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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之术:法、术、势

 逸香阁居士丽人 2020-08-06

“法”、“术”、“势”,是韩非子所总结的帝王之术。“法”,是指作为国家政治之根本的法律;“术”,是指君王统治的手段和策略;“势”,是指君王所具有的权力和威严。

韩非子认真地总结了此前法家的思想,成为法家理论的集大成者,形成了一套以君王的统治为出发点,以法为本,法、术、势相辅相成的严整的政治理论体系。

在韩非子之前,法家人物以商鞅、申不害和慎到为代表。商鞅重视“法”的作用,申不害崇尚“术”的长处,慎到则推尊“势”的威力。韩非子将“法、术、势”三者有机地结合了起来。

关于“法”,韩非子提出“以法为本”、“以法为教”、“立法于君”等具有纲领性的政治主张。韩非子还非常强调法的稳定性和平等性,指出:“法也者,常者也。”“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关于“术”,韩非子指出:“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权,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意思是,要根据每个人的能力给他相应的官职,按照名称来考察实际内容,要求名实相符,用自己手中的生杀大权,考察臣子的才能,这是君主所掌握的。

韩非子认为,“术”是应当隐藏起来而不应露于外的,与“法”不同。他说:“人主之大法,非法则术也。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

关于“势”,韩非子指出:“君持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治也;势者,胜众之资也。”意思是,君主掌握了权柄来处理权势,所以下达的命令就能够贯彻执行。权柄是控制臣民生死的一种法定职分;威势是制服民众的一种资本。

在论述“势”的重要性时,韩非子指出:圣人具有尧舜那样的贤德和伯夷、叔齐那样的懿行,可是如果不依靠“势”,也就会无法立功成名。君王能够统治天下的首要原因,并不在于其能力高强、品德出众,而是因为他拥有“势”而位尊权重。

韩非子由此提出“法势合一”的主张,声言“抱法处势则治”。依照韩非子的理论,身为君主,只要将法、术、势三者加以完美运用,则天下可运于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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