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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厂房销售时可以扣除土地出让金吗?

 刘刘4615 2020-09-20
2020年914
各位财税同仁,大家好,每天一个知识点,丽艳(众诚)微课堂让我们共同进步!
问:老师您好!请问一下,一般纳税人打包处置2014年自建的厂房及土地,适用简易办法,计缴增值税时,可扣除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按差额征税吗?
答:不可以。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第一条中规定: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也就是说,自建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下计算增值税时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为依据的,不能扣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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