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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法商之家
来自: 激扬文字 > 《担保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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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新还旧中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10种情形
裁判要旨: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借款用途为购买桨板,但借贷双方真实目的并非购买桨板。裁判要旨:“旧贷”的债务人...
借新还旧中的物上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案例要旨: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以新贷偿还旧贷,未将该借款合同系借新还旧的事实告知新贷的担保人,同时没有证据证明担保人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新还旧的情形下自愿提供抵押担保,根据《担保法解释》...
以新贷偿还旧贷中,保证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此种情形下,虽然担保人往往抗辩因主合同当事人没有经过担保人同意,改变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从而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在新贷和旧...
法官说法|民间借贷中“借新还旧”的认定及保证人责任的界定
基本事实: 2011年7月1日,方某等六人为出借方,周某为借款方,Z公司为担保方,三方签订《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借款方向方某借款用于周转,在Z公司为借款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方某同意将合同约定款项出...
天同码01:以贷还贷│借新还旧与保证责任9项裁判规则
标签:保证担保—以贷还贷—借款用途—合同约定。案情简介:2003年12月,银行与造纸厂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途为8.5万吨牛皮箱板纸项目,借款1.9亿余元,同时,造纸公司与银行签订前述借款额度内的...
天同案例:银行未尽到贷款审查义务,是否影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众案组
食品公司向大连公司出具《承诺书》载明:“大连公司给食品公司担保的1800万元贷款,待食品公司进口的设备安装投产后,以设备抵押从甘井子支行撤出大连公司的担保。”甘井子支行明知并放任食品公司改变...
律师实务 | “以贷还贷”纠纷之实务解析
认定借贷双方是否达成“以贷还贷”的合意,需要核实双方在新贷的借款合同中是否协商一致以新贷偿还旧贷,或者虽未约定,但是可以推定双方具有“以贷还贷”的共识,如贷款资金根本未贷出仅是更换贷款凭...
借款用途改变但银行错误认为按约定使用,保证人能否免责?【成务评析】
第8号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为购买设备,但冰凌花公司并未用于购买设备,而甘井子农行未经严格检查,出具的贷后检查报告认为冰凌花公司...
最高法院:未经担保人同意将贷款用途改为借新还旧的,应免除其担保责任
最高法院:未经担保人同意将贷款用途改为借新还旧的,应免除其担保责任|金融实务10.如银行与担保人事先未约定具体的借款用途,或者担保人事先承诺主借款合同变更“除展期和增加贷款金额外无须经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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