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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京山南郊明墓清理简报

 鄂中京山 2020-08-15

京山县博物馆

1990年4月,湖北省京山县南郊水泥厂取土场工人在取土时,发现古墓葬。我馆在接到有关部门的报告后,马上组织力量进行了清理。所发现的是三座明代墓葬和一小随葬坑。分别编为90JSM1、M2、M3和K1(图 一)。

M1因被严重毁坏不作报告,现将M2、M3和K1的清理情况简报如下:

一、2号墓

M2位于M1东侧,相隔0.5米,M2为长方形券顶墓,墓向350。墓室为石灰、砂子、糯米浆筑成,该墓封土被毁,封土高约1.9米,揭去封土墓室顶部有一层薄薄的草木灰,墓顶呈拱形,墓室与棺之间用石灰、砂子 ( 较墓壁松软 ) 将棺木封死在墓室内。墓顶为券顶,墙高70 厘米处起券,墓室长2.8、宽1.6、高0.9米。棺木腐乱仅剩下半部,棺内底部有一层厚约2厘米的石灰,人骨架腐朽不存。墓室内没有发现其他遗物( 图二 )。

二、3号墓

M3位于M2西北处,南北向,墓 向355。封土被毁,券顶坍塌,长方形墓室用石灰、砂子和少量糯米浆筑成。墓室长2.2、宽0.85、高0.8米。该墓棺木和人骨架腐朽无存,有数根铁质棺钉,墓内北端出土一块砖质墓志,除此外没有发现其他遗物(图三)。

墓志  砖质,长35.5、宽36、厚5厘米。墓志一面镌一圆形八卦图案,涂有 红色油漆,另一面为志文,志文上方横刻楷书“明寿慈万母郑孺人墓志铭”。下刻志文为竖刻楷书16行,满行16 字,共计189 字 (图 四〕。录文如下:

郑孺人者,乃先君万公讳世仰配也。孺人生于嘉靖庚子年(公元1540年) 四月廿四日亥时,享年七十岁,亡于万历已酉年 ( 公元1609年 ) 正月十二日戍时。孺人所生三子,长子曰镗,配刘氏,生孙凤鸣,配晏氏。次子曰钱,配向氏。三子曰镒,配雷氏、赵氏,生孙二。长曰凤诏,聘赵君石塘女。次曰翔。孺人所生三女,长适庚门;次适陈门;三适屈门。孺人停柩七载,择万历乙卯年 ( 公元1615年 ) 十二月十三 日辰时葬于祖之原,与先君万公同穴,迁作壬丙山向为茔。

万历 乙卯岁十二月十三日。

三、随葬坑

K 1在M2西南0.8米处,为,长方形,东西向。坑长0.6、宽0.35、深0.4米,坑壁用石灰、砂,子筑成。K1出土器物低温釉陶3件,陶器2件。分述如下:

釉陶罐3件,可分 I 式。

I 式  1件 (K1:1) 无盖,小口短颈,斜肩,肩部饰刻划莲瓣纹。鼓腹,肩部以下呈瓜楞形。小底矮圈足,施满釉。器表釉色似孙雀绿,器内施紫色釉。胎质松软轻薄,有脱釉。口径4.5、腹径9.6、底径5.6、高8.6厘米。( 图五:3)

l 式  2件 (K1:2、3) 有盖,圆钮,盖顶饰刻划莲瓣纹,盖沿呈莲瓣形。罐身为小口斜肩,肩部饰刻划莲瓣纹。鼓腹,肩部以下呈瓜楞形,小底矮圈足。器盖表面施紫色釉,器内施绿釉,底部露胎。胎质松软,有脱釉。一件底部饰有凸起的钱纹。其铭文篆体十字书“祟宁重宝”四字。口径4.8、腹径9.4、底径6、通高1 1.8厘米。( 图五:1、2)。

陶质魂瓶2件,可分为 l 式。

I 式  1件 (K1:4) 盖为楼阁式有三层,顶端残缺,楼阁横剖面为长方形,最上一层门中央饰一泥塑鸡。中间一层门中央饰一泥塑羊,下层门前塑一人。泥人坐姿、面向前方,上肢残。头戴乌纱,胸前有圆形服饰,腰束宽带。盖沿较宽,三层楼阁四角有柱,四翼角上翘。器身为小口,斜肩、鼓腹,小平底。颈、腹中和腹下部分别饰一周附加堆纹。盖施满釉,器身施半釉,釉色为铁灰色。(图六:A) 

腹部贴有一周堆塑人物,共12人。在人物前设有一灵台,桌上放置两个盘 ( 一盘脱落 ) 盘中盛物。桌后放置灵柩。柩后第一人,(K1:4一1) 站姿,屈身微向前倾,头上束首絰披于后背,右手柱杖。腰部束较宽的腰絰,垂于前脚。左臂残;第二人,K1:4一2) 站姿,头上束絰披于后腰,双手前伸捧一长方形物,( 前端残断 ) ( 图 七:1);第三人,( K 1:4一3) 站姿,屈身微前倾。头上挽较高的尖形发髻,束首絰披于后腰,双手合抱前伸,右臂抱一小孩;( 图七:2) 第四人,(K1:4一4 ) 站姿,头戴帽,双手左上右下斜执竹笛作吹奏状;( 图七:3)第五人,(K1:4一5) 站姿,头戴帽,右手执钹作拍打状,左臂残;第六人,( K 1:4一6) 站姿,头戴帽,右手持铙,左臂残;第七人,(K1:4一7) 头挽:发髻,左手执一三角形物,右手置于物之下,腋下有一斜卧小孩,小孩两腿叉开,上肢残;第八人,(K1:4一8 )站姿,右手前伸,左手执物于右手内侧;第九人,( K1:4一9 )站姿,头上挽较高的尖形发髻,右手自然下垂。左臂前伸,手握一木棒,扛于右肩。木棒前细后粗;第十人,(K1:4一9) 右斜卧姿,双手合抱状,在右腋下有一条鱼;第十一人,残断。

l 式  1件。(K 1:5) 盖为葫芦形。芦葫为四条凸棱分为四等分。两球中各有一周凸棱。正面有两根粗柱,柱上方似“省替”两柱中有一人,坐姿,( 上残 ) 腰 中束带。盖沿较宽,四翼角上翘。器身小口短颈,口缘凸起似唇口,斜肩,鼓腹,小平底微内凹,颈部、腹 中、腹下部各饰一周附加堆纹。盖施满釉,器身施半釉,釉色铁灰色。腹中部贴有一周堆塑人物,共 12 人。( 图六:B )人物前设灵台,桌上置有两个盘子,盘中盛物。第一人,(K1:6一1) 站姿,屈身微前倾,右臂前伸,左臂与头残;第二人,(K1:5一2) 站姿,屈身前倾。头束絰披于后背,右手执杖,左手置于右手内侧,作 拭泪状;( 图 八:1) 第 三 人,(K1:5一3) 站姿,屈身前倾,头上挽较高的尖形发髻,束首絰,披于后腰。右手执杖,左臂抱一小孩;第四人,( K1:5一4)右侧卧姿,头戴帽,两臂残,下肢搁置一条鱼;( 图八:2) 第 五 人,残;第 六 人,(K1:5一6) 站姿,头挽发髻,双手左上右下斜执竹笛作吹奏状;第七人,(K 1:5一7) 站姿,头挽发髻,双手前伸持钹作拍打状;( 图八:4) 第八人,(K1:5一8 )站姿,头挽发髻,右手持铙,左手作敲打状;( 图八:3) 第九人,( K1:5一9 )站姿,头挽较高尖形发髻,右手前伸上扬,左手持木棒扛于右肩,木棒前细后粗;( 图八:5) 第十人,(K1:5一10 )站:于两根尖状物旁,右手支撑于上,左手和头残;第十一人,十二人残。

四、结语

( 一 ) M1与M2为并排两座墓。从京山县明墓特点可知,明代多为夫妻合葬墓。明代职官丧葬制度有明确规定“文武大臣,官为造墓者,夫故在前,并造妻圹,妻故在前,并造夫圹,后葬者止令所在官司起倩夫匠开圹安葬。继室则附葬其旁,同享一堂,不许另造”。庶民没有官府帮助修墓的优越,但一般也遵崇合葬之习俗。M1与M2虽不是合葬双室墓,但它为紧相毗邻两座墓,可以断定它们应为一男一女的夫妻墓。墓前的小随葬坑中出土的遗物也可得到佐证。K1出土两件魂瓶,I 式魂瓶器盖上的人物,头戴乌纱帽,胸前有圆形服饰。显然它代表男墓主人。式魂瓶器盖上的人物上残,下体穿裙,由此可以断定它代表女墓主人。由于M1中墓志被毁,墓主人的身份及下葬的绝对年代不得而知,但从两墓的规模、结构,以及出土遗物可以看出墓主人属一般贫民身份,并具有典型明代墓的特点,属明墓无疑。

( 二 ) 随葬坑中出土的魂瓶,在我省实属罕见。十二个贴塑人物代表着不同身份。前面多为死者亲属,它们的形态是手中拄杖,披麻戴孝,屈身而行,有的掩面而哭,其悲泣之情表现得栩栩如生。在丧主后面送葬队伍的服饰、神态 与丧主相比截然不同。《明会典·丧礼 》对送葬有明确记载“柩行,冥器铭旌等前导,丧主以下男女哭步从,尊长次之,无服之亲又次之,宾客又次之。”器物上的人物排列与此基本相同。文献对送葬乐队无说明,该器中送葬乐队所用乐器有笛、钹、铙等。总之,该器的出土对我们研究明代丧葬礼仪,服饰及古建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 三 )我们从M3出土的墓志铭中得知,该墓主人死于万历已酉年 ( 公元1 6 0 9年 ) 正年十二日,直到万历乙卯年 ( 公元1615年 )十二月十三 日才下葬祖茔。其间停柩长达七年,这种现象在古代十分少见。古制有“天子七月而葬,五重八娶;诸侯五月而葬,三重六娶;大夫三月而葬,再重四娶”。又“王者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经时而葬;士及庶人逾月而已”。古代传统的停丧制度非常严格,帝王也只能停丧七个月,庶人“逾月而已”否则将受到谴责或惩罚。在明代丧礼禁令也有“揭借财物,炫耀殡送,及有感于风水,停柩经年,不行安葬? ? 论罪如律”。该墓志记载的这一现象,一方面反映了明代末年礼制的衰弱,禁令松驰,民俗已不受礼制的约束,另一方面反映了古代丧葬习俗渗透着浓厚的封建迷信色彩。过去不仅盛行风水堪舆 的 卜地之风,而且对下葬日期时辰也十分讲究。《司马 氏书仪 》卷“世俗信葬师之说,既择年月时日,又择 山水形势,以为子孙贫富贵贱,贤愚寿天,尽系 于此。”因此,风水地理、阴阳禁忌等迷信观念也是造成此情况 的原因之一。发掘者:熊学斌易平 波执 笔、绘图、摄影:熊学斌注释:《明会典、丧 礼、职官坟 蜚》。《通 典、葬仪》。(I 日唐 书·吕才 传》。《明 会典.丧 礼·庶 人》。(上接 第39页)谈起这次南阳、襄樊之行,邹先生说,过去他就认为这两个地区 应作为楚文化研究的重点,现在从这两地几个遗址的出土物看,证实了这一 想法。这两个地区西周到春秋时期文化的发展已经表现 出其变化的某些共同规律。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陶器种类、特点与周文化有很多相似之处,例如这里的联档陶帚明显地有别于商系的分档帚。当然,此地西周早期文化也受到商文化的一定影响。不过,从西周一直延续到春秋早期的疼档赢无疑是从早期周式扁发展来的,而 扁的束颈、圆腹又与后来所谓楚式扁有相近之处。总之,从这里和章华台早期遗物的共性似可推测,这里所表现 出的 文化特点应该就是早期楚文化面貌。不过 向来治学严谨的邹先生又说,现在作出结论还为时过 早,研究的深入还 是应当建立在全面工作开展的基础之上。邹衡先生一再强调 了遗址工作的重要性,从发掘到研究,造址工作相对地周期较长,难度较大,这需要一种细致、认真的科学态度。南阳 和襄樊地区只是作了一个 良好的开 端,相应的 工作在其他地区也应普遍开展起来。与会者对邹先生的讲话表现出浓厚的兴趣,邹先生最后又回答了大家提出的一些问题,讲话在热烈 的气氛中结束。邹先生讲话精神无疑对我省今后楚文化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拓古 )~ 3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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