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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问题!

 刘刘4615 2020-07-20
税闻 2020-07-18
一文读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问题

●●政策梳理 ●●

01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02

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03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04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疑难问答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申报时既符合小微企业增值税免征,又符合生活服务免增值税政策,那么在进行季度申报时,我应该按照小微还是按照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填写申报表呢?

同时符合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和其他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按照小微企业免征政策填写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疫情期间免税优惠政策,2020年4月部分业务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业务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开具普通发票的部分是否可以享受免税优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为购买方就某一笔业务开具3%征收率或1%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就该笔业务按3%征收率或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的收入,符合疫情期间免税政策规定的,可按规定享受免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3-5月征收率3%减按1%,但是由于会计操作失误,3月开出的普通发票有的是1%的征收率,有的是3%的征收率,且3%征收率的发票由于联系不上购买方已经无法收回,那么4月申报第一季度增值税时,3月开错的3%征收率发票是否应按照1%计算缴纳增值税?是否需要收回原发票并开具红字发票?

在复工复业政策实施期间,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开具了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需要提醒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如实开具发票。纳税人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政策的,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1%”字样。今后,纳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涉 税 实 务

A公司是一家提供餐饮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二季度不含税销售额为20万元,未开具发票,请问二季度增值税该如何申报?

填报方式:

A公司同时符合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和其他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按照小微企业免征政策填写申报表,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将销售额20万元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系统自动带出第2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0.6万元(20×3%=0.6)。

B公司是从事口罩生产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二季度取得含税销售额共20.2万元,其中10.1万元开了1%的普通发票,10.1万元开了1%的专用发票,请问该公司二季度增值税如何申报?

填报方式

B公司二季度销售额没有超过30万元,可适用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申报时,将开具1%普通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10万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1%专用发票部分的不含税销售额10万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第2栏,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特别提醒:“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系统按照3%征收率自动计算带出,无需修改。

C企业是一家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二季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应购买方的需求开具了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2.96万元,开具免税发票销售额12万元,如何申报?

填报方式:

C公司需要就专用发票部分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开具的免税发票部分依然可以适用免税政策,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

D公司是湖南省一家提供建筑服务的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二季度预计取得含税收入45.4万元,同时D公司期初结转的扣除项目还有5万元。请问在办理二季度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应当如何计算填写?

填报方式:

D公司办理二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在计算填写第8栏时,计算公式中的征收率为1%,第8栏应填写40万元[40.4÷(1+1%)=40]。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时,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填写为40万元,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0.8万元(40×2%=0.8),填写在第18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填报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关栏次。

来源:湖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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