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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义评述(一):我是我的王

 爱游泳的黑熊 2020-08-08

让我们在碧海的险恶和荣耀间驰骋。

—— J·R·罗威尔

个人主义,应该是中国人对西方重要理念的误解中持续时间最长,最关键,最激烈,至今又最缺乏理解之可能的一个了。在中国,“个人主义”这四个字就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贬义词,对这四个字的理解除了“自私自利”“不顾大局”之外几乎就没有什么其他的了,绝大部分国人的意识里,这四个字就是“不正当”、“不道德”、“坏”的代名词。

可是,如果我们放眼全球看一看在世界历史上那些人类的先哲们所推崇的理念,“个人主义”又绝对算得上是首屈一指。

哈耶克在《个人主义:真与伪》中明确写道:“在我看来,我们的社会中仍然存在着这样一种表现为一套原则的哲学:这些原则(个人主义)实际上就蕴含在大多数西方国家或基督教国家的政治传统当中……”而埃利·阿莱维则在《哲学激进主义的发展》中说到:“在西方社会,个人主义是一种真正的哲学。个人主义是罗马法和基督教伦理的共同特征。正是个人主义,使得在其他地方大相径庭的卢梭、康德和边沁的哲学之间具有了相似性。”思想家爱默生也曾经宣称:“在真实的个人主义中,联合必定是完美的。”甚至是胡佛,这位美国总统,也在他的《美国个人主义》中不遗余力的宣扬:“民主来自个人主义,并通过其得到繁荣和发展……它不仅在经济方面,而且在精神方面也为个人的自我实现提供了机会。”

对待个人主义,中外泾渭分明的两种态度似乎在向我们申述着一些根本的问题所在。当然,西方社会也并非所有人都赞同个人主义的观点,但是显然赞同的声音是更加强有力的一方,特别是对于个人主义中的一些基本理念,几乎无人反对;反观中国,情况却完全相反。

因此我抛砖引玉,想要介绍一下个人主义的基本概况,并真诚的希望国内会有更多更好的关于个人主义的文章和论著问世。

个人主义之前

历史的看,“个人”这件事并非是一开始就有的。

人类的早期祖先是一个脆弱的物种,他们依靠着生物的本能,按照血缘的自然原则,生活在一个个的小群体中,这就是原始部落。早期人类的原始部落都不大,根据有些推测,它们大约都在50-100人之间。在每个群体内部都存在着相当多的合作,但是对同类的其他所有群体,一发生接触,就总是存有敌意。

即便是这个时候,部落中的每一个,都有一种生物性的“自身”,这个是没有问题的。自身可以自然的区分开彼此的“身体”,但是在他们那个小共同体中,精神往往是不可分割的,那时候的人是因为有了共同体才有了价值和意义,而不是相反。

这种情况下,人的价值就是可以比较的:对共同体的存在和发展作用比较大的就有更多的价值和意义,无助于共同体的存在和发展的人则是无价值和无意义的。那时候的人并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共同体,并且必须依附于共同体,包括精神依附。这些在当时都是自然的发生着的,包括我后面要说的长期的历史时期内,甚至是在人类历史不久前,和有些区域的现在,仍然大量的存在这种依附性的小共同体。更有甚者,在一种刻意的强力的扭曲中,一些大型的共同体也在对内合作和对外部所有人敌对的原始二元机制中,成功的让其中的成员在各个方面都依附在群体的羽翼之下。

后来,灭绝性的战争发生了改变,至少是在部分的程度上,转变成了征服性的战争。被征服的人不必再被处死,而是成了奴隶,被强迫做苦工。于是在一个群体中,就开始有了两种人,一部分是部落成员,另一部分是臣服的奴隶。

随着战争的扩大,不是兼并就是被兼并,幸存下来的领地也变得越来越大,各种陌生人也越来越多,这个过程急剧的增加了共同体内部成员对彼此的多重身份进行区分的需要,让原本单一顽固的所属关系变得有了很多缝隙。当领地扩大和群体成员增加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人们就只能靠“想象”来理解这个国家的存在和自身所处的现实情况了。于是,在人的头脑中,一个丰富的“内部世界”开始出现。

不仅仅如此,在其他方面,演进也在不断的进行着。

佛教文明会直接导致一种看破红尘,抛弃社会,追求个人解脱的“弃绝者”。在《论个体主义——人类学视野中的现代意识》中,作者迪蒙将他们称为“出世的个体”。

在基督教中,最初也出现了这种情况。“基督和保罗先后教导说,基督徒是‘与上帝相关联的个体’……个体灵魂从与上帝的父子关系中得到永恒价值,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人类的兄弟关系……”(引自迪蒙《论个体主义——人类学视野中的现代意识》)

为了把人从他们各自原本从属的共同体中拉出来成为基督教的信徒,耶稣曾经说过,如果爱父母胜过爱我的,爱儿女胜过爱我的,就不配做我的门徒。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现在看起来更加过分的话,这其实都是为了在共同体的竞争中获胜。结果是,基督教确实获得了相当的成果,教会一度成为西方社会里最高的权威所在。

思想似乎跑的更快。从第一个哲学家泰勒斯开始,希腊在其真正的思想传统上居然一开始就是在考虑万事万物背后的根本所在是什么,并由此开拓了一个本体论的哲学时代。

中国早期的先贤却与之相反,他们要么一开始就是在关注身边的社会事务,要么就只是将目光短暂的瞥向了世界洪荒,但极为快速的,又转回到了社会事务。当然,这里要说,这种区分并非绝对,而只是一种大概的风格差异。就早期思想萌芽来说,人类所能想到的各种类型的思考,在中国都曾经出现过,有的还在较长的历史时期里反复迸发出来并有所进展。但是,由于思考的方法论长期滞后,其实中国历史上的思想整体上其深度和水平都一直没能有质的突破,有的只是个别聪明人电光火石般的灵感闪现。

再回到古希腊,在早期的思想中,伊壁鸠鲁学派、犬儒派将都个人视为理想的栖息地,而斯多葛学派则直接宣扬“宇宙公民”,打破了希腊人和野蛮人的界限,也打破了自由人和奴隶的界限,把人的视线从“地上”拉到了“天上”。与此同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则承认,基本上说人是一种社会动物。

丰富甚至对立的思想似乎只能同时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而现实却一再的走出了黑格尔所谓“正反合”的妖娆步伐。

基督教在“出世的个人”之后的一个时间,大概是8世纪的时候,“教皇们做了历史性抉择,与拜占庭决裂,自命在西方拥有最高的俗教……想直接或间接地统治世界,这表明了基督徒个体在空前的程度上介入了世界。”这种转变让基督徒从“出世的个人”转变为“入世的个人”。是基督教“教会让俗世严格的从属于先验价值,久而久之,导致了俗世的人性化。”(引自迪蒙《论个体主义——人类学视野中的现代意识》)

14世纪,逻辑学家奥卡姆依据对事物及符号的严格区分,论证到:“从定义上看,事物只能是“简单的”、“孤立的”、“单独的”;存在,就是独一无二,与众不同……在彼得身上,别无他物,没有任何“实际上”,或“表面上”有别于彼得的东西。动物或人,动物性或人性,不是事物,不是存在”。奥卡姆在与教皇的论战中,甚至说所谓的“方济各会”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分散在欧洲各处的方济各会修士。如此,那些笼统的称呼,那些统称,都被奥卡姆的剃刀给剃掉了,“如非必要,勿增实体”,只有个体的才是真正的实体。

假的,切了吧!

再等到16世纪宗教改革,教会这个俗世中最后的“人造权威”也受到了重大的反对和打击。从此人们“因信称义”,每个人都可以和上帝直接沟通。教皇不再被看做神,只有《圣经》才是信仰的唯一源泉,每个教徒都可以以自己的方式自由的理解和解释《圣经》。

宗教改革的结果使得基督徒在世间出现了真正的“原子化”,不需要再依附地从属于任何一个“人的团体”,“个人”成为了在上帝关照下俗世的一个事实。

我是我自己的王

个人主义最初应该肇始于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和他者之间的一个心理界限,这是一个生物性的自然现象,最终在这个生物基础上发展出了“自己可确认的自我”。

关于这个界限之内,对于“我”的那些感受和认知,其实是一种想象的确认。我们是看不到“自我”的,我们顶多能看到我们的身体。我们在社会交往中,在与世界的互动中,不断的“想象”和“界定”我们的“自我”。

希腊思想的发展和大共同体的出现,使得人们的认知能力开始提高,日常活动的范围得以扩大以及人际交往的复杂度也在不断的提升,而基督教的历史进程又在广泛的人群中造成了内部灵魂高于自身肉体,信仰高于尘世的超越性追求,这些都在人们的头脑中塑造了一个逐渐丰富的、想象的“内在世界”。

正是由于对自己内在世界的发现和反思,才让关于“自我”的想象和界定更加地清晰和突出,由此才使得人的“主体性”得以建立,“我”开始拥有了“对于我”的主权。

近代的哲学家们在认识论上证明了追求真理只是一种个人行为,经验主义把人的感官所获取的材料当成认识真理的唯一手段,而大陆理性主义又把自我当成思考的开端。伊恩·P·瓦特说笛卡尔的《沉思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追求真理被认为完全是个人的事情这一现代假定的产生,在逻辑上,这独立于过去的思想传统,并且确实更有可能由于对过去传统的背离而达到真理。”(引自瓦特《小说的兴起:笛福、理查逊、菲尔丁研究》)

人,单纯的人本身就可以认识这个世界,而不需要借助其他什么神秘的力量,这一点,到康德就已经明确的被说明了。人的感知具有正当性,人可以判断真假,可以凭借自身理解道德,建立秩序,这些都为人确立“自我对自己的主权”提供了合法性。而宗教改革,特别是加尔文主义又证明了人具有某种能力可以“在日常生活的斗争中获得关于自身拣选和称义的确定性”。(引自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马克思·韦伯

所以,人可以,也有能力自主的行动,人不再是希腊神话中“诸神的一件工具”,也不再是希伯来传统中“上帝的一个选民”,甚至不再是基督教传统中所谓“上帝的一个子民”,人通过“自我的内在授权”使自己成为了一个“自由人”,人在本质上享有“免受他人意志控制的自由和对自身禀赋的所有权”(霍布斯语)。

这种所有权意味着人拥有自己,即“我”占有“自己”,自我对自己拥有主权。从此以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应该像主权国家之间一样,彼此尊重对方的权益和边界,互相之间以契约来确立关系,每个人都像国王一样意气风发趾高气昂,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王”,是我们自身的王,我宣称对自己的主权,我是我自己的国王。

自尊的信念

我上面提到过,在早期历史上,由于共同体是唯一重要的人类单位,所以基于对共同体的作用或贡献的大小,人的价值和意义是可以比较的。有比较就有大小,而且一个人也很难说可以终生维持自己对共同体的“用处”,所以这时候单独的个人本身其实是谈不上什么尊严的,只有对共同体的“行为”才是价值和意义所在,而个人反而是那些“行为”背后的一个工具而已。

有一种认为社会是一个有机体的观点,认为每个人都被赋予了某种特殊的职能来为公益服务。我们可以设想一下蚂蚁的群落,有些蚂蚁特化成了兵蚁,有些特化成了工蚁,甚至在一种叫做蜜罐蚁的蚁群里,有些蚂蚁居然特化成了“缸”。这些蚂蚁喝蜜一直喝到肚子大的完全不成比例,然后把自己挂在蚁巢中什么也不干,等食物缺乏的时候就把蜜吐出来给大家喝。这事说起来有点恶心,但却很好的说明了一个有机体的社会是什么样子的。人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整体才存在的,个人只是工具。

倒是挺好看的

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是不可分割的(都特化了,分割之后无法单独存活),在这样的社会当中,个人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部分,每个人都可以被替代。在这样的社会里即便杀死了其中一个成员,那么杀人者所犯下的罪行也不是剥夺了那个成员的生存权利或者尊严,而是给整体的社会造成了损失和麻烦,因为重要的不是个人,而是个人所担负的社会职责。以上这番表述其实也是集体主义的一个典型表达:个人注定死亡,只有集体永存。

打破这一切的,有两条道路。

一个是基督教的传播,把人从各种原有的共同体中拉了出来,在上帝的关照下形成了一个空前广泛的大共同体。在这个过程中,既有的权威都被打破了,人们的精神也不再依附于原有的团体。最后在宗教改革中,教会这一个最后的“人造权威”也被打破,个人成为一种既定的事实。

另一个是在认知上打击了这种思维方式。最早这样做的应该就是那位伟大的逻辑学家奥卡姆。我在上面提到了他的论证,只有具体的个人,才是真正的存在。但是直到文艺复兴进入鼎盛时期及以后,公开宣扬个人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这种思想,才慢慢的成为一种社会思潮。这一方面是经由中世纪教会的残酷压迫,在神面前匍匐着的人们已经无法再容忍这种生活的继续,进而产生了逆反的需要。另一方面,在理论上也已经由历代的哲学家给出了足够多的说明,并最终在康德那里完成了人可以凭借自身认识世界的论证,将人确立为目的本身。

卢梭为此写道:“人是最高贵的存在,完全不能作为别人的工具……”康德则更加明确的说:“每个人都作为目的本身而存在,他完全不是作为手段而任由这样或者那样的意志随意使用。他的一切行为,不论对于自己还是对于其他理性的存在,都必须始终把他同时当做目的。”

伊曼努尔·康德

康德继续说道:“他们是客观目的,其存在本身就是目的,是任何其他目的都不可代替的目的,一切其他目的都只能作为手段为他服务;除此之外,在任何地方都不会找到有绝对价值的东西了。”

无数的现代思想家都坚持这种思想,并以不同的方式捍卫这一思想。哲学家麦克塔格特在《价值的个人主义》一文中写道:“个人才是目的,社会不过是一种手段”,国家“只有作为一种手段才有价值可言”。如果赋予国家终极价值,那就是“偶像崇拜”,其合理性“就像崇拜一根下水管道一样”。(转引自卢克斯《个人主义》)

单个的人具有至高无上的内在价值和尊严,这一点在今天,已经是作为一项根本性的观念被所有现代文明国家的人们所接受了。

创造自我

在作为个人的自我被历史性的发现这个过程中,伴随着一系列看起来是边边角角的小事情。

比如镜子的使用,这个大概是伴随着文艺复兴在16世纪以后才被大规模的使用的。有了镜子就可以随时观察自己的身体,进而产生了对自我形象进行塑造的需要,不仅仅是装饰性的,还有对身体进行锻炼塑形的,人们开始规划自己的形象。

在早期的绘画中,画家都是对自己之外的别的什么东西进行描绘和渲染。1450年前后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自画像出现了,到文艺复兴的鼎盛时期,自画像就变得多了起来,人们开始以自己为对象进行想象和思考,甚至是进行创作。自传也是一样,在古代的时候,自传只是很少的偶尔出现,但是到15世纪后,也就是文艺复兴以后,自传这种形式的写作就开始突然增加了。

从发现自我,到反思自我,从外表风格的注意,到人生意义的反思,人们不仅开始规划自己的外在形象,而且延伸到规划自己独特的个性和意义。

卢梭在《忏悔录》中一开始便写道:“我生来便和我所见到的任何人都不同;甚至于我敢自信全世界也找不到一个生来像我这样的人。虽然我不比别人好,至少和他们不一样。”同卢梭铿锵有力的风格不同,施莱尔马赫温柔的写道“我逐渐明白,每个人都应该以他自己的不同方式,通过他自己人性中的各种因素的特殊组合,在他自身中表现和展示人性。因为人性应该以各种特殊的方式,在整个时空中展示自身。人性所孕育的一切,都应该是从人性自身的深处形成的、具有个性的东西。”

让·雅克·卢梭

著名的教育改革家威廉·冯·洪堡也有类似的思想,他说“人的真正目标”,“乃是将他的能力高度而协调地发展成一个完善而统一的整体”。对于洪堡来说,“每个人都必须不断追求的,特别是那些想要给同时代人以影响的人就更应该追求的是,能力与发展的个性。”

在洪堡的影响下,穆勒写作了《论自由》一书。穆勒强调说,《论自由》这篇论文所揭示的“唯一真理”就是,“对于人类和社会来说,重要的是性格类型的多样化,以及给人性以充分的自由,以便它能够在众多的、甚至是互相冲突的方向上发展它自己”。

换句话说,个人自主的,遵循人的尊严,以人为目的行动就是自由的行动,自由就是个人本身,或者说是人的本质。而对于社会来说,确保个人自由的充分发挥就是其存在的合法性所在;反过来对于个人来说,在社会中自由的发展就是自我的尊严和目的所在,是个人福祉及人类的福祉所在。

穆勒在《论自由》的第三章“论个性作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中明确的说明:“我们已经指出了有必要使人类自由地形成自己的意见,并且无保留地发表意见的理由;我们同样也探讨了如果人们不承认这种自由,或没有人不顾禁令去争取这种自由,那么会对人的智力本性并从而对人的道德本性产生毁灭性的后果。”

约翰·穆勒

“最大的困难不在于人们难以认识到达到这种目的的手段,而是人们对于这个目的本身一般都漠不关心。如果人们都已感到个性的自由发展乃是人类福祉的主要条件之一,如果人们都已感到个性的自由发展……是所有那些东西一个必要部分和必要条件,那么,自由就不会有被低估的危险,并且个人自由与社会控制两者之间的界限的确定也不会出现特别的困难。”

“凡是听凭世界或者他自己狭隘的周围世界代替自己选定生活计划之人,除需要猿猴般的模仿力之外便不需要任何其他能力。但是对于一个自己规划自己的生活之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这时他要使用他的一切能力了。”

“在所有人类使用其生命以求其完善和美化的作品当中,最为重要的无疑是人本身。”“人性不是一架机器,不能按照一个模型铸造出来,并预先替他精确规定好其工作;人性毋宁像一棵树,需要生长且向各方面发展,需要按照使它成为富有生命的存在的内在力量的趋向去繁荣滋长。”

《论自由》,1859年出版

总之,作为一个自主的人,当他反思自己的时候,努力的去发展自己一切可能的能力,进而创造一个具有独特意义的人生和自我,这应该是每一个自主且自尊的人所“应该”选择的生活。

当我们对自己持有主权的时候,不要做自己的暴君,也不要懒政。合理行事,以个体自由为唯一目标和唯一手段,在属于自己的领地里规划和创造一个繁荣的“私有国度”,这或许就是我们所能追求的最好的目标了吧。

策略转向推动社会进化

自主、自尊、创造性的自我发展,这些就是个人主义的基本内容,也是在我们这个国度最最缺乏的东西。

现实是,我们中国人的“个人”还没有普遍的产生出来,我们仍然处于一个显而易见的大共同体之下,有太多的人想让我们成为这个大共同体的其中一个“螺丝钉”。他们把我们贬低为可以被随时替换,在价值上依据共同体的需要有高有低的“手段”和“工具”,却绝不把我们每一个人当成“目的”本身。

在武力秩序之下,似乎很多的人也确实放弃了对自己的自主权利,所谓的自尊很多时候不过是有点钱以后暂时的安全感和窃喜而已,创造自我这样的话干脆则连提都不要提,能费尽心机的赚点钱就不错了,哪有那么多事?我们有多少人是在一种明知其不平等的制度下甘于“坐稳了奴隶”的,更多的人,则连奴隶的位置也坐不稳当。可是,即便是这样,如果我们还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人的话,早已被证明具有自立之能力的我们,难道不应该要求“那样”一个具有自尊的生活吗?

只有认识到作为个人的自我,意识到我们可以创造我们自己独特的价值和意义,然后行动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把千百年来逆来顺受的怂样给抛弃掉,才能把一个被黑格尔耻笑为无穷循环原地踏步的历史给动起来,才能有一个真正的“希望”。

其实历史并不是一个东西,更不是一个活的东西,它自己是不会动的,能动的只是这社会里历史的存在着的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只有人动了,历史才会发生改变。所谓自上而下的变化,往往只是“其上者”苟延残喘的花招和“其下者”逆来顺受的借口而已,即便真的发生了,也真实的增加了社会的自由度,最后一步总还是需要大家去推一下的。

至于说到他们会不会改,要不要改,靠的绝不是他们自己的良心。力学原理告诉我们,除非外力迫使他改变,否则就没戏。历史上有些看起来“像是”“自发”的改变,其实也都是在各种外部需求的压力下,还未失去人性的“应对”而已。

我们之外的外部压力也是一种力量,可是这个力量却并非我们所能左右,人家能做到什么程度我们除了看着也真的管不着,至少历史的看,除非请人家来家里当户主之外,那种一蹴而就的想法都不会实现,就更不要说即便是人家来当了户主也有的地方仍然一团乱麻改不了的了。

最终还是要靠我们自己的。

老天爷不会派出天兵天将,也没有好心的妖怪可以给我们三个愿望,踏着七彩祥云降落凡间救民于水火的英雄只存在于童话故事中,我们所有的,所仅有的,就只是我们每一个“个人”而已。要么就是少数人付出极大的代价,要么就是多数人每人做一点,只要整体上达到了那个临界的“度”,事情就会起变化。

我期待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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