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2 每日一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案例概况 湖南如意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3月31日存货的进项税留抵额180万元,因公司破产拟注销,其留抵额能否做进项税转出或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税务分析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自2005年11月28日起,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因此,湖南如意公司2016年注销时,其存货的留抵额180万元不能做进项税转出,也不能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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