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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宗伟:教师“德性”何以净化

 凌宗伟 2020-07-23

教育部就教师的师德问题,颁布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针对少数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的行为设立了6条“红线”。细读这些“红线”,内容上虽无多大新意,但从实施背景和现实生态的角度说,又让人有颇多感喟。

“天地君亲师”,从中国人的文化心理来说,“师”不但是树德立身的文化符号,更是家族维系和历史传承的重要载体。直至今日,当有人问起你的“师承何处”时,不但是指你的出身,其实,也是一种对人格品质的效度。即是说,中国传统的“师”,作为一种伦理秩序的代表,本身就是和“德”统一的。所以,当有人夸张地讲“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时,或许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所以校长更应慎言慎行,而能为宣扬自己而罔顾教育伦理。

从另一方面说,“德”与“行”互为表里,所以,道家对待“人之德”持两种态度:一是“人含其德”,将德当成一种内在的、观念的理想境界,主要是强调“德”的修炼和养成;另一种是“外立其德”,将德当成外在的、实践的行为准则,主要强调“德”的实践。可见,德是一种内外兼修的修养,人的德性也即在于此。如今,德性,已成为德世俗化评价的主要指标。如果从西方文明看,“德性就是维持一个充当某种角色的自由人的那些品质,德性就表现在他的角色所要求的行为中。”(赫尔曼·弗兰克尔)

回到学生与学生家长这样具体的问题上来说,我们必须正视这样的现实:礼尚往来已经成了我们这个民族的一种文化,尤其是在乡村,那些家长一是因为感激会给老师一点小意思,但确实是出于本心的,你不收他们相反会感到不安,事实上他们并不是为了巴结。更深层次的源于恐怕也有因为恐惧的,这种恐惧源自他们对学校事务没有发言权,他们担心自己的孩子在学校收到歧视,于是想到了贿赂。但这却不是出于本心的。

这样的文化其实在西方国家也是存在的。只是他们处理的方式与我们有所不同。有朋友给我说过这么一件事情:一个去澳大利亚读书的中国学生,在圣诞节时通过邮局给老师送去一顶25澳元的圣诞帽,圣诞节后,他的老师受到廉政公署的调查,他也被叫到校长办公室,成为廉政公署的“行贿嫌疑人”。原来,在澳大利亚政府明文规定,为了防止学生受到不公平待遇,老师收受学生的礼物不能超过5澳元,而且还要给学生回赠价值相当的礼物,否则就是受贿。好在那个中国学生向调查人员反映,那顶帽子在中国仅要26元人民币,而且是在老师不知情的情况下邮寄给老师的。况且,老师圣诞节期间也不在家中,对圣诞帽一事的具体情况也未知晓。事后,老师收下了那个中国学生送的圣诞帽,并认真地付给那个中国学生25澳元(约100元人民币)。

这样的文化告诉我们的是,教师的师德问题,其实就是他的个人品质在行为上外化的结果。说得简单点,师德如何,就是一个人的德性如何,而德性不是靠若干“红线”就能统一或禁锢的,它更多的来自于一个人的“行”,正如杜威说的“从做中学”一样,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在“行”中获取与他们相适宜的德性的。这种“行”,就教师来说,可以理解为他日常的“修养”,而修养又是一个濡染或蜕化的渐变过程,无法立时三刻,说扬就扬,说弃就弃。

德性显然不是靠制定标准可以达成的,更不是考评出来的,修炼需要的不仅是心境,还需要有相应的环境保障。就教师而言,这种保障就是他们的社会地位、政治权利、经济生活和精神需要,比如,尊重、爱护、尊严、公义等。今天,“师德”之所以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很多人之所以冒着丢饭碗的危险,收取不义之财,甚至巧立名目,肆意压榨学生,从根源上看,往往是某些“极端环境”扭曲了他们的“行”,并进一步矮化了其德性。他们的所作所为,在其看来,不过是种代偿行为,也即是说,从“弱势”的学生那里索回“原本”属于他们的东西。“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只有一个优良的环境和充实的发展可能下,我们才可能真正谈一个教师“德性”的净化和提升问题。

但我们遭遇的实情却不是这样。行政强力,正不断边缘化教育本身的力量,所谓的“师”正从传统的“人师-技师-经师”三统一的状态,分裂成以僵硬的经师为主、以机械的技师为辅的二元结构,而与一个人德性直接相连的“人师”恰恰缺位了。从营造的环境的角度看,从提升教师的修养来思,如果只知一味的念“禁”字诀,而失去了教育本应有的系统思维,失去了在行动上的引领、示范,失去了对教师人文性的关怀和理解,那么结果是很难预料的。要知道,外加的规范、考评或许可以在短期内收到震慑和约束效果,但同时也可能制造逆反,产生出诸如对6条“红线”更具免疫的“升级版”或“改造版”的问题。号令者是不是更应当有点前瞻,或者深谋?

须知,“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从老子的辩证哲学看,禁得越多,结果越坏。

那破解之道在何处?其实还是要回到东方或西方的文化立场和理性思维来看,德性不仅是一种关乎角色的行为规范,更是人的一种自然秉性,这种秉性用道德哲学家罗斯尔的话来说:“德性就是感情,也就是说,它是与由一种较高层次的欲望所规范的那些气质和倾向相关联的”,是一种引导人走上“正道”的好品质。就教师个体而言,每一个教师需要认清并规范自己的角色行为,而每一个管理者,尤其是政策的制定者更要有自己的角色意识,通过遵从师之道的“行”(修为)来系统性地缓解甚至解决教育生态的失衡问题,还师者以匹配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环境,耐心地在教育过程中寻解问题(而不是相信一蹴而就或一劳永逸式的教育管理),去除过多的行政干预和评定。或许更多地思考并采取相应的举措,以确保教师应有的社会地位和政治经济待遇,真正做到“表”“里”兼修,今天的“禁令”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否则,类似个别校长大肆宣扬学生家长为学校洗窗帘,做卫生之类的家校合作业绩,与在互联网上大晒自己被资助的小学生合影的等无视教育伦理与家校合作边界的事情依然会大行其道,并赢得大量的拥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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