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办案实务要点有哪些?

 刘翰林院大学士 2020-08-17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办案实务要点有哪些?

文|马亚轩律师

(0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指在刑事诉讼中,因犯罪行为而受害人提起民事赔偿请求,司法机关在审判刑事案件时,附带对民事请求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活动。

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事法律外,还应当适用民事法律。

这种赔偿由犯罪行为所引起,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

注意,不是前后做出两份不同的判决。

而是在程序上前后处理,在裁决上合并完成。

因其提起和解决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属于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

(02)

一,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但下列两种情形,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不能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解决:

第一,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

这种情况,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追缴、退赔的情况,会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第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的。

被害人应当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检察院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诉法的有关规定。

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

——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申请人在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十五日内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调解、和解。

第一,调解。

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

调解的,被害人一般都要求被告人先行赔付到位,这个原因导致实践中调解率很低。

第二,和解。

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双方愿意和解,但被告人不能即时履行全部赔偿义务的,法院应当制作附带民事调解书。

另外,被害人律师没有阅卷的权利。

而被告方却可以阅卷。

双方处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博弈中,这会影响双方达成调解、和解。

四、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

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

五、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包括:

第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第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第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第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第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被害人仅对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对其他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的除外。

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已经从其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六、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如果被害人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因这两个阶段不是真正意义的审理案件,所以只能组织双方协商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到法院审判阶段一并作出判决。

实践中基本上形成了“和解—调解—刑事判决”的处理机制。

七、受理期限与审理期间。

第一,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符合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

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五日内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法院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时,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确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交附带民事答辩状的时间。

第二,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同一审判组织的成员确实不能继续参与审判的,可以更换。

第三,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八、附带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参照民事诉讼向法院提供证据。

九、赔偿范围。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但现行刑事法律否定精神赔偿,但精神赔偿在刑事和解、调解中可以存在,只要被告愿意。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法院应当结合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情况认定其悔罪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03)

《刑诉法解释》第161条有“错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另行提民事诉讼”的规定。

使得被害人,可以通过权衡两种程序获赔利益的大小,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诉讼程序。

一旦刑事调解不成,被害人往往选择撤回赔偿较少附带民事诉讼。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或干脆直接提起侵权诉讼。

而此时被告方赔偿积极性已因刑罚确定而降低,获赔更难,“空判”现象加剧。

当事人之间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的和解协议是公安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处理的依据。

一般来讲,刑事立案之后,被害人为了减轻自己刑罚,都会积极与被害人协商赔偿事宜,被害人此时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也应积极抓住机会,进行谈判。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