱: “咯咯咯”, “噢噢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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