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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傳 —— 繫辭傳( 上 .下 )

 葉欽民筆記 2020-09-17

《繫辭》是易學類著作,一般是指《易傳·繫辭傳》或《周易·繫辭》;是今本《易傳》的第四種,它總論《易經》大義,相傳孔子作了七篇闡發和總結《周易》的論述,即通常所說的《易傳》。《繫辭》是這七種論述中思想水準最高的作品,《繫辭》中引用了不少孔子的論述,應當經過了孔子以後儒家的整理,可以說《繫辭》是先秦儒家認識論和方法論的集大成。

《繫辭》中「一陰一陽之謂道」已經成為《易傳》宇宙觀的表達。《繫辭》解釋了卦爻辭的意義及卦象爻位,所用的方法有取義說、取象說、爻位說;又論述了揲著求卦的過程,用數學方法解釋了《周易》筮法和卦畫的產生和形成。《繫辭》認為,《周易》是一部講聖人之道的典籍,它有四種聖人之道:一是察言,二是觀變,三是制器,四才是卜占。《周易》是憂患之書,是道德教訓之書,讀《易》要於憂患中提高道德境界,以此作為化凶為吉的手段。( 以上引自:百度百科 )

《繫辭》是《十翼》中的兩篇。《易傳》思想的主要代表作,「繫」為系屬之義。孔穎達疏:「繫屬其辭於爻卦之下。」為《周易》經文之外全書原理的通論。以「一陰一陽之謂道」立論,說明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重性,肯定自然界存在陰陽、動靜、剛柔等相反屬性的事物;提出「剛柔相推而生變化」,「生生之謂易」的觀點。認為相反事物的「相幸」、「相蕩」、「相推」、「相感」的相互作用是事物變化的普遍規律,是萬物化生的源泉。

提出「是故易有太極,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及凶,吉凶生大業」的宇宙衍生觀。認為「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即事物必須經過變革才有前途。同時又承認「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的永恆性。還闡釋八卦來源、占筮方法、聖人四道、乾坤德性和功用、九卦的含義等等。對中國古代哲學產生了巨大作用,傳中提出的太極、兩儀、道、器、神、幾、意、象等,作為哲學範疇被後世廣泛運用。文中以蓍求卦法成為象數學的重要依據。

形成年代

其形成年代主要有下面三種說法:

(1)戰國前中說。認為文中開頭「天尊地卑」與文中大量道家術語,曾見於孔門弟子公孫尼子的《樂記》,可證為戰國前中期。

(2)戰國後期說,認為此傳陸續寫成,其中對占卜法的解釋以《彖》、《象》為藍本,故出於《彖》、《象》之後。

(3)另有秦代時作、漢代時作等說法。( 以上引自:百度百科 )

 繫辭傳(上)  第一章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

天尊高而地卑低,乾坤二體便因此定《易》中卑低尊高既經雜然並陳,事物顯貴微賤也就各居其位天的動和地的靜有一定的規律,故乾剛坤柔也就判然分明剛柔既分,賦性自別,於是各以品性不同而聚合,於物也各以種類不同而各自分別吉和凶就在相互對立矛盾中應運而生在天者,如日月星辰晝夜成就晦冥的現象在地者,如山河萬物成就高下諸多的形態故其相互間之變化也就因此顯現而出

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盪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所以,在陽剛陰柔互相摩切交感而生成八卦八卦互相推移變動而衍生成六十四卦先是通過天上雷和電之鼓動,令萬物充滿生機接著巽風坎雨滋潤萬物而成長再配以離日坎月的交替運行就構成了晝夜寒暑,一往一來的交替,而形成四時因而乾道化生為陽,構成男性的象徵坤道化生為陰,構成女性的象徵

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簡能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功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乾之初創始於純發自然,未有營作坤則順承乾之陽氣生成萬物而無須繁勞因此,乾以平易為人所知;坤以簡約見其功能平易就容易使人明瞭;簡約就容易使人遵從容易明瞭則易於心志相通而利於親近;容易遵從則易於齊心協力可建功績利於親近就能處世長久;可建功績方能立身弘大處世長久是賢人的美德;立身弘大是賢人的事業所以明白乾坤的平易和簡約,當能懂得天下的道理懂得天下的道理,則就能遵循天地規律而居於合宜適中之位

[ 說明 ]  《繫辭上傳》第一章。

《繫辭傳》上下各分十二章,舊說略有異同,以孔穎達《正義》、朱熹《本義》所分較為通行。今取朱子說。“繫辭”二字的名義,有兩方面:一、指卦爻辭,即《正義》所謂“聖人係屬此辭於爻卦之下”,“上下二篇經辭是也”。下文稱“繫辭焉以明吉凶”指此義;二、指《十翼》中的《繫辭上傳》《繫辭下傳》,是闡說經文的專論,即《正義》所謂“夫子本作《十翼》,申說上下二篇經文繫辭,條貫義理,別自為卷,總《繫辭》”。本章總敘“乾坤”大義。內容可分三節理解:第一節從篇首至“在地成形,變化見矣”,闡說乾坤定位;第二節從“是故剛柔相摩”至“坤道成女”,推論陰陽變化;第三節從“乾知大始”至末,分析“易簡”哲理。就這三節的基本內涵分析,“定位”是強調宇宙間不可更易的法則,“變化”是揭示事物發展的普遍規律,“易簡”則表明“乾坤”之道“純一不雜,易知易從”(《尚氏學》)。鄭玄曰:“《易》一名而含三義,'易簡'一也,變易'二也,'不易'三也。”(《正義·序》引)此“三義”,可與本章的三節內容相互印證。

[ 注釋 ] 

1.以陰陽為本,乾坤為純陽純陰之卦,因此《繫辭傳》先總說乾坤性質。《韓注》:“乾坤,其《易》之門戶。先明天尊地卑,以定乾坤之體。”

2.動靜有常,剛柔斷矣常,指“一定的規律”;斷,分也,猶言判然分明。這是說明陰陽動靜、剛柔的不同特點。《集解》引虞翻曰:“斷,分也。乾剛常動,坤柔常靜;分陰分陽,選用剛柔。”

3.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方,《集解》引《九家易》曰:“道也”,《正義》:“《春秋》雲'教子以義方' ,注云'方,道也',是'方'謂性行法術也”《本義》:“方,謂事情所向”。據諸家說,則“方”字猶言“意識觀念”,屬抽象的範疇。物,指具體的事物,如動物、植物等。這三句說明宇宙間各種事物現象,無論是抽象的觀念,還是具體的形態,均以群、類相分合;而吉凶就在同異的矛盾中產生。《韓注》“方有類,物有群,則有同有異,有聚有分也。順其所同則吉,乖其所趣則兇,故吉凶生矣'。”

4.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這是說明天上之象、地上之形,都顯現著陰陽變化的道理。《韓注》:“象,況日月星辰;形,況山川草木也。懸象運轉,以成昏明;山澤通氣,而云行雨施,故'變化見矣'。”案,《本義》釋“形”字曰:“山川動植之屬”,較《韓注》更為全面,當從之。

5.剛柔相摩,八卦相盪摩,摩切交感,《韓注》:“相切摩也,言陰陽之交感也”;盪,推移變動,韓注:“相推盪也,言運化之推移。”這兩句說明乾(☰)坤(☷)交感生成八卦,如初爻交感成震(☳)、巽(☴),中爻交感成坎(☵)、離(☲),上爻交感成艮(☶)兌(☱),八卦於是得全;八卦又分陰陽(乾、震、坎、艮為陽,坤、巽、離、兌為陰),兩兩重迭推變,六十四卦於是完備。而八卦、六十四卦的象徵意義,正體現了萬物的產生本於陰陽交感。《尚氏學》:“摩,即交也。乾坤初爻摩成震巽,中爻摩成坎離,上爻摩成艮兌,而六子以生,八卦全矣;八卦以一卦盪八卦,而六十四卦備矣。盪,猶推也;不曰'重'而曰'盪'者,言以一卦加於此卦,復加於彼卦,有類於推盪也。”

6.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這是舉雷霆、風雨、日月、寒暑為例,說明天上物象的陰陽變化。《本義》:“此變化之成'象'者。”

7.乾道成男,坤道成女這是舉人的男女性別,說明地上形體的陰陽變化。《本義》:“此變化之成'形'者。”

8.大始即太始,指最初創始,《釋文》:“大,音泰,王肅作泰”;成物,猶言“生成萬物”。這兩句說明,乾坤的作為,前者是最初開創萬物的要素,後者是承前者而生成萬物。案,《正義》訓“知”為“知見”之知,曰:“乾知太始者,以乾是天陽之氣,萬物皆始在於氣, “初始無形,未有營作,故但云'知'也;已成之物,事可營為,故云'作'也”。於義亦通。

9.乾以易知,坤以簡能易,平易;知,知曉(下文同);簡,簡約。這兩句承上文,說明乾的大初創始純發於自然,無所艱難;坤的生成萬物靜承於乾陽,不須繁勞;因此前者以平易為人所知,後者以簡約見其功能。《韓注》:“天地之道,不為而善始,不勞而善成:故曰易簡。”案,尚先生釋易簡曰:“乾之德剛健純粹,施仁育物而已,故曰易;坤之德收備閉藏,順陽成事而已,故曰簡。”(《尚氏學》)此說至為明暢。

10.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此下八句,層層推闡乾坤“易簡”的道理,最後歸於人事,說明若能效法此道,即可造就“賢人”的“德業” 。《本義》:“人之所為,如乾之易,則其心明白,而人易知;如坤之簡則其事要約,而人易從。易知,則與之同心者多,故有親;易從,則與之協力者眾,故有功。有親則一於內,故可久;有功則兼於外,故可大。德,謂得於己者;業,謂成於事者。上言乾坤之德不同,此言人法乾坤之道至此,則可以為賢矣。”

11.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成位,猶言“確定地位”;中,適中。這是總結“易簡”之道,說明天下的道理盡在其中,人得其理,就能參合“天地”所宜而居處適中的地位。《本義》:“成位,謂成人之位;其中,謂天地之中。至此則體道之極功,聖人之能事,可以與天地參矣。”案,末句《釋文》雲,馬融、王肅本作“而易成位乎其中矣”,《尚氏學》從之,於義可通。


繫辭傳(上)  第二章

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象也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

聖人觀察天地間的物象以創設六十四卦在卦下撰系文辭以明吉凶徵兆剛柔互相推移,相互感應,而產生察變化的軌跡所以卦爻辭所言之吉凶,是行為或得或失的象徵所言之悔吝,是臨事或憂或愁的象徵所言之變化,可作權衡或進或退的象徵所言之剛柔,亦如白晝黑夜,亦即陰陽的象徵卦中六爻遞相推動而生變化,就是天地人三才之道理

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

所以,君子能安於其所居者,在於其明《易》循序而不紊亂而所樂於品玩揣摩者,即在於體驗各卦爻辭所以君子平日居處就觀察《易》的象徵而玩味其文辭有所行動就觀察《易》的變化而玩味其占筮於是就能獲得《大有》卦上九爻所說的「從上天降下佑助,吉祥而無所不利」

[明 ]  《繫辭上傳》第二章。

本章從上章的總說“乾坤”大義,轉入對《周易》的直接論述。全章可分上下兩部分:先是追溯《周易》的創作及其所包含的象徵特色;後是闡明“君子”觀象玩辭、觀變玩占,既足以明理,又可以避凶趨吉。因此朱熹概括此章內容曰:“言聖人作《易》,君子學《易》之事。”(《本義》)

[ 注釋 ] 

1.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剛柔相推而生變化設卦觀象,指觀察物象以創設卦形;繫辭,在六十四卦及三百八十四爻下系以卦爻辭;剛柔,猶言陽爻、陰爻。這三句明《周易》的創作,是通過卦象以喻示事物吉凶、變化的道理。《正義》:“謂聖人設畫其卦之時,莫不瞻觀物象,法其物象然後設之卦象,則有吉有凶”;“有吉有凶,若不繫辭,其理未顯,故系屬吉凶之文辭於卦爻之下,而顯明此卦此爻吉凶也”。又曰:“八純之卦,卦之與爻其象既定,變化猶少;若剛柔二氣相推,陰爻陽爻交變,分為六十四卦,有三百八十四爻,委曲變化,事非一體,是而生變化也。”

2.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悔,悔恨(見《乾》上九注);吝,憾惜(見《屯》六三注);憂虞,《正義》:“憂念虞度之形象也。”吉、凶、悔、吝,均為《周易》占辭,這是舉例說明卦爻辭的象徵寓意。《尚氏學》:“吉則得,凶則失;知悔吝則知憂虞,知憂虞則可趨吉避凶。”

3.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象也這是說明六十四卦中的剛柔變化,猶如人事的進退,晝夜的交替。《本義》:“柔變而趨於剛者,退極而進也;剛化而趨於柔者,進極而退也。既變而剛,則晝而陽矣;既化而柔,則夜而陰矣。

4.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三極,指天、地、人“三才”,《釋文》引鄭玄曰:“三極,三才也。”《韓注》同。這是說明六爻的變化,體現著“天、地、人”的道理。《正義》:“此覆明變化進退之義,言六爻遞相推動而生變化,是天地人三才至極之道。”案,《集解》於《乾》九二引鄭玄注雲“二於三才為地道”,九三引鄭玄注云“三於三才為人道”,九五引鄭玄注雲“五於三才為天道”。《乾》九二《孔疏》雲“一、二為地道,三、四為人道,五、六為天道”。《集解》於《繫辭下傳》“三才之道”引崔憬注曰:“言重卦六爻,亦兼天地人道,兩爻為一才,六爻為三才。”故《本義》曰:“六爻初、二為地,三、四為人,五、上為天。動,即變化也;極,至也。三極,天、地、人之至理。”又案,《集解》引陸績注,謂“三極”指“初、四下極,二、五中極,三、上上極”;尚先生承此說,指出“下極”即“地極”,“中極”即“人極”,“上極”即“天極”(《尚氏學》)。

5.《易》之序這裡指六爻的序位,如“初九”、“九三”等。句中說明,“君子”之所以能居處安穩,是由於效法“《易》序”而守其本位。《正義》:“若居在《乾》之初九,而安在'勿用;若居在《乾》之九三,而安在“乾乾’。是以'所居而安者’,由觀《易》位之次序也。”按:“易之序也”,虞注“序”作“象”,並以作“序”為非。蓋以下文有“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之句。又按《釋文》引陸績云,“序,象也”,是陸亦以“象”釋“序”,似可備為一說。又下句“所樂而玩者”,虞注“樂”作“變”,並以“樂”為誤,蓋以下文有“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之句而涉誤,似亦可備一說。

6.自天祐之,吉無不利這是《大有》上九爻辭(見該卦譯注),此處舉以總結上文,說明“君子”玩《易》有利於“修身處世。


繫辭傳(上)  第三章

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變者也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無咎者,善補過也是故列貴賤者存乎位齊小大者存乎卦辯吉凶者存乎辭憂悔吝者存乎介震無咎者存乎悔是故卦有小大,辭有險易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彖辭的作用,是總說全卦的象徵爻辭的性能,是表現剛柔變化的規律繫辭上所謂「吉凶」,是指人生的得失所謂「悔吝」,是指我們所犯的過錯與不及的小毛病所謂「無咎」,是指我們的善於悔過自新所以,貴賤高低,是在於其爻位確定柔小剛大的象徵者,在其於卦體辨別吉凶的象徵,在於其卦爻辭憂念悔吝的象徵,在於其預防纖介小疵震懼無咎的象徵在於內心悔悟因此卦體有柔小有剛大卦辭有峭險有平易卦爻辭的宗旨來看,都是在指示我們趨吉避凶的途徑。

[ 說明 ]  《繫辭上傳》第三章。

此章論述卦爻辭的象徵義例。文中舉出“吉”、“兇”、“悔”、“吝”、“無咎”幾種最常見的佔辭,結合卦體的大小、爻位的高低,辨析其基本內涵。最後指出卦爻辭的宗旨是示人避凶趨吉,歸結全章。因此,朱熹說:本章“釋卦爻辭之通例”(《本義》)。

[ 注釋 ] 

1.彖者,言乎象者也彖,彖辭,即卦辭。這兩句說明卦辭是總說一卦的象徵意義。《韓注》:“彖,總一卦之義也。”《正義》:“彖,謂卦下之辭,言說乎一卦之象也。”

2.爻者,言乎變者也爻,指爻辭。這兩句說明爻辭是分說一爻的變化。《韓注》:“爻,各言其變也。”《正義》:“謂爻下之辭。”

3.列貴賤者存乎位存,猶言“在”(下文同);位,指爻位。六爻序位的排列由初至上或卑或高,故有賤、貴的象徵。《正義》:“六爻之位,皆上貴而下賤也。”案,《集解》引侯果曰:“二、五為功譽位,三、四為凶懼位。凡爻得位則貴,失位則賤。”於義亦通。

4.齊小大者存乎卦齊,猶言“正”,此處含“確定”之義;小,指以陰為主之卦,如(否)卦;大,指以陽為主之卦,如《泰》卦。這是說明卦體或主於陰,或主於陽,故有或小或大的象徵。《集解》引王肅曰:“齊,猶正也。陽卦大,陰卦小,卦列則小大分。”《正義》:“猶若《泰》則小往大來,吉,亨',《否》則'大往小來'之類是也。”

5.憂悔吝者存乎介介,纖介,指細小。此句說明憂念“悔”、“吝”之象,在於預防小失,意承前文所謂“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韓注》:“介,纖介也。王弼曰:'憂悔吝之時,其介不可慢也。即悔吝者,言乎小疵也。'”

6.震無咎者存乎悔震,猶言“懼”,即震動驚懼;悔,悔悟。此句說明震懼“無咎”之象,在於及時悔悟,意承上文“無咎者,善補過也”。《尚氏學》:“震,懼也。懼則悔,悔則無咎。”

7.卦有小大,辭有險易;辭也者,各指其所之險,指凶險之辭;易,指吉亨之辭;之,適也,此處指“所趨避的方向”。這四句總結全章,說明卦分陰陽、辭有吉凶,卦爻辭的宗旨是分別指示趨吉避凶的途徑。《折中》引潘夢旂曰:“卦有小有大,隨其消長而分;辭有險有易,因其安危而別。辭者,各指其所向,兇則指其可避之方,吉則指其可趨之所,以示乎人也。”案,尚先生雲“各指其所之”有二義:一、指應爻間的趨適,即“初之四,二之五,三之上,其爻在此,而其辭往往指應爻,應爻即'所之';二、指陰陽異性間的比附、趨適,“凡爻之所比,得類失類,所關最大”,即陽遇陽則敵,遇陰則通;陰遇陰則敵,遇陽則通(《尚氏學》)。此說對爻像大義的發明至為明暢,宜資參考。


繫辭傳(上)  第四章

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易》之義理與天地之理近似,所以能普遍性地包括天地間一切道理易理之所以能如此,是由於作易者能觀察天道之垂象,日月星辰的變化。能俯察地道的理路,山川文物的形勢。因此就能知曉晝夜光明幽暗的原因就能知曉幽暗無形和昭明有形的事理推原事物的初始而反求事物的終結,就能知曉死生的規律考察精氣凝聚成為物形,氣魂遊散造成變化,就能知曉神奇的奧妙的情實狀態

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無方而易無體

明白了《易》理是與天地的道理相符合,因此我們用易之法,必須不違背天地之道所以其智能遍於萬物,而道德足以匡濟天下,故能致用而不會偏差能遍行天下而未有流弊通《易》道者能樂行天道之所當然,知天命之造化,故無憂能安於所處之境,而敦行仁道,故能泛愛天下其範圍包括天地一切的變化,做到和天地的變化完全相合,而沒有絲毫超過之病生長萬物,做到使萬物都能極盡其性的發展,而沒有些微遺漏之弊這都是由於易理的作用能通達晝夜等自然變化背後的大道的緣故所以說事物神奇的奧妙不拘泥于一方,而《易》的變化也是隨變化而變化,不定於一體

[ 說明 ]  《繫辭上傳》第四章

文中內容可分三層:第一層闡述《周易》法則的廣泛運用;第二層盛讚通曉《易》理的益處;第三層強調《易》道廣大,足以貫通天地、萬物、陰陽之理。全章發端於“《易》與天地準”,歸結於“神無方而《易》無體”。朱熹指出,此章“言《易》道之大,聖人用之如此”(《本義》)。

[ 注釋 ] 

1.《易》與天地準準,《釋文》引京房曰“等也”;《集解》引虞翻曰:“準,同也。”此句說明《周易》的創作是與天地相準擬。《韓注》:“作《易》以準天地。”《正義》:“言聖人作《易》,與天地相準。謂準擬天地,則乾健以法天,坤順以法地之類是也。”

2.彌綸天地之道彌綸,“彌”猶“大”,“綸”猶“絡”,《尚氏學》本虞注訓為“包絡”,猶今言“普遍包含”。此句緊承上文,說明《易》準於天地,故能盡涵天地之道。《集解》引虞翻曰:“彌,大;綸,絡。謂《易》在天下包絡萬物,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

3.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天文,指天象,如日月星辰;地理,指地形,如山川原野;幽明,猶言“無形和有形”,《韓注》:“幽明者,有形無形之象”;句末“故”字,謂“事”,《廣雅·釋詁三》“故,事也”,文中猶言“事理”。這三句說明用《周易》的法則觀“天文”,察“地理”,可知有形、無形的事理。《正義》:“天有懸象,而成文章,故稱'文'也;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條理,故稱'理'也。”又曰:“故,謂'事'也。故以用《易》道仰觀俯察,知無形之幽、有形之明,義理事故也。”

4.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原,推原;反,反求。這兩句說明用《易》理推始求終,可知事物的死生規律。《正義》:“言用《易》理原窮事物之初始,反复事物之終末,始終吉凶,皆悉包羅;以此之故,知死生之數也。”

5.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精氣,陰陽凝聚之氣,古人以為生命賴以存在的因素,即下文所謂“神”;遊魂,魂氣遊散所生的變異,即下文所謂“鬼”。這三句說明用《易》理考察“精氣”凝聚成物與“遊魂”離散變異,則“鬼神”的情狀可知。《集解》引鄭玄曰:“精氣謂之神,遊魂謂之鬼。”《正義》:“精氣為物者,謂陰陽精靈之氣,氤氳積聚而為萬物也。遊魂為變者,物既積聚,極則分散,將散之時,浮游精魂,去離物形,而為改變;則生變為死,成變為敗,或未死之間變為異類也。”又曰:“但極聚散之理,則知鬼神之情狀也。言聖人以《易》之理而能然也。”案,把“神”的概念理解為陰陽精氣所聚,是生命存在的本質因素;把“鬼”的概念理解為精魂遊散所變,是生命消亡的象徵。其意正與上文“知生死之說”相承。可見《繫辭傳》在這一問題上表現了一定的樸素唯物觀點。

6.與天地相似,故不違不違,即不違背天地自然規律。以下進一步申說通曉易理的諸多好處。這兩句說明知《易》者德配“天地”,故所行不違自然規律,文意又回到章首的“與天地準”。《韓注》:“德合天地,故曰'相似'。”

7.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過,偏差。這是說明通《易》者知識廣備可弘濟天下。《韓注》:“知周萬物,則能以道濟天下也。”《正義》:“所為皆得其宜,不有愆過使物失分也。”

8.旁行而不流旁,《說文》“溥也”,即廣泛之義,“旁行”猶言旁推而慎行權變;流,《正義》“流移淫過”, 《尚氏學》訓為“流溢”,猶言“流溢淫濫”。此句言知《易》者因時權變既“旁行”又“不流”,適得其中,意承上文“道濟天下”。《本義》:“旁行者,行權之知也;不流者,守正之仁也。”《來氏易注》:“旁行者,行權也;不流者,不失乎常經也。”

9.安土敦乎仁,故能愛安土,猶言“安處其環境”。這是說明通《易》者有“安土”、“敦仁”之德,故能汎愛天下。《折中》引《朱子語類》曰:“安土者,隨寓而安也;敦乎仁者,不失其天地生物之心也。安土而敦乎仁,則無適而非仁矣,所以能愛也。”

10.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範圍,猶言“擬範周備”,《集解》引《九家易》曰:“範者,'法'也;圍者,'週也”;化,化育;過,偏失;曲,曲盡細密之意。這兩句又從“天地”、“萬物”的角度,重申《易》道廣大,足以見“範圍”、“曲成”之功。《韓注》:“範圍者,擬範天地而周備其理也。”《正義》:“言法則天地以施其化,而不有過失違天地者也。”又曰:“聖人隨變而應,屈曲委細成就萬物,而不有遺棄細小而不成也。

11.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晝夜,猶言“陰陽”。此句緊承前兩句,言《易》道之大,足以會通陰陽之理而無所不知,即上文“知幽明”之義。《韓注》:“通幽明之故,則無不知也。”

12.故神無方而《易》無體這是總結前三句並全章大旨,以神的奧妙不泥於一方,比擬《易》的變化不定於一體,正是指明“陰陽不測”的辯證哲理。《集解》引干寶曰:“否泰盈虛者,神也;變而周流者,《易》也。言神之鼓萬物而無常方,《易》之應變化無定體也。”《纂疏》:“自陰陽言之,謂之神,故神之鼓萬物無常方;自乾坤言之,謂之《易》,故《易》之應變化無定體。”


繫辭傳(上)  第五章

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

一陰一陽時刻都在矛盾互相對立中變動,轉化,這就叫作道乾發揮此道以開創萬物化育之功就是善坤順承此道、孕育萬物,物生則各具其性的就是性仁者偏見於仁,就稱之為仁智者偏見於智,就稱之為智百姓尋常應用卻不知不覺所以君子之道雖含蓋萬有,為萬物之根,而懂得者卻鮮少

顯諸仁,藏諸用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盛德大業至矣哉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生生之謂易成像之謂乾效法之謂坤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陰陽不測之謂神

天地的道,顯之於仁德,潛藏於日用而不易察覺從自然無爲中鼓動化育萬物而與聖人尚存憂患之心的道有所不同這個道體的盛美德行和弘大功業,實在太偉大了由於它廣泛地使萬物都豐富其所有,所以稱它有偉大功業由於它使萬物都能日新其所得,所以它有盛美德行陰陽轉化而生生不息叫作變易畫卦喻示天之象叫作乾畫卦仿效地之法叫作坤窮極蓍數預知將來叫作占筮從通達爻象的理數,以知人事的變化,叫做事而這些都是由陰陽或生或,固本其所由之理,那個陰陽不測的創造主體,就是我們常說的「神」

[ 說明 ]  《繫辭上傳》第五章。

此章主要論述“一陰一陽之謂道”。前半部分泛論“道”的蘊義,後半部分辨析“陰陽變化”之理的體現。全章以“陰陽不測”作結。在當代“量子力學”中,有一條很重要的定律,為“測不准定律”;從哲學的角度看,此定律之所以謂“測不准”,正由於宇宙間萬物時刻都在矛盾對立中變動(參閱《易學應用之研究》第一輯《序》引李政道語)。以此與“陰陽不測”之義相對照,可知《繫辭傳》提出的這一命題,實含有至為深刻的辯證觀念。

[ 注釋 ] 

1.一陰一陽之謂道這是以陰陽變更釋“道”的概念,即指出事物矛盾對立、互相轉化的自然規律。《本義》:“陰陽迭運者氣也,其理則所謂道。”

2.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繼,傳繼,指“乾”發揮此道、開創萬物;成,蔚成,指“坤”順承此道、孕育萬物。這兩句是把前句義旨化為兩個角度闡述,即揭示“陰”、“陽”在“道”這一範疇中的獨立作用。《本義》:“道具於陰而行乎陽。繼,言其發也;善,謂化育之功,陽之事也。成,言其具也;性,謂物之所受,言物生則有性,而各具是道也,陰之事也。”

3.故君子之道鮮矣鮮,少,文中指“知者甚少”。這句承前三句而發,說明“道”的涵義,仁者偏見於仁,智者偏見於智,百姓尋常應用卻不知不覺,因此“君子之道”就少有人懂得。程頤《經說·易說》:“在眾人則不能識,隨其所知,故仁者謂之仁,知者謂之知,百姓則由之而不知。故君子之道,人鮮克知也。”

4.顯諸仁,藏諸用這兩句說明“道”顯現於仁德,而潛藏於日用,即上文“見仁”及“日用而不知”之義。《正義》:“言道之為體,顯見仁功、衣被萬物,是'顯諸仁'也”;“謂潛藏功用、不使物知,是'藏諸用'也”。

5.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不與聖人同憂,猶言“與聖人之憂不同”。此句揭示天地之“道”化育萬物與“聖人”體“道”為用的區別,在於前者是自然無為,後者是有為而未免憂患,故稱“不同”。《正義》:“言道之功用能鼓動萬物,使之化育,故云'鼓萬物';聖人化物不能全'無'以為體,猶有經營之憂。道則虛無為用,無事無為,不與聖人同用有經營之憂也。”

6.盛德大業至矣哉至,極。此句主語是“聖人”,承前文而省。意指“聖人”體“道”雖有為有憂,但能努力奉行,其德業必至為盛大。《正義》:“聖人為功用之母,體同於道,萬物由之而通,眾事以之而理,是聖人極盛之德、廣大之業至極矣哉。於行謂之德,於事謂之業。”

7.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此釋“大業”、“盛德”之義,說明“聖人”之“業”在於廣泛獲得萬物的歸附,其“德”在於日日增新、不斷更善。《集解》引王凱衝曰:“物無不備,故曰'富有';變化不息,故曰'日新'。”

8.生生之謂易生生,陰陽轉易相生;易,指《周易》的變易思想。此句以下,結束對“道”的泛論,而集中揭示《周易》體現的“陰陽變化之道”。《集解》引荀爽曰:“陰陽相易轉相生也。”《正義》:“生生,不絕之辭。陰陽變轉,後生次於前生,是萬物恆生謂之'易'也。前後之生,變化改易。生必有死,《易》主勸誡,獎人為善,故云生,不云死也。”

9.成像之謂乾,效法之謂坤成像,猶言“成天之象”;效法,猶言“效地之式”。這兩句說明乾坤兩卦的畫成,正是天地陰陽的象徵。《正義》:“畫卦成乾之象,擬乾之健,故謂卦為乾也”:“畫卦效坤之法,擬坤之順,故謂之坤也”。

10.極數知來之謂佔,通變之謂事數,指《易》筮中的蓍策之數(見《繫辭上傳》第九章“大衍之數”注)。這兩句說明《周易》的占筮所體現的變化哲理。《正義》:“窮極著策之數,豫知來事,佔問吉凶,故云謂之'佔'也。”又曰:“物之窮極,欲使開通,須知其變化乃得通也。凡天下之事,窮則須變,萬事乃生,故云'通變之謂事'。”

11.陰陽不測之謂神此句總結上文,說明陰陽變化的神妙,不可測定,即前章“神無方而《易》無體”之義。《韓注》:“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為言,不可以形詰者也,故曰'陰陽不測'。”《正義》:“天下萬物,皆由陰陽或生或成,本其所由之理,不可測量之謂'神'也。”


繫辭傳(上)  第六章

夫易廣矣大矣以言乎遠則不禦以言乎邇則靜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闢,是以廣生焉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

《易》理是非常廣博、偉大的從遠處來說,它的道理是無遠弗屆,莫之能阻的從近處來說,它又是虛靜無欲,守正不阿的從天地之間來說,卻是充塞天地,無所不在萬理具備易理之所以廣大,是由於象徵陽剛的乾道健行之質在靜時不用事,清靜專一,含養萬物動時用事,則直道而行,導出萬物。動靜有時,而物無夭瘁,是以而大生象徵陰柔的坤,則具有靜翕、動闢而寬柔的性質。一翕一闢,動靜不失時,而物無災害,是以廣生是以在易的義理中,寬柔剛大的象徵以配合天地形象變化交通的象徵以配合四季規律陽剛陰柔的意義以配合太陽月亮的情態平易簡約的美善原理而得以配合至高的道德

[ 說明 ]  《繫辭上傳》第六章。

此章始於“《易》道廣大”,終於“可配至德”。其內容主在論析乾、坤所象徵的陰陽性質,適與第一章“乾坤定位”、“易知簡能”的意義相勾連。

[ 注釋 ] 

1.以言乎遠則不禦不禦,猶言“無止境”,《集解》引虞翻曰:“禦,止也。”此句說明《易》道廣大,以“遠”擬之則不可窮盡。《正義》:“禦,止也。言乎《易》之變化,窮極幽深之遠,則不有禦止也,謂無所止息也。”

2.以言平邇則靜而正邇,近也。此句說明將《易》道比擬於近處,則其理寧靜端正、不見邪僻。《正義》:“言《易》之變化,在於邇近之處,則寧靜而得正,不煩亂邪僻也。”

3.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這是說明象徵“陽”的乾,具有“靜專”、“動直”而剛大的性質。《集解》引宋衷曰:“乾靜不用事,則清靜專一,含養萬物矣;動而用事,則直道而行,導出萬物矣。一專一直,動靜有時,而物無夭瘁,是以大生也。”

4.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闢,是以廣生焉翕,音息xi,閉合;闢,開。這是說明象徵“陰”的坤,具有“靜翕”“動闢”而寬柔的性質。《集解》引宋衷曰:“翕,猶'閉'也,坤靜不用事,閉藏微伏,應育萬物矣;動而用事,則開闢群蟄,敬導沈滯矣。一翕一闢,動靜不失時,而物無災害,是以廣生也。”

5.易簡之善配至德以上四句說明乾大坤廣、變化交通、陽剛陰柔、平易簡約等意義,可以與“天地”、“四時”、“日月”、“至德”相配合。文中極贊《易》理,正與章首“《易》廣矣大矣”的嘆美相呼應。《本義》:“《易》之廣大、變通,與其所言陰陽之說、易簡之德,配之天道人事則如此。”


繫辭傳(上)  第七章

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知崇禮卑崇效天,卑法地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成性存存,道義之門

孔子說:「《易》理,是一切學問的頂點深研於《易》理,聖人以成就其崇高的德行與廣大其事業智能崇高,禮能謙卑崇高是以效法天道那樣能創生萬物,謙卑是以取法地道在天崇地卑之位確定之後,能參天地化育的也就能在天地之間發揮作用倘能不斷涵養,修身以成就其德性且能反復累存,這就可以通向《易》之道義的門戶了

[ 說明 ]  《繫辭上傳》第七章。

此章引孔子語,說明《易》理與修身的關係。其中“知崇禮卑”,反映了重視智慧與禮節教育的思想;“成性存存”,則是強調後天修養的重要性。《易傳》所引“子曰”的言論,凡三十一條(《繫辭傳》二十五條,《文言》六條),其中《繫辭上傳》第八章一條與《文言》重(見下章註),故實只三十條。這些材料,應當視為孔子弟子及其後學所記錄的孔子言論,可以與《論語》之文同等看待。

[ 注釋 ] 

1.知崇禮卑知,即“智”;禮,禮節。這是說明人的智慧和禮節,一貴崇高,一貴謙卑。《韓注》:“知以崇為貴,禮以卑為用。”

2.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這兩句承上文“知崇禮卑”而發,說明天地既設尊卑之位,《周易》正言陰陽之理,故其變化通行不離“天地”之中。《來氏易注》:“天清地濁,知陽禮陰;天地設位,而“知'、'禮'之道即行乎其中矣。”

3.成性存存,道義之門存存,存而又存,即“不斷涵養保存”之意。這兩句說明用《易》理修身,“成”其“性”而存之又存,就可以通向“道”、“義”。《本義》:“成性,本成之性;存存,謂存而又存,不已之義。”


繫辭傳(上)  第八章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

聖人看出天下萬物之幽深難見,因而模擬其型態,而歸納為八個基本卦,以象徵萬事萬物所適宜的物象,所以叫做聖人能看出天下萬物的動變,觀察它們融會和變通之理,製成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以顯現一切動作營為的常體再繫之以辭,而斷定它的吉凶,因此就成為有了八卦,故天下最繁雜的萬事萬物,也不致嫌其厭惡了有了三百八十四爻,故天下最動盪不安的事情,觀察易爻,也不致繁亂了模擬出萬事萬物而成為卦爻象,然後再揭示其中的道理仔細審定萬事萬物的情況然後揭示其中的變動情況

「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摩之

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況其邇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況其邇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發乎邇,見乎遠言行,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可不慎乎?」

譬如《中孚》九二爻辭:就像母鶴在看不到的地方鳴叫,小鶴仍能與之心靈相通而能夠有感應一樣當有好的美酒之時,都會願意來與你分享。

孔子解釋說:君子平日住在家中,如果所言都合理的話,那麼千里之外,都有人會聞風回應,何況於近處的呢而如發出不善的言論,則千里之外的人也會違背他,而不以為是,何況是接近於他的人呢言論從他本身發出來,影響到民眾行動發生在近處,卻顯現在遠處言論和行動,對君子來說好比是門戶的轉軸或弓箭上的機關一樣重要,門軸和機關的發動,關係到得到的是稱讚還是羞辱言論和行為,是君子能夠感天動地的因素,怎能不慎重呢

「同人,先號咷,而後笑

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

同人九五爻辭:在爭求和同的過程中仍存有歧見,一開始或因不能遂志而憤抑,以致於號咷痛哭,但終將能破涕為笑

孔子解釋說:君子立身處世的道理,無論是應世或隱居無論是保持緘默或發表言論,必須誠意待人須知兩人同德所發揮的力量,其鋒利可以切斬堅硬的金屬兩人同心所說的佳言,氣味清馨宛如芳蘭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

子曰:「苟錯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慎斯術也以往,其無所失矣

大過初六爻辭: 初六,用潔白的茅草襯墊承放奉獻尊者的物品,必無咎害

孔子解釋說: 假如直接放在地上也是可以的,再用茅草襯墊承放,哪還有什麼咎害呢這是敬慎之至的行為。茅草作為物是微薄的,但可以發揮重大作用。慎守這種恭謹的態度而前往,必將無所過失吧

「勞謙,君子有終,吉

子曰:「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語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禮言恭謙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

謙卦九三爻辭:勤勞謙虛,君子保持謙德至終,吉祥

孔子解釋說: 勤勞而不自夸其善,有功而不自以為恩德,真是敦厚至極啊這是讚美有功勳而能謙下的人道德要隆盛,禮節要恭謹謙虛的含義,正是發揚恭謹美德來保存其地位的意思

「亢龍有悔」

子曰:「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是以動而有悔也

乾卦九三爻辭上說:「飛得過高的龍,是會有悔的

孔子說:亢龍之所以有悔,是因為他過分自貴,而沒有實權地位:過分自高,而缺乏百姓擁戴使得賢人永遠屈居下位,而不能得到他們的輔助這樣的話,便會動輒得咎而有悔的啊

「不出戶庭,無咎

子曰:「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節卦初九爻辭上說:不隨意走出戶庭,自然就無從獲咎了

孔子說:禍亂之所以發生,主要是由言語為媒介的所以做人君的如果不機密的話,便無法駕馭君子,同樣,做臣子的如果不機密的話,就會禍延於自身因此事機如果不密的話,便會造成災害所以君子必須慎密,不可隨便說話

子曰:「作易者其知盜乎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慢藏誨盜,冶容誨淫易曰『負且乘,致寇至』盜之招也。」

孔子說:《易》的作者,大概知道盜賊產生禍亂的原因啊故如《易》解卦六三爻辭上所謂:本應肩負重物者,卻高坐在車騎之上,招搖過市,這樣是會招惹盜匪 來搶奪的啊背上肩著重物,這是小民為小利而謀生之事,乘車騎,本是君子為公務而運用的名器現在小人不務本業而乘君子的車騎以誇耀於人,這樣便會引起別人搶奪之心小人在上位而褻瀆名器,而在下位的人又暴虐無法,這樣就會引起爭奪的禍害所以若不能小心的保藏名器,便會使人起盜心過份的講究外在的裝扮,便會引人起淫心《易》所謂負且乘,致寇至,正是說明本身不夠慎密,是招盜致亂的主因。

[ 說明 ]  《繫辭上傳》第八章。

此章內容可析為兩端:前部分指出《周易》的創作原則是擬取物像以喻事理,審辨物情以明變化;後部分則分舉七則爻辭為例,援據孔子言論,來印證《周易》的“象喻”特徵。其中“觀物取像”說,從“形象”與“意義”的聯繫這一角度看,同今天的“藝術思維”理論有一定的契合之處,是研究古代美學思想可資參考的材料。

[ 注釋 ] 

1.幽深難見,此處指事物深奧的道理。句中說明“聖人”作《易》之初,發現事理有幽隱深奧者,故取常見的形象來比擬說明。《正義》:“賾,謂幽深難見。”

2.像其物宜象,動詞,猶言“象徵”;宜,適宜恰當。這是說明“聖人”所擬取的象徵形象必切合於特定事物的意義。《正義》:“法像其物之所宜。若象陽物,宜於剛也;若象陰物,宜於柔也,是各像其物之所宜。六十四卦皆'擬諸形容,像其物宜'也。”

3.是故謂之象此“象”字,作名詞,即《易》象。

4.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會通,會合變通;典禮,典法禮儀。這兩句說明“聖人”既見“天下之動”,則觀察事物在“動”中的“會通”規律,以利於施行“典禮”,並將此規律寫成判斷吉凶的文辭係於六十四卦下以資日常藉鑑,《周易》的創作由是而成。《正義》:“既知萬物以此變動,觀看其物之會合變通,當此會通之時,以施行其典法禮儀也。”《折中》引吳澄曰:“會通,謂大中至正之理,非一偏一曲有所拘礙者也。聖人見天下不一之動,而觀其極善之理,以行其事;見理精審,則行事允當也。以處事之法為辭,係於各爻之下,使筮而遇此爻者,如此處事則吉,不如此處事則凶也。”

5.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惡,鄙賤輕惡,指不可輕惡《易》象平易;亂,錯亂乖違,指不可乖違《易》理規律。文中兩“言”字,謂《周易》所言之事;兩“不可”,謂讀《易》、用《易》者不可如此。《折中》引吳澄曰:“六十四卦之象,所以章顯天下至幽之義,而名言宜稱,人所易知,則自不至厭惡其賾矣;三百八十四爻之辭,所以該載天下至多之事,而處決精當,人所易從,則自不至棼亂其動矣。”案,吳氏釋“不可惡”、“不可亂”,謂人不惡其“賾”、不亂其“動”,於義亦通。又案,“賾”字,《釋文》引京房注作“嘖”,《集解》本同,朱熹曰:“賾,雜亂也,古無此字,只是'嘖'字,今從臣,亦是'口'之義,與《左傳》'嘖有繁言'之嘖同”;“惡”字,《釋文》曰:“荀作'亞',亞,次也”。尚先生引《史記》、《左傳》、《語林》等資料為證,指出“嘖與賾通”、“惡亞古同字”,並曰:“'言天下之至而不可亞'者,即言天下之物至為繁賾雜亂,而難以次第也。”(《尚氏學》)說可通,宜備參考。

6.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擬,比擬,即上文“擬諸其形容”;言,指言說《易》理;議,審議物情,即上文“觀其會通”之義;動,指揭示變動規律。這三句總結上文,說明《周易》的創作原則是先比擬物象然後言其義理,先審議物情然後明其變動;合“比擬”、“審議”兩端,則形成《周易》特殊的變化哲學。《韓注》:“擬議以動,則盡變化之道。”《正義》:“言則先擬也,動則先議也,則能成盡其變化之道也。”案,上文已論《周易》的創作因“觀物取像”而成,則讀《易》者應當緣“象”以明“意”,故下文分舉七則爻辭及孔子的解說,作為讀《易》的範例。

7.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摩之這是《中孚》九二爻辭(見該卦譯註)。下引孔子語,即論“君子”的言行須本於“善”、發自中心誠信,以闡釋爻義。

8.言行,君子之樞機樞,戶樞,即門戶的轉軸;機,門橛。“樞機”合稱,猶言門戶開闔的“機要”,文中藉喻“君子”言行的重要性,故下文謂“樞機之發,榮辱之主”。案,《禮記·曲禮正義》引鄭玄注,釋“機”為“弩牙”,即古代弩箭上的發動機關,曰:“戶樞之發,或明或暗;弩牙之發,或中或否,以喻君子或榮或辱。”於義亦通。但《經義述聞》指出“機”當作“門橛”解,才能與“樞”同類並稱,認為“'樞機'為門戶之要,猶'言行'為君子之要”。今從王氏說。

9.同人,先號咷後笑這是《同人》九五爻辭(見該卦譯註)。下引孔子語,即以“君子”深明事物有同有異的道理,故能選擇適宜的時機與人“同心”,來闡發爻義。《本義》:“君子之道,初若不同,而後實無間。'斷金'、'如蘭',言物莫能間,而其言有味也。”

10.初六,藉用白茅,無咎這是《大過》初六爻辭(見該卦譯註)。下引孔子語,通過解說“用茅”之象與“敬慎”之義的聯繫,來闡明爻旨。

11.勞謙,君子有終,吉這是《謙》九三爻辭(見該卦譯註)。下引孔子語,用“德言盛,禮言恭”闡釋爻義。

12.亢龍有悔這是《乾》上九爻辭(見該卦譯註)。下引孔子語與《乾》卦《文言》重(見該文譯註)。案,此文之所以重見,《正義》以為是特舉“亢龍”之窮高與前文“勞謙”之卑恭相對照,以“證驕亢不謙也”。但《本義》認為“當屬《文言》,此蓋重出”。兩說並可參考。

13.不出戶庭,無咎這是《節》初九爻辭(見該卦譯註)。下引孔子語,用“慎密”之義闡發爻旨。

14.階梯,此處猶言“導引”。

15.幾事幾,事之初;“幾事”即“辦事之始”,與下文“害成”相承接。《來氏易注》:“幾者,事之始;成者,事之終。”

16.負且乘,致寇至這是《解》六三爻辭(見該卦譯註)。此處引孔子語,通過辨析“負”、“乘”之義,從“上慢下暴”的角度發揮爻旨。

17.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上,居上的尊者,猶“君上”;慢,輕慢,此處指不能選賢任能,故導致“下暴”、“盜思伐”。《折中》引胡瑗曰:“小人居君子之位,不惟盜之所奪,抑亦為盜之侵伐矣。蓋在上之人,不能選賢任能,遂使小人乘時得勢而至於高位,非小人之然也。”


繫辭傳(上)  第九章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天數一、地數二,天數三、地數四,天數五、地數六,天數七、地數八,天數九、地數十天數有五個,地數有五個,天數與地數之中一和六、二和七、三和八、四和九、五和十代表五個方位,並且它們兩兩相互搭配天數的一、三、五、七、九與地數二、四、六、八、十可以分別結合在一起五個天數相加為二十五五個地數相加為三十天地二數起合來共有五十五這些數字構成了易理的變化之道,這是用來推算陰陽的各種變化形式,而且反映陰陽所體現出來的神妙功用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而後掛

用來推演變化的蓍草(一種用多年生草本植物的莖杆製成的推演用具)用五十根表示大衍之數但其中發揮作用的只有四十九根將四十九根任意分為兩部分用來象徵兩儀(從其中任何一部分中)拿出一根掛在旁邊(使分開的三部分)象徵三才再對所分開的兩部分每四根為一組分成若干組用來象徵四季先把左手的耆草數剩的餘數(或一或二或三或四),夾在無名指與中指之間,用來象徵三年一閨再把右手的耆草所剩的餘數夾在中指與食指之間,以象徵五年再閨最後手中所夾的三部分耆草加起來(或五或九),便成了第一變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乾為陽,策即推算蓍草的根數,陽數九,以四時乘之為卅六,再以六爻乘之為二百一十六坤為陰,陰數六,以四時乘之為廿四,再以六爻乘之為一百四十四二策相加凡三百六十,相當於一年的日數《易》上下二篇六十四卦,共有三百八十四爻,陰陽各一百九十二,以陽數卅六,陰數廿四,各乘以一百九十二而加之,總計得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相當於萬物的數字

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因此,按照筮占之法,由「分二」、「掛一」、「揲四」、「歸奇」等四個步驟而成一次變化三變而成一爻,卦有六爻,十八變即筮得一卦引而伸之,按照這個辦法繼續推演,即構成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天下的一切事物就都可以通過所得到的卦象完全體現出來了了解前面這一套理數而善加運用,便能弘揚大道,使德行向上提昇,以臻於神化這樣可用於處世應對,而能有如獲得神明的祐助孔子說:能夠通曉這一套卦爻和宇宙變化的理數,一定能知道造化神妙的作為

[ 說明 ]  《繫辭上傳》第九章。

前章既已指出《周易》的創作原則是“觀物取像”,此章則揭示《周易》的占筮方法是“揲蓍求卦”。前者從《周易》的創制著筆,立足於“象”;此處從《周易》的筮用著筆,立足於“數”。這兩方面,均為《周易》一書的重要特徵。兩章的論述角度儘管不同,但最後歸宿卻都納入《易》理的軌道上來:前章引孔子言論多至七則,本章末尾強調“顯道神德行”,即可為證。文中敘及揲蓍求卦的方法時,運用數理知識,為研究古代數學史所應當注意的材料。

[ 注釋 ] 

1.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大,猶“廣”;衍,演繹,《釋文》引鄭玄曰:“衍,演也”;數,蓍數,在占筮中以蓍草之策代表。這兩句以下敘述《周易》以五十根蓍策揲筮成卦的方法。案,“大衍之數”為五十,“用數”為四十九,下文又云“天地之數”為五十五,這三者的關係,舊說紛紜歧異,莫衷一是。如王弼指出“虛一不用”是“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成”(《韓注》引)。李鼎祚以為“天地之數五十五”中“將五合之數配五行”,則五十五去其“五”,餘五十即“大衍之數”;“更減一以並五,備設六爻之位,蓍卦兩兼”,則五十五共減其六,餘四十九為“用數”(《集解》)。二說並可參考。

2.象兩象徵天地兩儀。《正義》:“五十之內去其一,餘有四十九。合同未分,是象太一也;今以四十九分而為二,以像兩儀也。”

3.掛一以象三掛一,即從所分的兩部分中抽取一策掛於左手小指間;三,指天地人“三才”。《集解》引孔穎達曰:“就兩儀之中,分掛其一於最小指間,而配兩儀以像三才。”

4.之以四以象四時揲,音舌she,用手成束地分數蓍策,《釋文》:“揲,數也。”這是說明演算蓍策是以四策為一束揲數,象徵“四季”。《正義》:“分揲其蓍,皆以四四為數,以像四時。”

5.歸奇於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奇,指揲數至最後剩餘的策數;扐,夾於手指之間。這三句說明,兩部分著策分別揲數之後,各有剩餘,將此餘策先後並列“扐”於左手無名指、中指、食指之間,猶如歲歷五年有兩次“閏月”。《本義》:“奇,所揲四數之餘也;扐,勒於左手中三指之兩間也;閏,積月之餘日而成月者也。五歲之間,再積日而再成月。故五歲之中,凡有再閏,然後別起積分,如一掛之後,左右各一揲而一扐。故五者之中,凡有再扐,然後別起一掛也。 ”案,“再扐”之時,已積有左右兩部分揲算的餘策,與先前“掛一”之數合併,就完成了“一變”;然後把揲過的蓍策合,再分二、掛一、揲四、扐奇,成“二變”。如是三變得出一爻,十八變形成一卦。

6.天數五,地數五指一至十的數目中,奇數為天的象徵數,偶數為地的象徵數。《集解》引虞翻曰:“天數五,謂一、三、五、七、九;地數五,謂二、四、六、八、十。”

7.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指五奇五偶相配相得。案,舊說認為五對奇偶數相合,又像徵五行。《韓注》曰:“天地之數各五,五數相配,以合成金、木、水、火、土。”《正義》:“若天一與地六相得,合為水;地二與天七相得,合為火;天三與地八相得,合為木;地四與天九相得,合為金;天五與地十相得,合為土也。”而“五行”又與方位有關,因此《折中》引龔煥曰:“既謂之五行相得,則是指一、六居北,二、七居南,三、八居東,四、九居西,五、十居中而言。”可見,在古人的認識中,數字含有奇偶、陰陽、五行、方位的多種象徵。

8.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指五奇數相加得二十五,五偶數相加得三十,兩者合為五十五。此處的“天地數”,不同於上文的“大衍數”,但“大衍數”又本於“天地數”,推演變化而成蓍占之用,故下文稱“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尚氏學》:“天地數為大衍數之本,而大衍數卻不用天地數,變之化之,其妙通於鬼神。”案,《集解》引虞翻曰:“天二十五,地三十,故五十有五。天地數見於此,故大衍數略其奇五,而言五十也。”張惠言曰:“《太玄》曰'五與五相守',地之十還是五,故略之也。”(《周易虞氏義》)從虞氏的說法看,也是認為“大衍數”來自“天地數”,可資參考。

9.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指乾卦由“老陽”爻組成,凡“老陽”爻皆從“三變”揲算過的三十六策得來,故六爻共含二百十六策;《坤》卦由“老陰”爻組成,凡“老陰”爻皆從“三變”揲算過的二十四策得來,故六爻共含一百四十四策。《韓注》:“陽爻六,一爻三十六策,六爻二百一十六策”;“陰爻六,一爻二十四策,六爻百四十四策”。

10.周年。指《乾》《坤》之策共三百六十,猶一年的日數。《正義》:“三百六十日,舉其大略,不數五日四分日之一也。”

11.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二篇,指上下經六十四卦。六十四卦陰陽爻各一百九十二爻,陽爻乘以三十六,陰爻乘以二十四,其和即為此數。

12.四營而成《易》四營,即上文所言“分二”、“掛一”、“揲四”、“歸奇”這四道揲蓍程序。依此營求,即可筮得《周易》卦形,故稱“四營而成《易》”。《集解》引陸績曰:“分而為二以像兩,一營也;掛一以像三,二營也;揲之以四以像四時,三營也;歸奇於扐以象閏,四營也。”案,《集解》引爽曰:“營者,謂七、八、九、六也。”認為“四營”當指營求少陽、少陰、老陽、老陰。可備一說。

13.十有八變而成卦上文敘“四營”為一變,三變得一爻;一卦六爻,故十八變成卦。

14.八卦而小成指九變而成三畫,得八卦之一。《集解》引果曰:“謂三畫成天、地、雷、風、日、月之象,此八卦未盡萬物情理,故曰'小成。”

15.引而伸之猶言朝著六十四卦推廣演繹。《正義》:“謂引長八卦而伸盡之,謂引之為六十四卦也。”

16.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這兩句說明佔籃配合《易》理相為用,觸事而發揮其義,天下之事無不能明,故下文有“顯道”諸語。《正義》:“謂觸逢事類而增長之。若觸剛之事類,以次增長於剛;若觸柔之事類,以次增長於柔。”又曰:“天下萬事皆如此例,各以類增長,則天下所能之事,法像皆盡。”案,《本義》謂“引伸”、“觸長”之義,指一卦六爻之動可變為六十四卦,六十四卦共可變成四千零九十六卦,正如《焦氏易林》之例。可備一說。

17.顯道神德行顯,彰顯;神,此處用如動詞,猶言“神奇地玉成”。此句承前文意,說明《周易》的神奇功用。《正義》:“《易》理備盡天下之能事,故可顯明無為之道,而神靈其德行之事。”

18.可與酬酢,可與祐神——與,猶言“以”,《經傳釋詞》:“與,猶以也”;酬酢,謂應對;祐,助也。這兩句以人事應對、佑助神靈,進一步說明《易》之用。

19.知神之所為此處“神”字,含有“自然規律”之意。《韓注》:“夫變化之道,不可為而自然。故知變化者,則知神之所為。”


繫辭傳(上)  第十章

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製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易》中包含聖人之道「辭」、「變」、「象」、「占」的四個方面《易》運用於言教上者,是取法繫辭《易》運用於行動作為上者,取法爻變《易》運用在製作器物上者,取法卦象《易》運用在卜筮上者,就取法占數

是以君子將有為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向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

因此,君子將有所作為,有所行動之時,用《易》揲蓍占問之卦爻辭中來詢問吉凶則受《易》道之指引,如響之應聲不管是遠是近,還是幽隱精深的事情,都能推知未來事物的吉凶趨勢如非天下最為精深的道理,誰能如此呢

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於此!

將天數和地數綜合參考來尋求變化的規律,將這些數字交錯分析,能夠與自然的變化規律相通,於是就形成了能夠體現天地變化的文辭極盡這些數字的變化,於是就確定了能夠體現天下萬事萬物的卦象如果不是天下最精妙的變化,哪能夠達到這種程度

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

《易》所體現的道理,不是憑藉人的思考,更不是人為地創造出來的,它無聲無響,決不妄動,通過感悟這種道理就可以通曉天下萬事萬物的事理如果不是天下最神妙的道理,哪能夠達到這種程度

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惟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惟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惟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所以《易》者,是聖人用來窮究幽深事理而探研細微徵象一門大學問只有窮究幽深事理,才能會通天下的心志只有探研細微徵象,才能成就天下的事務只有神奇地貫通《易》道,才能不須急疾而萬事速成不須行動而萬理自至孔子稱「《易》中包含聖人之道的四個方面」,說的正是上述這些觀念

[ 說明 ]  《繫辭上傳》第十章

本章言《周易》為人所用,主要有尚辭、尚變、尚象、尚佔四事。何楷曰:“此章與第二章觀像玩辭、觀佔玩變相應。”(《古周易訂詁》)

[ 注釋 ] 

1.《易》有聖人之道四焉指下文辭、變、象、占四事。《集解》引崔憬曰:“聖人德合天地,智周萬物,故能用此《易》道,大略有四:謂尚辭、尚變、尚象、尚占也。”

2.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向受命,指《周易》承受占筮者的著命;向,即“響”字,《釋文》“向,又作'響'”,“如向”猶言如響應聲。《本義》:“言人以蓍問《易》,求其卦爻之辭,而以之發言處事,則《易》受人之命而有以告之,如響之應聲,以決其未來之吉凶也。'以言',與“以言者尚其辭'之'以言'義同。命,則將筮而告之語,《冠禮》筮日,'宰自右贊命'是也。”

3.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與,猶“及”,即“達到”、“做到”之意。這兩句總結上六句,說明能做到問《易》“如響”、預知來事,非通“天下至精”之理不可。《正義》:“《易》之功深如此,若非天下萬事之內,至極精妙,誰能參與於此,與《易》道同也?”案,孔氏訓“與”為“參與”,於義亦通。

4.參伍以變,錯綜其數參,三;伍,五。“參伍”,猶言“三番五次”,與“錯綜”互文。這兩句說明《周易》的“變”和“數”必須反复錯綜地推研。《本義》:“參者,三數之也;伍者,五數之也。既參以變,又伍以變,一先一後,更相考核,以審其多寡之實也。錯者,交而互之,一左一右之謂也;綜者,總而挈之,一低一昂之事也。此亦皆謂揲蓍求卦之事。”又曰:“'參伍' 、'錯綜',皆古語,而'參伍'尤難曉。按《荀子》云'窺敵制變,欲伍以參'。韓非曰:'省同異之言,以知朋黨之分;偶參伍之驗,以責陳言之實。'又曰:參之以比物,伍之以合參。'《史記》曰'必參而伍之',又曰'參伍不失' 。《漢書》曰'參伍其賈,以類相準'。此足以相發明也。”案,《尚氏學》:“爻數至三,內卦終矣,故曰必變”, “此從三才而言也。若從五行言,至五而盈,故過五必變”。於義亦通。

5.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成,猶言考識。這是說明天地的“文采”也是因事物的會通變化而形成的,故可緣之而考析辨識。《集解》引虞翻曰:“變而通之,觀變陰陽始立卦;乾坤相親,故成天地之文。物相雜故曰文也”。

6.《易》無思也,無為也這是說明《易》理出乎自然,非“思”、“為”所致。《正義》:“任運自然,不關心慮,是無思也;任運自動,不須營造,是無為也。”

7.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感,指陰陽感應;故,猶“事”。這兩句說明《易》理靜中有動,陰陽交感則萬事皆通。《正義》:“既無思無為,故寂然不動;有感必應,萬事皆通,是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也。故,謂事。”

8.極深而研幾此句說明聖人用《易》精深。《韓注》:“極未形之理則曰深,適動微之會則幾。”《正義》:“言《易》道弘大,故聖人用之所以窮極幽深而研核幾微也。”

9.不疾而速,不行而至指不費氣力而能成事。《正義》:“以無思無為、寂然不動、感而遂通,故不須急疾而事速成,不須行動而理自至也。


繫辭傳(上)  第十一章

子曰:「夫易何為者也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是故聖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是故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義易以貢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吉凶與民同患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其孰能與此哉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夫

孔子說:「《易》是用來做什麼的呢?《易》是研究天下萬事萬物的規律而成就天下的事務,容括天下一切事物的規律的學問,就是這樣罷了因此,聖人用它來與天下人的心志相貫通用它來創立天下的事業用它來決斷天下的一切疑難問題由於耆占的性能是圓通而神妙,卦體的性能是方正而有智慧,六爻的義理是平易而有功用,因此聖人體察易理,以洗除心中的成見,和光同塵,深藏不露,把自己的一切和人民打成一片,以人民的憂患為憂患,他的神知可以包羅過去以預測未來。究竟有誰能達到這種境地呢?大概只有那具有聰明睿知,而又能神聖英武、仁愛萬物的古代聖王吧!

是以,明於天之道,而察於民之故,是興神物以前民用聖人以此齊戒,以神明其德夫是故闔戶謂之坤闢戶謂之乾一闔一闢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製而用之謂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謂之神

因此,明曉天地之道,而且能明察民眾的各種情況,因此製作了用來占卜的神奇的東西以便使人在做事之前使用它來預斷吉凶聖人根據它洗心修性,使自己的德行更加神妙聖明因此,關閉門戶叫做坤打開門戶叫做乾一開一閉叫做變化有往有來而不窮盡叫做貫通呈現出來叫做象具有形體的叫做器具從具體事物推定出抽象的事理叫做法利用這種理法而出入於天地之間,民眾全都能應用它叫做神

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像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是故法像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平富貴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探賾索隱,鉤深致遠,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龜

因此,《易》有最高最深的太極境界由太極演化,便有陰陽兩儀(在卦為陰陽爻,在現實為天地)由陰陽的相感,而演化成四象再由四象的作用,演化成八卦八卦形成之後,便涵蓋了一切吉凶的道理依循吉凶的道理而行,便可創造開物成物的盛大事業因此可為我們觀象取法的,莫如天地的大象可作我們變化會通的,莫如四時之大順在天上懸象照明的,莫如日月的輝光在人世間最為尊崇的,沒有比富裕榮貴更大的能畜養萬物以盡其用,立製器之法,以利天下的,莫如聖人之智能探究複雜的事物,尋求幽隱之情,竭盡內涵之理,推求外包之廣,以斷定天下吉凶之理,使天下人心因明吉凶而知 所勤勉的,則莫如耆龜之靈驗

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繫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

因此,上天產生了神妙的萬物,聖人取法它而創立了卜筮天地出現各種變化,聖人效法它而推演出《易》上天出現各種自然景象,顯示吉凶趨勢,聖人模仿它(而定出卦爻辭)黃河出現了河圖,洛水出現了洛書,聖人取法它而創造了八卦《易》設立少陽、老陽、少陰、老陰四象,用來指導人們的行動編寫出卦爻辭,用來告誡人們確定了吉凶,用來判斷禍福

[ 說明 ]  《繫辭上傳》第十一章。

本章主要闡述《周易》的占筮問題。文中先從天地奇偶數引入占筮的功用。接著回溯到乾坤之德,又回溯到太極、兩儀、四象、八卦的衍生原理,最後並論蓍佔和龜蔔的精妙,末尾以辭象斷吉凶作結。其中論及“太極”問題時,流露的有關宇宙生成的認識,值得藉以考索古代天體自然觀的早期特色。

[ 注釋 ] 

1.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這幾句指出奇數是天的象徵數,偶數是地的象徵數,即第九章“天數五,地數五”之義。《正義》:“此言天地陰陽,自然奇偶之數。”案,此二十字,《漢書·律曆志》引在第九章“天數五”之上,程頤《易說》以為《繫辭傳》“簡編失次”,當作更移;《本義》據程說,將此連同“天數五,地數五”至“成變化而行鬼神”八句,皆移置第九章“大衍之數”之上,以使文意貫通。其說可資參考。

2.夫《易》何為者也這是針對前文設問,指為何取用“天地數”。《集解》引虞翻曰:“問《易》何為取天地之數也。”

3.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這兩句說明“聖人”探研陰陽數理,創造筮法,用以開“智”成“事”,盡包“天下之道”。《折中》引《朱子語類》曰:“古時民淳俗樸,風氣未開,於天下事全未知識,故聖人立龜與之蔔,作《易》與之筮,使人趨吉避害,以成天下之事,故曰'開物成務'。物,是人物;務,是事務;冒,是罩得天下許多道理在裡。”

4.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蓍,指蓍數;德,猶言“性質”;圓,圓通,含反複變化之意;方,方正;知,即“智” 。這是說明蓍數以變化神奇為“德”,卦體以明智有方為“德”。《韓注》:“圓者,運而不窮;方者,止而有分。言蓍以圓像神,卦以方象知也。唯變所適,無數不周,故曰圓;卦列爻分,各有其體,故曰方也。”

5.六爻之義易以貢——易,變易;貢,《韓注》謂“告”,焦循《周易補疏》引《尚書·堯典》“敷奏以言”,《史記》作“遍告以言”,認為“貢”訓“獻”,“獻”訓“奏”,“奏”即“告”。此句說明六爻通過變易而告人吉凶。

6.洗心淨化其心,指以《易》自我修潔。《童溪易傳》曰:“聖人以此蓍卦六爻,洗去夫心之累,則是心也,擴然而大公。”案,“洗”字,《釋文》曰:“京、荀、虞、董、張、蜀才作'先’,石經同。”《集解》引虞翻注,訓“先心”為“知來”;《韓注》釋“洗心”為“洗濯萬物之心”。《經義述聞》指出“作'先’之義為長”,“先,猶導也”“聖人以此先心者,心所欲至而卜筮先知,若為之前導然”。《尚氏學》認為:“'先’、'洗’古通用,《莊子·德充符》'不知先生之洗我以善邪’,與此'洗’義同。”茲從尚先生說。

7.退藏於密指《周易》的道理含藏不露,而能潛化萬物,即前文“藏諸用”、“百姓日用而不知”之義。《韓注》:“言其道深微,萬物日用而不能知其原,故曰'退藏於密’,猶'藏諸用也。”

8.其孰能與此哉《校勘記》曰:“石經同,嶽本、閩、監、毛本'與’下有'於’字。案《正義》雲:'其孰能與此哉者,言誰能同此也。’是《正義》本無'於’字。”今從阮說。

9.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夫神武,指有“武”道而廣施仁德。這兩句回答前句“其孰能與此哉”的設問。《正義》:“《易》道深遠,以吉凶禍福威服萬物;故古之聰明睿知神武之君,謂伏犧等,用此《易》道能威服天下,而不用刑殺而畏服之也。”

10.是興神物以前民用興,起;神物,指著占;前,用如動詞,有“引導”之義,《重定費氏學》引姚永樸曰:“前,猶導也。”此句說明“聖人”興起蓍占,引導百姓使用,以避凶趨吉。《集解》引陸績曰:“神物,蓍也。聖人興蓍以別吉凶,先民而用之,民皆從焉,故曰'以前民用’也。”

11.齊戒齊,即“齋”(音同)。齊戒,猶言“修潔自戒”,與上文“洗心”義同。《韓注》:“洗心曰'齊’,防患曰'戒’。”《本義》:“湛然純一之謂'齊’,肅然警惕之謂'戒’。”

12.闔戶謂之坤,辟戶謂之乾闔,閉;辟,開。這兩句以閉門、開門為喻,又揭示乾坤陰陽的變化生息道理。《正義》:“此以下又廣明《易》道之大。《易》從乾坤而來,故更明乾坤也。凡物先藏而後出,故先言坤而後言乾。闔戶,謂閉藏萬物,若室之閉闔其戶。”又曰:“辟戶,謂吐生萬物也,若室之開闢其戶。”

13.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這兩句與前文“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義相近,但此處的“象”廣指變化所顯示的表像,“形”則偏指形成器用。《集解》引荀爽曰:“謂日月星辰,光見在天而成象也;萬物生長,在地成形,可以為器用者也。

14.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謂之神利用出入,猶言“利於反復使用”,《朱子語類》:“利用出入者,便是人生日常都離他不得。”這兩句與前文“百姓日用而不知”義近,說明《周易》的道理具有“法象制器”的神奇功用。《集解》引陸績曰:“聖人制器以周民用,用之不遺,故曰'利用出入’也;民皆用之而不知所由來,故謂之'神’也。”

15.《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太極,即“太一”,指天地陰陽未分時的混沌狀態;兩儀,天地,此處指陰陽二氣。這兩句以下又追溯《周易》的創作原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人關於宇宙從無到有的發展過程的樸素認識。《集解》引虞翻曰:“太極,太一;分為天地,故“生兩儀’也。”《正義》:“太極,謂天地未分之前,元氣混而為一,即是'太初’、“太一’也。故《老子》雲'道生一’,即此'太極’是也。又謂混元既分,即有天地,故曰'太極生兩儀’,即《老子》雲'一生二’也。”案,“極”有“中”義(見《節》九二《象傳》注),故鄭玄釋“太極”曰:“極中之道,淳和未分之氣也。”(王應麟輯《鄭康成易注》)於義亦通。

16.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四象,指少陽、老陽、少陰、老陰,在筮數體現為七、九、八、六,在時令上又象徵春、夏、秋、冬。這兩句說明陰陽兩儀生出老少四象;四象再衍生,則四陽四陰的八卦便形成了。《周易乾鑿度》:“孔子曰:《易》始於太極,太極分而為二,故生天地;天地有春夏秋冬之節,故生四時;四時各有陰陽剛柔之分,故生八卦。八卦成列,天地之道立,雷風水火山澤之象定矣。”《重定費氏學》引僧一行《大衍論》曰:“三變皆剛,太陽之象;三變皆柔,太陰之象;一剛二柔,少陽之象;一柔二剛,少陰之象。”案,尚先生綜合舊說,指出:“四象即四時,春少陽,夏老陽,秋少陰,冬老陰也。老陽老陰即九六,少陽少陰即七八。故四象定則八卦自生。”(《尚氏學》今從之。又案,《本義》承邵康節說,以為太極至八卦的衍生原理,是一生二、二生四、四生八的過程,指出“兩儀”即陽(⚊)、陰(⚋)“四象”即“兩儀”重疊成為“太陽”(⚌)“太陰”(⚏)、“少陽”(⚎)“少陰”(⚍),八卦則由“四象”再加一畫而成。並謂:“此數言者,實聖人作《易》自然之次第,有不假絲毫智力而成者。畫卦揲著,其序皆然。”可備一說。

17.八卦定吉凶指八卦成六十四卦,卦爻變動,可判吉凶。《正義》:“八卦既立,爻象變而相推,有吉有凶。”

18.吉凶生大業指吉凶判定,事物沿規律繁衍發展,遂生盛大之業。《集解》引荀爽曰:“一消一息,萬物豐殖,'富有之謂大業’。”

19.探賾索隱,鉤深致遠賾,幽深(見第八章注)。這兩句猶言“探索賾隱,鉤致深遠”,指蔔筮的功用。《正義》:“探,謂窺探求取;賾,謂幽深難見。蔔筮則能窺探幽昧之理,故雲'探賾’也。索,謂求索;隱,謂隱藏。ト筮能求索隱藏之處,故雲 '索隱’也。物在深處,能鉤取之;物在遠方,能招致之,ト筮能然,故雲'鉤深致遠’也。”

20.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龜亹,音娓wei,“亹亹”同“娓娓”,勤勉貌,《爾雅·釋詁》:“亹亹,勉也。”這兩句承前三句意,說明蔔筮可以決天下人之疑,使之勤勉向前。《本義》:“亹亹,猶勉勉也;疑則怠,決故勉。”《朱子語類》:“人到疑而不能自明處,便放倒了,不復能向前,動有疑阻。既有卜籃,知是吉是凶,便自勉勉住不得。其所以勉勉者,是卜筮成之也。”

21.神物指蓍草和靈龜;因可供筮用,故稱“神物”。《正義》:“謂天生蓍龜,聖人法則之,以為ト筮也。”

22.天地變化,聖人效之這是說明“聖人”效法四季變化,制定刑賞條例。《正義》:“行四時生殺,賞以春夏,刑以秋冬,是'聖人效之’。”案,《集解》引陸績曰:“天有晝夜四時變化之道,聖人設三百八十四爻以效之矣。”於義亦通。

23.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這是指“聖人”效天象製造測天儀器(即《尚書·舜典》所謂“璿機玉衡”,類似後來的“渾天儀”),以觀察天文,掌握日月五星的運行規律。《集解》引荀爽曰:“謂在旋機玉衡,以齊七政也。”《正義》:“若璿機玉衡以齊七政,是'聖人象之’也。”案,《集解》引宋衷曰:“天垂陰陽之象,以見吉凶,日月薄蝕,五星亂行;聖人象之,亦著九六爻位得失,示人所以有得失之占也。”可備一說。

24.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河,黃河;圖,傳說“龍馬”身上的圖像;洛,洛水;書,傳說“神龜”背上的紋象。這是說明古代“聖人”效法“河圖”作八卦,效法“洛書”作九疇。《易學啟蒙》引孔安國曰:“河圖者,伏羲氏王天下,龍馬出河,遂則其文,以畫八卦;洛書者,禹治水時,神龜負文而列於背,有數至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類。”(此本《尚書·顧命》及《洪範》篇《孔傳》文。)案,“河圖”、“洛書”,當為古代人關於《周易》卦形及《尚書·洪范》“九疇”創作過程的傳說。假託于神龜、龍馬,似屬對兩書的崇拜心理所致,故添上神話色彩。又案,圖、書之義,舊說至歧。今舉三說以資參考。一、《集解》引鄭玄曰:“《春秋緯》雲:河以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河龍圖發,洛龜書成。河圖有九篇,洛書有六篇。”此說視“河圖”、“洛書”為書名。二、宋人以一至十數,排成“一六居下,二七居上,三八居左,四九居右,五十居中”(此即“五行數”方位)的形式,稱為“河圖”;又以一至九數,排成“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五居中央”(此即“九宮數”方位)的形式,稱為“洛書”。此說視“河圖”、“洛書”為圖形。但以“五行數”和“九宮數”當之,未知所據,故後代學者多以為不足信。三、尚先生引《禮緯·含文嘉》雲:“伏羲德合上下,天應以鳥獸文章,地應以河圖洛書,乃則以作《易》。”又引《河圖挺輔佐》雲:“黃帝問於天老,天老曰:河出龍圖,洛出龜書,所紀帝錄,列聖人之姓號。”據此認為,“河圖”、“洛書”並出於伏羲時代,因能則以畫卦(見《尚氏學》)。此說辟漢人“洛書出禹”之論,指出圖、書並為作《易》者所法,於義可通,宜備參考。

25.四象義同上文“兩儀生四象”之“四象”,指陰陽老少,即七八九六,亦可像徵“春夏秋冬”、“南北東西”。案,此處“四象”之義,《正義》引莊氏曰:“六十四卦之中,有實象,有假像,有義象,有用象,為四象也。”又引何氏說,謂指上文“神物”、“變化”、“垂象”、“圖書”四者。孔氏均以為不然,指出:“辭既爻卦之下辭,則象為爻卦之象也。則上’兩儀生四象’,七八九六之謂也。故諸儒有為七八九六,今則從以為義。”尚先生云:“指七八九六者是也。七八九六,即南北東西,即春夏秋冬也。”(《尚氏學》)


繫辭傳(上)  第十二章

易曰:「自天祐之,吉無不利

子日:「祐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也

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

子曰:「聖人立像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繫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舞之以盡神

《易》的《大有》上九爻辭說:從上天降下佑助,吉祥而無所不利。

孔子解釋道: 祐助,就是幫助的意思。天所幫助的人,是順從正道的;人所幫助的人,是篤守誠信的。能夠踐履誠信而時時考慮順從正道,又能尊尚賢人,所以獲得從上天降下佑助,吉祥而無所不利。

孔子說: 書面文字難以完全表達作者的語言,語言難以盡情表達人的思想。那麼聖人的思想難道無法體現了嗎?

孔子又說: 聖人創立象徵來盡行表達其思想,設製六十四卦來盡行反映萬物的真情和虛偽,在卦下撰系文辭來盡行表述其語言,又變化會通三百八十四爻來盡行施利於萬物,於是就能鼓動天下來盡行發揮《易》的神奇道理。

乾坤其《易》之缊邪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毀,則無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

乾坤也就是天地,它是《易》的精蘊,乾坤既分列上下,《易》的道理也就肇定於其中了。如果乾坤毀滅的話,則沒有辦法見到《易》的道理了,《易》的道理不可被知解的話,則天地乾坤之道也幾乎要息滅了。

是故,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舉而錯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

因此,超出具體形象之上的叫做道具有固定形體的叫做器兩者互動導致事物交感化育而相互裁節叫作變順沿變化規律以推廣旁行叫作通將精密的道理交給天下百姓使用以促進社會發展叫作事業

是故夫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像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化而裁之存乎變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因此所謂象者,是聖人發現天下幽深難見的道理把它比擬成具體的形象容貌,用來象徵特定事物適宜的意義,所以稱作象聖人發現天下萬物運動不息,觀察其中的會合變通,以利於施行典法禮儀,並在卦下撰系文辭來判斷事物變動的吉凶,所以稱作爻窮極天下幽理奧旨的是卦爻象徵鼓舞天下奮動振作的是卦爻辭的精義促使萬物交相感化而互為裁節的是事理變動讓萬物順沿變化而推廣旁行的是時運會通,闡發神奇的道理使之顯明昭著的是睿智的哲人,學《易》者默然潛修而有所成就不須言辭而能取信於人,則在於美好的道德品行

[ 說明 ]  《繫辭上傳》第十二章。

此章可分三部分:先是闡述《周易》“立像盡意,繫辭盡情偽”的特徵,再是提出道、器範疇,最後以學《易》當“存乎德行”作結。文中“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的觀點,從文學修辭理論的角度看,含有一定的辯證因素。至於形上形下的道、器說,在古代哲學史中產生過較大的影響。唯宋以後關於道、器的論爭,其所發揮引申,往往不盡同於《繫辭傳》的本義,故不可絕對等同地看待。全章收結於“德行”,前人指出寓有學《易》應當以修美道德品行為本的深意。因此胡炳文曰:“得於心為德,履於身為行。《易》之存乎人者,蓋有存乎心身,而不徒存乎書言者矣。”(《周易本義通釋》 )

[ 注釋 ] 

1.自天祐之,吉無不利這是《大有》上九爻辭(見該卦譯註)。下引孔子語,先釋“祐”字之義,然後以“信”、順”“尚賢”闡發爻旨。案,本節文字似與上下文不相連屬,故《本義》日:“或恐是錯筒,宜在第八章之末。”可備參考。

2.書不盡言,言不盡意書,指書面文字,即《正義》所謂“書錄”;意,猶言“思想”。這兩句引孔子言論,說明文字與語言、語言與思想之間的距離,以發起下文。《正義》:“書所以記言,言有煩碎,或楚夏不同,有言無字,雖欲書錄,不可盡竭於其言,故云'書不盡言'也。”又曰:“意有深邃委曲,非言可寫,是'言不盡意也。”案,《正義》將下文“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兩句並視為孔子語,於義亦通。

3.立像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情偽,指真情與虛偽。這兩句說明《周易》的象徵可以表達語言所不能盡述的深意,可以揭示事物的內在情態。《尚氏學》:“意之不能盡者,卦能盡之;言之不能盡者,象能顯之。故'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

4.變而通之以盡利指變通三百八十四爻以施利於萬物。《集解》引陸績曰:“變三百八十四爻使相交通,以盡天下之利。”

5.鼓之舞之以盡神鼓之舞之,猶言鼓勵推動。此句說明《周易》的思想足以鼓舞萬物,盡其神妙。《正義》:“此一句總結立像盡意、繫辭盡言之美。聖人立像以盡其意,繫辭則盡其言,可以說化百姓之心;百姓之心自然樂順,若鼓舞然,而天下從之,非盡神其孰能與於此?”

6.乾坤,其《易》之缊邪缊,同“蘊”,猶言“精蘊”,《韓注》“缊,淵奧也”。此下八句又闡論乾坤意義的重要性。《正義》:“此明《易》之所立,本乎乾坤;若乾坤不存,則《易》道無由興起。故乾坤是《易》道之所缊積之根源也,是與《易》為川府奧藏。”

7.乾坤毀,則無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幾,接近;息,止息。這四句以循環論證法,說明《周易》的變化之道與乾坤的化育之功相依賴而為用的關係,進一步說明上文“乾坤為《易》之缊”的論點。《正義》:“《易》既從乾坤而來,乾坤若缺毀,則《易》道損壞,故云'無以見《易》也”;“若《易》道毀壞,不可見其變化之理,則乾坤亦壞,或其近乎止息矣”。

8.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形,事物的形體;道,指主導形體運動的精神因素,如《周易》的陰陽變化之理;器,指表現形體的物質狀態,如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構成形式。這兩句提出“道”、“器”範疇,說明居“形”之上的為抽象的“道”,居“形”以下(含“形”在內)的為具體的“器”,目的在於闡述“道”指導“器”、“器”以“道”為用的辯證關係,故下文申言“化裁”生“變”、“推行”致“通”。《正義》:“道在形之上,形在道之下。故自形外已上者謂之道也,自形內而下者謂之器也。形雖處道、器兩畔之際,形在器不在道也。既有形質,可為器用,故云'形而下者謂之器也'。”

9.化而裁之謂之變化,化生,猶“交感化育”;裁,裁節。此句承上文,說明“道”、“器”的相互作用;如《易》道使剛柔之“器”交感化育,剛柔在交感化育中又循“道”而裁節,這就是《周易》的“變”。《集解》引翟玄曰:“化變剛柔而財(引者案,財,通裁)之,故謂之變也。”

10.推而行之謂之通此句緊接前句,說明沿“變”的規律推廣旁行就是“通”。《韓注》:“乘變而往者,無不通也。”

11.舉而錯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舉,猶言“拿”;錯,置。這句總結“形而上”以下四句,說明將《周易》中體現的“道”、“器”、“變”、“通”的原理交給天下百姓,即可成就“事業”。《集解》引陸績曰:“變通盡利,觀像制器,舉而措之於天下,民咸用之,以為事業。”

12.是故謂之爻從“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至此九句,與第八章文重。尚先生云:“故知《繫辭》乃門人雜記孔子之言,非出一人之手。”(《尚氏學》)案,此九句重出之因,《集解》引陸績曰:“此明說立像盡意、設卦盡情偽之意也”,認為呼應前文。又,《正義》曰:“下云'極天下之賾存乎卦,鼓天下之動存乎辭',為此故更引其文也。”認為引起下文。兩說並可參考。

13.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鼓天下之動,猶言“鼓動天下”。此句說明卦爻辭既為揭示吉凶得失,則其義足以鼓動天下,使人奮發振作。《正義》:“鼓,謂發揚天下之動,動有得失,存乎爻卦之辭,謂觀辭以知得失也。”

14.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這是說明學《易》者若能立足於美好的德行,必能默而有成,不言而自可取信於人。《正義》:“若有德行,則得默而成就之,不言而信也;若無德行,則不能然。”《重定費氏學》:“君子學《易》,貴默成其德行。 ”

總論 

《繫辭傳》分為上下篇,《正義》引何氏云:“上篇明'無',故曰'《易》有太極',太極即'無'也。又云'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是其'無'也。下篇明'幾',從無入有,故云'知幾其神乎'。”這是一種說法。又引或說:“以上篇論《易》之大理,下篇論《易》之小理。”這是又一種說法。孔穎達已駁“大小理”之說“事必不通”,認為只是“以簡編重大,是以分之”(《正義》)。朱熹也說:“以其通論一經之大體凡例,故無經可附,而自分上下。”(《本義》)孔、朱之說宜可從。上傳十二章,始於“乾坤易簡”,終於學《易》“存乎德行”,每章大略都側重某一角度抒論。從整體看,其內容正如朱熹所云:“或言造化以及《易》,或言《易》以及造化。不出此理。”(《朱子語類》)用今天的話說,就是把《易》理同自然界的發展規律結合起來探討,以體現作者的哲學觀點。這是《繫辭傳》上下篇的通例。




繫辭傳(下)  第一章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繫辭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矣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剛柔者,立本者也變通者,趣時者也

八卦排定之後,萬事萬物的象徵便包含在其中由八卦再重疊為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便包含在其中由剛柔兩爻的相感相推,爻變之理便包含在其中聖人在每 爻下繫上辭,使每爻都有其特殊的功能,那麼宇宙人生的一切變動因子,便都包含在其中了吉凶悔吝的現象,就是由動而成的剛柔兩爻就是動變的根本感變而融通,就是為了要取捨合時啊

吉凶者,貞勝者也天地之道,貞觀者也日月之道,貞明者也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

吉凶之辭,是以貞為勝,也就是告訴我們做事無往不利,是在於能把握正常之理天地之道,是以貞為觀(也就是告訴我們效法天象,要體認正常之理)日月之道,是以貞為明,也就是告訴我們知周萬物,要認清正常之理天地一切變化,其正常之理,就在於這個貫通萬物、守正不變的「一」

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然示人簡矣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

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功業見乎變,聖人之情見乎辭

乾卦的特徵,是堅確剛健而以平易昭示於人坤卦的特徵,是隤弱柔順而以簡約呈示於人爻,就是仿效事物的變動象,就是模擬事物的情態爻象發動於卦內,吉凶展現於像外積功興業彰顯於應世變動,聖人的高情遠意昭見於卦爻的文辭

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

天地最偉大的德性是生化萬物聖人視為最珍貴者,乃是成位乎天地之間的盛位靠什麼守護盛位?要靠賢士仁人用什麼聚集人才?要用資財努力營理資財端正言辭,禁止百姓為非亂法,那就要把握一個「義」字

[ 說明 ]  《繫辭下傳》第一章。

《繫辭下傳》的章數,《正義》據周氏、莊氏分為九章。今從朱子《本義》分十二章。

本章泛論卦爻變動,吉凶要義,並強調“造化功業”和“貞”的意旨。從基本內容看,此章作為《下繫》之首,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

[ 注釋 ] 

1.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這兩句說明八卦是《周易》用來象徵萬物的基本卦形。《正義》:“言八卦各成列位,萬物之象在其八卦之中也。”

2.剛柔——即陽爻、陰爻。《正義》:“剛柔,即陰陽也。論其氣,即謂之陰陽;語其體,即謂之剛柔也。”

3.繫辭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矣命,《爾雅·釋話》“告也”;動,指適時變動。這兩句說明卦爻辭告明吉凶,可據以適時變動。《韓注》:“繫辭焉而斷其吉凶,況之六爻,動以適時者也。”

4.剛柔者,立本者也立本,即確立一卦根本。《正義》:“言剛柔之象,在立(引者案,在立,阮刻作立在,據《校勘記》改)其卦之根本者也。

5.變通者,趣時者也趣,即趨,“趣時”指趨向適宜的時機。《正義》:“其剛柔之氣,所以改變會通,趣向於時也。”

6.吉凶者,貞勝者也貞,正也。這兩句說明,《周易》揭示的吉凶情狀,在於申言守正者均可獲勝。即立身不正,得吉將轉兇;守持正道,逢凶能化吉。《來氏易注》:“貞者,正也。聖人一部《易經》,皆利於正。”又曰:“勝者,勝負之勝,言惟正則勝,不論吉凶也。案, “貞勝”,《釋文》謂姚信本作“貞稱”。尚先生指出:“'勝'、稱'音近古通”,並云:“貞,常也,言吉凶之道,無不與陰陽相稱也”(《尚氏學》)。於義亦通。

7.天地之道,貞觀者也觀,瞻仰。“貞觀”即指守正則被人崇敬瞻仰。《集解》引陸績曰:“言天地正,可以觀瞻為道也。”

8.日月之道,貞明者也貞明,即守正則光明。《集解》引陸績曰:“言日月正,以明照為道矣”。

9.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猶言“專一”;貞夫一,即專一守正。《正義》:“言天地日月之外,天下萬事之動,皆正純一也。若得於純一,則所動遂其性;若失於純一,則所動乖其理。是天下之動,得正在一也。”

10.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然示人簡矣確,堅確,剛健之貌;隤,音頹tui,柔順之貌。這四句即《上傳》“乾坤易簡”之義,此處承前文“貞一”而發,說明乾一於剛,坤一於柔,故示人以易、簡。《韓注》:“確,剛貌也;隤,柔貌也。乾坤皆恆一其德,物由以成,故簡易也。”

11.爻也者,效此者也;像也者,像此者也這四句說明,“爻”是仿效物之動,“象”是模象物之形。案,兩“此”字,《本義》以為:“謂上文乾坤所示之理,爻之奇耦,卦之消息,所以效而像之。”於義亦通。又案,“爻”、“象”之義,已見《上傳》,尚先生雲“義皆與前复,以非一人所記錄”(《尚氏學》)。

12.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內,指卦內;外,指卦外。《正義》:“爻之與象,發動於卦之內也”;“其爻象吉凶,見於卦外,在事物之上也”。

13.功業見乎變《韓注》:“功業由變以興,故見乎變也。”

14.天地之大德曰生生,指“化生”萬物。《正義》:“言天地之盛德,在乎常生,故言'曰生'。若不常生,則德之不大。以其常生萬物,故云'大德'也。”

15.聖人之大寶曰位大寶,猶言“重大珍寶”,喻下字“位”。《正義》:“言聖人大可寶愛者,在於位耳。位是有用之地,寶是有用之物,若以居盛位能廣用無疆,故稱'大寶'也。”

16.何以守位?曰仁仁,指“仁人”。此句說明守持“盛位”必須依靠有賢仁品德的人。《集解》引宋衷曰:“守位當得士大夫公侯,有其仁賢,兼濟天下。”案,《釋文》出“曰人”條,並云:“王肅、卞伯玉、桓玄、明僧紹作'仁'。”尚先生指出“'仁'、'人'古通”(《尚氏學》),則此處當作“人”解,與下句“何以聚人”意正相承。又案,《正義》釋“仁”為“仁愛”,於義亦可通。

17.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理財,指治理財物、用之有方;正辭,指端正言辭、發之以理;義,猶“宜”。此句響應前文,說明必須“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才能“聚人”、“守位”合乎“天地之大德”,成就“聖人功業”。《正義》:“言聖人治理其財,用之有節;正定號令之辭,出之以理;禁約其民為非僻之事,勿使行惡,是謂之義。義,宜也,言以此行之而得其宜也。


繫辭傳(下)  第二章

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上古時候的伏羲氏之所以能夠成為人們的首領,上則觀察天上日月星辰晝夜四時等種種現象下則研究地上高下卑濕等種種法則並仔細地分析鳥獸身上羽革的文采,和山川水土的地利近則取驗於自己一身,遠則取象於萬物的性能如此歸納而創作了八卦。由這八卦的功用,上可以融通神明造化之功,下可按類區分萬事萬物的情狀

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包羲氏沒,神農氏作,斬木為,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日中為市,致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蓋取諸噬嗑

伏羲編繩結網,用來捕獸和撈魚,這是取法於離卦之象伏羲死後,神農氏興起,他砍削樹木,做成挖土的犁頭,再就樹木的形狀,彎曲而成犁柄。他之所以用農具之利,來教導天下人農耕,乃是取法於益卦的卦象在日正當中而為集市,以招致天下之人民,以聚合天下的貨財,交易之後再回去,大家各得所需,這是取法於噬瞌的卦象

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 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神農氏死後,黃帝、堯舜相繼興起他們都能通器物的變化,使人心不感覺厭倦,更能使器物具有神妙的功能,使人心得到適度的滿足他們之所以能如此,就是取法於易理所謂:任何事物,發展到極點,便會有變化有變化,便能觸類旁通能通,便可以恆久這樣便能得天助,吉無不利了黃帝和堯舜制定衣裳文物,使天下治平,這是取法於乾坤以定尊卑的道理

木為舟,木為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渙

挖空樹木做成船,砍削樹木做成槳舟揖的便利,是要打通兩地的阻塞,使物品得以通於遠方,以利天下,這是取法於渙卦之象

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隨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

使牛能拖物,使馬能拉車,以達到負重物,行於遠方,以利天下,這是取法於隨卦之象設立多重的門戶,用木拆以示警,來對付盜匪,這是取法於豫卦之象

斷木為杵,掘地為臼,臼杵之利,萬民以濟,蓋取諸小過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睽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 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蓋取諸大壯

研削木頭做成杵,挖掘泥土作成臼,杵臼的春米之利,使萬民都能得其所養,這是取法於小過卦之象加弦於木做成弓弧,削尖木頭做成箭矢,以弓箭之利,來威服天下造亂之人,這是取法於睽卦之象上古之人,冬天住在洞穴,夏天睡在原野,後代聖人教民建造宮室,上有棟樑,下有簷宇,以抵禦風兩的打擊,這是取法於大壯卦之象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

上古時候的喪葬,只是用厚厚的薪木蓋在屍身上,把他們埋在荒野之中,既不以土堆成墳墓,又不植樹以為標誌,而且居喪之期又不一定後代的聖人教民制定喪禮,訂定棺槨的葬儀,這是取法於大過卦之象上古時代,結繩以記事,後代的聖人發明了以木雕刻的書契文字,使百官便於治理政務,使百姓易於彼此了解,這是取法於夬卦之

[ 說明 ]  《繫辭下傳》第二章。

本章先敘“包犧氏”仰觀俯察,創制八卦;接著又舉六十四卦中的十三卦,推測古人因卦象而製立禮法、器用等事,說明《易》象的“神奇”作用。文中所言“制器”典故,雖未必出自“卦象”,但可藉以窺探遠古時代人們的田漁舟車、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勞作生活情狀。從“結繩”到“書契”的進化,更勾勒出一條我國古代文字起源的線索。這些,均為研究上古史提供了重要旁證材料。

[ 注釋 ] 

1.包犧氏古書多作伏羲、優犧。《釋文》:“包,孟、京作“伏”,犧字又作“羲'。”或又寫作庖犧、宓羲、伏戲,亦稱犧皇、皇羲。傳說中原始社會早期的人物。一說伏羲即“太皥”。

2.與地之宜指適宜存在於地上的種種事物。《集解》引《九家易》曰:“謂四方四維,八卦之位;山澤高卑,五土之宜也。”案,《本義》:“王昭素曰:'與地'之間,諸本多有"天'字。”可備一說。

3.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類,作動詞,猶言“類擬"。這兩句說明包犧氏作八卦的目的。“神明之德”,即陰陽變化的德性;“萬物之情”,即陰陽形體的情態。《本義》:“俯仰遠近,所取不一,然不過以驗陰陽消息兩端而已。'神明之德',如健順動止之性:'萬物之情',如雷風山澤之象。”

4.作結繩而為周罟,以佃以漁作,猶言“發明”;罔,同“網”;罟,音古gu,也是網的名稱,《釋文》):“黃本作'為網罟',云'取獸曰網,取魚曰罟'”;佃,即“田”,指田獵,《釋文》:“音田,本亦作'田'”;漁,捕魚,《釋文》引馬融曰:“取獸曰田,取魚曰漁”。這兩句說明包犧氏發明結繩而製羅網,用以漁獵。案,《經義述聞》引王念孫說,指出“作”為衍字,並謂:“涉前文'作八卦'而衍。”可備一說。

5.蓋取諸《離》《離》,六十四卦之一,上下卦均“離”,象徵“附麗”(見該卦譯註)。由於“離”有“目”象(見《說卦傳》,下引卦象並同),上下離就兩目相重,故文中推測包犧氏取此象徵以製羅網。《本義》:“兩目相承,而物麗焉。”案,羅網的製作,未必取法於《離》卦;但由於卦象與物像有相符之處,故《繫辭傳》作此猜測。以下所明“蓋取諸”十二卦的卦象,均倣此。《周易口義):“'蓋'者,疑之之辭也”、“蓋聖人作事立器,自然符合於此之卦像也,非準擬此卦然後成之,故曰'蓋取諸《離》'”。

6.神農氏傳說中的原始社會人物,一說即“炎帝”。

7.木為,揉木為斲,即“斫”,砍削,《說文》“斲,斫也”;耜,音飼si,上古農具“耒耜”的下端部分《釋文》引京房曰:“耒下耓也”,《說文》作“枱”,謂“耒端也”,《段注》:“枱,今經典之'耜'”;耒,音壘lei,上古農具“耒耜”的曲柄,《釋文》引京房曰:“耜上句木也”,又引《說文》曰“耜曲木”(今本《說文》作“手耕曲木也”)。案,“耒耜”是我國古代最原始的翻土工具,靠腳踩將下端“耜”刺入土中,然後用手操縱曲柄“耒”以翻掘土壤。最初,其上下部分均為木製,故稱“斲木為耜,揉木為耒”。

8.之利耨,耘田,《釋文》:“馬云'鋤也',孟云'耘除草'”;利,猶言“好處”。案,《漢書·食貨志》引此文,作“耜(耜)之利”,《重定費氏學》雲:“王昭素曰:'耨,諸本或作耜'”,似可從。

9.蓋取諸《益》《益》,六十四卦之一,下震上巽,象徵“增益”(見該卦譯註)。由於下“震”為動,上“巽”為木、為入,恰如“耒耜”二體均為木製,操作時上入下動,故文中推測神農氏取此象徵以製未耒耜。《本義》:“二體皆木,上入下動。天下之益,莫大於此。”

10.蓋取諸《噬嗑》《噬嗑》,六十四卦之一,下震上離,象徵“咬合”(見該卦譯註)。由於上離為日、為明,下震為動,恰如“日中”而集市興動,且貿易交合與“咬合”之義相通,故文中推測神農氏取此象徵以規定“日中為市”。《本義》:“日中為市,上明而下動。又藉'噬'為'市','嗑'為'合'也。”案,朱嘉認為“噬嗑”與“市”、 “合”音近相借,說似可通。

11.黃帝,堯、舜黃帝,姬姓,號軒轅氏、有熊氏,舊說中原各族的共同祖先;堯,陶唐氏,名放勳,史稱“唐堯”;舜,姚姓,有虞氏,名重華,史稱“虞舜”。三人均為傳說中原始社會人物,堯、舜已當父系氏族後期。

12.通其變,使民不倦通其變,指變通前代的器用、制度;不倦,猶言進取不懈。《韓注》:“通物之變,故樂其器用,不解倦也。”

13.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正義》:“言所以通其變者,欲使神理微妙而變化之,使民各得其宜。”

14.自天祐之,吉無不利”《大有》上九爻辭(見該爻譯註),此處援以說明黃帝、堯、舜能運用《周易》的“變通”之理,故無所不利。《正義》:“《上系》引此文者,證明人事之信順;此乃明《易》道(引者案,阮刻重一道字,據《校勘記》刪)之變通:俱得天之祐,故各引其文也。”

15.垂衣裳而天下治指黃帝以後,製衣裳為服飾而天下大治。《集解》引《九家易》曰:“黃帝以上,羽皮革木以禦寒暑,至乎黃帝,始製衣裳,垂示天下。《正義》:“以前衣皮,其製短小;今衣絲麻布帛所作衣裳,其製長大,故雲'垂衣裳'也。”

16.蓋取諸《乾》《坤》《乾》、《坤》,六十四卦的居首兩卦,各以乾、坤自重而成,分別象徵“天”、“地”(見兩卦譯注)。由於乾坤為上下之象,古代服制上衣下裳,故文中推測黃帝、堯、舜取此兩卦的象徵以製造“衣裳”。《集解》引《九家易》曰:“衣,取象乾,居上覆物;裳,取象坤,在下含物也。”案,舊說又以為“垂衣裳”有“無為而治”之義,《乾》《坤》則含變化易簡之理,故《本義》曰:“《乾》《坤》變化而無為”,說可通。

17.音枯ku,剖開而挖空,《說文》:“判也”,《玉篇》“空物腸也”。

18.音眼yan,《正字通》:“剡,削也。”

19.蓋取諸《渙》《渙》,六十四卦之一,下坎上巽,象徵“渙散”(見該卦譯注)。由於上巽為木,下坎為水,猶如舟行水面,故文中推測黃帝、堯、舜取此象徵以制“舟楫”。《集解》引《九家易》曰: “木在水上,流行若風,舟楫之象也。”案,前句“致遠以利天下”,《本義》疑為衍文,可備一說。

20.服牛駕牛。《詩經·小雅·大東》“睕彼牽牛,不以服箱”,朱熹《集傳》:“服,駕也”。案,《說文》“牛”部“犕”下引《易》曰“犕牛乘馬”,不言“犕”義。尚先生援陳壽祺雲:“《玉篇》'犕,皮秘切,服也,以鞍裝馬也’,《集韻》'犕,用牛也’,通作'服’”,據此則“'服牛’即駕牛也”(《尚氏學》),說可從。

21.蓋取諸《隨》隨,六十四卦之一,下震上兌,象徵“隨從”(見該卦譯注)。由於下震為“動”象,上兌為“悅”象,猶如馬牛在下賓士,乘駕者居上而欣悅,故文中推測黃帝、堯、舜取此象徵以發明“服牛乘馬”之事。《本義》:“下動上說。”

22.音古代巡夜者用來敲擊報更的木梆。《釋文》:“馬雲'兩木相擊以行夜’,《說文》作'木橐’。”

^蓋取諸《豫》《豫》,六十四卦之一,下坤上震,象徵“歡樂”(見該卦譯注)。由於上震倒視為“艮”,其下又有“互艮”,艮為“門闕”、“多節之木”、“手指”之象(均見《說卦傳》),猶如設“重門”而手持雙木互擊,又“豫”字含“豫備”之義,故文中推測黃帝、堯、舜取此象徵以設立“重門”而“擊柝”防盜。《集解》引《九家易》曰:“下有艮象,從外示之震複為艮:兩艮對合,重門之象也。”又曰:“木橐(引者案,即柝)者,兩木相擊以行夜也,艮為手,為小木。”又,《韓注》:“取其豫備。”案,《折中》引俞琰曰:“坤為闔戶,重門之象也;震動而有聲之木,擊柝之象也。”可備一說。

23.成,文中指舂米為食。

24.蓋取諸《小過》《小過》,六十四卦之一,下艮上震,象徵“小有過越”(見該卦譯注)。由於上震為“動”,下艮為“止”,上下相配,適如杵臼舂米的情狀,故文中推測黃帝、堯、舜取此象徵以制“杵臼”。《本義》:“下止上動。”

25.弦木為弧弦,用如動詞,“弦木”即彎木上弦;弧,弓。《說文》:“弧,木弓也。”

26.蓋取諸《睽》《睽》,六十四卦之一,下兌上離,象徵“乖背暌違”(見該卦譯注)。由於《睽》卦的象徵意義是事有乖睽然後合之,而弓矢之用也是制服天下之“乖爭”者,故文中推測黃帝、堯、舜取此象徵以造弓矢、威服天下。《韓注》:“睽,乖也。物乖則爭興。弧矢之用,所以威乖爭也。”

27.房屋上方四垂的邊緣,即“屋簷”。《說文》:“宇,屋邊也。”

28.蓋取諸《大壯》《大壯》,六十四卦之一,下乾上震,象徵“大為強盛”(見該卦譯注)。由於下乾為“健”,上震為“動”,猶如風雨動於上而官室壯於下,故文中推測黃帝、堯、舜取此象徵創建宮室“以待風雨”。《溫公易說》:“風雨,動物也;風雨動於上,棟宇健於下,《大壯》之象也。”

29.不封不樹封,堆土為墳,《禮記·王制》“不封不樹”鄭玄注:“封,謂聚土為墳”;樹,植樹。此句說明上古葬俗既不堆墳墓,也不植樹為標記。《正義》:“不積土為墳,是不封也;不種樹以標其處,是不樹也。”

30.喪期無數喪期,即居喪之期。此句指上古服喪,沒有限定的期數,即“喪禮”未經制定。《正義》:“哀除則止,無日月限數也。”

31.棺槨古代棺木,內一層曰“棺”,外層所套者曰“槨”。《莊子·天下篇》:“古之喪禮,貴賤有儀,上下有等。天子棺槨七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

32.蓋取諸《大過》《大過》,六十四卦之一,下巽上兌,象徵“大為過甚”(見該卦譯注)。由於《大過》卦有“大為過厚”的象徵意義,而喪禮的制定是變簡樸為繁厚,故文中推測黃帝、堯、舜取此象徵創制以“棺槨”安葬的禮節。《韓注》:“取其過厚。”案,《折中》曰:“棺槨者,取木在澤中也。又死者以土為安,故入而後說之。”此亦可備一說。

33.結繩而治指上古未出現文字之初,用結繩來記物 之數量、事之大小等。《正義》:“鄭康成注雲:'事大,大結其繩;事小,小結其繩。’義或然也。”

34.書契契,刻。“書契”猶言“契刻文字”。《尚氏學》:“蓋古用簡,須以刀刻字,故'書契。’”

35.蓋取諸《夬》《夬》,六十四卦之一,下乾上兌,象徵“決斷”(見該卦譯註)。由於《夬》卦有“斷事明決”的象徵意義,而“書契”文字的興起正為了明於治事,故文中推測黃帝、堯、舜取此象徵以製“書契”,使“百官以治、萬民以察”。《韓注》:“《夬》,決也。書契所以決斷萬事也。


繫辭傳(下)  第三章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彖者,材也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

所以《易》的內容,就是描述萬事萬物的形象《易》的卦象,就是用以擬效宇宙間萬事萬物的形象的彖辭,是總說一卦的材德。六爻,是仿效天下萬物的發生與變動因此處事有得失就帶來吉凶,而行為有小疵就出現悔吝

[ 說明 ]  《繫辭下傳》第三章

本章總結前章“觀像制器”諸例,重申“《易》者,像也;像也者,像也”的觀點。

[ 注釋 ] 

1.《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這是總結前章,指出《周易》的象徵特色。《正義》:“但前章皆取像以製器,以是之故,《易》卦者寫萬物之形象。”又,《尚氏學》:“凡《易》辭無不從像生。韓宣子適魯,不曰見《周易》,而曰'見《易象》與《魯春秋》',誠以'《易》者,像也'。'象者,像也',言萬物雖多,而八卦無不像之也。'像',俗字,《釋文》:孟、京、虞、董、姚還作'象'案”,尚先生引韓宣子見《易象》事,載《左傳》昭公二年,是古人視《易》為“象”的顯著例證。

2.彖者,材也彖,卦辭;材,材德。此指卦辭總說一卦之材。《韓注》:“材,才德也。彖言成卦之材,以統卦義也。”《正義》:“謂卦下彖辭者,論此卦之材德也。”案,“彖”字之義有三,除此處韓、孔所謂“論一卦之材德”外,其餘二義為:一、《繫辭上傳》雲“彖者,言乎象者也”,《韓注》:“總一卦之義”,《正義》:“言說乎一卦之象”;二、《乾》卦《彖傳》,《正義》引褚氏、莊氏並云:“彖者,斷也,斷定一卦之義。”(《集解》引劉瓛注略同)此三義,“言說乎一卦之象”、“論一卦之材德”“斷一卦之義”,雖微有分別,而大本實相同。《尚氏學》雲:“《繫辭》雲'彖者材也',材、財通,《孟子》'有達財者'。而財與裁通,《泰》傳'後以財成天地之道',漢人上書,伏惟裁察,每作'財察'。然則'材'即'斷'也,即裁度也。”尚先生此說甚是。至於作為經傳之名,“彖”或指卦辭,或指《彖傳》,此又具兩種不同之義(參閱《乾》卦《彖傳》及《繫辭上傳》第三章譯註,並詳《六庵易話》,載《福建師範大學學報》1982年第1期)。

3.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動,發動,即發生與變動。《正義》:“謂每卦六爻,皆仿效天下之物而動也。”

4.吉凶生而悔吝著也著,顯也,猶言“出現”。《正義》:“動有得失,故吉凶生也;動有細小疵病,故悔吝著也。”


繫辭傳(下)  第四章

陽卦多陰,陰卦多陽其故何也?陽卦奇,陰卦其德行何也?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陰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

陽卦中陰畫多,陰卦中陽畫多那是什麼緣故呢?因為屬於陽卦的,如震、坎、艮等卦,是以陽爻為主,兩陰爻為輔,所以多陰爻。屬於陰卦的,如巽、離、兌等卦,是以陰爻為主,兩陽爻為輔,所以多陽爻兩者分別譬喻何種德性品行呢?陽卦一個君主兩個百姓猶如君為眾民擁戴而上下協心,喻示君子之道陰卦兩個君主一個百姓猶如君長相互傾軋而臣民貳心其主,喻示小人之道

[ 說明 ]  《繫辭下傳》第四章

本章辨析八卦中陽卦、陰卦的不同特徵。

[ 注釋 ] 

1.陽卦多陰,陰卦多陽八卦之中,除乾(☰)為純陽,坤(☷)為純陰之外,其餘六卦亦分陰陽:陽卦為震(☳)坎(☵)、艮(☶),均為一陽二陰,故稱“多陰”;陰卦為巽(☴)、離(☲)、兌(☱),均為一陰二陽,故稱“多陽”。《正義》:“陽卦多陰,謂震、坎、艮一陽而二陰也;陰卦多陽,謂巽、離、兌一陰而二陽也。”

2.陽卦奇,陰卦耦這是回答前句“其故何也”的設問,說明陽卦一陽為“君主”,故“奇”;陰卦二陽為“君主”故“耦”。案,《易》例陽為主,陰為從,此處“奇”、“耦”皆指陽,故《折中》引吳曰慎曰:“陽卦固主陽也,而陰卦亦主陽,可見陽有常尊也。”又案,《韓注》謂陽卦一陽為“奇”,陰卦一陰為“耦”;《本義》謂陽卦皆五畫為“奇” ,陰卦皆四畫為“耦”。兩說並可備參考。

3.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陰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此四句回答前文“其德行何也”的設問。《易》例陽為君主、陰為臣民,故陽卦像一君統二民,猶如一君為二民擁戴而上下協心,故為“君子之道”;陰卦象二君爭一民,猶如君長相互傾軋而一臣兼事二主,故為“小人之道”。《漢上易傳》:“陽卦一君而遍體二民,二民共事一君,一也,故為'君子之道';陰卦一民共事二君,二君共爭一民,二也,故為'小人之道'。”案,《韓注》釋“二”為“耦(指陰),“一”為“奇”(指陽),則“二君一民”謂“耦為君奇為民”,以為“非其道”,故陰卦為“小人之道”。可備一說。


繫辭傳(下)  第五章

易曰:「憧憧往來,朋從爾思」子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天下何思何慮?」

《易》咸卦九四爻辭上說:「我們心情往來不定,都是為了希望別人能跟從自己的想法」孔子感慨的說:「天下萬物都順乎自然,又那裡為自己的得失而苦思、而焦慮呢?因為天下萬物雖然路子不同,都是同歸一個目標,雖然思慮互異,都離不了一個理。天下萬物又那裡為自己的得失而苦思、而焦慮呢?」

「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譬如日月的往來,運轉不息,由於它們的交感相生,而使宇宙長明寒暑的往來,交替不已,由於它們的交感相生,而有四時的變化日月寒暑之往,是代表陰的潛隱,日月寒暑之來,是代表陽的伸展,由於陰陽動靜的相感相推,使得萬物各得其利,而生生不已

「尺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

又像尺蠖在行走時的先屈曲,乃是為了求伸展龍蛇在冬天的蟄居,乃是為了要保身這都說明了自然界的道理,也是先在靜時有所蓄,到了動時才有所用因此我們研究義理能功夫純熟,大用於世我們利用厚生以保全我們的形軀,也除此之外,再向上採索,便進人不可盡知的形上境界了所以還是在道德功夫的成熟

易曰:「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據而據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將至,妻其可得見邪?」

《易》之困卦六三爻辭說:「前進則受困於堅硬的巨石,後退則又依據於多刺的蒺藜上面,異常痛苦如此的進退失據,沒有歸宿,即使返家,也見不到自己的妻子,是多麼不利」孔子說:「不是自己所應經歷的困境,卻為了欲望而受困,必遭致聲名俱裂的惡果不是自己所應後退的據點,卻後退以安身,必遭致身家危殆的惡果名辱身危,已步入死亡之境地,妻子那裡能見到呢?」

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是以出而不獲語成器而動者也

《易》之解卦上六的爻辭說:「王公出獵,登在高牆上瞄射鷹隼,一箭命中,象徵著無往不利」孔子說:「隼是鷹鳥,弓矢是打獵的利器,能執弓而射中禽獸的是人君子蘊藏著弘大的才器在身上,等待時機的來臨,而有所動,還有什麼不利的呢?君子不鳴則已,一鳴驚人,同理,有所行動時,決無閉結與障礙,精准無比,出外必有收穫這就是平常已經蘊蓄結成了弘大的才器,然後再有所行動,是以出而有獲,無事不成

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而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履校滅趾,無咎』此之謂也

孔子說:「世上令人感到可恥可畏的是不仁不義,但小人卻不以不仁為恥,不怕背信棄義,甘心去做傷天害理的事情,純粹以利為義,無利益可得,就不知道勤勉向上,不用刑罰來恫嚇,就不知道害怕能在犯小過之初,受了懲罰而知道處事要謹慎,就不至於釀成滔天大禍,實在是小人的幸運了《易》噬嗑卦初九爻辭上說:『最初犯有輕微刑法的人,被加上腳鐐的刑具,將他的腳趾納入刑具裡,把足趾都滅沒了,雖受刑,但過失尚小,能從此改過自新,也就無咎了』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也故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履校滅耳,凶』」

「善行不積累,就不足以成名於天下罪惡不累積,也不足以自滅其身小人做事,完全以利害關係為出發點,以為做出小小善事,不會得到什麼好處,便索性不去做了以為做些小的差錯,無傷大體,便不改過,因此日積月累,罪惡便盈滿天下,以致無法掩蓋和不可解救的地步《易》噬嗑卦上九爻辭上說:『罪惡深重,刑具已負荷在頭部,兩耳都滅沒了,這是凶害達到了極點』」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亂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系于包桑』」

孔子說:「凡是遭遇到危難的人,都是由於以前過分安逸於他的地位凡是家破人亡的人,都是由於以前過分只求自己一家之長存凡是國家昏亂的君王,都是由於過分相信自己的治術高明所以君子在安定的時候,不要忘記危難在圖存的時候,不要忘記敗亡在治平的時候,不要忘記禍亂能這樣的話,生命便可安全,國家也能夠長存這正是《易》否卦九五爻辭上所謂的:個人與國家的危亡啊!危亡啊!其命運,就像維繫在叢生的苞桑之上,岌岌可危,因此要特別謹慎小心啊!』」

子曰:「德薄而位尊知(智)小而謀大力少而任重鮮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勝任也

孔子說:「品德不夠深厚卻地位尊貴智慧缺乏卻謀求的目標過大力量不夠卻擔當過重的責任很少不遭遇危險的《易》鼎卦九四爻辭說:『鼎足折斷,王公的美食被傾灑了出來,美食被弄髒了,有凶險』這裡所是或的就是不能勝任的意思

子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凶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易曰:『介於石,不終日,貞吉』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

孔子說:「能知事變的機先,可說已達到神仙的境界了君子如果能做到對上的態度,恭敬而不諧媚,對下的態度,謙和而不傲慢,也可說是具有知機的功夫了什麼是幾?就是事件發展的開端和動機,也是我們心念初動的一剎那,這時候正是吉凶的先兆君子的工夫就在能認清機先,把握時候而行動,無須等待事件的結果,事相大白之時《易》豫卦六二爻辭上說:『要像石塊一樣輪廓分明,看得清清楚楚,把握得篤篤定定,因此在事先便能決定,何須等待日後?這就是立於正道而吉之象』所謂『介如石』,就是有識見、有定力,一眼就洞穿真相,那裡還須猶豫不決的去等待呢?像這樣能夠知道事理的精微,也能明白顯明的事理,能夠知道變化的柔弱與剛強,自然會是萬眾所仰望的先知先覺了

子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易曰:『不遠復,無祇悔,元吉』」

孔子說:「顏家的這位子弟,要算得上是接近完美了吧!他一有過失,自己沒有不知的知道了之後,就不會再犯同樣的過錯《易》復卦初九爻辭上說:「稍有錯誤,迷途不遠,若能改過自新,不會有大悔過,這乃是大吉之象』」

「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言致一也

「天地陰陽之氣,相交相和,使萬物感應,滋長成熟。男女雌雄之性,相交相合,使萬物相感,生命延續《易》損卦六三爻辭上說:『三人同行,各有意見,勢必要損去一人的意見,才能兩相和諧相反的,一人獨行,精誠所致,卻能合志同方,得到情意投合的朋友。』這就是告訴我們中和精一的道德

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後動易其心而後語定其交而後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動,則民不與也懼以語,則民不應也無交而求,則民不與也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

孔子說:「君子應先安定本身,然後再行動先心平氣和,然後再發表言論建先立彼此之間的誠信,然後再向別人提出請求如能有這三方面的基本修養,才能與人相處,沒有偏失否則,以冒險的舉動,行偏激的政策,人民便不會跟從專愛唱高調,以權威嚇人,人民便不會附和自己不講誠信,而要人民信賴你,人民便不會贊助你如果你得不到別人的相應,那麼對你不利的人和事,就要降臨了正如《易》益卦上九爻辭上說的:不僅得不到助益,反而受到別人的攻擊,這是由於他居心不夠堅定恆久,乃是凶險之象』」

[ 說明 ]  《繫辭下傳》第五章。

本章引用孔子言論,闡發十一爻大義。從以上三章看,其內容互有關聯。《折中》以為:“第三章統論彖爻也,第四章舉彖所以取材之例,第五章舉爻所以效動之例。本章所釋爻義,均從“象內”引申到“像外”,運用精純的哲理思維,頗為深刻地揭示了各爻特定的象徵意旨。由此可以看出孔子易學的一個重要特點。

[ 注釋 ] 

1.憧憧往來,朋從爾思這是《咸》九四爻辭(見該卦譯註)。下文引孔子語,是對爻辭大旨的闡釋發揮。

2.天下何思何慮這是從爻辭狹義的“往來”交感之旨,引申到廣義的天下萬物自然感應之理,故下兩句言“殊塗同歸”、“一致百慮”。《易經蒙引》:“天下感應之理,本同歸也,但事物則千形萬狀,而其塗各殊異;天下感應之理,本一致也,但所接之事物不一,而所發之慮亦因之有百耳。夫慮雖百而其致則一,塗雖殊而歸則同,是其此感3.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這三句承上文“日月”、“寒暑”往來相推的意義而發,再明事物自然感應的道理。《橫渠易說》:“屈伸相感而利生,感以誠也;情偽相感而利害生,雜之偽也。”

4.尺蠖蠖,昆蟲名。我國北方稱“步曲”,南方稱“造橋蟲”。蟲體細長,行動作伸縮之狀。《說文》:“蠖,尺蠖,屈申蟲也。”郝懿行《爾雅義疏·釋蟲》:“其行先屈後申,如人布手知尺之狀,故名'尺蠖'。”

6.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精義,猶言“精研道義”;致,猶“獻”。這四句承上文“尺蠖”屈伸、“龍蛇”入蟄的譬喻,推言治學研道亦含出入、動靜的道理。《集解》引干寶曰:“能精義理之微,以得未然之事,是以涉於神道而逆禍福也。”《本義》:“因言屈信往來之理,而又推以言學亦有自然之機也。精研其義,至於入神,屈之至也,然乃所以為出而致用之本;利其施用,無適不安,信之極也,然乃所以為入而崇德之資。內外交相養,互相發也。”

7.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過此,指超過上述“致用”、“崇德”的境界;往,猶言“發展”。《正義》:“言'精義8.窮神知化,德之盛也這兩句既承前句“未之或知”,又收結上文所引爻辭“憧憧往來”的大義,說明感應之理窮深無方。唯“德”至“盛”則自然領悟。《本義》:“至於'窮神入化',乃德盛仁熟而自致耳。然不知者,往而屈也;自致者,來而信也,是亦感應自然之理而已。”

9.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凶藜,阮刻作“蔾”,據《校勘記》改。這是《困》六三爻辭(見該卦譯註)。下文引孔子語,從“困”、“據”非其處,闡釋本爻“兇”之所由來。《郭氏傳家易說》:“當困而困,當據而據,道之正也;非所困,非所據,失道之正,是以名辱身危也。太甲所謂'自作孽,不可逭'者也。”

10.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這是《解》上六爻辭(見該卦譯註)。下文引孔子語,先釋“隼”“弓矢”、“射”諸語,然後從“射隼”之象引申出“藏器”、“待時”的意義。《正義》:“明先藏器於身,待時而動,而有利也。”

11.動而不括括,閉結阻塞,《韓注》:“括,結也。”此句說明君子能“藏器”以“待時”,則動必暢通無礙。《正義》:“言射隼之人既持弓矢,待隼可射之,動而射之,則不括結而有礙也;猶若君子藏善道於身,待可動之時而興動,亦不滯礙而括結也。”

12.成器而動成器,即具備現成的器用。《正義》:“有見成之器而後興動。”

13.屨校滅趾,無咎屨,阮刻作“履”,據《校勘記》改。這是《噬嗑》初九爻辭(見該卦譯註)。此處引孔子語,先泛說“小人”的特徵,然後以“小懲大誡”為“小人”之幸闡發爻辭“無咎”之旨。《正義》:“小人之道,不能恆善,若因懲戒而得福也。”

14.何校滅耳,凶這是《噬嗑》上九爻辭(見該卦譯註)。從上文“善不積”至此,亦孔子語,闡說“小人”積小惡成大罪,以明爻辭“兇”之義。《正義》:“明惡人為惡之極以致凶也。”案,本章援孔子語,或先引《易》辭而後釋之,或先明義理而後援引《易》辭作結,體例不同。《正義》曰:“第一、第二節皆先引《易》文於上其後乃釋之”;“已下皆先豫張卦義於上,然後引《易》於下以結之。體例不同者,蓋夫子隨義而言,不為例也”。

15.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亂者,有其治者也這是說明“危”、“亡”、“亂”者,均來自於昔日自恃其“安”、“存”、“治”。《正義》:“所以今有傾危者,由往前安樂於位,自以為安,不有畏慎,故致今日危也”;“所以今日滅亡者,由往前保有其存,恆以為存,不有憂懼,故今致滅亡也”;“所以今有禍亂者,由往前自恃有其治理也,謂恆以為治,不有憂慮,故今致禍亂也”。案,這幾句《集解》引崔憬注曰:“有危之慮則能安其位不失也”,“有亡之慮則能保其存者也”,“有防亂之慮則能有其治者也”。於義亦通。

16.其亡其亡,係於苞桑這是《否》九五爻辭(見該卦譯註)。上文引孔子語,從“安不忘危”的角度釋爻義。

17.鮮不及指很少有不及禍的。《正義》:“言不能安其身,知小謀大而遇禍。”

18.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這是《鼎》九四爻辭(見該卦譯註)。此處引孔子語,從“力小任重”的角度釋卦義。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此釋“幾”字之義,《本義》:“《漢書》'吉之'之間有凶字。”(說見《漢書·楚元王傳》穆生語引)案,《正義》曰:“此直雲'吉'不云'兇'者,凡豫前知幾,皆向吉而背兇,違兇而就吉,無復有兇,故特雲'吉'也。諸本或有'兇'字者,其定本則無也。”其說可通。

19.介於石,不終日,貞吉這是《豫》六二爻辭(見該卦譯註)。此處引孔子語,即從“知幾”的角度闡發爻義。

20. 斷可識矣斷,斷然迅速,指當時即可悟知。《正義》:“才見幾微,即知禍福,何用終竟其日?當時則斷可識矣。”

21.萬夫之望萬夫,萬人,喻多;望,瞻望景仰。《正義》:“知幾之人,既知其始,又知其末,是合於神道,故為萬夫所瞻望也。”

22.顏氏之子即顏淵,名回,字子淵,孔子的學生。

23.其殆庶幾乎殆,大概;庶幾,接近、差不多之意,此處指道德接近完美。《本義》:“庶幾,近意,言近道也。”

24.不遠复,無祗悔,元吉這是《復》初九爻辭(見該卦譯註)。上文引孔子語,舉孔子高弟顏淵為例以釋爻義。

25.天地絪缊,萬物化醇絪缊,又作“氤氳”,指天地陰陽二氣交感綿密之狀;醇,猶“厚”,指萬物因天地二氣交密而化育醇厚。《本義》:“絪缊,交密之狀;醇,謂厚而凝也,言氣化者也。”

26.男女構精,萬物化生男女,泛指陰陽兩性,《集解》引干寶曰:“男女,猶陰陽也。”構,交合。《來氏易注》:“男女,乃萬物之男女,雌雄牝牡,不獨人之男女也。”又曰:“夫天地男女,兩也;細構精,以一合一,亦兩也,所以成化醇、化生之功。”

27.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這是《損》六三爻辭(見該卦譯註)。此處引孔子語,即以陰陽交感專一不二釋此爻義,故下文謂“致一也”。《集解》引侯果曰:“此明物情相感,當上法細缊化醇,致一之道,則無患累者也。”

28.易其心而後語易,猶言“平和”。致此句說明平心靜氣才能暢發言論。《重定費氏學》引《朱子語類》:“不學《詩》無以言,先儒以為心平氣和則能言。”

29.謂於人於己兩全其益。《重定費氏學》:“人已兩益為全。”

30.民不與指百姓不予配合。下文“民不與”之“與”謂“給予”。《周易玩辭》:“'危以動則民不與','黨與'之'與'也;'無交而求則民不與','取與'之'與'也。”

31.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這是《益》上九爻辭(見該卦譯註)。上文引孔子語,以不得民心則無益有害釋此爻義。


繫辭傳(下)  第六章

子曰:「乾坤,其易之門邪?乾,陽物也坤,陰物也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以體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其稱名也,雜而不越於稽其類,其衰世之意邪?」

孔子說:「乾坤可說是易理變化的兩扇大門吧!乾代表陽坤代表陰陰陽合有天地之生德,剛柔兼具天地的體性所以乾坤可以體現天地的理數,可以通曉神明的德性

六十四卦卦名雖然複雜,但不超越事理。我們考察它創作的事類,大概是衰亂的時代所創的意象吧

「夫易,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開而當名,辨物正言,斷辭則備矣。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其旨遠,其辭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隱,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

《易》的內容彰明往事而察知來事而使微者顯著闡明幽隱開啟卦之義,使名實相符,以辨別物象,正定卦爻言辭賦上吉凶占斷之辭而使之完備卦取名小,它所象徵的事類廣大所寓含的旨意深遠,所系的卦爻之辭有文采都是曲就萬物,以與萬物的性狀完全相合它所述的事,都是直陳現象,而且深人其本源以陰陽不同之理以教育人民的行事,使他了解善惡的不同報應

[ 說明 ]  《繫辭下傳》第六章

本章敘卦爻辭的特點。開首指出乾坤為《易》之門,然後集中證明卦爻辭辭理遠大,章末以《周易》之理可“濟民行”作結。文中“稱名”、“取類”、“旨遠”、“辭文”諸語,精切概括了《周易》卦爻辭以像喻義的語言特色,其義與古代文論中的“比興”說頗契合。因此劉勰釋“興”之義時,曾援此為說:“觀夫'興'之託諭,婉而成章,稱名也小,取類也大。”(《文心雕龍·比興》 )可見,此節文字含有一定的文學理論意義。

[ 注釋 ] 

1.乾坤,其《易》之門邪這是引孔子言論,說明乾坤兩卦在《周易》哲學體系中的重要作用。《集解》引荀爽曰:“陰陽相易,出於乾坤,故曰門'。”《正義》:“《易》之變化,從乾坤而起;猶人之興動,從門而出。”

2.以體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撰,《本義》云“猶事也”,即“撰述營為”之意。這兩句承前文“剛柔有體”、“陰陽合德”而發,進一步揭示乾坤作為剛柔形體的擬象範圍之廣大和作為陰陽物象的喻理程度之神妙。《古周易訂話》:“有形可擬,故曰'體'”,“有理可推,故曰'通'。'體天地之撰',承'剛柔有體'言,兩'體'字相應;“通神明之德',承'陰陽合德'言,兩'德'字相應”。案,《集解》引《九家易》訓“撰”為“數”,曰:“萬物形體皆受天地之數也。謂'九'天數,'六'地數也,剛柔得以為體矣。”於義亦通。

3.其稱名也,雜而不越稱名,指卦爻辭所稱之物名;不越,即不逾越卦爻之理。《正義》:“《易》之爻辭多載細小之物,若'見豖負塗'之屬,是雜碎也;辭雖雜碎,各依爻卦所宜而言之,是不相逾越也。案,《集解》引《九家易》曰:“陰陽,雜也;名,謂卦名。陰陽雖錯,而卦象各有次序,不相逾越。”可備一說。

4.於稽其類,其衰世之意邪於,發語詞,《經傳釋詞》:“於,語助也”;稽,《集解》引虞翻曰:“考也”;類,指卦爻辭中表述的事類。這兩句說明稽考卦爻辭的內容,可知作者生當衰世。《正義》:“考校《易》辭事類,多有悔吝憂虞,故云衰亂之世所陳情意也。”

5.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微顯,即顯微。這兩句說明《周易》的功用是彰往昔、知來事,顯初微、明奧理。《韓注》:“《易》無往不彰,無來不察,而微以之顯,幽以之闡。闡,明也。”案,《本義》曰:“'而微顯',恐當作'微顯6.開而當名辨物,正言斷辭則備矣開,指作《易者開釋卦爻、撰系文辭;名、物、言、辭,均指卦爻辭;當、辨、正、斷句中為使動用法,意猶“使名當”、“使物辨”、“使言正”、“使辭斷”;備,謂義理完備。這兩句說明作《易》者在“繫辭”之時,通過周密思考以撰寫文辭、開釋卦爻,使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名物適當、言辭明正而義理完備。《韓注》:“開釋卦爻,使各當其名也。理類辨明,故曰斷辭也。”

7.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指卦爻辭所稱物象之名雖細小,但所取喻的事類卻廣大。《韓注》:“托像以明義,因小以喻大。”

8.其旨遠,其辭文,其言曲而中這是說明卦爻辭的語言特色。《正義》:“近道此事,遠明彼事,是其旨意深遠”;“不直言所論之事,乃以義理明之,是其辭文飾也”;“變化無恆,不可為體例,其言隨物屈曲,而各中其理也”。

9.其事肆而隱事,典故;肆,猶“顯露”;隱,指義理隱奧。此句說明卦爻辭的用典特色。《正義》:“其《易》之所載之事,其辭放肆顯露,而所論義理深而幽隱也。”

10.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貳,指乾坤陰陽二理,《集解》引虞翻曰:“二,謂乾與坤也”;報,猶“應”,即“應驗”。這兩句總結前文,說明《周易》所揭示的陰陽變化之理,可以用來助民之行,使明確事物吉凶得失的應驗。案,《來氏易注》謂《周易》之理“兩在莫測,無方無體”,“宜乎濟斯民日用之所行,以明其吉凶之應也”。所云“兩在”,有合“陰陽二理”,可資參考。


繫辭傳(下)  第七章

《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

是故《履》,德之基也《謙》,德之柄也《復》,德之本也《恆》,德之固也《損》,德之修也《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辨也《井》,德之地也《巽》,德之製也。

《履》,和而至《謙》,尊而光《復》,小而辨於物《恆》,雜而不厭《損》,先難而後易《益》 ,長裕而不設《困》,窮而通《井》,居其所而遷《巽》,稱而隱

《履》以和行《謙》以製禮《復》以自知《恆》以一德《損》以遠害《益》以興利《困》以寡怨《井》以辨義《巽》以行權

《易》的興起,大概在殷商之末的中古時代吧?創作《易》的人,大概心懷憂患吧?因此,《履》卦象徵小心履禮,是樹立道德的初基《謙》卦象徵行為謙虛,是施行道德的柯柄《復》卦象徵回復正途,是遵循道德的根本《恆》卦象徵守正有恆,是增固道德的前提《損》卦象徵自損不善,是修美道德的途徑《益》卦象徵施益於人,是充裕道德的方法《困》卦象徵困窮守操,是檢驗道德的準繩《井》卦象徵井養不窮,是居守道德的處所《巽》卦象徵因順申命,是展示道德的矩範《履》卦教人和順小心而行走至終《謙》卦教人謙虛獲尊而光大其德《復》卦教人察微辨善而回歸正道《恆》卦教人居處雜俗而守德不倦《損》卦教人自損先難而獲益後易《益》卦教人長裕美德而益不虛設《困》卦教人處困守正而求獲亨通《井》卦教安處所居而廣遷惠澤《巽》卦教人順施號令而不自標顯《履》卦的道理在於和洽小心行走《謙》卦的道理在于謙謹繩裁禮節《復》卦的道理在於自我省知得失《恆》卦的道理在於始終純一守德《損》卦的道理在於去邪遠離禍害《益》卦的道理在於益人廣興福利《困》卦的道理在於處困不自怨尤《井》卦的道理在於施惠辨明道義《巽》卦的道理在於順勢兼行權變

[ 說明 ]  《繫辭下傳》第七章。

本章論《周易》為“憂患”之作,故三陳九卦,以窺探作《易》者防憂慮患、重視道德修養的創作思想。

[ 注釋 ] 

1.《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興,興起;中古,指商末時期,即第十一章所云“殷之末世,週之盛德”。這兩句是《繫辭傳》作者推測《周易》的成書年代。《正義》:“《易》之爻卦之象,則在上古伏犧之時,但其時理尚質素,聖道凝寂,直觀其像足以垂教矣。但中古之時,事漸澆浮,非象可以為教,又須係以文辭,示以變動吉凶,故爻卦之辭起於中古。”又曰:“《周易》起於文王及周公也,此之所論,謂《周易》也。案,《集解》引虞翻曰:“興《易》者,謂庖犧也”,“庖犧為中古,則庖犧以前為上古”。可備一說。

2.作《易》者,其有憂患乎這是推測《周易》作於“中古”衰世,故作者多有憂患,與前章“其衰世之意邪”正合。《正義·卷首》:“史遷雲'文王囚而演《易》',即是'作《易》者其有憂患乎'。”案,舊說以為周文王作卦爻辭,固未必然;但《繫辭傳》推測《周易》興於商末周初,作《易》者流露憂患思想,實可參考。

3.《履》,德之基也《履》,六十四卦之一,象徵“小心行走”,含有遵循禮製而行的意義(見該卦譯註)。人能遵循《履》道,則可防範而不違禮,故為“立德之基”。案,此下三陳九卦,說明《周易》為“修德防患”之作,以證上文所云“作《易》者有憂患”。《正義》:“六十四卦悉為修德防患之事,但於此九卦最是修德之甚,故特舉以言焉。”又曰:“為德之時,先須履踐其禮,敬事於上,故《履》為德之初基也。”

4.《謙》,德之柄也《謙》,六十四卦之一,象徵“謙虛”(見該卦譯註)。人能行謙,猶如把握道德有了“柯柄”,故謂“德之柄”。《正義》:“若行德不用謙,則德不施用,是謙為德之柄,猶斧刃以柯柄為用也。”

5.《復》,德之本也《复》,六十四卦之一,象徵“回復”,含有“歸復陽剛正道”的意義(見該卦譯註)。人能歸復善道,則為進德的根本。陸九淵曰:“復者,陽復,為復善之義”,“知物之為害而能自反,則知善者乃吾性之固有,循吾固有而進德,則沛然無它適矣。故曰“《復》,德之本'也”(《陸九淵集·語錄上》)。

6.《恆》,德之固也《恆》,六十四卦之一,象徵“恆久”,含有“恆久守正”之義(見該卦譯註)。人以恆心守持正道,則道德能固。《正義》:“為德之時,恆能執守,始終不變,則德之堅固。”

7.《損》,德之修也《損》,六十四卦之一,象徵“減損”,有“自損不善”之義(見該卦譯註)。人能自損不善、減抑忿欲,必可修美道德。《集解》引荀爽曰:“徵忿窒慾,所以修德。”

8.《益》,德之裕也益》,六十四卦之一,象徵“增益”,含有“施益於人”之義(見該卦譯註)。人能施益於外,則可充裕己德。《韓注》:“能益物者,其德寬大也。”

9.《困》,德之辨也《困》六十四卦之一,象徵“困窮”,含有“處困守正”之義(見該卦譯註)。人於困窮之時,適可鑑別其是否固守德操,故云“德之辨”。《集解》引鄭玄曰:“辯,別也。遭困之時,君子固窮,小人窮則濫:德於是別也。”《正義》:“若遭困之時,守操不移,德乃可分辨也。”案,“辨”字,鄭氏作“辯”,《釋文》所出同,兩字音義並通。

10.《井》,德之地也《井》,六十四卦之一,象徵“水井”,含有“井養不窮”之義(見該卦譯註)。人能遵循“井養”之道,則為居守美德之所。《集解》引姚信曰:“井養而不窮,德居地也。”

11.《巽》,德之製也《巽》,六十四卦之一,象徵“順從”,含有“因順申諭命令”之義(見該卦譯註)。人能因順申命,則可展示道德、立其矩範,故曰“德之製”。“制”,此處猶言“制立規範”。《正義》:“《巽》,申明號令,以示法制,故可與德為製度也。”案,以上首陳九卦,立義於“德”。《正義》曰:“明九卦各與德相為用也。又,《重定費氏學》雲:“(《履》《謙》《復》)三者進德之大端也,《恆》《損》、《益》三卦申言持身之道,《困》《井》《巽》三卦申言涉世之方。”可資參考。

12.《履》,和而至至,猶“到達”。《履》卦教人小心行走、和順不違禮,故可踐行而至於終點,猶行事可達到目的。《韓注》:“和而能至,故可履也。”

13.《謙》,尊而光《謙》卦教人謙虛,謙以接物,故受人尊崇而其德愈為光大。《正義》:“以能謙卑,故其德益尊而光明也。”

14.《复》,小而辨於物小,指微小的徵兆。《復》卦教人察知善惡,及早回复善道,故旨在辨析事物的細微徵兆,知不正則速改。《正義》:“言《復》卦於初細微小之時,即能辨於物之吉凶,不遠速復也。”

15.《恆》雜而不厭雜,指正邪相雜。《恆》卦教人守操有恆,故雖處正邪相雜之時,亦能長守正道而不厭倦。《正義》:“言《恆》卦雖與物雜碎並居,而常執守其操,不被物之不正也。”

16.《損》,先難而後易《損》卦教人不善而獲益,自損則“先難”,獲益則“後易”《正義》:“先自減損,是先難也;後乃無患,是後易也。”

17.《益》,長裕而不設裕,見前註;設,虛設,指廣施其益而不虛設。《益》卦教人施益他人,故己德長裕而其益不虛設。《韓注》:“有所興為,以益於物,故曰'長裕';因物興務,不虛設也。”

18.《困》,窮而通《困》卦教人處窮守正以致通。《正義》:“言《困》卦於困窮之時而能守節,使道通行而不屈也。”

19.《井》,居其所而遷遷,指遷施其澤、利惠於人。《井》卦教人效“井養”之功,故能居其所而遷施潤澤。《正義》:“言《井》卦居得其所,恆住不移,而能遷其潤澤,施惠於外也。”

20.《巽》,稱而隱稱,揚也,猶言“申命”;隱,藏也,謂不自顯露。《巽》卦教人因順申命,故能稱揚其令而不露其威,即“因勢利導”之義。與下文“以行權”相輔見義。《韓注》:“稱揚命令而百姓不知其由也。”《正義》:“言《巽》稱揚號令,而不自彰伐而幽隱也。”案,以上再陳九卦,進一步申明諸卦的性質。《正義》雲:“辨九卦德性也。”

21.《履》以和行以,猶“可”也。《履》卦之用,在於小心和順、循禮而行,即上文“和而至”之義。《集解》引虞翻曰:“禮之用,和為貴。”故“以和行”也。

22.《謙》以製禮制,猶言“裁制”,指《謙》卦之用,可以控制禮節、謙虛待物,即上文“德之柄”之義。《正義》:“性能謙順,可以裁制於禮。”

23.《復》以自知《复》卦之用在於審知不善以復正道,即上文“小而辨於物”之義。《集解》引虞翻曰:“有不善未嘗不知,故曰'自知'也。”

24.《恆》以一德《恆》卦之用,在於守正不移、恆一其德,即上文“德之固”、“雜而不厭”之義。《正義》:“恆能終始不移,是純一其德也。”

25.《損》以遠害《損》卦之用,在於自損不善以修身避害,即上文“德之修”之意。《韓注》:“止於修身,故可以遠害而已。”

26.《益》以興利《益》卦之用,在於益人益已、人已兩全其利,即上文“德之裕”、“長裕而不設”之義。《正義》:“既能益物,物亦益己,故'興利'也。”

27.《困》以寡怨《困》卦之用,在於處窮守德而不怨,即上文“德之辨”之義。《正義》:“遇困守節不移,不怨天不尤人是無怨於物,故'寡怨'也。”

28.《井》以辯義辯,通“辨”《校勘記》:“毛本作'辨'。”《井》卦之用,在於廣施井養、辨明道義,即上文“德之地”之義。《韓注》:“施而無私,義之方也。”陸九淵曰:“君子之義,在於濟物。於井之養人,可以明君子之義。”(《陸九淵集·語錄上》)

29.《巽》以行權權,謂權變。《巽》卦之用,在於因勢利導,申命行權,與前文“稱而隱”之義相表裡。《集解》引《九家易》曰:“巽象號令,又為近利。人君政教,進退擇利,而為權也。《春秋傳》曰:權者,反於經,然後有善者也。”《韓注》:“權,反經而合道。必合乎巽順,而後可以行權也。”《正義》:“以既能順時合宜,故可以行權也。若不順時制變,不可以行權也。”案,《九家易》引《春秋公羊傳》語以釋權字,至見貼切。《韓注》蓋承其義申發之。元李簡亦曰:“孔子論:'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蓋權不易至也。巽以行權,則順於理而得中也。人道惟此為大,故以此終之。”(《學易記》)此說頗可參考。又案,以上三陳九卦,重申前兩陳之義,但主於諸卦的功用。《正義》雲:“論九卦各有施用而有利益也。


繫辭傳(下)  第八章

易之為書也!不可遠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其出入以度,外內使知懼又明於憂患與故無有師保,如臨父母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易》這部書,不可須臾遠離它所體現的道理在於屢屢變易推遷它喻示事物的變動常行而不止周遍流佈於各卦六爻之間,上下往來沒有定準,陽剛陰柔相互更易,不可執求於典常綱要,只有變化才是隨時趨赴的方向《易》理啟迪人出入行藏遵法則而守度數,使人處內外隱顯之時皆知惕懼得失又可以指導人明悟來日的憂患並記取往事鑑誡,雖然沒有師保的監護,卻宛如面臨父母的教誨遇事初始能遵循《易》辭而為,揆度行動的方式,就掌握了適時應變而經常可行的規律倘若沒有前賢的弘揚傳述,《周易》的道理就難以憑空推行

[ 說明 ]  《繫辭下傳》第八章。

本章從處世致用的角度,闡論《周易》的變化之道、卦爻辭的精奧哲理。文義與前章“作《易》者有憂患”相承。文中指出《周易》一書“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強調“變動”規律是構成此書哲學體系的一個重要特色。章末“苟非其人,道不虛行”二語,就廣義而言,是提出了學術的發展與治學者素質的關係這一鮮明主題,在認識論上反映了《繫辭傳》作者註重道統和學脈的觀點。

[ 注釋 ] 

1.不可遠遠,遠離。此句指《周易》一書包含人生哲學,宜於平日觀像玩佔、明理致用,不可遠離。《集解》引侯果曰:“居則觀像,動則玩佔,故'不可遠'也。”

2.變動不居,周流六虛居,止也;六虛,指六爻。這兩句說明《周易》以變動為本,其理周流於六爻之間。《集解》引虞翻曰:“六虛,六位也。”《正義》:“陰陽周遍流動在六位之虛。六位言'虛'者,位本無體,因爻始見,故稱虛'也。”

3.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為,動詞,猶言“執求”;典要,典常綱要;適,往也。這是說明《易》理趨向變化,不可執其固定不移的“典要”。《集解》引虞翻曰:“上下無常,故不可為典要。”《正義》:“六位錯綜,上下所易皆不同,是不可為典常要會也。”

4.其出入以度,外內使知懼“出入”與“外內”互文,出即外,入即內。《韓注》:“'出入'猶'行藏','外內'猶'隱現'(引者案,兩猶字,阮刻作尤,據《校勘記》改)”;度,法則、度數。這兩句說明《易》理可以啟發人遵守法則或度數,知所惕懼,使“出入”、“外內”皆得其宜。《正義》:“行藏各有其度,不可違失於時;“若不應隱而隱,不應顯而顯,必有凶咎,使知畏懼兇各而不為也”。

5.又明於憂惠與故故,即“事”,猶言往昔的事態,《韓注》:“故,事故也。”此句承上文,進一步指出《易》理可以使人明於豫防憂患、察鑑前事。《集解》引虞翻曰:“神以知來,故明憂患;知以藏往,故知事故。”

6.無有師保,如臨父母師保,古代負責教習貴族子弟的師長,《禮記·文王世子》:“入則有保,出者有師,是以教喻而德成也。 ”這兩句說明能應用《易》理者,雖無“師保教習,卻如面臨父母親誨,始終戒惕行事、不犯過咎。《折中》引朱震曰:“無有師保教訓而嚴憚之,有如父母親臨而愛敬之,見聖人之情也。”《河上易注》:“雖無師保之在前,而承《易》訓之丁寧,不啻師保之親切教命也;雖無父母之監臨,而遵《易》教以生成,儼如父母之保抱扶持也。”又曰:“二句蓋互文也。”

7.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率,猶“循”;辭,卦爻辭;揆,度也;方,謂意義、方式;典常,此處指經常可行的變化規律,與上文“典要”有別。這三句說明循卦爻辭之理處事,則可把握事物的變化規律。《正義》:“《易》雖千變萬化,不可為典要,然循其辭,度其義,原尋其初,要結其終,皆唯變所適,是其常典也。”

8.苟非其人,道不虛行苟,假如;其人,指賢明之人;道,《易》道。這兩句總結全章,說明《易》道的推行,非賢明者不可。《集解》引虞翻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正義》:“若苟非通聖之人,則不曉達《易》之道理,則《易》之道不虛空得行也。”


繫辭傳(下)  第九章

易之為書也,原始要終以為質也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辭擬之,卒成之終

《易》所記載的道理,是深入研究事物的原始狀態而又歸納它們的最終結果,然後成為表達道義的一種表達方式各卦的六爻中陰陽交錯排列,只是為了符合時機與事物的情況初爻爻辭使人難以知曉上爻爻辭容易理解這是因為他們代表事物的開端和結果初爻的爻辭模擬事物的開始階段最後的上爻代表事物的最後結果

若夫雜物撰德,辯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噫!亦要存亡吉凶,則居可知矣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

至於說用錯雜的物象來體現事物的品性,區別是與非,卻是沒有中間四爻不能完美體現的啊!只要從總體上知道了存亡吉凶,那麼平時的情況就可以瞭解了明智的人觀察那些卦辭,那就能理解一大半的道理了

二與四同功而異位,其善不同二多譽,四多懼,近也

第二爻與第四爻,它們的功用相同的,而位置不同,因此他們時位的善惡也有不同。二居下卦中遠應九五之尊,不為君王所疑,做事易奏效,故得到讚賞較多。四居上卦之下,接近五的君位,雖旦夕侍在君側,但言行必須謹慎,動輒得咎,惶恐不安,故常處在危機之中。這是因為它們都接近君王之故

柔之為道,不利遠者其要無咎。其用柔中也三與五同功而異位,三多凶,五多功,貴賤之等也其柔危,其剛勝邪?

按照陰柔的規律,柔順的人,自立不易,需親附於他人,所以不利於遠者,只要能夠求沒有咎害便可以了因為它能夠應用陰柔的特點而又處在下卦中間這個重要的位置

六爻中的第三爻與第五爻,同屬陽剛的部位,三與五互成一卦,它們的功用是相同的,而位置是不同的三居下卦之極,在臣下之位,故多凶害五居上卦之中,位君上之位,象徵高明中正,眾星拱照,故多功這是爻位等次有尊卑貴賤之差異的關係豈是屬於柔爻的,必定是危殆嗎?屬於陽剛的,一定優勝嗎?這要看各爻的尊卑貴賤及時位呀並不一定陽剛就吉,陰柔就凶的

[ 說明 ]  《繫辭下傳》第九章。

本章綜述六爻位次特點。文中先敘初上兩,然後集中辨析中四位置的象徵內涵。全章既論爻位,又強調觀研卦辭可以“思過半”,可視為一段精煉扼要的“讀《易》簡例”。何楷曰:“統論爻畫,而歸重於彖辭,說《易》之法,莫備於此。”(《古周易訂》)

[ 注釋 ] 

1.原始要終以為質原,推原;要,《正義》訓為“要會”,猶言“歸納”;質,體也,《本義》“謂卦體”,猶言卦體大義。此句說明《周易》六十四卦均推始歸終而形成卦義。《韓注》:“質,體也,卦兼終始之義也。”《正義》:“言《易》之為書,原窮其事之初始,《乾》初九'潛龍勿用'是'原始'也;又要會其事之終末,若上九'亢龍有悔'是'要終'也。”又曰:“此潛龍、亢龍是一卦之始終也,諸卦亦然。”

2.唯其時物時,指各爻居處的特定“時宜”;物,指各爻所取喻的陰陽“物象”。此句說明六爻相錯,反映不同的“時態”、“物象”。《集解》引虞翻曰:“陰陽錯居稱'雜'。時陽則陽,時陰則陰,故'唯其時物'。乾陽物,坤陰物。”《尚氏學》 :“六爻剛柔相雜,然爻各有其時,各有其物。時物當則吉,否則凶也。”

3.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指初爻,即一卦之“本”,說明事物產生初始的意義,微而未顯,故日“難知”;上,指上爻,即一卦之“末”,說明事物發展終竟的意義,成敗已見,故曰“易知”。《韓注》:“夫事始於微,而後至於著。初者,數之始,擬議其端,故'難知'也。上者,卦之終,事皆成著,故'易知'也。”

4.初辭擬之,卒成之終辭,爻辭;擬,指擬議事物初始之義;卒,了也,謂“完結”。這兩句承前文,綜述“難知”、“易知”的緣故。《正義》:“'初辭擬之'者,覆釋'其初難知'也,以初時以辭擬議其始,故'難知'也;'卒成之終'者,覆釋'其上易知也,言上是事之卒了,而成就終竟,故易知也。”

5.若夫雜物撰德,辯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若夫,發語詞,猶言“至於”、“至如”;雜物,即剛柔物象錯雜;撰德,指撰述陰陽德性;辯,通“辨”,別也,《校勘記》:“閩、監、毛本'辯'作'辨'”;中爻,即卦中二至五爻。這三句說明除了理解初、上兩爻之外,還須辨明中四爻的爻義,才能完備地領會全卦旨趨。《集解》引崔憬曰:“上既具論初、上二爻,次又以明其四爻也。言中四爻雜合所主之事,撰集所陳之德,能辨其是非,備在卦中四爻也。”案,崔氏訓“撰”為“撰集”,義亦通。又案,《正義》認為“中爻”指二、五兩爻,以其居上下卦之中;《漢上易傳》雲:“中爻,崔憬所謂'二、三、四、五' ,京房所謂'互體'是也”,則指二至四互一卦,三至五互一卦,即一卦備四卦之用。兩說並可參考。

6.噫!亦要存亡吉凶,則居可知矣噫,感嘆詞;要,《正義》:“要定”,猶言“大要把定”;居,指平居無為。這是承前文之意,說明把握中四爻的吉凶規律,則卦義盡知。《集解》引崔憬曰:“噫,嘆聲也。言中四爻亦能要定卦中存亡吉凶之事,居然可知矣。”

7.彖辭指卦辭,《釋文》引馬融曰:“彖辭,卦辭也。”案,《釋文》又引鄭玄曰:“爻辭也”;又云:“師說通謂爻卦之辭也”;又引或說:“即夫子《彖辭》(謂《彖傳》)。三說均可備參考。

8.二與四同功而異位,其善不同二,第二爻;四,第四爻;功,指陰陽功能;位,即上下爻位;善,猶言善否,泛指利害得失。這兩句說明二、四兩爻均屬陰位,但各處內外卦,而其利害得失亦因時位之異各不相同。《韓注》曰:“同陰功也”,此釋同功;又曰:“有內外也”,此釋異位。

9.二多譽,四多懼,近也近,指第四爻接近五爻“君位”。這是說明二處下守中故“多譽”,四近五君位故“多懼”。《韓注》:“二處中和,故'多譽'也”;“位逼於君,故'多懼'也”。

柔之為道,不利遠者——指陰爻宜近順承陽,不可有遠大志向。《集解》引崔憬曰:“此言二、四皆陰位,陰之為道,近比承陽,故'不利遠'矣。

10.其要無咎,其用柔中也兩“其”字,指代前文“柔之為道”;要,猶言“要旨”;用,功用,“用柔中”,謂陰者當處柔守中,義兼指二、四兩爻。這兩句承前兩句,再從二、四陰位的角度,泛論陰柔的性質以順承、謙退為本,旨在求獲“無咎”,不在大成,即前句“不利遠”之義。又,此四句合二、四爻位泛論陰柔性質,與下文合三、五爻位泛論陽剛性質,正相呼應。案,《正義》疏韓氏義,認為“不利遠”釋“四多懼”,謂四不利於“遠其親援而欲上逼於君”;又指出“用柔中”釋“二多譽”,謂二所以“無咎”而“多譽”在於“用柔而居中”。尚先生不贊成“近五故懼”之論,認為“近”指內卦,“遠”指外卦,故“不利遠”謂四居外卦,“近也”、“用柔中”謂二居內卦(《尚氏學》)。此二說並可參考。

11.三與五同功而異位三,第三爻;五,第五爻;同功,指同具陽功;異位,指五居上卦為貴,三居下卦為賤。

三多兇,五多功,貴賤之等也——等,等級差別,指五貴三賤。這三句說明三處“賤”位,又居下卦之極,故“多兇”;五處尊位,又居上卦之中,故“多功”。《正義》:“五為貴,三為賤,是“貴賤之等'也。”又曰:“三居下卦之極,故'多兇';五居中處尊,故多功'也。”

12.其柔危,其剛勝邪勝,勝任。這是並舉三、五爻位為說,謂陰柔居此陽位則有危患,陽剛居之則可勝任。《韓注》:“三、五陽位,柔非其位,處之則危;居以剛健,勝其任也。”《集解》引侯果曰:“言'邪'者,不定之辭也,或有柔居而吉者,居其時也;剛居而兇者,失其應也。


繫辭傳(下)  第十章

《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道有變動,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雜,故曰文文不當,故吉凶生焉

《易》這部書,道理廣大周備含有天的道理,人的道理,地的道理。兼合八卦天地人的象徵而每兩卦相重,就出現了六位的卦六位沒有別的意思,正是像徵天地人的道理世間道理體現著萬事變動,仿效變動的情狀就叫爻各有上下等次,就叫作物陰物陽物相互錯雜,就叫作文理文理有的適當有的不適當於是吉凶就產生了

[ 說明 ]  《繫辭下傳》第十章。

本章從爻位角度,論述《周易》的象徵廣備“天地人”之道。文中所云“物相雜,故曰文”,與《國語·鄭語》引史伯“聲一無聽,物一無文”的說法,頗可相通,在美學意義上似乎均隱含著古人以辯證的觀點總結出的審美經驗。

[ 注釋 ] 

1.兼三才而兩之,故六三才,即上文所稱“天、地、人”;兩之,將三畫的八卦兩兩相重;六,指六畫。這兩句說明三畫的八卦含有“三才”的象徵(初畫像地,中畫像人,上畫像天);重成六畫的六十四卦之後,各卦也含有“三才”的象徵(初、二像地,三、四像人,五,上像天),故下文云:“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集解》引崔憬曰:“言重卦六爻,亦兼天地人道。兩爻為一才,六爻為三才,則是'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六者,即三才之道也。”《纂疏》:“初、二為地道,三、四為人道,五、上為天道。”案,“才”字,阮刻作“材”,《校勘記》“閩、監、毛本'材'作'才石經初刻作'才'”,今據改。下文同。

2.道有變動,故曰爻指六爻仿效事物的變動之道。《集解》引陸績曰:“天道有晝夜日月之變,地道有剛柔燥濕之變,人道有行止動靜、吉凶善惡之變。聖人設爻以效三者之變動,故謂之'爻'也。”

3.爻有等,故曰物等,上下等次;物,物象。這兩句說明陰陽物象擬議六爻上下貴賤的等次,以像萬物。《正義》:“言爻有陰陽貴賤等級,以像萬物之類。”

4.相雜,故曰文指陰陽相雜而成文。就具體爻位分析,六爻奇位為陽、耦位為陰,故初至上均陰陽位交錯,遂呈文理。《本義》:“相雜,謂剛柔之位相間。”《周易玩辭:“物相雜者,初、三、五與二、四、上,陰陽相間也。”

5.文不當,故吉凶生焉不當,兼當與不當而言。指“物象”所成之文理或當、或不當,當則吉,不當則兇。如陽居奇位、陰居耦位則當,反之則不當,故生吉凶。《本義》:“不當,謂爻不當位。”《學易記》:“物有九六,雜居剛柔之位,則成文;交錯之際,有當不當,吉凶由是而生焉。”案,《折中》引吳曰慎曰:“以時義之得為當,時義之失為不當,不以位論。”於義亦通。


繫辭傳(下)  第十一章

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是故其辭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傾其道甚大,百物不廢懼以終始,其要無咎此之謂易之道也

《易》的興起,大概是在殷商時代的末期,周朝道德正在興盛的時候吧?是在周文王興起與商紂王衰落的事情發生吧?因此卦辭多含警戒危懼的意義知所畏懼可以使人平安,掉以輕心必將導致傾覆其中的道理至為弘大,萬物賴以防患慮危而不廢自始至終保持惕懼,其要旨歸於慎求無咎,這就叫作《易》的道理

[ 說明 ]  《繫辭下傳》第十一章。

本章先推測《周易》作於“文王與紂”之時,然後集中論析“其辭危”的深義。文中提出“危者使平,易者使傾”的觀點,反映了明顯的辯證思想。章末以“懼以終始,其要無咎”作結,既歸納了全章大義,又揭示了《易》理的一項重要特點。胡遠浚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易》六十四卦,一言以蔽之,曰:'懼以終始,其要無咎。'”(《勞謙室易說·讀易通識》)

[ 注釋 ] 

1.當文王與紂之事文王,姬姓,名昌,商紂時為西伯,治理週族,國勢強盛,故上文稱“週之盛德”;紂,又稱“受”、“帝辛”,商代最後的君主,故上文稱“殷之末世”。此句並前兩句,推測《周易》成書於殷末周初,與第七章“《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相應。《集解》引虞翻曰:“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德其可謂至德也。”《韓注》:“文王以盛德蒙難,而能亨其道,故稱文王之德以明《易》之道也。”

2.其辭危辭,卦爻辭。指作《易》者處殷末衰世,故所撰卦爻辭多含危懼警戒之義。《正義》:“以當紂世,憂畏滅亡,故作《易》辭多述憂危之事,亦以垂法於後使保身。危懼,避其患難也。”案,《正義》引周氏曰:“謂當紂時,不敢指斥紂惡,故其辭危微而不正也。”可備一說。

3.危者使平,易者使傾平,猶“安”;易,《韓注》“慢易也”,即輕易,猶言掉以輕心。這兩句承上文而發,說明“危辭”的警戒作用。《本義》:“危懼故得平安,慢易則必傾覆,《易》之道也。”

4.其道甚大,百物不廢其,指代前文“危辭”之論;廢,《正義》訓為“休廢”,即上句“傾”之義。這兩句緊承前義,指出“危平”、“易傾”的道理至為弘大,“百物”可賴以憂危慮患而“不廢”。《來氏易注》:“若常以危懼為心,則凡天下之事,雖百有不齊,然生全於憂患,未有傾覆而廢者矣。”⑤懼以終始,其要無咎——要,猶言“要旨”(見第九章註)。這兩句總結上文對“危辭”的論述,指出始終知懼,慎求無咎,是“易道”的重要體現。《南軒易說》:“既懼其始,使人防微杜漸;又懼其終,使人持盈守成。其要之以無咎而補過,乃《易》之道也。”


繫辭傳(下)  第十二章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恆易以知險夫坤,天下之至順也,德行恆簡以知阻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

乾,是天下最為剛健的象徵,其德性行為是恆久平易而知曉艱險坤,是天下最為柔順的象徵,其德性行為是恆久簡約而知曉困阻平易簡約能夠使人心情歡悅,知險知阻能夠使人研磨思慮,於是能夠判定天下萬事吉凶得失,促成天下萬物勤勉奮發

是故變化云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來天地設位,聖人成能人謀鬼謀,百姓與能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剛柔雜居,而吉凶可見矣

因此遵循事物的變化規律而有所作為,吉祥的情景便紛紛呈現乃至觀察卦象就能明白器物的生成,占問近事就能推知將來的應驗天地設立了剛柔尊卑的位置,聖人依此創成卦爻敷教天下於是人的謀慮溝通了鬼神的謀慮,連尋常百姓也能掌握占筮的神奇功用八卦用象徵來喻示哲理,卦爻辭擬效物情來陳述卦義六爻剛柔交錯居位,吉凶的道理就畢現無遺

變動以利言,吉凶以情遷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凶生遠近相取而悔吝生情偽相感而利害生

爻像變動用利或不利來表達,孰吉孰兇依物情順逆得失而推移所以事物相愛相求相惡相敵就衍生出吉與兇遠近親踈取捨無恆就萌生出悔與吝,真情澆偽彼感此斥就引生出利與害

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凶或害之,悔且吝將叛者其辭慚,中心疑者其辭枝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遊,失其守者其辭屈

但凡《易》喻示的事物情態,兩相比近而互不相得就有凶險抑或遭受外來的傷害,也難免恨憾而悔吝將要陰謀叛變的人,說話時神色定有慚愧的顏色心中有疑惑的人,因心神不定,故說話毫無系統,多有分枝不清楚,像樹枝一樣的雜亂有修養的吉利的人,言辭真善而正直,故很少說話浮躁的人,較為輕浮,故喜歡多說話;陷害善良的人,心中不安,故言不由衷,他的說辭便浮游不定虧待職守的人,他的言辭多屈折而不伸

[ 說明 ]  《繫辭下傳》第十二章。

本章內容具有歸納上下篇的性質。章首遙應《上系》,重論“乾坤易簡”而“知險阻”的道理;接著引入對《周易》的變化、占筮、卦象、辭理的複述;最後集中於“情”字,深刻剖析《周易》所擬喻的物象因情態各異、矛盾交錯,故產生“吉凶”、“悔吝”、“利害”等結果。全章針對《周易》卦和辭的主要特點作了較簡明的概括。

章末援舉“人情”印證《周易》的“物情”,從六種人的言辭特徵辨析其心理狀態,頗可視為《繫辭傳》作者樸素直感的“心理學”觀點。當然,作者強調“辨情”的宗旨,是為了揭示《周易》一書可以用於盡情偽、明得失、察事機,故以此收結全文。《學易記》引單渢曰:“《易》之書所以盡情偽而明得失”,“情偽之生,必見乎其辭,故聖人又言之於終,使人察而知事之幾也”。

[ 注釋 ] 

1.德行恆易以知險此句說明乾德至健,其行既能恆久平易又能知見艱險,義與《繫辭上傳》第一章“乾以易知”相應。

2.德行恆簡以知阻此句說明坤德至順,其行既能恆久簡約又能知見困阻,義與《繫辭上傳》第一章“坤以簡能”相應。案,以上一節複述“乾坤易簡”之道,而遙應《上系》;又進一步揭示乾坤“知險阻”而慮憂患的道理,則近承前章。《本義》:“至健,則所行無難,故易;至順,則所行不繁,故簡。然其於事皆有以知其難,而不敢易以處之,是以其有憂患。”《周易玩辭》:“易與險相反,惟中心易直者,為能照天下巇險之情,即所謂通天下之志也;簡與阻相反,惟行事簡靜者,為能察天下煩壅之機,即所謂成天下之務也。”

3.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說,即“悅”;“侯之”二字當為衍文,《溫公易說》:“王輔嗣《略例》曰:'能研諸慮',則'侯之'衍字也”;亹亹,猶言“勉勉”(見《繫辭上傳》第十一章註)。這四句承上文,說明領會乾坤易簡而知險阻的意義,可以悅心研慮,定吉凶之事,成勉勉之功。《橫渠易說》:“易簡,故能說諸心;險阻,故能研諸慮。”《本義》:“說諸心者,心與理會,乾之事也;研諸慮者,理因慮審,坤之事也。說諸心,故有以定吉凶;研諸慮,故有以成亹亹。”案,朱子謂“說心”主於乾,“研慮”主於坤,於義可通。

4.變化雲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佔事知來雲為,猶言有為,俞樾《群經平議》:“雲,亦'有'也,《爾雅·釋詁》曰'雲,有也',“變化雲為,即'變化有為'”;祥,作動詞,猶言“呈現”;象事,指觀察所象之事。這四句說明《周易》“變化雲為”的目的,在於行事吉祥、觀像知器、推佔將來。《韓注》:“夫變化雲為者,行其吉事則獲佳祥之應,觀其像事則知制器之方,玩其占事則睹方來之驗也。”

5.天地設位,聖人成能,人謀鬼謀,百姓與能成能,即成功,指創成《周易》而施其功用,下文“與能”則指參與運用《易》理;人謀鬼謀,喻《易》理可以謀於人事,謀於鬼神,即可溝通人神的謀慮。這四句說明“聖人”依天地所設之象創成《周易》,其用神妙,百姓庶人也可以參與其能。《韓注》:“人謀,況議於眾以定失得也;鬼謀,況寄ト筮以考吉凶也。不役思慮而失得自明,不勞探討而吉凶自著,類萬物之情,通幽深之故,故百姓與能,樂推而不厭也。”《本義》:“天地設位,而聖人作《易》以成其功;於是人謀鬼謀,雖百姓之愚,皆得以與其能。”案,《尚書·洪範》:“汝則有大疑,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集解》引朱仰之說,據此謂“人謀”為“謀及卿士”,“鬼謀”為“謀及卜筮”,“百姓與能”為“謀及庶人”。可備一解。

6.八卦以像告,爻彖以情言象,卦形之象;爻彖,指卦爻辭,《集解》引崔憬曰:“爻謂爻下辭,彖謂卦下辭” ;情,即卦爻辭所擬象的事物情態,與下文“吉凶以情遷”、“凡《易》之情”義同。這兩句指出八卦和卦爻辭以不同的形式表述義理,前者是示卦象,後者是擬物情。《韓注》釋“以像告”曰:“以像告人”;又釋“以情言”曰:“辭有險易,而各得其情也”。

7.剛柔雜居,而吉凶可見矣雜居,指六爻剛柔交錯居位。《集解》引崔憬曰:“六爻剛柔相推而物雜居,得理則吉,失理則兇。”

8.變動以利言,吉凶以情遷遷,推移。這兩句說明六爻變動得當與否,以利、不利為言,唯《易》之變在於趨利避害,故此處特曰“利”字;至於吉凶結局,則依卦爻辭所擬喻的物象情態而推移。《韓注》:“變而通之盡利也。”又曰:“吉凶無定,唯人所動,情順乘理以之吉,情逆違道以陷兇,故曰'吉凶以情遷'也。”

9.愛惡相攻而吉凶生相攻,猶言“相矛盾”。此指物情相愛相惡不同,愛則求合,惡則敵對,兩相矛盾故生吉凶。就陰陽爻的象徵而論,“愛惡”又反映陰爻陽爻之間的離合規律。尚先生雲:“陽遇陰,陰遇陽,則相求相愛”;“陽遇陽,陰遇陰,則相敵相惡”。又云:“愛則吉,惡則兇,故'愛惡相攻而吉凶生'。”(《尚氏學》)

10.遠近相取而悔吝生遠,指上下卦位遠應;近,指爻位近比;相取,含“取捨不當”之義。此句說明交位或比或應,若取捨不當則生悔吝,亦喻事物相互關係的情態。《集解》引崔憬曰:“遠,請應與不應;近,謂比與不比。或取遠應而捨近比,或取近比而捨遠應。由此遠近相取,所以生'悔'、'吝'於繫辭矣。”案,取捨不當,又體現遠應、近比兼取而有失,故尚先生雲:“遠近不能兼取。”(《尚氏學》 )

11.情偽相感而利害生情偽,猶言“真偽”。《正義》:“情,謂實情;偽,謂虛偽。”又曰:“若以情實相感則利生,若以虛偽相感則害生也。”案,從陰陽爻像看,陽為實,陰為虛,則此句又含陰陽相感之義。尚先生曰:“情者陽,偽者陰。陰陽相感,有利有害,絕不相同。”(《尚氏學》)

12.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凶;或害之,悔且吝這是綜述以上“吉凶以情遷”之論,說明《周易》所擬喻的事物情態,若“近不相得”必兇;苟或免兇,亦必遭外物傷害而生悔吝。《本義》:“不相得,謂相惡也,兇害悔吝,皆由此生。”

13.分枝,指言辭散亂不一。《正義》:“其辭分散若間枝也。”

14.指言辭虛漫浮游。《正義》:“遊,謂浮游”,“其辭虛漫”。

15.指言辭虧屈不展。《正義》“其辭屈撓不能申也。”以上總結《周易》所擬喻的物情各不相同,故旁取現實中的人事作為參證。此六句王申子釋曰:“歉於中者必愧于外,故將叛者其辭慚;疑於中者必泛其說,故中心疑者其辭枝;基德之人見理直,故其辭寡;躁競之人急於售,故其辭多;誣善類者必深匿其跡而陰寓其忮,故其辭遊;失其守者必見義不明而內無所主,故其辭屈。”(《大易緝說》)

[ 繫辭下傳總論

《繫辭下傳》十二章,始於“八卦”、“吉凶”要義的分析,終於“象理”、“辭情”特徵的概括。與上篇一樣,下篇諸章各自側重於某一角度抒論,而章與章之間又有一定聯繫。至其內容,均不離闡明《易》道,揭示哲理的主旨。合上下篇而論,《繫辭傳》的基本價值大略有兩方面:

第一,對《周易》的諸多內容作了較為全面可取的辨析闡發,有助於後人理解八卦、六十四卦及卦爻辭的大義。其中有對《周易》作者、成書年代的推測,有對《周易》觀物取像創作方法的論述;或辨陰陽之理,或釋八卦之象,或疏解乾坤要旨,或展示《易》籠略例。同時穿插解說某些卦辭的深義,遠引上古史蹟,近取日常現象,盡行表述了作者的易學觀點。由此可知,《繫辭傳》實可稱為一篇早期的、頗有系統的《易》義通論。

第二,在闡釋《易》理的同時,作者廣泛表達了自己的哲學思想。其中較為突出的如關於宇宙萬物生於陰陽二氣的看法,關於事物的發展“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的觀點,以及貫穿整個《繫辭傳》的關於遵循變化規律、促進事物更新發展的積極進取傾向,均在中國哲學史上產生過重大影響,乃至成為今天研究古代哲學的重要資料。從這一方面看,《繫辭傳》又可稱為一篇內涵豐富,體現著古人宇宙觀、認識論的哲學專著。

若綜合上述兩端細為辨識,還應當看到,儘管作者在解《易》過程中闡發了各方面的哲學見解,但其主旨又無不歸趨於《易》理範疇。換言之,從創作宗旨這一角度認識,《繫辭傳》旨在發《易》義之深微,示讀《易》之範例。朱熹曰:“熟讀六十四卦,則覺得《繫辭》之語甚為精密,是《易》之括例。”(《折中》引《朱子語類》)

此外,《繫辭傳》在流傳過程中,似亦存在錯簡或被增刪改易的現象。朱熹注《下系》第六章曰:“多闕文疑字,不可盡通。後皆放此。”(《本義》)即對文義提出存疑的看法。據近年出土的西漢馬王堆帛書《周易》,其《繫辭傳》分上下篇,但與通行本有異,主要見分,第七章後面數句( “若夫雜物撰德”以下數句),第九章;下篇包括通行本《繫辭》所無的部分約二千一百字,通行本《說卦》的前三節,通行本《繫辭下傳》第五、六章,第七章前面部分(“若夫雜物撰德”以前於:帛書上篇包括通行本《繫辭上傳》第一至七章,九至十二章及《繫辭下傳》第一至三章,第四章大部部分),第八章(參閱於豪亮《帛書周易》,載《文物》1984年第3期)。可見,帛書《繫辭傳》的簡次不同於通行本,字數也頗有多出。兩者之間,何本近古,何本精善,尚待學術界進一步考訂、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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