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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似乎从来不曾热爱过诺丁汉城,但这里确实是他从乡下走向伦敦和世界的跳板。
劳伦斯在13岁的1898年从镇小学毕业,获得了乡政府奖学金进入著名的诺丁汉中学学习。其母劳伦斯太太本就以高贵身份自居,不肯理会那些普通工人家的女人。这样一家人在小镇上的确显得鹤立鸡群。
但无论如何,诺丁汉中学这三年对劳伦斯的成长绝对重要。他在中原一带最负盛名的中产阶级学校里受到了那个年代一般劳动阶级子女难以受到的优质教育,打下了良好的知识基础,这对他以后成为作家是至关重要的。而他对工人阶级生活的体验又是中产阶级作家们永远也难以真正获得的。于是劳伦斯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成为一个表现工人阶级生活的作家。而以他先天的天分和后天的教养,他完全能够表现其他阶层的生活。这种优势,正如利维斯所说,是中产阶级作家们“望尘莫及的”。劳伦斯能够在他那一代作家中脱颖而出,独树一帜,也就是自然的事了。
也正因此,这条街上和城堡大门口的纪念牌上都有劳伦斯的照片和说明文字。说白了,英国以外的人们知道这世界上有个地方叫诺丁汉,大多是因为读了劳伦斯的作品,当然还有著名的诺丁汉森林足球队。【如今,还有诺丁汉大学哦~
在这期间,他十分沉默寡言,只是在默默地工作,下了班就赶火车回家。这一点与他在诺丁汉中学里的表现是一致的。但事实上他是个快言快语的孩子。由此可以看出,诺丁汉的三年中学时间和工厂的三个月时间里,劳伦斯是在无助地压抑着自己的天性。
这期间,劳伦斯与工厂里的女工们关系处得比较紧张。工厂里粗俗点的女工们发现他腼腆文静,就想耍弄这个小镇上的憨小子,她们不仅用语言挑逗他,甚至动手动脚,有一次甚至在车间里把他堵在墙角里试图脱下他的裤子。
劳伦斯虽然瘦弱苍白,但关键时刻还是很有力气,挣脱了这些粗俗女人的包围。但那一次事件令他感到恶心至极,对工厂的生活忍无可忍。短篇小说《请买票!》里就有一群女人将一个男电车售票员的裤子强行脱下的情节。这是他对真实生活的再现。
大病一场从死亡线上转回,劳伦斯在老家小镇上当了几年学徒教师,其间接受了良好的教师培训课程,后以优异的成绩劳伦斯考上了诺丁汉大学学院。21岁的劳伦斯穿着母亲节衣缩食给他缝制的新学生服来到了莎士比亚路上那座著名的哥特式大楼里,成了一名大学学院师范生。这座楼离五年前他就读的诺丁汉中学很近,步行只有10几分钟的路程。
曾经看到过这所大学的黑白照片,很被其威严震慑。现在来到这座楼前,灿烂的阳光下,只感到这座楼的典雅。从同一个角度拍下照片来,冲洗后与那张底片似的黑白照片比较,发现每一根线条都没有变。还是那座楼。它是仿哥特式的建筑,建于1881年,比劳伦斯早出生4年。
但劳伦斯来这座大楼里不久,上大学的热情就烟消云散了,他感到心寒,感到困惑,感到压抑。21岁的他在这座楼里开始了人生的重大思考,开始与过去的一切价值和信仰决裂,特别是与基督教传统决裂。他日后形成的“神秘物质主义”世界观(奥尔都斯·赫胥黎语)正是源自这里的思考。
有趣的是,这里的植物课教师史密斯让他学到了观察世界的方法,他认为这位“植物史密斯”简直是他的哲学老师了。1909年他由衷地写信给史密斯先生:“我对你感恩戴德。你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哲学老师。是你为我指出了一条路,让我走出了粗鄙、折磨人的一元论,走过实用主义,走入了某种虽说粗浅但能说服人的多元论。”
果然,毕业后他在诺丁汉范围内寻找教职屡遭失败,最终是伦敦郊区的一个小镇学校雇用了他,因为据说那是个新式学校,校长是个开明的知识分子。
对于1920年代完工的新诺丁汉新大学,劳伦斯不乏讽刺。那时英语系所在的带有钟楼的主楼刚刚竣工,在郊外的山上很是风光夺目,成了诺丁汉大地上的新地标。这300英亩的葱茏山地是药业大资本家布特所捐赠,从此中原地区耸起了一所园林式大学,这等湖光山色的气势在英国大学里首屈一指。校园里依旧有他家的私人园林和别墅,可谓园中园,门口赫然标着:私家住地,外人免进。劳伦斯对此很是愤愤不平,还特意写诗嘲弄了一番。
来自: 唯我英才 > 《黑马朋友专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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