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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劳伦斯 | 劳伦斯与诺丁汉之现代启示录

 唯我英才 2020-08-12
纪念DH劳伦斯
这两天,在@宁波诺丁汉大学 官方微博上跟黑马(毕冰宾)老师聊天,关于他的一篇文章:劳伦斯与诺丁汉:现代启示录。还谈起了他在诺丁汉大学访学期间的很多故事。

大家都知道DH劳伦斯是英国最具争议性的作家之一,也是诺丁汉大学的校友。他和诺丁汉这座城市、这所大学的不解之缘在作家眼中又有怎样的呈现?

正值#劳伦斯去世85周年#,今天,3月2日是劳伦斯离世85周年忌日,借黑马老师的话说“劳伦斯作品来中国90年了,徐志摩首译。在春天里纪念埋在春天里的劳伦斯”。

DH Lawrence Pavilion in snow, University Park
雪中DH劳伦斯楼 | 大学公园校区



多年前翻译劳伦斯的《恋爱中的女人》和《虹》等一系列以诺丁汉城乡为背景的小说,从书中了解的一百年前即20世纪初的诺丁汉是一个有轨电车穿行其间的灰色古雅小山城,有一两条繁华的主街道,商贾云集;有庄重的旧大学,壁垒森严如同教堂,山坡上有高档的洋房住宅,有火车通往伦敦,其余的是灰暗的窄街,光洁的石子路;还有世俗嘈杂的集市。城外有运河通往附近城乡。《虹》里汤姆·布朗温带小安娜逛的牛市也在诺丁汉,那种农民的狂欢场景让劳伦斯写得活灵活现。这座城像世纪初的任何中小城市一样,是工业文明与农业文明的交汇点。

如今的诺丁汉,一进城,扑面而来的就是古色古香的老房子。教堂林立,错落山坡上,城市依山(丘陵)而建,起伏的马路,两旁是开间很小的店铺,让人想起狄更斯笔下的老古玩店。揉揉眼,不信这座维多利亚式的旧城就是诺丁汉,跟我看过的旧照片似别无二致。

据说这样的场景已经是经历了1960年代商业开发的劫后残景了。据说诺丁汉的市中心一代在1960年代还是一派中世纪古城风貌,逶迤起伏的石子路,小店铺鳞次栉比,其中就有很多小开间的旧书店。

诺大的教授告诉我那时他们正上大学,手头拮据,老城的旧书店就成了他们经常光顾的地方,一边淘旧书,一边淘小古玩,一边考古,研究这座英国中原最古老的城市,消磨一天的时光,十分惬意。可惜啊,他们悲叹,1960年代他们经济“起飞”,为了给商业腾地方,盲目地拆除了市中心的中世纪旧城,盖了大商场和超市。回想起来后悔不迭,痛心疾首!

诺丁汉像许多西方城市一样,只有一个繁华的小市中心,有火车站汽车站和大商场等,然后就是绵延不断的居民区和小镇子,靠几条大街串联起来,这样算起来,诺丁汉市就不算小城市了。它刚好处于伦敦伯明翰这些大都市和小镇子之间,是松散的城市,不时会有花园园林甚至田野穿插其间,但大部分是成片的居民区和热闹的小镇子,居民区中间甚至有成片的各家分配的园子(allotment),可以种蔬菜经济作物和鲜花,绿色植物疯长着,各家有各家风格的小破棚子,混乱一片,芜杂相间,看似城市里的乡村。

这些由方便的公交系统联系在一起,组成一个很适于居住的半农半城的地方。在这里居住有一种与世无争的逍遥感,没有大都市的喧闹,但出了门又有公交车把你和城市与人群连在一起。


D H Lawrence statue, Law and Social Sciences
DH劳伦斯雕像 | 法学与社会科学学院


劳伦斯曾激烈地谴责过英国人身上这种泥土气质,在《诺丁汉矿乡杂记》中指责诺丁汉“只是乱糟糟一团”,进而说“英国人的性格中从未表现出人的城市性的一面。”

劳伦斯似乎不像热爱乡村和矿区那样热爱城市,没怎么正面描述过诺丁汉。

他从9英里外的矿区小镇伊斯特伍德来这个城市上中学和附属于伦敦大学的学院,在工厂里当过小职员,这个城市的中产阶级氛围和早期的资本主义文明对他来说是异己的,是不城不乡的大集市,晦暗沉郁嘈杂。他融不进去,这里没有他的位置。

劳伦斯这个矿工的儿子前后在这里学习和生活了五年,留下了自己青少年时代最为值得纪念的足迹。没有这座城市文化艺术的最初熏陶,劳伦斯怕是要埋没在矿区的小学校里一辈子不得出息。如今的旧城虽然略显杂乱,旧建筑破落了,新建筑风格迥异,两者难以和谐,但很多地方还是能透过平庸的市井感觉到当年的贵族气息,这种氛围在离伦敦几百里的中原算得上高贵之最了。

劳伦斯似乎从来不曾热爱过诺丁汉城,但这里确实是他从乡下走向伦敦和世界的跳板。

劳伦斯在13岁的1898年从镇小学毕业,获得了乡政府奖学金进入著名的诺丁汉中学学习。其母劳伦斯太太本就以高贵身份自居,不肯理会那些普通工人家的女人。这样一家人在小镇上的确显得鹤立鸡群。

但劳伦斯从来不与富家子弟同行,即使在火车上也不和他们在一起。他的阶级意识早就根深蒂固了。虽然出身贫寒,但某种内在的高贵让他不肯攀附。这种禀性一直伴随着他,影响着他与人们的交往。尤其在他长大成人后,这一点往往影响了他融入上层的文化圈,特别是他坚决不肯攀附剑桥-布鲁姆斯伯里文学圈,甚至冷嘲热讽之,这种“姿态”彻底断绝了他进入英国主流文化圈的路,因此他生前从来没有得到文学界的由衷认可,他被认可的时间被推迟了20年左右,死后方才声誉鹊起。

劳伦斯画像 | 诺丁汉大学档案馆存

劳伦斯学校里的三年是比较难熬的。那本是一个男孩子最生机勃勃的年龄。

在班上他年龄偏小,但在学业上却聪明过人,第一年就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总分第二名,总评优秀。其中算术和法文名列榜首,英文和德文第二名,代数第三,作文和科学课第四名。评语是:勤奋好学,品德优秀。

如果劳伦斯一直保持这个成绩并每年都获得奖学金,他就能在毕业时获得奖学金入大学学习。但劳伦斯没能这样,劳动阶级的子弟中只有极少数特别优异者才能获得这类稀有的奖学金。劳伦斯因此就失去了直升大学的机会。而对一个穷家子弟来说,自费上大学是根本不可能的。

影响劳伦斯学业突然大幅度下降的原因是1900年那件家庭惨案。他的瓦特叔叔因为一个鸡蛋与儿子争执不休动手打儿子时将儿子误杀。这件惨案在整个诺丁汉都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劳伦斯家为此无颜面对四邻。它造成了劳伦斯家人凶蛮恶劣的印象。据说那个事件发生后,伯特在学校里变得异常沉默寡言,成绩迅速下降。待到中学最后一年,他更加心灰意懒,无心苦学,只求及格毕业。因为他知道自己不可能有机会直升大学了。看来这种“读书无用”的感觉真是可以将一个聪颖的孩子变得平庸。最终劳伦斯以19人中的第15名毕业。

但无论如何,诺丁汉中学这三年对劳伦斯的成长绝对重要。他在中原一带最负盛名的中产阶级学校里受到了那个年代一般劳动阶级子女难以受到的优质教育,打下了良好的知识基础,这对他以后成为作家是至关重要的。而他对工人阶级生活的体验又是中产阶级作家们永远也难以真正获得的。于是劳伦斯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成为一个表现工人阶级生活的作家。而以他先天的天分和后天的教养,他完全能够表现其他阶层的生活。这种优势,正如利维斯所说,是中产阶级作家们“望尘莫及的”。劳伦斯能够在他那一代作家中脱颖而出,独树一帜,也就是自然的事了。

劳伦斯中学毕业后,在二哥的帮助下,填写了招工表,在这座假肢厂里当职员,负责收发法文和德文的订单,翻译成英文,交付车间生产订货,然后打包外运。当初在中学里他的法文和德文成绩都比较出色,对他干这一行很有帮助。现在看来劳伦斯当时算是个白领,但薪水很低,每周才挣13个先令。这份工做起来很是辛苦:他照旧每天披星戴月走路赶火车往返于诺丁汉和伊斯特伍德,天天从早8点到晚8点工作12个小时,中午休息1个小时,晚上赶8点20分的火车回家,到家时已经是9点半左右了。

估计他一天中最为惬意的就是中午那一个小时了。他每天都带一个小篮子,里面装着母亲为他准备的午饭。午休时分,他到楼下仓库里的一张脏兮兮的大条案上用自己的午餐,周围是厂里的工人们,他们边吃边粗话连篇地聊着天。劳伦斯不参与他们的聊天,而是独自一人走出工厂,到附近的运河边上或公园里遛达。当年这里是水陆码头,繁忙嘈杂之地。但在这里,他第一次感到了这座城市的美丽。这个很少进城的小镇苦孩子,出了火车站向城里去时路过运河桥,看到运河两岸的景色,惊呼:“像威尼斯一样”。

现在看运河,发现两岸仍保留了不少当年的旧红砖楼房,当年的旧船房更显得沧桑。游船穿梭运河上,岸上的露天地里摆满了木头桌椅供人们喝啤酒和咖啡。这幅新旧间杂的景象在英国很是普遍,很多类似的旧船房和仓库都改建成了咖啡屋和啤酒屋,人们可以伴着老掉牙的机器进餐,别有一番风味。

与城北的文化区比,城南是当年的商业区和工厂区,店铺餐馆鳞次栉比,生活气息浓郁。劳伦斯真正在这一带生活过,付出了辛苦的劳动,忍受过屈辱。可能因为这一点,劳伦斯的小说里几乎没有对城北地区的记述,对这一带则有过详尽的描述,特别在《儿子与情人》中记录得很细。

也正因此,这条街上和城堡大门口的纪念牌上都有劳伦斯的照片和说明文字。说白了,英国以外的人们知道这世界上有个地方叫诺丁汉,大多是因为读了劳伦斯的作品,当然还有著名的诺丁汉森林足球队。【如今,还有诺丁汉大学哦~

在这家工厂里劳伦斯只工作了短短的3个月,但他受到的痛苦确是致命的。据当时的工厂主回忆说,劳伦斯因为每天要赶火车往返,所以几乎没有业余时间在城里消磨,所以也没有朋友。甚至午饭一小时里他也是一个人独自出去透口气。


University College photograph with DH Lawrence
1906-1907学年DH劳伦斯在诺丁汉大学学院时留影




在这期间,他十分沉默寡言,只是在默默地工作,下了班就赶火车回家。这一点与他在诺丁汉中学里的表现是一致的。但事实上他是个快言快语的孩子。由此可以看出,诺丁汉的三年中学时间和工厂的三个月时间里,劳伦斯是在无助地压抑着自己的天性。

这期间,劳伦斯与工厂里的女工们关系处得比较紧张。工厂里粗俗点的女工们发现他腼腆文静,就想耍弄这个小镇上的憨小子,她们不仅用语言挑逗他,甚至动手动脚,有一次甚至在车间里把他堵在墙角里试图脱下他的裤子。

劳伦斯虽然瘦弱苍白,但关键时刻还是很有力气,挣脱了这些粗俗女人的包围。但那一次事件令他感到恶心至极,对工厂的生活忍无可忍。短篇小说《请买票!》里就有一群女人将一个男电车售票员的裤子强行脱下的情节。这是他对真实生活的再现。

大病一场从死亡线上转回,劳伦斯在老家小镇上当了几年学徒教师,其间接受了良好的教师培训课程,后以优异的成绩劳伦斯考上了诺丁汉大学学院。21岁的劳伦斯穿着母亲节衣缩食给他缝制的新学生服来到了莎士比亚路上那座著名的哥特式大楼里,成了一名大学学院师范生。这座楼离五年前他就读的诺丁汉中学很近,步行只有10几分钟的路程。

曾经看到过这所大学的黑白照片,很被其威严震慑。现在来到这座楼前,灿烂的阳光下,只感到这座楼的典雅。从同一个角度拍下照片来,冲洗后与那张底片似的黑白照片比较,发现每一根线条都没有变。还是那座楼。它是仿哥特式的建筑,建于1881年,比劳伦斯早出生4年。

但劳伦斯来这座大楼里不久,上大学的热情就烟消云散了,他感到心寒,感到困惑,感到压抑。21岁的他在这座楼里开始了人生的重大思考,开始与过去的一切价值和信仰决裂,特别是与基督教传统决裂。他日后形成的“神秘物质主义”世界观(奥尔都斯·赫胥黎语)正是源自这里的思考。

有趣的是,这里的植物课教师史密斯让他学到了观察世界的方法,他认为这位“植物史密斯”简直是他的哲学老师了。1909年他由衷地写信给史密斯先生:“我对你感恩戴德。你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哲学老师。是你为我指出了一条路,让我走出了粗鄙、折磨人的一元论,走过实用主义,走入了某种虽说粗浅但能说服人的多元论。”


劳伦斯这三个阶段似乎是他世界观转变的生动写照。而帮助了他的竟是植物课。这样说当然过于绝对。但,是科学知识影响了他,这是事实。
劳伦斯进入大学后不久就毅然决定不读学位课程,只读教师资格课程。这样他就失去了获得伦敦大学学士的机会(诺丁汉学院的学生可以参加伦敦大学的校外考试获得伦敦大学的学位),也失去了毕业后找一个比小学教师更好的工作的机会。但他也因此免去了大而无当的拉丁语课程,省出大量的时间来读自己喜欢的法语和植物学课程,课余时间大量阅读自己喜欢的哲学和文学书籍并争分夺秒地进行自己的小说创作。

紧张的精神探索和文学创作占去了他大量的时间,留给课程的时间就少了。即使这样,劳伦斯仍然取得了优异的考试成绩,以三个B和一个A的成绩毕业。在教师证书考试中,他获得了最好的成绩:法语、植物学、数学及史地都获得了优秀,而其他学生充其量不过只获得一个优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劳伦斯的英语没有获得优秀。

最终他的教授给他的评语很特殊,比其他学生的评语都长。这个评语决定了劳伦斯不能进入普通的学校教书,因为他“品位过精”,“只能教授最优秀的学生”。

果然,毕业后他在诺丁汉范围内寻找教职屡遭失败,最终是伦敦郊区的一个小镇学校雇用了他,因为据说那是个新式学校,校长是个开明的知识分子。

对于1920年代完工的新诺丁汉新大学,劳伦斯不乏讽刺。那时英语系所在的带有钟楼的主楼刚刚竣工,在郊外的山上很是风光夺目,成了诺丁汉大地上的新地标。这300英亩的葱茏山地是药业大资本家布特所捐赠,从此中原地区耸起了一所园林式大学,这等湖光山色的气势在英国大学里首屈一指。校园里依旧有他家的私人园林和别墅,可谓园中园,门口赫然标着:私家住地,外人免进。劳伦斯对此很是愤愤不平,还特意写诗嘲弄了一番。

但无论怎样,劳伦斯是他们镇上第一个获奖学金上诺丁汉读中学的高材生,后来又读了诺丁汉大学学院的教师资格证书,算大专生,在那个年代很是个知识分子了。

在那座沉郁凝重的大楼里(现在的诺丁汉特伦特大学),他获得了进入社会的通行证并彻底摆脱了下矿井挖煤的命运。劳伦斯反对的不是知识,他很有知识,能用法文读名著,用法文写情书,通意大利文和德文;他恨的是知识分子的虚伪和大学教育制度对人的异化,恨的是死读书读死书读书死的知识分子的迂腐与自命不凡自欺欺人。

至于对新大学的讽刺也是可以理解的,是阶级的仇视。布特是药业大王,赚了大钱,其公司是诺丁汉甚至英国的“支柱产业”,诺丁汉的发展很是得益于布特等几家大资本家。劳伦斯是劳动阶级出身,认为布特捐大学是沽名钓誉,是拿了赚取的包括他在内的百姓的买药钱给自己立牌坊做秀,免不了对此加以讽刺。

但现代的诺丁汉恰恰将布特视为骄傲,为他树碑立传。他后来被封了勋爵称号,真正是造福一方的善人。当然,在世界范围内他的名气最终是无法同劳伦斯媲美的。但让诺丁汉人民当饭吃的是布特爵爷,劳伦斯则是饭后的清茶咖啡,装修精美的客厅里的画框。对一座名城来说,两者缺一不可。

两人的铜像都矗立在诺丁汉大学风景如画的校园里:布特的胸像守候在大学门前水光潋滟的湖畔,劳伦斯赤脚手捧蓝色德国龙胆花的全身铜像则立在图书馆旁。两座铜像的位置恰如其分,两种精神- 产业与文化精神的制衡使这座校园倒显得气氛和谐,大学就应该是这样具有高度包容精神的超然之地才对。

诺丁汉这个地方,有人为它创下了物质文明,也有人为它留下传世的精神财富,两者曾经势不两立,但如今看似相得益彰,这个城市和这个郡的后人该怎样对他们的先人感恩戴德,又该面对他们留下的遗产做出怎样的思考?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在理想的现实和现实的理想之间,每个人该怎样平衡自我?

这两尊雕像似乎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因为这两个人的生命历程已经明确地告诉了我们这些答案,这些答案绝不是在风中, the answer is not blowing in the wind!


—结束—

以上文章原作者黑马,经黑马老师同意转载,原文万字有余,有删节。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校立场。

黑马:翻译,编导,作家。
本名毕冰宾,2001年英国诺丁汉大学劳伦斯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美国勒迪希国际写作之家访问作家。出版劳伦斯作品译文十余种,包括《虹》、《袋鼠》、《恋爱中的女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劳伦斯文艺随笔》、《劳伦斯散文》和《《劳伦斯中短篇小说集》;另翻译有《劳伦斯传》和《劳伦斯绘画》。著有长篇小说《孽缘千里》和《混在北京》,两书均在德国出版德文版,其中《混在北京》改编成同名电影后获第19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故事片奖。今年初又连同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劳伦斯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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