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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控制监理作业指导书

 幸运草zhw 2020-09-11

由于篇幅有限,以下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控制监理实施作业指导书资料范本部分选段及图片,仅供各位同行参考使用。如需完整电子版请留意文后获取领取方式。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控制

监理作业指导书

监理作业指导书

一 目 的

1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防止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均应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任,明确责任人,履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职责。并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工程管理部根据这一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情况,编制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控制监理作业指导书。目的是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监理中,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和监督管理,从而避免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及防止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

3 监理机构应组织监理人员应认真学习规范,并根据本工程特点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在实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中,提高识别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从而到达对风险进行正确避让和有效转移的目的。

4 监理人员首先应熟悉和掌握规范所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范围,在本项目中有针对性地一一列出。并在现场实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管理中,能以作业指导书中监理管理工作程序、职责和要求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二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 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是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确定的。

2 重大危险源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确定的内容。

3 下表所列内容是根据本公司经营范围,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中有针对性地摘录的内容。

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及重大危险源一览表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水平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1)高度5m及以上;

(2)跨度10m及以上;

(3)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

(4)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

(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1、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搭设(扣件式、门式、碗扣式)及拆除过程的整体稳定。

2、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

3、工具式模板的升降、吊装、移位等。

3起重吊装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1、采用多机抬吊的吊装工程。

2、临近架空线路吊装的作业。

3、临近建构筑物、人口密集区域、交通要道等吊装。

4、多台塔机密集施工

4脚手架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搭设拆除

2、工具式脚手架的升降、移位等

5拆除爆破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1、多台机械同时进行的拆除工程。

2、管道和压力容器的拆除。

3、承重墙体和主梁的拆除。

4、预应力结构切割。

6其他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1、紧固件和预埋件的安装。

2、单元板及框架的安装。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1、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吊装及高空合拢。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针对工程对象具体确定。

7大型机械

1、塔式起重机(移动式、附着式)拆装。

2、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3、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1、顶升、加节、降节施工,移位等。

2、确保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及拆除的整体性稳定的施工。

三 监理工作程序

1 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承包工程的内容应在其资质允许的范围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三年)。

2 审核施工分包合同、合同备案及安全生产协议书。当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专业分包单位完成时,应重点审核分包单位承包工程的范围和内容是否超越其资质规定;合同中安全技术措施费支付的约定方式是否能满足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及时落实的要求,分包合同是否已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安全生产协议书是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3 审查人员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从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企业应三类人员证书齐全;项目经理、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有企业负责人签发的任命书;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有相关专业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上岗证应人证合一,且在有效期内。

4 参与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取得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设计交底能够了解和掌握工程施工中安全控制的重点和难点。因此,监理机构必须督促工程参与各方做好这项工作,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必须经各方会签后,才能组织施工。

5 审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核,重点应审核方案编制的依据和标准是否正确;方案是否与实际工况相一致并具有针对性;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符合要求后,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 经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及专项方案审批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并结合危险性较大工程实际,有针对性地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以指导现场监理人员工作。

7 审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完成以上各项工作,且现场其他施工准备工作就绪,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出开工申请,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令。

四 监理工作方法

1 工程开工前,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提供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道路和地下管线情况的资料。

2 工程开工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将确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向监理机构报审。

3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进行复核确认,并提出书面意见。

4 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其重大危险源风险控制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

5 检查施工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及相关物资的落实情况。

6 督促施工单位依据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告示,督促施工单位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由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报监理备案。

7 认真做好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范设施进行验收复核。对施工单位配备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人员到位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8 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报建设单位审批,并将细则内容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

9 应对施工单位监控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对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进行巡视督促、跟踪检查。

10 对材料、特种设备的相关证件、作业人员资格进行抽查核验。

11 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理单位有权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止施工的,建设单位拒不接受的,监理单位有权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 监理工作措施

1 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监控措施

分项工程名称

监控要点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

(含3m)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审核分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企业资料和信息及施工承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审查分包单位项目经理证书和项目经理授权书、三类人员证书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检查建设单位对周边建构筑物、道路、管线向施工单位交底明确,地下签证手续已办理;检查人员、机械、设备已到位,机械、设备合格证明材料、备案证明资料等齐全;基坑支护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降水、降压满足设计施工工况要求;对地下水位进行动态监测,井点降水水位必须降至开挖面以下0.5-1.0m。止水帷幕渗漏监控,一经发现柱上有渗漏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钻孔,以阻止渗漏进一步扩大,确保基坑安全。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土

方开挖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审核危险性较大工程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醒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地下管线、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建、构筑物沉降、基坑支护位移进行监控;收集监测数据,每天对基坑周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累计分析,发现异常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按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开槽支撑、先撑后挖、严禁超挖”的挖土原则施工,不得扰动底层及四周原状土。挖土过程中,检查坑外场地排水系统及坑内按要求设置集水坑,弃土车辆外出前应经冲洗,冲洗水经二次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并提醒作业人员注意车辆交通安全;

三、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3、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审批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专项安全方案施工。

脚手架搭设后,检查搭设单位验收记录;检查脚手架搭设双立管高度应不小于6m、不大于20cm的扫地杆必须按要求设置;剪刀撑等其他搭设应符合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检查钢制脚手架接地应良好。

检查悬挑脚手型钢支承构件、型钢支承构件与砼连接,砼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连墙件、支承件安装应稳定、牢固;检查电焊机二次侧应安装降压保护装置且应完好、动作可靠;电焊把手应完整、无损且绝缘良好;防护用品穿戴应符合安全要求。

自制下料钢平台与建、构筑物应采取了防止脱落的措施,拉杆强度应符合方案要求;落地式钢管下料平台与主体结构硬拉结的位置、数量应符合方案要求,与脚手架不得相连接,基础应符合钢管自重与活负载总承载的要求;下料钢平台两侧应设固定栏杆、三面应设二道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为1.2m,第一道高度宜为0.8m、第二道高度为0.4m;钢管下料平台应设上1.0~1.2m、下0.5~0.6m二道防护栏杆;下料平台应铺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应悬挂限载牌。

移动操作平台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四周必须按临边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搭设高度5m及

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2、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审批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完成后,混凝土浇注前,施工单位应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模板支撑系统检查验收记录,并向监理机构报审。监理应重点检查:支撑系统必须对地基进行平整、夯实,地基应设有排水措施;平台排架必须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设纵横向扫地杆;应于每三层纵横向水平杆的平面位置设一水平加强层;纵、横向水平杆之间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1.8m;处于建筑平面结构中具有梁的下部支撑,必须采取支撑间距加密措施;立杆应采用对接,当支撑顶部距模板底距离不大于800mm时,可采用连接短钢管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且采用不得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扣件中心离立杆顶部距离不得小于100mm;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于4m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四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两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当支柱高度小于4m时,水平撑应设上下两道,两道水平撑之间,在纵、横向加设剪刀撑,然后支柱每增高2m再增加一道水平撑,水平撑之间还需增加剪刀撑一道;支撑应稳定、牢固。

五、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工程

审核安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核查起重机械使用与安装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审核建筑起重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多台塔吊同时使用时,还应审核施工单位分别单独编制的塔吊防倾覆、防碰撞专项安全方案;督促安装与总包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到岗并落实安全警戒等防范措施,安装时有专人监护;对安装人员应逐一进行审查,人员应人证合一且与所报审名单一致;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附墙架与建筑物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起重机械吊钩、吊具应符合规范要求,且吊钩应设置防止吊物滑脱的保险装置,传动系统绳筒上的钢丝绳不少于3圈,绳筒上防钢丝绳滑槽装置应牢固、可靠;指挥、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且必须持证上岗,指挥人员应不少于2人。

六、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审核爆破作业单位资质、审核爆破作业专项方案是否经消防局最终审定并签批了审查意见;审查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爆破作业人员上岗证,审查预警、报警、解警信号是否明确;检查爆破区域内电源应切除,爆破作业周围危险物品应全部拆离;检查爆破防护棚立杆、水平杆的开档、距离、竹笆铺设、竹笆搭接宽度等应满足结构稳定性和方案的要求;配合建设单位将准确的爆破作业时间书面通知爆破区域所属街道和警署,督促施工单位张贴告示,并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居民的思想稳定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对爆破作业现场无关人员进行清场,并安排足够的人员对各主要道口进行封闭管理。

七、其他工程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3、钢结构安装工程

审核分包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特殊行业的施工许可证等;审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督促施工单位按相应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检查开关箱、移动电动工具使用应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 施工现场危险源监理监控措施

基坑边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基坑周边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稳定性和牢固性检查;重点检查基坑边1.2m范围内严禁堆物,基坑边堆物高度不得超过1.5m;基坑边防护栏杆的设置应符合要求,栏杆立管埋深0.5~0.7m、立管离基坑边大于0.5m、上横杆离地1.2(1.0)m、下横杆离地0.6(0.5)m;人员上下必须设置不少于二处稳定、可靠的爬梯;并检查基坑周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施工围挡高度;基坑上不得向下抛掷物料。

临近架空线路的吊装作业应搭设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证上岗;督促总包单位向搭设安全防护设施人员进行安全交底;防护设施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与高压线的安全距离;督促施工单位对起重作业(指挥)人员、高压线附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巡视检查中,时时提醒施工人员对危险性的认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在临街、临道路处、施工安全通道应搭设双层隔离棚;起重物料应按规定绑扎牢固;起重物料时,在起重臂旋转半径范围内不应有人;时刻提醒驾驶员所吊物料不得在人员上方经过,指挥人员要密切关注周围情况,不要盲目指挥;提醒驾驶员始终坚持“十不准”、“十不吊”原则。

督促施工单位建造氧气、乙炔气瓶专用单独房间(房间之间距离应大于2米),分房堆放并在室外墙上挂牌;使用时应检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坚决杜绝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人员上岗;检查安全阀的完好性并应提醒施工人员将氧气、乙炔气瓶分开放置,两瓶必须保持大于5米的安全距离,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且尽可能放置在人员较少处。

加强对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栏杆设置的检查,应做到“有台必有栏、有洞必有盖”;防护栏杆安装应牢固、可靠;防护栏杆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1.2米,下杆离地高度应为0.5~0.6米,临边除设两道栏杆外,还应设置18cm高的挡脚板并加挂安全立网;大于25cm的洞口应设稳定、牢固的盖板,四口五临边应按要求悬挂安全提示牌。

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门房间统一堆放、专人管理;易爆物品堆放场所应在明显位置悬挂危险性物品标志牌;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检查易爆物品堆放场所消防器材配置的符合性、所配置消防器材的有效性;专业管理人员应经培训,能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

顶升、加节、降节前,必须检查顶升系统,顶升系统必须完好;顶升前,塔式起重机下支座与顶升套架应可靠连接,并应确保顶升横梁搁置正确;顶升前,应将塔式起重机配平;顶升过程中,应确保塔式起重机的平衡;并不应进行起升、回转、变幅等操作;顶升加节的顺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顶升结束后,应将标准节与回转下支座可靠连接;塔式起重机加节后需进行附着的,应按照先装附着装置、后顶升加节的顺序进行,附着装置的位置和支撑点的强度应符合要求。

六 监理工作要求

1 监理单位应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的有效实施、全程监控、强化验收、过程检查、及时整改为安全管理重点。

2 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的正确性。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安全技术措施、验收计划及标准、检查监控要求、相应事故应急及响应预案、必要的计算书等附件。

3 审查专项方案自审批的符合性。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经编制单位技术、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并由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4 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及其重大危险源风险控制的安全技术措施,重点审查工艺流程是否明确;施工方法是否正确;控制要点是否突出;组织验收的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对重要节点、关键部位是否分析透彻;执行的标准是否合理和切实做到有效控制。

5 审查施工单位分阶段验收计划和要求、验收内容及标准。督促施工单位对下道工序安全影响较大的节点及承重结构、连接件等应进行过程验收。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中涉及设施设备安装及其重大危险源安全防范控制措施的内容,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方能使用。

6 审核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意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在审批后,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如专家提出修改的,施工单位应按专家意见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专项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专家论证报告应作为专项方案的附件。

7 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指派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实施监督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未落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8 应对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实物状态的控制、环境条件的检测、设施设备的检查、管理行为等进行重点巡视检查,并按公司要求做好相应的巡视检查记录。

9 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醒并督促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监护和实施监督。制止违反专项施工方案及其他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方案编制人或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上述情况进行定期巡查。

10 监理机构应随工程进度,同步形成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重大危险源风险控制的资料审查和登记,并在监理日记中对应做好记录。资料登记记录的内容应真实、完整、规范,并可追溯。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控制监理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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