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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十七年《续查应禁书目》三种

 黄山何文秀 2020-08-07

  

    最近,安徽黄山市的一位收藏爱好者在整理古籍资料时,发现乾隆四十七年清廷禁毁书目的刻本、抄本三册,经初步考证比对,部份内容为有关史籍所未备。这批原始书目资料的发现,对于史学界,图书版本界研究、考证这一段禁书史实,提供了新的宝贵资料。

  

  

  

  

  

  

    这次新发现的《续查应禁书目》共三种,其中刻本二种,抄本一种,被合订成一整册。书目前无书牌页和刊刻单位,亦无古籍中常见的序言,不是公开发行的书籍,而似官府内部使用的工具书。有两种书目封面手写墨书“应禁书目 乾隆四十五年查毁”(刻本二)、“续查应禁书目”(抄本)。

    刻本一首页刊刻“大学士四库馆正总裁管翰林院事英廉”于乾隆四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和乾隆四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的两件奏折及乾隆皇帝的御批。奏折一“---钦奉谕旨,四库馆书籍有应行抄謄者,有仅存名目不必抄缮全书者。仅存名目之书应将底本发还各省藏书之家---臣与总纂纪昀等公同商酌---将各省解送之明代之后各书,覆加检阅,详细磨勘---共看出应行销毁书一百四十四部,应酌量抽毁书一百八十一部---其余查无干碍之存目及重本各书,共计九千四百一十六部应遵旨发还各家---其应毁各书,恐外间尚有流传之本,仍开单行知各督抚,一体查禁销毁---”。乾隆御批:“将抽出应毁篇目存览,其应发回原省各书,着发出再行查看。”奏折二:“---应毁各条,俱已查明抽出,其余详细检核,实在并无违碍字句---应行全毁各书系从各省所进遗书中检出,恐外间未奉明察,尚有留存,臣现在开缮清单行知各督抚,令其遵照严查,解京销毁,毋使少有遗留---”。乾隆御批:“知道了,钦此。”由此可知,这些禁毁书目就是当时《四库全书》的编纂者秉承乾隆皇帝旨意,抄缮行知各省督抚开展查禁工作所用。

    两册刻本的书目正文分“全毁书目”和“抽毁书目”两大类,全毁者,只刊书名、作者名。抽毁者,除列出书名外,还详述应予抽毁的部份。抄本的封面墨书《续查应禁书目》,抄本中分“江苏省咨查应禁书目”、“江西省咨查应禁书目”、“浙江省咨查应禁书目”、“阁督部堂高应禁书目”等五个部份小楷抄录。三册书共列出禁毁书目1517种(其中,刻本一列出337种;刻本二列出751种;抄本列出429种。)尤其是抄本中查禁书籍的范围已扩大到各省为修四库而征集缴进的书籍以外,连前朝雍正皇帝钦定的“大义觉迷录”一书也被列入违碍应禁书目之中。

  

  

    清乾隆朝修《四库全书》是满人入主中原后为强化清政府统治而进行的一项规模浩大的文化工程。对它的功过是非,后人一直争论很大。它既是对历代古籍作了一次大规模总结,在文化发展上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又是在“稽古右文”的幌子下“寓禁于征”,通过举全国之力,动用全社会的政治文化资源,运用严格的行政高压手段,对前代古籍的一次彻底清洗,以此来达到彻底禁绝“词意抵触”清朝的一切著作的目的。修《四库全书》从乾隆三十七年下旨征书到乾隆五十九年全部完成七部《四库全书》抄缮工作共历时22年,其禁书的时间、规模和力度远远超过秦始皇的“焚书”,许许多多的古籍因此永远消失。以致于后来有人将其称为古书史上的一大“浩劫”,或称之为“书厄”。鲁迅先生亦有“清朝修四库而古书亡”之叹。资料记载,修四库时前后请旨禁毁的批次有24次之多,由于时间跨度大,禁毁工作又是分成多个批次进行,所以清廷在修《四库全书》时,一共禁毁了多少图书,具体遭到禁毁厄运的又是哪些古籍,后人一直没有完全弄清,就是收集这方面资料最多的北京图书馆也没有收齐全部资料。现在学术界一般都采用笼统模糊的说法,称共禁毁了3000余种,而在版本界比较权威的《咫进斋丛书》则说修四库共禁毁(包括全毁、抽毁、禁绝、违碍四类)2413种。但这次黄山发现的三册书目就达1571种,为此笔者曾将此与商务出版社出版的《四库采进书目》中禁毁书目录进行比对,发现相当一部分为《四库采进书目》中所未载。据此判断,整个修四库过程中遭禁毁的书籍可能远不止《咫进斋丛书》所说的2413种。

    黄山市新发现的禁毁书目是在乾隆四十六年已完成《四库全书》第一部抄缮工作,《四库全书总目》已然定目成书的背景下形成的。其查禁的对象主要是已定为四库存目之书(即仅存名目而不必誊写全书者)。作为当时这一重大文化工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其蕴含的文物价值和资料价值都是相当珍贵的。    (黄山何文秀)

   2003年10月22日《中国文物报》7版----乾隆四十七年《续查应禁书目》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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