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经历的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0年,中央发出7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1981年初,正值我担任XX公社党委书记,根据文件精神,允许在一些地域搞联产承包责任制。我们公社首先在一个较为落后的生产小队搞了联产承包到小组的先行试点,社员自愿组合和合理搭配相结合的办法,分为五个小组,实行五定,即:定户、定地、定农具、定牲畜、定产量。秋后,这个小队比上年增产近8.4万斤,增比50%,同全公社平均增产水平接近,解决了多年來一直扯全公社后腿的问题。 1982年,中央下发第1号文件,关于全面推广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通知。我们公社在总结联产承包到组试点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全公社10个生产大队的111个生产队全面实行联产承包到小组,承包小组近350余个。 1983年,全公社全面实行联产承包到户。 我于1983年秋离开公社,调到县里工作。 1984年以后,农村全部包产到户。人民公社改称乡政府,生产大队改称村政府,生产队改称村民小组。生产队的牲畜、生猪、农具、队底房屋,大队企业、果园、拖拉机等农机具、除村办公房以外,全部变卖给私人。公社办的企业及资产也都变卖给私人。从此,结束了人民公社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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