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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亩!起拍总价22.12亿元!象湖滨江板块又要拍地!

 祥雲山人杨克昌 2020-08-03
7月23日,南昌县象湖滨江5宗居住地块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正式上线,5宗地总面积362.0655亩,起拍总价约22.12亿元。限价均为10000元/平方米(毛坯价)。
地块将于8月14日上午依次开拍。
DAJ2020023地块
位于南昌县范围内银湖中路以西,文山三路以南,文山四路以北,地块面积74.6715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2.0≤FAR<2.2,建筑密度D≤22%,绿地率GAR≥35%。
土地出让要求:
1、需配建用地面积不少于4.5亩,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m2的6班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m2的净菜市场;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20m2的物业管理用房;
2、商业建筑宜集中设置成内街,原则上不能沿城市干道和低于12米的支路布置,不得朝主要干道开门;幼儿园、净菜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好后,产权无偿移交并登记到政府指定部门统一管理;幼儿园与住宅首期同步报建、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设置集中非机动车停车点,并设置充电设施,为保证安全不得设置于架空层等附属建筑内;
3、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工艺BIM技术建造,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执行,整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且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20%;且土地竞买人参与土地竞买时,须与县住建局签订《南昌县装配式(技术)建筑监管协议》,承诺土地竞得后必须使用南昌县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的产品;
4、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70%;
5、与西侧59.685亩地块统一规划、设计;
6、普通商品住宅(144m2以下)的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少于70%;
7、宗地控制住房销售价格(均价)上限设置为10000元/m2,并按照(洪房字【2017】72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DAJ2020024地块
位于南昌县范围内东祥路以西,文山四路以南,银湖中路以东,地块面积78.732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2.0≤FAR<2.2,建筑密度D≤22%,绿地率GAR≥35%。
土地出让要求:
1、需配建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150m2的社区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420m2的养老设施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35m2的物业管理用房;
2、商业建筑宜集中设置成内街,原则上不能沿城市干道和低于12米的支路布置,不得朝主要干道开门;
3、社区用房、养老设施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建好后,产权无偿移交并登记到政府指定部门统一管理;
4、设置集中非机动车停车点,并设置充电设施,为保证安全不得设置于架空层等附属建筑内;
5、需规划预留1个5G楼面宏基站;
6、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工艺BIM技术建造,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执行,整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且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20%;
7、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70%;
8、与西侧72.75亩地块统一规划、设计;
9、普通商品住宅(144m2以下)的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少于70%;
10、宗地控制住房销售价格(均价)上限设置为10000元/m2,并按照(洪房字【2017】72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DAJ2020025地块
位于南昌县范围内河州路以东,文山三路以南,文山四路以北,地块面积59.685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2.0≤FAR<2.2,建筑密度D≤22%,绿地率GAR≥35%。
土地出让要求:
1、需配建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m2的社区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80m2的物业管理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20m2的生活垃圾收集站及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的公厕,要求建筑合体;
2、商业建筑宜集中设置成内街,原则上不能沿城市干道和低于12米的支路布置,不得朝主要干道开门;
3、社区用房、生活垃圾收集站及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建好后,产权无偿移交并登记到政府指定部门统一管理;
4、设置集中非机动车停车点,并设置充电设施,为保证安全不得设置于架空层等附属建筑内;
5、需规划预留1个5G楼面宏基站;
6、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工艺BIM技术建造,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执行,整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且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20%;
7、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70%;
8、与西侧74.6715亩地块统一规划、设计;
9、普通商品住宅(144m2以下)的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少于70%;
10、宗地控制住房销售价格(均价)上限设置为10000元/m2,并按照(洪房字【2017】72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DAJ2020026地块
位于南昌县范围内东祥路以西,文山一路以北,地块面积76.2165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2.3≤FAR<2.5,建筑密度D≤22%,绿地率GAR≥35%。
土地出让要求:
1、需配建用地面积不少于7.5亩,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600m2的12班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55m2的物业管理用房;
2、商业建筑宜集中设置成内街,原则上不能沿城市干道和低于12米的支路布置,不得朝主要干道开门;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建好后需无偿移交政府统一管理并登记在政府指定部门名下;幼儿园与住宅首期同步报建、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设置集中非机动车停车点,并设置充电设施,为保证安全不得设置于架空层等附属建筑内;需规划预留1个5G楼面宏基站;
3、建设项目须使用装配式建筑和BIM技术,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整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且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20%;
4、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70%;
5、土地竞得人必须完成该宗土地的耕作层(表土30cm)剥离任务,并集中堆放至县自然资源局的指定地点(县域内),相关费用由土地竞得人承担;
6、普通商品住宅(144m2以下)的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少于70%;
7、宗地控制住房销售价格(均价)上限设置为10000元/m2,并按照(洪房字【2017】72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DAJ2020027地块
位于南昌县范围内东祥路以西,小蓝大道以北,银湖中路以东,地块面积72.7605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2.0≤FAR<2.2,建筑密度D≤22%,绿地率GAR≥35%。
土地出让要求:
1、需配建用地面积不少于6亩,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800m2的9班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20m2的物业管理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20m2的生活垃圾收集站及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的公厕,要求建筑合体; 
2、商业建筑宜集中设置成内街,原则上不能沿城市干道和低于12米的支路布置,不得朝主要干道开门;
3、幼儿园、生活垃圾收集站及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建好后,产权无偿移交并登记在政府指定部门统一管理;
4、设置集中非机动车停车点,并设置充电设施,为保证安全不得设置于架空层等附属建筑内;
5、建设项目须使用装配式建筑和BIM技术,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整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且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20%;
6、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70%;
7、与北侧78.732亩地块统一规划设计;
8、普通商品住宅(144m2以下)的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少于70%;
9、宗地控制住房销售价格(均价)上限设置为10000元/m2,并按照(洪房字【2017】72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乐居网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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