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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去企业打工挣钱养家吗?

 望风听雪 2020-10-11

本人是基层公务员,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结论:已退休的原党政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退休之后的三年之内、其他公务员在两年之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如果违反规定,是要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对已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则没有任何限制。为什么这么说呢?

一、对我国《公务员法》法律规定的概括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我国关于公务员管理的综合性法律,内容非常系统,非常全面。从总体上讲,公务员是我国所有国家公务的决策者、管理者、组织者、领导者、指挥者,是我们这个国家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人,是我国社会的决定性力量。因此,我国《公务员法》分公务员制度的总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公务员的录用、公务员考核、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任免、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升降、公务员的奖励、公务员的监督与惩戒、公务员的培训、公务员的交流与回避、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与保险、公务员的辞职与辞退、公务员的退休、公务员的申诉与控告、公务员的职位聘任、公务员的法律责任共十七个方面,对公务员制度做了极为系统和严格的规定。同时,每一个重要环节,几乎都有一个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或中央有关管理部门的行政规章做为配套法规,共同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管理的法规体系,例如:《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等等。应该说:公务员是我国管理上要求最为严格的特殊的社会群体

二、《公务员法》对己退休公务员从业的限制性规定

正是因为公务员人数很少,作用很大,在职期间管理要求十分严格。退休之后,由于工作经历、工作的影响范围等原因,亦然要遵守《公务员法》关于继续从业的法律规定,真正的目的是:防止公务员泄露国家机密、以权谋私、以自己的工作经历和工作影响力从事不正当竞争,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务员法》在法律责任部分的第一百零七条非常明确地规定: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退休公务员来说,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规定。就这个法律规定本身来看,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退休公务员继续从业的人员限制范围,主要有两种:A、原来行政机关的领导班子成员,毫无疑问,从县乡一级的正、副科级领导班子成员,一直到省部级党政机关的退休公务员,都在限制范围之内。B、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都在限制范围内2、限制的时间范围是:领导班子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为离职三年之内,除以上范围之外的公务员为离职两年以内3、对退休公务员从业范围的限制条件是: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要特别注意“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这个限定词。4、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是: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直白地说:就是同级党委组织部,责令其离开工作岗位。如果不改正的,由同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当然,还可以按照违法情节的轻重程度,对接收单位给予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

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明确地规定: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很明显,从党的纪律的角度看:己经退休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在原任职务范围内的企业任职;或个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或出任上市公司、基金会的相关职务,都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要受到党纪责任的追究。要注意的是:这个处分规定,针对的违纪主体为党员领导干部,并非普通公务员中的党员。

三、对退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业的法规规定

目前,我国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性管理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从总体上来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是给社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其工作人员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并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当然也没有具体的行政权力。因此,《条例》并没有对已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从业,作出任何限制性的规定。直白地说:已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从业,根本就不受任何法律、法规的限制。正好相反,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从事本专业的技术服务工作,国家政策方面实际上是持鼓励态度的,视之为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余热,贡献社会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去企业打工挣钱养家吗?综上所述,可以肯定地说:法律上明确地规定:已退休的原党政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退休之后的三年之内、其他公务员在退休之后的两年之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很显然,这是法律禁止的行为,作为已经退休的公务员,当然必须严格地予以遵守。如果违反规定,被同级党委组织部发现,必须责令其改正;如果逾期不改正的,可以由同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其违法所得,并责令接收单位清退人员,还可以按照违法的轻重程度,对接收单位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己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则没有任何限制。

概括而言:对退休公务员禁业的时间并不长,不过是两年到三年,禁业的范围也不宽,只要不是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是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的,都不在限制范围之内。这一点一定要准确理解,很好地把握。

尤其应该重视的是:2013年10月,中央组织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1、退休后三年内,一律禁止退休党政领导干部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之内的企业兼职(任职),禁止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2、退休后三年内,如准备拟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以外的企业兼职(任职)的,必须由本人先向其原单位报告,拟兼职(任职)企业也要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经过审核同意之后可以。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已退休的公务员禁业规定,似乎被人遗忘。这方面的工作应该引起相关管理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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