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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神州国土 > 《地政与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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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登记适用的情形分析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作出了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确定的不动产权利归属、内容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状...
质疑“登记撤销后不动产权利是否丧失”
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撤销登记”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第656号令)第三条规定有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做...
不动产登记 能否对抗实际物权人
在不动产登记的对内效力上,不动产登记簿是认定不动产所有权的有力证据,但该登记仅能够证明登记人为形式上的合法所有人,实质上是否为权利人还应结合当事人提供的取得产权的证据综合认定,也即不具有...
所有权能否足以排除强制执行权
即符合上述条件的买受人享有事实物权,而作为出卖人的不动产登记权人不能以登记对抗买受人的事实物权。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物权法仅赋予不动产登记权利推定的效力,在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登记的情形下,...
异议登记与财产保全、查封登记的关系以及异议登记利害关系人的限定
异议登记与财产保全、查封登记的关系以及异议登记利害关系人的限定。无论是先有查封登记,还是先有异议登记,均无法排斥其后的他种登记。实践中,存在很多不动产登记权利人系借名登记的权利人,在产生...
借名买房非登记错误,借名人不得以其系所有权人为由排除执行
裁判观点【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再3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
最高院:借名买房不存在规避强制规定情形的,支持借名人阻却执行
借名人通过借名买房,将真实物权登记于出名人名下,并非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限购政策,亦不违背公序良俗,符合《物权法...
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效力的认定
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效力的认定。即只要具备办理抵押登记的条件,预告登记权利人即可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并主张其抵押权自预告登记之日设...
《民法典》项下,对房屋异议登记的理解
【基本概念】 异议登记就是对已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事项有异议而进行的登记,其目的在于对阻碍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不动产。《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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