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那些年我们一起解过的“鸡兔同笼”问题,你一定不陌生吧?明白鸡有二足这是常识,自然也是解题的前提。而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这位古代男子却深深坚信“鸡三足”理论!?我想,即便他是古代“名”人,如果遇到了现代小学经典的“鸡兔同笼”问题,也会困惑而茫然失措吧? 那么他是谁?又为什么笃信“鸡三足”理论呢?一起走入今天的『知行合一』吧! 司马谈在《论六家之要旨》中谈到:“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俭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 即是说:名家刻细烦琐,纠缠不清,使人不能反求其意,一切决取于概念名称却失弃了一般常理,所以说它“使人受约束而容易丧失真实性”。至于循名责实,要求名称与实际进行比较验证,这是不可不予以认真考察的。 名家以玩弄名词概念的辨识著称,主要的代表人物有惠施和公孙龙。 其中,公孙龙就是我们今天要介绍的男主角,也就是开头我们提到的解不出“鸡兔同笼”问题的古代“名”人。在哲学上,公孙龙第一次对名实概念予以阐释和总结,并由此形成了系统的名辩理论。 我们接着往下了解他所提出的那些名辩理论吧! 鸡三足 谓鸡足一,数足二,二而一故三。(《公孙龙子·通变论》) “鸡三足”是《公孙龙子·通变论》中提出的一个命题,也是《庄子·杂篇·天下》记载的二十一个论辩命题之一。 鸡有两足,加上独立存在的、抽象的“鸡足”(即“鸡足”概念),便得出“鸡三足”的荒谬结论。这其实是混淆了具体事物和抽象概念的一种诡辩。 虽然说公孙龙的理论对先秦哲学和名辩理论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他在论述时混淆名词概念,也使他的名辩理论带着诡辩论的色彩。 指物论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非指者,天下无物,可谓指乎?(选自《公孙龙子·指物论》) 这段话乍一读像段绕口令,其实它是在肯定“物”的存在以及“指”(概念)的存在。 “物莫非指”的“指”是动词,有“指明”之意,“而指非指”中,第一个“指”是名词,即指称物的概念,第二个“指”也是动词“指明”之意。凡物都是可以被“指”的,而“指”本身不是被“指”的。如果天下没有“指”,那么物也就不可以称为“物”了。如果没有被“指”的东西,天下无物,那么“指”还可以称为“指”吗? 这段话其实想表达,概念和事物是相互依存的两个事物。没有具体事物,具体事物的概念就是神秘的;而没有概念,具体事物也不能为人所认识。 白马非马 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选自《公孙龙子·白马论》) 公孙龙的意思是:“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因此“白”与“马”有区别。此外,“白马”是“马”加上“白”,它不同于“马”,所以说“白马非马” 公孙龙接着论述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意思是,如果需要一匹马,那么白马、黄马、黑马都是马,都可以满足需求。但是想要一匹白马的时候,黄马和黑马就不符合要求了。因此,公孙龙从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方面论述了“白马非马”。 栏目策划:清圆;图文编辑:微雨 知行合一 · 200503 素笛轩:sudixuan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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