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写作点亮生活”关注我们 五黄六月 文/张利红 骄阳的毒针和麦芒 针锋相对 扎一针 输进一针的火 流出一针的水 收麦的人,是沉默的火山 是无声的泉 父亲的身体被抽干 眼睛被点燃 他努力克制着 麦子们都很幸运 母亲和我们就都成了炮灰 作为诗歌语言的汉语,又比作为散文语言的汉语更少语法联系和语法因素,比如常常省略散文中常用的联系动词、人称代词、介词、前置词、时间状语、比较词语、动词甚至主语等等,而这些成分在其他语言的诗歌中往往是不可或缺的。 中国诗歌常常省略人称及主语,由此造成了一种客观化的非个人的抒情效果,使个人的体验转化和上升为普遍的象征的东西,从而使读者也能置身其中,产生更大范围的共鸣与影响。 而在西方诗歌中,由于人称是必不可少的,因而便无法产生这样的效果。 因而当中国诗歌被译成西语时,便不得不以损失这种效果为代价。 A·C·格雷厄姆指出:“中国诗人很少用‘我’字,除非他自己在诗中起一定作用(如卢仝的《月蚀》),因此他的情感呈现出一种英文中很难达到的非个人性质。在李商隐描写妇女的某些诗里,究竟应该加上‘我’(即从她的观点来看)还是‘她’(即从诗人的观点来看),这是一个无法回答而且难以捉摸的问题。仅仅由于英语语法要求动词要有主语而加上的‘我’字,可以把一首诗完全变成抒发一种自以为是或自我怜悯的情绪。” 保尔·戴密微通过与法语诗歌的比较,也指出了同样的事实,并认为这是中国诗人为增强诗歌的表现力而故意采用的手法:“汉语是可以将人称明确指出来的,但在诗歌中经常是没有必要这么做,如果诗人以自己的名义讲话,或者以第二人称同某个实有的或虚幻的对话者讲话,或者他让第三者讲话,而这个第三者又可能是一个男人,一个女人或一个集体,等等,作者就有意不将人称明确地指出来。他让读者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重新组合,但这样的组合是诗人向读者提示出来的,它可以含有好几种不同层次的解释。” 有时候,这种人称的省略可以造成某种独特的效果。 比如王维的《鹿柴》诗的“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终南山》诗的“白云回望合,青霭入看无”,其中由于省略了人称代词,因而造成了“表示人的动作与大自然完全融合”的效果。 叶维廉也以孟浩然的《宿建德江》诗为例,认为省略人称代词不仅能使读者参与,而且能使情景直陈读者面前:“用了‘我’字便特指诗中的角色,使诗,起码在语言的层次上,限为一人的参与,而超脱了人称代名词便使词情诗境普及化,既可由诗人参与,亦可由你由我参与,由于没有主位的限指,便提供了一个境或情,任读者移入直接参与感受。” 来源: 书名:诗歌——智慧的水珠 作者:邵毅平 张利红:海东青·诗僧现代诗讲学班学员,喜欢把爱与美与悟写进文字,化成诗行。尤其喜欢微诗,一粒沙里雕世界。 微信号:13937305746 昵称:若水诗心 公众号:写作点亮生活 更多 详情 敬请 关注 欢迎留言,转发,分享,关注! 投稿微信:13937305746,或直接投到公众号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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