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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教育局对簿公堂,学位划分难题有解吗?

 名师说 2020-09-15

头条

因为不满名校学区划分,来自龙华新区的57户人家将政府告上了法庭。今天《南方都市报》报道,原告是龙华新区公馆1866花园的57名孩子,由他们的家长担任代理人,被告是龙华新区管委会。昨日上午,该起行政诉讼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事件的起因,是龙华新区引入深圳名校——深圳高级中学新建“深高龙华校区”。今年3月,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发布的相关文件显示,原告居住的位于龙华新区梅龙路的公馆1866花园未划入“深高龙华校区”单校划片范围,而是划入了民顺小学单校划片范围。

原告方表示,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服务半径控制在500-1000米范围内,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深高龙华校区”属于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告居住的公馆1866花园在该校1000米服务半径范围内,不在民顺小学500米服务半径之内。实际上“深高龙华校区”是距离公馆1866花园最近的学校,而民顺小学相对距离小区更远。

原告方还认为,被告的单校片区划分有悖于其自称的“主干道路为主原则”。按该主干道原则,公馆1866花园也在“深高龙华校区”单校片区范围内,然而被告以支路民兴街为界,把公馆1866花园抠出去划归民顺小学的单校片区范围。

对此,被告方表示,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而是要综合考虑多种可能影响公平的因素,包括辖区的人口、适龄入学的孩子人数、学校可提供的学位数量等等。而且实际上,从他们统计来看,民顺小学是距离公馆1866花园最近的学校,被告做出的决定并没有明显的不合理。

鉴于此案还在审理中,而且庭审上诸多争论难以一一备述,师说君对相关法律也不甚了解,暂无法评论案件本身。但类似案件不仅在深圳,就是在全国范围内都比较少见,作为一种新现象值得研究。尤其是近年来关于学区划分尤其是名校学区划分,不时出现争议,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

师说君通过网络搜索,发现去年底《现代快报》曾报道,南京市民顾先生为了女儿上学的事,先后几次与区教育局对簿公堂。他提出,离家几百米就有小学,孩子却被划分到几公里外的学校,这不合理。而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则认为,“就近入学”不等于“最近入学”。建邺区法院审理认为,区教育局划分学区合法,也不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报道同时指出,虽然法院认为被诉行政行为没有明显不合理的情形,但教育行政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听取意见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公开性,进一步合理配置辖区内教育资源,进一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从而使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可接受度进一步提升。

其实,这是老调重弹了。每当有相关争论、纠纷出来,就会有评论说:此事折射教育不均衡之殇,政府应尽快推动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这是“正确的废话”。大家都这么要求,政府也是这么做的。问题是,教育不均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存在。面对当下问题,该怎么办?

近年来,名校集团化办学趋势非常明显,对此“名师说”已刊登过多篇评论文章。结合专业说法和具体实践情况,如果能实质性将名校的优秀文化、办学经验等予以复制,是可能带动其他学校发展的。但名校的集团化也有不同路径和方式。

师说君更认同名校带弱校,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将现有薄弱学校带起来,最终成为名校集团的一份子。而在当前的政策框架下,采用“贴牌”的方式,将新建学校从一开始就纳入名校集团中,其引起纠纷的几率就高很多——因为老校的学区划分已是既成事实,但新校的学区划分则面临博弈。

另一方面,对于现有弱校的改造,是一种“补短板”的做法,也是师说君一直呼吁的教育应“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弱校改造更具挑战性,更需要投入和真本事,是真正名校的“试金石”,也是体现政府担当的举措。从这个角度出发,师说君对当前福田区教育局推进的“城中村学校改造”以及南山区进行的南北片区学校联盟发展,要大大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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