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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请上海市教委带来一首:姥姥的澎湖湾!

 名师说 2020-09-15

这两天,欧欧的朋友圈持续被一则新闻刷屏↓

据媒体报道,上海教育(沪教版)出版社出版的上海二年级第二学期(试用本)语文课本,将第24课《打碗碗花》(李天芳著)原文中的外婆都改成了姥姥,另一篇课文《马鸣加的新书包》中,“外婆”也被改成了“姥姥”。

人们传言,出版社这样做是因为“外婆”属于方言词,需要改为普通话规范词“姥姥”。

昨日(6月21日),上海教育出版社发布了语文教材将“外婆”改为“姥姥”的说明:

沪教版小学二年级第二学期语文教材把“外婆”改成“姥姥”是为了落实该学段识字教学任务的需要。“外”“婆”“姥”三个字都是小学二年级识字教学的基本任务,“外”字安排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第4课中,“婆”字安排在二年级第二学期第18课中,“姥”字安排在二年级第二学期第24课中,即在认读“姥”字前,学生已经认读了“外”“婆”两字。

上海市教委针对此事亦发出声明↓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表示,有关网络媒体引用的对“姥姥”一词使用的答复,是2017年教研室对一位读者来信反映的《寒假生活》中一道英文翻译题翻译方式的回复,与二年级第二学期语文课文《打碗碗花》没有关系。教研室至今未对语文教材在2015年修订事宜做过任何答复,也未接受过任何媒体的采访。

但此事已在网上掀起热议,许多网友得知新闻后,反应强烈,不解为何非要把“”外婆”改为“姥姥”,甚至还引起南北文化之争↓

在欧欧看来,上海市语文教材修改词汇一事之所以引起争议,主要的讨论焦点在于:

将“外婆”定性为方言,“姥姥”定性为普通话词汇,是否有错?

翻阅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发现“外婆”一词上已标注为“方言”,而语义为外祖母的“姥姥”一词无此标注。而在“汉典网”查询,同样发现“外婆”一词被标注为方言,而“姥姥”则没有被标注。

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教材中,对普通话的定义为: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标准汉语。

由此看来,在当代语境下,“姥姥”确实为普通话词语,“外婆”则只能作为“方言词”了。

将“外婆”修改为“姥姥”,这样修改有必要吗?

有网友指出,“姥姥”是北方的称呼,“外婆”是南方的称呼。但很明显,两词在语义上均指“外祖母”,即妈妈的妈妈。对于学生来说,无论换哪一个词,都不会造成阅读障碍和理解误区。

“应当尊重原著,如果是推普教材,则不应选取带方言色彩的文章。一般教材应允许有方言色彩的文章,但老师应给学生具体讲明某些词是方言词以及普通话的讲法。”天津外国语大学汉语言文学系骨干讲师李旭说道。对于学生在习作中是否应有意识规避非普词汇,李老师则表示:如果是表现地方风土人情,可以使用,但不能为了用方言词而用。

纵观中国文学,方言在文学作品中的运用多如牛毛。区别于普通话,方言往往反映了一个地区的人民的独特的世界认知方式,是构成特色文学风格的重要因素。

老 舍

就如老舍,作为“京味小说”的代表作家,老舍的文学作品成功运用了富有生命力的北京方言词汇,在作品《龙须沟》中:

“我讨厌他蹬车,因为蹬车不是正经行当,不体面,没个准进项(收入)。自从小妞子一死呀,今儿个(今天)打连台(连着几天几夜不间断地做某事)不回来,明儿个(明天)喝醉了,干脆不好好干啦。赵大爷,您不是说现在的工人最体面吗?您劝劝他,教他找个正经事由儿(工作)干,哪怕是作小工子活淘沟修道呢,我也有个好抓弄儿(可依靠或指望的人或东西)呀。”

其中“事由儿”、“今儿个”、“抓弄儿”、“打连台”等都是典型的北京方言。

韩 少 功

作为“寻根文学”的代表作家——当代著名作家韩少功也大量地将湘方言词汇运用在文学创作中。在其作品《女女女》中,普通话“电池”写作“电油”,普通话“坟墓”写作“土眼里”。在《暗香》中,出现“搭伴”一方言词,其对应的普通话意思应是“多亏、幸亏”。

汪 曾 祺

著名作家汪曾祺说过:“作家最多懂几种方言,有时为了加强地方色彩,作家不得不刻苦地学习这个地方的话。”(出自《汪曾祺小说选》的自序:小说技巧常谈)方言是共同语地地域变体,不少方言词与都具有浓郁的地域色彩。在汪曾祺的散文创作中,他非常注重从高邮方言中遴选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方言词与进入作品,描绘出一幅幅独具地方色彩的风俗画卷。

李 天 芳

笔者相信,李天芳《打碗碗花》一文被选入教材,除了具备教育功能外,肯定还有一定的文学特性与价值。查阅作家李天芳的背景资料,她1941年生于陕西西安,历任延安师范、延安中学教师。现任中国作协全国委员会委员、陕西省文联副主席。这样的一位作家在创作中多次运用“外婆”来称呼外祖母,自然是受当地文化影响,代表的是所在地的文化传承,表达了她的个人经验与情感。现在这一修改,令笔者不禁提出一个疑问,这是否会降低李天芳《打碗碗花》一文的文学价值呢?

课文原文涉及“外婆”部分段落:

……有一次,我拉着外婆的手,从水渠旁边经过,望见荒地上一片粉白色的野花开得正旺。走到近处,我才看清那花开是十分异样,粉中透红的花瓣连在一起,形成一个浅浅的小碗,碗底还滚动着露珠……多么新奇,多么有趣的花啊!我放开外婆的手,蹦着跳着要去摘。不想外婆急忙拉住我,连声说:“不能摘,不能摘,那是打碗碗花——”好怪的花名啊,我第一次听到它……

近年来,有关于方言回归的呼声越发高涨。2016年10月,光明日报刊出《让校园适度拥有方言时空》一文,其中提及到2016年3月,12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中小学不再禁止方言,适当安排方言教育”;同年5月,北京市语委表示,将通过校本课程等推动北京语言文化传承;同年7月,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推出了第一部由官方发布的《上海方言学习教程》。

该文亦提及:丰富多彩、积淀深厚的方言文化饱含着当地人民的智慧结晶和精神营养,方言文化教育可以引导青少年了解并热爱本土优秀传统文化,使其树立文化自信,延续文化基因。再者,公民语言能力将成为国家语言能力的重要体现,学校应遵循语言习得规律,适时培育儿童“双语双言”或“多语多言”的能力。

尽管上海市教委今日发出声明,表示教研室对姥姥一词的答复与语文课文无关,并至今从未对语文教材在2015年修订事宜做过任何答复。但无论事件如何发酵,笔者相信,“外婆”的被修改,伤害的不仅仅是一方人民的感情,还对“方言”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提出了新的研究要求与探讨需求。

最后,笔者摘录了一位网友对此事的评论作结:

语文教材在教授语言文学知识的同时,兼具文化和价值观的输出,语文教材的修改必须审慎。南北文化差异必然存在,本就应该求同存异,和睦共处。若是一味从政治正确的角度考量,偏执地认为”姥姥“是官方语言、标准语言而排斥方言”外婆“,只会忽略了散文创作的写真性和地域性,更会失去地方语言的灵活性和泛用性。再者,文学作品所应体现的是原作者的心境与意图,任何修改都会加入修改者的价值取向和观念标签。

作者:欧欧

编辑: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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