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房地产企业究竟应该什么时候结转收入和成本?

 sxlljyp 2020-09-01






  三、笔者建议

上述案例在实务中比较常见,可以筹划的空间也比较大,笔者从自身实践经验给与以下几点建议:
1、企业财务应该参与销售合同交房条款审核,尽量避免将交房时间放在年底最后一个月。如果2019年,企业将交房时间放在12月31日与2020年1月1日,时间上差了一天,但是前一种约定留给企业做工程决算、补齐发票的时间只有5个月,而后一种则可以留给企业17个月的决算、补齐发票时间,好处不言而明。
2、企业应当加强工程预决算管理,业务与财务紧密结合,按照交付时间倒挤工程决算时间,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与合作方协商,优先将税金支付给合作方,在完工年度取得合规发票入账。

3、在完工年度结转收入成本时应当充分利用31号文件第三十二条进行预提成本,夯实结转时点的计税成本,并在次年5月31日前取得预提成本合规票据。


声明:本文综合整理自德居正财税团队/中道财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