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18 每日一税】 2018年第33周(8月12日-8月17日)《每日一税》问答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1591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应广大读者朋友的要求,每周六与各位老师一起讨论本周每日一税思考题。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一、2018年8月12日:吉祥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如意上市公司限售股1000万股,首次IPO发行价10元,限售股持有期间发生10送10,吉祥股票全部售出,平均售价12元/股。问:吉祥公司转让2000万股股票,如何确认买入价与增值税销项税额?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因此,吉祥公司限售股持有期间发生1000万股送1000万股,属于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其买价应按首次IPO发行价10元确定。 吉祥公司转让2000万股股票的买入价为10元/股。 销项税额=(1000*12-1000*10)/(1+6%)*6%=113.21(万元)。 二、2018年8月13日:吉祥公司2017年被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取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900万元(其中500万元免税,另外400万元减半征收),其他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2018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12号)等文件规定,除过渡期优惠政策及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外的其他各类定期减免税,都应按照25%的法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减半征税。 1.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00+(900-500)×50%=2200(万元)。在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2200万元。 2.按法定税率25%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2200×25%=550(万元)。在A100000表第25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550万元。 3.2017年度的减免税额部分计算: (1)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额=2200×10%=220(万元)。 A107040表第2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填报220万元。第28行“减: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填报:[(900-500)×50%]×(25%-15%)=20(万元)。 A100000表第26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220-20=200(万元) 4.2017年度的应纳税额=550-200=350(万元)。A100000第28行“应纳税额”填报350万元。 综上所述,A企业在A107040表第28行填报的20万元,为该企业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优惠政策中减税所得400万元的50%应税部分按25%法定税率与15%优惠税率计算税款的差额,在本行进行的调整额。 (注:本案例及答案详细解答均引用于毕晓颖老师发表在2018年3月30日《中国税务报》的《案例分析享受优惠后的应税项目所得填报》一文) 三、2018年8月14日:本案例李四将股权以0元转让给如意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支付股权转让款,如意公司未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意公司的法律风险。 答:李四将股权以0元转让给如意公司,不存在税务风险。 李四将股权以10万元转让给如意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支付股权转让款,如意公司未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可能会认为税后股权转让款为10万元,税后股权转让款为12.50万元,已扣个人所得税2.50万元。 那么如意公司已扣个人所得税2.50万元未缴纳,扣而不缴,存在被认定为偷税的税务风险。 四、2018年8月15日:吉祥集团向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借款10亿元,借给四川吉祥有限公司使用收到的利息收入100万,是否能享受统借统还税收优惠? 答:如果吉祥集团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属于金融机构,且吉祥集团向四川吉祥有限公司收取利息的利率不高于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借款利率,应享受统借统还增值税税收优惠。 五、2018年8月16日:吉祥公司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18万元,主管税务机关应给予罚款多少?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13年第5号)第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吉祥公司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18万元,主管税务机关可处以9万到90万元的罚款,并追缴少缴的税款18万元和滞纳金。 六、2018年8月17日:个人独资企业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五条规定: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目前,国务院没有个人独资企业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的规定。 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应按规定申报缴纳缴纳增值税。 祝@所有读者 和朋友们周末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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