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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商氏修撰家谱理事会章程

 商氏资讯 2020-08-04

宁波商氏修撰家谱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宁波商氏修撰家谱理事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会是由宁波商家族人自愿参加的非营利公益性社会组织,为商家修谱服务。
第三条 本会宗旨:热爱祖国,热爱宗亲,遵守法律,尊祖敬宗,传承家族文化,弘扬家风祖训,增强家族亲情团结,促进宗族繁荣昌盛。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 机构设置为了保证商氏修谱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因此成立理事会,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二名,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财务二名,编辑、顾问、常务理事若干名,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编辑以及部分顾问参加。
第五条 职责分工:理事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理事长每人负责至少一个房,协助理事长做好工作;财务负责账目记录与钱财的保管,可由常务理事会一名成员兼任,理事会成员对其有监督的权利;编辑负责家谱的文字录入,排版,装订成册等任务;顾问起承上启下作用,提供先人分支信息情况;理事须积极配合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工作。为了能顺利完成修谱工作,理事会各个成员须团结一心,齐肩并进。此项活动是阖族公益活动,所有工作人员,一律不领固定津酬。

第三章 工作任务

第六条 修撰宗谱,是本理事会一切工作的中心与重心。为重修宁波商家失传已久的家谱理事会制定修谱方案,做好采访工作,力求不漏户,采访中重点把失续、断续、流外族人纳入谱。
第七条 合续字辈。根据商家老人口序下来的字辈起排,具体字辈由族人共同商议确定,字辈派行确定以后,谱名一律按字辈命名,但备注保留原姓名。新的字辈派行出来后,族人后人为子孙起名是否按族谱字辈派行取名,全凭自愿。

第四章 宗谱内容

第八条 编撰原则与要求。以人为本,男女平等,宗支平等,人人平等。信息真实,表达准确,语言精练,严禁作假、夸大、扭曲、将就。
第九条 宗谱名称仍定为《商氏宗谱》。

第十条 宗谱内容。内容大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前言)前言、旧序、新序、目录、注释、源流。第二部分(主体)世系:一般包括,名讳、字、号、性别、文化程度、职业、父母、配偶、子女、生辰年月、通讯地址、电话等。已故者,应加上卒于时间、将通讯地址填为长眠之地与坐向。第三部分(附)字辈、族训、人物传记、文章、家族传说、坟茔、图片、旧照片、房契、地契、大事记、理事会成员名单、捐资人员名单、收支情况明细。        


附则

本章程由理事会研究制定,经修谱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全体理事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章程如有不尽事宜,需要补充修改的,应按程序进行修改补充,经理事代表大会讨论。            

宁波商氏修撰家谱理事会

2020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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