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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阿奎那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理论

 雾海中的漫游者 2020-10-14

托马斯·阿奎那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理论


研究中世纪神学的人都知道,托马斯·阿奎那在其著作《神学大全》中关于对上帝存在的证明,被称为目的论证明和宇宙论证明。宇宙论证明是为目的论服务来证明上帝的存在,而证明上帝存在是为他的神学目的论确立坚实的理论基础。所以,托马斯·阿奎那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是神学目的论。而讨论其神学目的论更深层次的意义则是透视其神学目的论,挖掘其人学目的论的思想。

01

上帝存在的五个证明理论


在经典著作《神学大全》中,托马斯·阿奎那这样论述:“关于上帝存在,可以有五种证明方法。第一种很明了的方法就是从运动出发的方法:因为在这个世界里,有些小物在运动,这是确切无疑的,可被感性知觉所确定。”在阿奎那看来,但凡是运动的事物都是由另一物推动的,因为要么就是存在着被推动的可能性,否则无物能在被推动下运动。然而,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的事物都是运动着的,因为运动都是将事物从可能性变为现实,但是,若非经过某个现实存在,这种可能性向现实性的转变是不可能实现的。举例可知,用火点燃木柴,就是在用现实存在的热将可能的热转化成现实的,对木柴来说,火是推动这个运动过程的某种现实存在。在同一种运动关系中,同一事物是不能既是可能又是现实,只能在不同的关系下才能发生转变,就像上面的例子中火的热,不可能同时是可能的冷,又是可能的热。因此,不能将某一事物在一种关系条件中即被认定为推动者,又被认定为被推动,更不能认定为自动。由此,得出结论为凡是运动的事物必定是被另一物推动的。即是,当我们说某物被动时,就是在认定它被他物所推动。但是,如果一直这样循环推论,就必然会追溯到第一推动者那里,这个第一推动者就是不被其他事物推动的,众所周知,这个第一推动者就是上帝。阿奎那在运动关系中推论出了第一推动者上帝的存在。

阿奎那从因果关系的角度这样论证道:“第二种方法是从有效因概念出发的方法。在感性可感知的事物里,存在一种会产生效果的原因秩序。但是,自己不能是产生自己的效果因的事物,也不可能存在这样的事物,因自己先于自己而存在,这是不可能的,效果因也不可能无限地推下去,因为在整个有序的因果关系中,第一者是中间者的原因,而中间者则是最后者的原因。所以,在因果关系里,如果没有第一者,也就不会有最后者和中间者。而如果无限地递推下去,那么也就没有第一因,既不会有结果,也不会有中间的因果关系。而这显然是错误的。所以,必定要承认有一个第一效果因存在,人们称之为上帝。”

从必然性的角度,阿奎那指出,所有事物,有些可能存在,有些也可能不存在,那么,这些不断被产生又不断消逝的事物,都不可能是恒常的,由于会消失的事物都是通过存在的事物才能开始存在,那么,如果认为从来就不存在的东西存在,而某物却开始存在, 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凡是必然存在的事物都是从某处获得了其必然的原因,所以说,任何的存在物不仅是可能的,并且某些是必然就存在的。“在必然的事物当中,其必然性的原因显然不可能无限递推下去,这点就像上面已证明的效果因的情形一样。所以,必然要承认,有存在者(存在)是必然的,它的必然性的原因不是来自别的地方,它倒是其他一切事物之必然性的原因,它就是大家所说的上帝。”

针对事物的存在等级差别,阿奎那继续推论,他认为真、善及贵的差别在事物中普遍存在,而这种差别的大小则是通过不同事物与最高等级者的差距显现的。他举例道:比较热的事物会距离最热的更进一些,因此,那些至高无上的都是最真、最好、最尊贵的事物,因为正如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第1卷第2章里所说的那样,最真实的东西也就是至高无上的存在着的东西。在同一种类中被称为最高级者,是所有同一类事物的原因。如火是最热的事物,它就是一切热的事物的原因。因此,阿奎那得出结论:上帝就是那个最完善的必然存在者,是所有存在者善、存在以及完满性的原因

阿奎那还从事物受目的引导出发进行推论,他认为,自然界中有些不具有思维的事物,依然在以某种目的活动,有时候它们甚至与统一行为而能获得更好的效果,这些具有目的性的,而非偶然。他列举射箭手的例子,用自己的方式引导弓箭达到自己的目的,由此他认为即使是不具有思维的事情,也是因为受到思维者的理性引导而朝向某个目的发展。对此,他得出结论,上帝就是这位理性的引导者,他使一切事物有序的向着既定的目的发展。

对于阿奎那的上帝存在的证明,康德认为其前四个证明是宇宙论的证明,只有第五个证明是目的论的证明。将世界看成一条因果链,从等级较低的事物出发追溯最初的原因,上帝就是宇宙论证明。康德指出:“这种证明是这样说的:如果有某事物实存。现在至少我自己实存着。那么也必定有一个绝对必然的存在者实存。现在至少我自己实存着。所以有一绝对必然的存在者实存。”阿奎那这种证明立足于“一切事物皆有的原因”,对于原因体系中必然存在绝对原因的原理,是一种“经验哲学”的假象。然而,上帝为人类设定了活动的目的和统一的目标,不仅具有万物本原的性质,更体现了人的生存意义和目的。正如中世纪著名哲学家吉尔松指出的:“作为一种哲学,托马斯主义实质上是一种形而上学,他对第一原则,即存在的解释是形而上学历史上的一场革命。”

02

上帝存在证明理论的终极意义

若如吉尔松说的,托马斯·阿奎那确实进行了一场形而上学历史上的革命,那么这场革命是否也具有康德“哥白尼式革命”那样的颠覆性呢?答案是肯定的。其颠覆性就不仅在于确立了上帝在神学以及哲学领域内的存在,更加重要的是,使这种作为“是其所是”的上帝的实体本质存在,让上帝以信念的方式直达人的内心,将人们对上帝的理性信仰转向了人的生存意义和价值的内在性追求,是信仰带给人了生存和生命的根基,人确实无法离开信仰的力量,而上帝是人所有生活意义的附着点,只有上帝存在,人的生活才有意义。

阿奎那证明上帝存在是本质性存在,且这种具有神性存在的完善性、是最高目的性存在之后,他关于神学目的论证明似乎完成。然而事实上,阿奎那的神学目的论之中,还蕴含有人学目的论。当托马斯·阿奎那如此推论上帝存在之时,一方面,他让上帝获得了宇宙的绝对性、存在的本质性、世界的统一性等宇宙论、存在论、本体论的三方面证明。

他指出:“存在理解为最高的完善性,因为活动总比潜在更完善,形式若无具体存在,将不会被理解为任何现实的东西……显然,我们在这里所理解的存在是一切活动的现实性, 因此是一切完善的完善性。”

另一方面,他在为人找寻精神家园与“安身立命之本”,找寻人的存在根据与价值,这些才是我们需要加以深入考察的。他用自己的“理性”把握对“上帝”的信仰,因此他才能坚定神学是神学,哲学是哲学,且神学高于哲学的观念,并且还提出“除了哲学科学之外,是否需要其他学问”的问题,对此他还给出了自己的解答,他认为哲学和神学都以上帝、创世、拯救等为相同的研究对象,只是用不同的方式和方法。

确立了神学存在的必然性前提,就需要给出同科学一样的演绎推理。即当神学已经把上帝作为信仰存在的事实后,如何以此为前提来进一步运用理性推论和逻辑的演绎证明上帝是本质存在?而运用演绎推理的方式,恰恰是阿奎那坚持哲学就是哲学的特质之一,如此他才能对神学做出宇宙论、本体论、存在论的三方面证明,进而再做出目的论证明。可以看出,阿奎那的目标并不只是为了单纯地对这个世界做出解释和说明,而是要以目的论的论证为人生寻求“终极意义”,为人寻求生存的意义所在

奥古斯丁等神学家在阿奎那之前,就已经对神学信仰做出了事实方面的完好论证,但阿奎那认为真正需要证明的是信仰的理性与理性的信仰,这个证明包含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上帝存在是否是自明的,因为自明的事物是不需证明的;二是上帝的存在是否是可以证明的;三是上帝的存在如何证明。对于第一方面,阿奎那认为事物只有两种自明可能,一种是同我们无关的自明,一种是同我们相关的自明。例如宾词包含在主词之中的就是自明的,而上帝存在就是自明的,因为他认为:“这是宾词与主词是同一的:因为上帝即是自己的存在。”对于第二方面,他认为存在两种证明:“一种从先天原理出发的先验证明。另一种是根据结果进行的证明, 也就是后验性证明。”而上帝的存在就可以用后验性证明,因为上帝的存在,虽对我们来说是自明的, 但根据我们熟悉的结果来说是可以证明的

针对第三方面,如何在理性层面上证明上帝绝对存在,即如何说明上帝是人类理性不证自明的绝对存在,为此,作为神学史上划时代的人物,阿奎那将奥古斯丁创建的 “体悟”方式,转变为一条以逻辑演绎与概念体系为信仰方式的论证道路。在一定程度上,托马斯·阿奎那的思想深受古希腊理性精神的影响,他认为应先获取关于上帝的知识,以此来构建信仰的前提框架,进而使上帝存在的证明成为完整的理论体系。所以在客观上,阿奎那上帝存在论为理性开辟了道路。

如果将阿奎那上帝存在的证明置于西方哲学的整体来看时,就会发现,阿奎那的问题似乎也是整个西方哲学的问题:阿奎那理解的“存在”是立足于在亚里士多德“是其所是”的意义上,使“存在”的意义具有了终极性、本质性、统一性;通过上帝存在的证明又将上帝如何存在的问题归为宇宙论和目的论的终极解释;对这种终极解释又以神的目的彰显了人的目的。阿奎那的神学目的论最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于他通过神圣目的论打开了哲学大门,使神学为神学、哲学为哲学有了真正的可能,即是哲学成为哲学就必须在某种程度上排斥神学,需要为人寻找其意义,引导和帮助人们实现其意义。依着这样的逻辑来看阿奎那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它恰好表现了西方哲学中始终追求人类精神终极关怀的思想。

03

上帝存在证明理论的价值思考


孙正聿先生这样说过:追寻作为知识统一性的终极解释是人类思维在对终极存在的反思性思考中所构建的终极指向性,对终极解释的关怀就是对思维规律能否与存在规律相统一的关怀,也就是对人类理性的关怀,这种关怀促使人类不断地反思“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引导人类进入更深层的哲学思考。而以西方哲学的终极追求维度来衡量,阿奎那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其思想也具有以下终极性的三重价值问题。

首先是其终极存在的价值问题。阿奎那首先是一位神学家,其思想基本是以对上帝的信仰为核心内容的,但是他对存在的探讨传承了古希腊哲学的精神。在柏拉图那里,理念的世界才是真实的世界,而其他事物依着于理念世界的等级而分有和模仿最高的理念,存在的体系首次在柏拉图这里建构起来。亚里士多德发展了其师对于存在的理解,认为存在就是“实体”,他对实体做出了“是其所是”的规定。而阿奎那所论证的问题,就是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存在的本质能否作为本质的存在的辩证思想。上帝存在是否能够作为本质的存在,也是亚里士多德是其所是的存在。阿奎那在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基础上,发展了这种关于存在的学说,他认为“有”是一切事物的最基本的因素, “有”即是人们对一切事物的第一知识,同时也是人们对事物的最后知识。阿奎那认为,通过对形而上学本体“有”的分析,可以进一步逻辑地推演出世界万事万物的最终原因。而这个最终原因,只能是上帝。阿奎那又借用柏拉图“分有”理念的理论,认为世界上的具体事物的“有”只是“上帝”绝对永恒的有的“分有”,具体事物的“分有”体现上帝之有。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阿奎那将古希腊哲学中的存在、多元与一元、本质与现象等,都定格在“上帝”中,这种改变的意义是极大的, 不断自然化、人化上帝这一神圣本体,将上帝观念慢慢转为人的观念,使人的信念信仰具有神圣的理性。

其次是终极解释的价值问题。终极存在和终极解释是不可分的,因为若只说某事物是什么,而不说某物为何原因如此,这不是哲学的逻辑。因此毋庸怀疑的是,脱离本体论的认识论是无效的,脱离对终极存在的解释就不能算是终极解释。阿奎那将上帝与本体的关系发展到了极致:上帝即是本体。他分别以事物的运动、因果、产生与消亡以及完整性和事物的目的趋向性等方面,对上帝的存在做出合乎逻辑的推论和证明。这些论证和证明方式与古希腊时期,尤其是与亚里士多德所论证的方式相同:从宇宙论、存在论、本体论等角度找寻第一因并做出解答。在这里,阿奎那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就是为终极存在做出的终极解释,与其说上帝是绝对的自由意志,还不如说上帝是拥有一切知识的绝对的理智主体,是客观化、对象化了的上帝。客观化的上帝会成为压制人的力量,如何才能显现人的自由和价值,获得人应有的存在意义是近代哲学的重要任务。

最后是终极意义的价值问题。如果说希腊时期的哲学表现为以物性遮掩人性,近代哲学是以理性彰显人性,那么阿奎那的神学哲学就是以神性显现人性。希腊哲学家并没能完成对世界本质的把握,以外在方式研究人,无法达到对人和人性的理解。阿奎那以彼岸世界的“宇宙图式”为人找到了生存的地位和意义, 这是人在世界中建立的精神家园,是确立在无限和永恒中,使人生活于一个能理解、能把握的世界中。阿奎那的神学哲学思想中以上帝为形而上学本体,解决了古希腊哲学一直苦于索求、倾力关注并热烈争论的根本问题。上帝就是希腊哲学家没能寻求到的世界统一本质,上帝就是人存在的目的和意义,人应通过理性信仰而寻得目的和生存意义。阿奎那通过上帝存在的证明确立了人性的完善、人的本质、人的自由,在以上各个方面确立了终极意义。阿奎那从存在与本质这对范畴及其关系来进一步证明上帝存在,无论是从宇宙论还是从目的论的角度出发,都蕴含了人的意义。他以神的存在方式表达着人的存在,以神性表达人性。而这种理性的终极本体体现了西方哲学形而上的终极关怀,这种终极关怀正是人类的基本精神。

讨论到此处,对于阿奎那证明的“上帝”,其目的 “世界”存在与否,上帝的真相如何,对现今世界来说已经越来越不那么重要,托马斯·阿奎那的这种理论本身长期被哲学史所忽视,人们更多的是关注其神学本体论证明的理论意义,却忽略了这种理论是要通过确立神性的至高无上,来表征人类的理性力量和永恒追求。托马斯·阿奎那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很显然的表明了,它不仅是神学目的论,更是神学目的论背后的人学目的论,它为人的生存确立了意义和价值,为生命提供了一种可能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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