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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宗教源流史》基督教之五十二:新教在英国的继续发展1

 Ztiger1980 2020-07-17
《世界宗教源流史》基督教之五十二:新教在英国的继续发展1

基督教之五十二:新教在英国的继续发展1
  

英国在1707年之前分为英格兰和苏格兰两个王国。在英格兰,1534年成立英国国教会,宣布英王为教会在世间的最高首脑,脱离罗马教廷。16世纪60年代,出现清教运动,这是大陆新教,特别是加尔文宗影响的产物。同时,天主教的势力也还保持很大的影响。在苏格兰,天主教的势力要大得多,新教加尔文宗屡屡遭到迫害。

  1640年4 月,英格兰国王查理一世(1625-1649 年在位)被迫召开国会,这是他1629年解散国会以来的第一次,目的是为了筹措军费,以对付苏格兰的起义。查理一世的父亲詹姆斯一世(1603-1625 年在位)曾靠贵族的支持推翻了苏格兰长老宗的统治。查理一世执政后就颁布法令,将没收教会而分给贵族的地产归还给教会。这曾是苏格兰贵族支持詹姆斯一世的根本原因,现在,苏格兰贵族看到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极为不满。1637年,查理一世为将专制王权扩张到宗教领域,欲实现宗教划一,下令在苏格兰强制推行类似英国国教会(安立甘宗)的礼仪,苏格兰的长老宗终于忍不住了,发动了反抗英王的起义。1638年元月,起义者订立保卫真正宗教的国民契约,得到广泛支持。是年12月,长老派召开大会,废除了各地主教职务(安立甘宗主张教会实行主教制管理,长老宗主张实行长老制。推翻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建立的整个教会组织。查理一世视此为叛乱,派军队镇压,便引出为筹集军费而重开国会一事。

  英国的国会制度始于12世纪。国会分上议院和下议院,前者由贵族和主教组成,后者主要是城镇市民的代表。这是私有财产所有者反对君主侵犯、维护自己的自由和利益的地方。国会可以限制国王的某些权力,否认国王能支配任何一种公民的个人财产和自由,一些重大的经济、政治、宗教问题的解决要得到国会的认可。这也是查理一世不得不召开国会的原因之一。1640年时的国会;长老派清教徒占有优势,查理一世未能达到自己的目的,相反,国会中积蓄的对政治和宗教问题的不满却一下子爆发出来。国会首先要求消灭政府滥用权力的现象,对与苏格兰停战议论很多,而根本不主张重新对苏格兰开战。查理一世一气之下解散了这个' 短期国会' ,自己一意孤行,仓促向苏格兰进攻,结果大败,答应尊重苏格兰的一切政治和宗教自由,并支付苏格兰军队的一切费用。国王一筹莫展,被迫再度召开国会,此为' 长期国会'。长期国会1640年11月开始工作,它采取的第一个步骤是想办法保护自己,限制国王的权力。1641年2 月,国会通过一个法案,规定一个国会被解散和新的国会召集的中断期不得超过3 年。一旦国会开始工作,在未满50天以前,未经国会同意,不能解散国会或者中断它的会议。5 月,国王被迫批准这个法案。

  在宗教问题上,长期国会于1641年7 月撤消高等宗教事务法院。这是创立于1587年,由国王直接控制,专门对付清教徒的特殊机构。它由不受普通法律程序约束的专员组成,专门负责调查和裁决宗教纠纷,权力极大,可不问证据,仅凭推测即可定罪,有权实行审问和监禁,是维护主教权威的得力帮手。同时,国会还要求取消主教进入议会的权力,取消主教职务。

  1643年初,国会通过一项法令,规定在年底前废除主教制,这是长老宗历来的主张。1643年7 月1 日,国会在威斯特敏斯特召开宗教会议,解决与废除主教制相适应的教义和管理制度问题。出席会议的有由国会提名的121 名教牧人员和30名平信徒,绝大多数是长老派清教徒。会议的权力仅限于向国会提出建议,最后决定权在国会手里。

  这次会议首先于1644年拟定了一份《礼拜规定》,呈递国会,并提出一套完全长老宗式的教会管理制度,主张废除主教、副主教等职,由长老有效执行教规,管理教会,牧师经会众同意后任职。1645年1 月,国会批准了《礼拜规定》,废除《公祷书》,这是解决宗教仪式问题的。《公祷书》全称《爱德华六世第一版公祷书》,于1549年1 月颁布,目的在于在英格兰国教会的基础上统一宗教仪式,加强控制,其中保留了很多天主教的成分,因而一开始便受到主张深入改革的宗教人士的反对。后来的清教徒已在实际上抛弃了这个文件中规定的宗教仪式,实行一套简朴的清教仪式。以《礼拜规定》代替《公祷书》,是清教徒的一次胜利。清教的仪式合法化了。关于教会的管理制度,是否要用长老制代替主教制,国会开始犹豫不决,最后于1646年和1647年终于颁令实行长老制,但这个法令并未彻底实行。

  会议的下一个重要任务是解决教义问题的,其成果是制定著名的《威斯特敏斯特信纲》和大小两种《教义问答》。前者于1646年下半年提交国会,1648年6月,国会做了部分修改后予以批准。同年,《教义问答》也获国会通过。大《教义问答》用于讲道,小《教义问答》用于儿童教育。两个文件都体现了加尔文主义的基本精神。例如,关于上帝的意志及上帝与人间的关系,两个文件主张' 堕落后预定说' ,认为从人类始祖亚当夏娃继承而来的原罪是一切人的根性,这种原罪不能靠人类自己来救赎,而由救世主耶稣基督代赎。但又并非所有的人都能赎罪。其中一派主张在人类始祖不听上帝的旨意,堕落之前,上帝就已确定哪些人可赎罪,哪些人将终身沉沦;另有主张上帝确定哪些人可赎罪,哪些人终身沉沦,不可救药,是在亚当夏娃堕落之后。《威斯特敏斯特信纲》和大小《教义问答》即主后说。这是加尔文主义在英格兰的一个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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