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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边碎笔:陋屋藏“娇”

 赤脚闲侠 2020-08-28
                      陋屋藏“娇”
               鲁人

          书于我,如阿娇。虽居陋屋,有了“阿娇”心便坦然淡然怡然。
        对书的兴趣从童年就很浓。只是童年的大半时光随祖父母在乡村渡过,书便成了奢侈品,辛劳于日出日落间的乡亲手中的书也很稀罕。加之正值文革,各种书籍几乎都变成了毒草,不知被囚于何处了。因此,故乡十年读过的不满两巴掌的书,大多至今还有记忆。后来,回到都市,书虽少,却总能读到几本。当然,小说都是借来读的,因为小说的价格对十几岁的我实在不菲。不过我仍每周数次往新华书店跑,去将小人书藏入自己的纸箱内。文革后期的小人书,我几乎藏齐了,最多时达数百本。
真正藏书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新华书店重新发行世界名著。那时,新华书店门前常见长队,盛况如狂热时的股民。夹杂在那股买名著、读名著的热潮中,我开始有了自己的收藏。藏书急遽增涨。但之后,无知和冲动,使我的收藏带着很大的盲目,以至后来满满的书柜里塞了许多并无保留价值的书籍,这些书随着我婚后的数次乔迁都处理了。随着对所读书籍的挑剔,渐渐收藏时也就很挑剔了。

        收藏的最大乐趣在于可以随时拥书而读。婚前,母亲对我读书颇不以为然,总觉得我读的书于生计无补,且父辈一族多为书所累,致使命运多舛。为此,我常躲在恭桶上,品味书中人物的欢乐和痛苦。婚后脱离了家母的视野,便开始捧着书,恣意地享受书给我的乐趣。读书不讲姿式,可坐可卧,亦可倒。读书可浏览可精读,有几本衷情的书,被我翻得面目全非,空白处填满了我的笔迹,且笔水的颜色也不尽相同。
陋屋藏“娇”,不是为了装饰,而是真宠。因此,深藏陋室,千方百计不肯示人。偶被垂涎的朋友强行借去,必定不顾谦谦形象,讨债鬼般地紧紧追在屁股后面盯着,即使在朋友变成可恶的守财奴,也在所不惜。朋友情义不可不讲,但绝不包括“阿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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